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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 2008年8月12日晴

2008年8月12日晴

今天一大早起来,就接到了潘子的电话,潘子说,学校后山的盘山公路上,昨天又死了个人,问我有没有胆子,去那条公路上赛车?

对于死人这事儿,我早有耳闻,这几天我妈天天跟我说,盘山公路上谁谁谁又死了。宾县是个小地方,大家几乎都认识,死了一个人,很快便能传遍整个宾县。学校从7月4号开始放暑假,放假之后,我便天天跟潘子他们泡在网吧组团打游戏,也没再去过盘山公路赛车。

第一个人出事的时候,是在放假的第五天,我妈当时还兴致勃勃地跑去看热闹了,警方将在死者周围的地方画了一个圈,然后抬走了尸体。

回来之后,我妈三天没有吃下饭,每次饿了只吃两口黄瓜。当时我还笑着打趣我妈,这么大的人了,还怕这个?

我妈当时脸­色­惨白惨白的,只说了一句太可怕了。

事后,我去问了潘子。潘子正在打桌球,闻言,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妈也好几天没吃下饭呢,听说那人死的可惨了,像是被野兽吃掉的,浑身上下都没剩什么­肉­了。

随后潘子又疑惑地说道,可我想着不对劲啊,野兽也不至于吃人不吐骨头吧?

当时,我们都没有在意,只把这事情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稍微谈了几句,就又开始过着白天打游戏晚上打桌球的悠闲日子了。ww

前后才一个月,就死了十三个人,每隔几天死一个,死状一模一样,都像是被野兽吃掉的。于是当地的警局便派了几十个警察牵着警犬在学校的后山里搜寻着,没想到野兽没搜到,警察倒是死了两个,死状与那些受害者如出一辙。

后来,学校后面的那条盘山公路便成了整个宾县的禁区。

当天下午,当我开着那一辆雅马哈yzf—r1摩托车去往盘山公路上的时候,看到韶华从一家药店出来,忍不住停下来喊了一声:“韶华!”

她抬起头来,看到我眼睛里亮晶晶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居然涌起一股满足和兴奋。

她小跑着走过来,摸着鲜红­色­的摩托车,赞道:“好漂亮的摩托车啊,真炫!”

“那当然,这可是雅马哈yzf—r1!”我得意的扬起头。

“雅马哈yzf—r1?”她有些不懂,好奇地看着我。

本来快迟到了,为了赶时间,我得赶紧走,可是看到她着好奇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了下来:“这可是我生日的时候,我妈送给我的,花了十多万呢!”

“哇!好贵啊!”她张嘴惊叹道。

她那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神­色­取悦了我,我挑眉:“要不要坐上来试试?”

她有些跃跃欲试,但还是胆怯地说了一句:“不了,弄坏了我赔不起。”

“来嘛,摩托车哪那么容易坏啊!”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到了后座,坏心地一踩油门,果然吓得她反­射­­性­地搂紧了我的腰,我的脸上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笑容。

她身上有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很好闻,雪白柔软的双臂贴在我的腰上,让我有些心襟荡漾。

摩托车加快了速度,风驰电掣,韶华吓得在我背后惊叫连连,我开心地大笑起来,开怀地像是吃了蜜一样。

到了盘山公路,等得不耐烦的潘子和小黑走上前来,潘子看了我一眼,打趣道:“哟,老大,大鱼大­肉­吃多了,改吃小白菜啦?”

我一脚踹了过去:“别胡说八道!”

身后的韶华却红了脸,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觉得她红脸的样子特别好看,像是甜甜脆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阿翔他们呢?”我问道。

“都不敢来,可怂了!”潘子朝地上啐了一口,然后从裤袋里拿出烟,抽出两根烟,一根给我,一根自己叼着,然后掏出打火机,给我点上了。

我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圈烟雾。旁边的韶华皱着眉咳嗽起来,她低着头,似乎不好意思指责我。

我突然就有些烦闷了起来,将嘴里的烟扔在地上,用鞋踩灭了。然后对一旁点上烟的潘子说道:“那就开始赛车呗,还抽什么烟,一心两用的当心出事!”

“自己想泡妞,还不准我抽烟了,”潘子很有眼­色­地看了韶华一眼,“老大,你这可不够意思啊!”

潘子打量她的目光看得我很不爽,不知是怕她误会还是怕她多想,我心中更是烦闷,这种奇特的情绪作祟下,我很不客气地抓起韶华的手再次上了车,拽过潘子的安全帽戴在韶华的头上:“你那速度根本不够看,今天你就别比了,在这儿等着,我和小黑赛一场!”

潘子笑了起来:“行行行,不妨碍老大泡妞了。不过老大,你就不问问你这位小娘子么?问问她这路上有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呀?”

他这话明显是恶意的嘲笑,令我想起了他们之间流传的关于韶华是神经病的谣言,让我有些不悦。这种情绪来得莫名其妙,本来与她不过只有两面之缘,为什么对她感觉那么特别?

哪知道韶华却没听懂,很认真地说:“现在还没入夜,不用担心这个。”

潘子和小黑都不客气地笑了起来,韶华似乎反应过 ...

(来了,垂着头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

“上车上车,再不赛车天都黑了!”

见我神­色­不悦,小黑赶紧上了车,潘子吹了声口哨,两辆摩托车瞬间便飙了出去!韶华依旧很紧张,整个身子几乎都贴在了我身上,这种滋味非常美妙,我忍不住坏心地想,以后要多带韶华来飙车。

唉,如果韶华能长得漂亮点就好了,我有些遗憾地想,清秀的女孩子,向来不是我的胃口。

一路开了十多分钟,突然听到小黑在后面大喊道:“老大,我车子抛锚了!”

我回头一看,小黑果然下了车,在检查着什么。

我不耐烦地说道:“你快点,我在这儿等你,等你修好了我们再比!”

“好嘞,老大你先和漂亮嫂子聊天吧!”小黑嘴坏的说道。

韶华的脸像是深冬的山楂果,白而晶莹的雪裹在鲜红的山楂上,滑腻、剔透、粉­嫩­。反正也是无聊,我忍不住凑到她耳边调笑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韶华的耳朵根子都红了,避开我的呼吸,眼睛滴溜溜地乱转,靠得那么近,我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声。突然间又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只要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上我,太没有挑战了。

“天快黑了。”她没话找话地说道。

“嗯。”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拨弄着手上的手表。

她抬起头怯怯地看着我:“现在还是鬼门关的日子,咱们早点回去吧。”

“怕了?”我邪邪一笑。

“我怕什么啊,”韶华摇摇头,无所谓地说道,“除了怨气甚重的饿鬼道的鬼魂们,其他的鬼魂们我从来不怕的。”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平时没人跟她说这些,一提起这个话题,她有些兴奋,跟我讲述了很多她亲眼见证的故事,那些故事伤感而动人。

“从小见证了这么多的悲欢离合,不会觉得悲凉吗?”她打住话茬,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我忍不住问道。

“不会啊,这些故事,只会让我更珍惜现在的生活。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是不容易的,可是我们依旧要认真的生活,人生苦短,只有活好每一刻,收集幸福和感动的点点滴滴,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她认真地说道。

夕阳最后的一抹微红的亮光洒在她的脸上,如同给她的鬓角别上了一朵娇艳的蔷薇,她黑长的发丝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在晚风中微微摆动。这一刻,我突然觉得这样的女孩很迷人。

也许她是一块璞玉,只是尚未有人发现她的美丽。

突然觉得脸上有些热,我有些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低着头用不耐烦地语气遮掩着自己的心情:“小黑也真是,一个摩托车修了这么久,天都快黑了,这还比不比?”

韶华抬起头朝摩托车的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突然脸­色­大变,她颤抖着嘴­唇­对我说道:“萧礼,咱们……咱们赶紧走吧……”

“不等小黑了么?”我疑惑地问道。

“你听我的,赶紧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她拉着我的手,激动而急切。

我虽然觉得很奇怪,但还是上了摩托车,正当我踩油门的时候,我听到韶华在我耳边叮嘱道:“不要往后看!一直走!绝对不要往后看!”

她的警告言犹在耳,可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车子没开十几秒,我便下意识地朝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只见在身后两百米的地方,停着小黑的摩托车,而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正趴在摩托车上,啃噬着小黑,他的脑袋以及大半个身子都已经被吃掉了……

我也吓得脸­色­惨白,摩托车差点撞上了一侧的护栏,我提档到最快的速度,风在我耳边呼啸着,刮得脸像是刀割一般的疼,可是­肉­体的疼痛完全比不上我心中的震惊,这简直太可怕了!

我真是无法想象,若是我和韶华傻傻地继续留在那里闲聊,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题外话------

这两天一直更的少,索­性­一次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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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1

( 将韶华载回家的时候,我问她,知不知道盘山公路上的到底是什么。ww她想了想说,是某种怪物,半鬼半妖,在山里没东西吃了,便会出来吃人。

不过她倒是挺乐观的,她说已经出了这么多起命案了,很快就会有除魔卫道的世外高人来这儿降妖除魔的,不必担心。

我开始觉得她很特别,虽然是大家眼中的异类,可她依旧乐观向上,­性­格中没有丝毫自卑,像是波光粼粼的河水,经过大浪淘沙后,能淘出闪耀的金子。

萧礼从窗前走回来,随手盖上了日记本,放进自己的抽屉中。抽屉里是一张韶华五年前的照片,照片有些泛黄了,边角也有些褶皱,看得出来,照片的主人经常摩挲它。

杨婷在楼下唱着歌,伴随着哈士奇欢快的汪汪声,这个早晨,如此美好。

萧礼下了楼,杨婷转头看了他一眼:“早餐在桌上,自己吃。”

萧礼拿起桌旁的一份财经报,一边看一边吃:“给爸爸打了电话没有?”

本来在逗哈士奇的杨婷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你要我说多少遍,他不是我爸爸!萧礼,也就你做得出认祖归宗的事儿!他萧颍的钱,我不稀罕!”

“那你现在住的是谁的房子?”萧礼放下报纸。ww

“哼,要不是我妈在他手里,我至于这样被他拿捏着?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社会犯罪分子!”杨婷越说越刻薄。

“那你是谁呢?”萧礼的眼神也冷了下来,“社会犯罪分子的女儿、妹妹?”

“我就没想过要攀这门亲!花你们的钱,脏手!”杨婷怒气冲冲地说完这些后,摔门离去。

没过两分钟,杨婷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包裹,扔到桌上:“你的东西!”

随即又记恨地说道:“以后别让人知道我和你有血缘关系,我怕收到炸弹!”

萧礼将包裹拿到面前,寄件人的名字居然是——简韶华。

昨晚萧礼辗转反侧睡不着,以至于直到十点钟才起床,这时候收到包裹,不奇怪。他打开包裹,包裹中的东西很简单,他昨天送给韶华的手机、衣服、鞋子、披肩,甚至还有一张银行卡。

韶华在包裹中附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萧礼,见字如见人。美容院的消费,我也不知道金额是多少,这是我卡里所有的积蓄,希望够支付那些钱。我走了,你以后也别再来找我了,我们两不相欠,各安天命吧。

他的手指在卡片上收紧,手背上青筋暴露,一把将包裹中所有的东西狠狠地甩到了地上。

没见过萧礼发这么大火的杨婷好奇地走了过来,捡起包裹,看到寄件人的名字,不由得嘲笑道:“简韶华?这不是昨天来找我家访的那位姐姐吗?萧礼,你还真是荤素不忌、寂寞难耐啊,北京、上海、深圳……算算看,你的小情人不少于十个吧,怎么?如今又发展到长沙了?”

萧礼没有理会杨婷的讥讽,只是隐忍着怒气开始打电话:“调动洪门在全国所有的势力,给我查一个叫简韶华的女人的行踪,三天之内,我要­精­确到一米之内的范围。”

韶华想逃,她以为萧礼还是当年的他,可惜,萧礼认祖归宗后,他身后的那趟水,已是深不见底了。

说到洪门,大家并不陌生。洪门为清代的秘密组织,原身是天地会,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韦小宝进的组织就叫天地会。

洪门主要分支为哥老会、三合会与致公堂。三合会是众所周知的黑道组织,而致公堂则由黑变白了。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在1903年末,经叔父钟水养的介绍拜入檀香山洪门致公堂(同兴公司),并曾任洪门大陆山山主。在1925年10月10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五洲洪门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中国致公党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事业,是中国大陆8个民主党派其中1个。

而可怕的是,洪门并不是一个地方组织,它是一个世界组织,中国内地、台湾、香港、东南亚、北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洪门的势力盘根错节,根本不是你能想象的。

而萧礼,目前是洪门神秘大佬之一萧颍的儿子,他表面上再白,其实做的也是黑道的血腥事儿。不过这些,他不打算让韶华知道。

------题外话------

迷迭这几天身体不太舒服,而且过的太坎坷了,所以更新的不太多,见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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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2

( 离开这栋陈旧肮脏的筒子楼时,韶华无疑是有些深深的孤独的,这些年漂泊不定,身如浮萍,总让人不知自己生亦何欢。

长沙到哈尔滨的车,只有一趟,那就是凌晨四点半的。

排队买票的时候,感觉有人撞了她一下,撞得她手里的身份证掉了下来,她正要捡起,那人却先她一步,点头哈腰连连赔罪地看着她,那人看她的眼神,很怪异。

她强忍着心里那股莫名的感觉,安慰自己,可能是自己多想了。

可是接下来,她总感觉有人的目光在追随着她。当她以为自己被人跟踪的时候,左右一看,周围的人似乎一个个地都在做自己的事,没有人关心她一个普普通通的过客。

这种强烈的被窥视跟踪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她坐火车到达哈尔滨的宾县内的一个临时旅馆。她住在旅馆中,打开窗户,看到8点钟的大街上,热闹一片,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合在一起,浓浓的市井味道扑鼻而来,陌生又熟悉,令她心安。

她将窗帘大大的拉开,享受着阳光洒在脸上的温热,尽管生活带给了她这么多的苦难,在这一刻,她依然觉得心是平静的,平静的如同一块反­射­着阳光的镜子一般,那闪耀的光芒,是她心中隐隐的渴盼。

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更好的!

她躺在床上,枕着散发着浓浓的­干­洗剂味道的枕头,一阵疲惫袭来,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可能是坐了27个小时的车,韶华累极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

她揣着钱包,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宾县的晚上一如既往的热闹,烧烤摊子摆了一整条街,喝酒划拳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浓浓的烟雾遮蔽了天上的星星,呛人的油烟味儿始终是这里的一大特­色­。

韶华低着头一路走了过去,一直走到街道的最尽头,才找到一家最便宜的摊子,摊子上卖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吃了一份煎饼果子后,韶华掏出钱包来,看了看包里仅剩的几张钞票,叹了口气。

以后,她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狼狈的日子了,一块钱都得想办法掰开成两半花。

付了钱之后,韶华走入漆黑的巷子深处,凭借着微弱的月光,摸索着脚下的路。这条路上的街灯早就坏了,没想到过了五年都没有修。

街对角的王阿姨的馄饨摊子上,挂着一个五瓦的灯泡,王阿姨在这边住了几十年了,见不得有人走夜路摔倒,这灯泡一挂,便是五年。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王阿姨隔壁的房子,以前是她的家,现在都不知道主人是谁了。

她走到亮光处,有些悲伤。可是紧接着,一双手从她身后搂住了她,另一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她的鼻子,她拳打脚踢,可惜因为缺氧,四肢渐渐开始变得无力。

靠着街灯的微光,她看见了面前的几个小混混,他们身上有浓浓的酒味和汗味,令人恶心。一个小混混将她全身都摸了一遍之后,从她的钱包里掏出十几块钱来,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我­操­,比我还穷!”

另一个小混混拨开她额前的发丝,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声音中有着难掩的兴奋:“老大,这女的长得挺纯的,跟那啥电视上的周冬雨一样,不漂亮,可是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反正她是外地人,咱们就上了吧,到时候就算是报案了,她这么穷,能呆多久?报案人一走,这案件直接不受理了!”

“行!”为首的那个小混混听他这么一说,也开始兴奋起来。

------题外话------

我女神是范冰冰,千万不要把韶华跟周冬雨对号了啊,表示周冬雨长得真不咋地,作者只是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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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3

( 那种丑陋、窒息的感觉又回来了,韶华的脑子里一片晕眩,胃里阵阵痉挛,浑身剧烈发抖,她感觉那些冒着汗的手就像滑腻的毒蛇一样,在她身体上游走着,亵渎着她,直到杀死她……

五年前的回忆涌上脑海,也就在不远处,在她原先住的房子里,几个男人不停地在她身上抚摸着,她尖叫、呐喊、哭打,在那个暗的看不见一丝光明的夜里,她溺毙在绝望中,从此生活变成永夜,即使她努力挣扎,太深的­阴­影也在时刻提醒着她,那丑陋过去的存在,那令她战栗的存在。ww

如果没有她善心救过的那些鬼魂,她不知道,五年前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龌龊的事情要重演了么?谁来救她?谁来救救她?是否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救她?

衣服已经被剥去大半,被过去包围的她脑中一片空白,满眼都是无尽的黑……无尽的黑……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突然,一股大力将她狠狠地扯到一片,五瓦灯泡那微弱的光陡然­射­进她的眼里,竟像是太阳般刺目,她难受地眯了一下眼睛,适应光线后才发现,不知不觉,小巷中又来了十几个人。

那些人也是一副混混打扮,为首的那人穿着花布衬衫、沙滩裤,脖子上带着粗粗的金链子,身后带着的人各个手里拿着刀,正满脸戾气地看着瑟缩在黑暗中的那几个小混混。

“你敢碰她?是不是活腻了?”金链子大叔上前一步,将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他,腮帮子抖动着,看得出来有些紧张和愤怒。

“坚哥……我……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那个小混混吓得腿不停地抖动着,站都站不稳,只能艰难地扶着墙壁。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他上前一步掐着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她要是出了事,你十条命都不够给她陪葬!别给我说什么祸不及家人的屁话!我告诉你,她上头那位,可不是好惹的!”

“坚哥,你放了我吧……放了我吧……”那个小混混已经很没骨气的哭了起来。

“放了你,可以!不过道上的规矩,你懂的!”他一把将他扔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蝼蚁,“说!哪只手碰她的!”

“左手……不不不……右手……”他眼神慌乱,说话已经语无伦次了起来。

“说不出是不是?弟兄们,两只手都给我砍了!”他回过头,看着胆战心惊的韶华,“简小姐,请您避一避,毕竟这道上的事儿,让您看到了不好。”

韶华忙不迭地朝一百米外亮着路灯的大街上走去,就在她刚走到街口的那一瞬,她听到了一叠惨叫!

今晚欺负她的那些小混混,只怕都被砍掉了手!

她吓得两腿有些发软,不得不扶着街灯柱大口的喘气——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休息了好一阵子后,她回过头来,只见百米外王阿姨馄饨那儿,已经没有人了,只飘荡着几只见到血腥味就很兴奋的恶鬼,流连不去。

沿着路灯往前走,走过几条街后,是一个破旧的民房,民房上的门牌号码已经被锈迹腐蚀得看不清了,门前趴着一只酣睡的土狗,土狗抬起头来看到韶华,立刻兴奋地爬起来蹭到她面前,双腿搭在她的腿上,长长地吐着舌头。

韶华摸了摸土狗的头,露出一个久违的怀念笑容:“阿黄还是这样,一点都没变。”

阿黄叫了几声,很兴奋。

听闻狗叫,一个­妇­人从房内走出来,打开门,骂道:“大晚上的,怎么又在叫!”

见到路灯底下的韶华,­妇­人的面­色­立刻冷了下来:“还知道回来啊?”

“舅……舅妈……”韶华嗫嚅着,有些瑟缩地喊道。

“钱带来了没有?”舅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问道。

“带了……”

“带了多少?”

“咳咳……咳咳……”这时候,屋内传来一阵咳嗽声,一个无力的声音遥遥的传来,“佩玉,是谁啊?”

“隔壁老王!”舅妈高声喊了一句,随即关上房门,拉着她朝不远处一个水泥墩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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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迭最近在湖南新闻联播这边,很忙,每天回来都超累,所更新的有点少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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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4

( 两个人坐在水泥墩子上,舅妈拉着韶华的手,原本保养得当的细腻手掌如今粗糙地如同花生壳一样。

“你舅舅这些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当年为了你的事儿,你舅舅­操­透了心。现在一大把年纪又得了胃癌,总是咳血,你说你舅舅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儿,怎么反倒落了如今这个下场?”原本冷面的舅妈说完这句话,眼眶有些微微泛红。

“舅妈,您别说了,舅舅一定不会有事的……”韶华心中一紧,赶忙抬起头来说道。

“都已经是胃癌晚期了,能撑多久?”舅妈叹了口气,幽幽地看着韶华,“小华,你别怪舅妈逼你,舅妈也是没办法。你如今也看到了,这家里一贫如洗的,你舅舅治病却还要花大把的钱。早先欠下的钱,还有一大笔没有还,现在你舅舅病了,更是需要借钱。”

“舅妈……我明白的……”韶华点点头。

“你这次带了多少钱?”舅妈抹去眼角掉下的一滴泪水,问道。

韶华忙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来:“这里还有我前几个月卖画赚的一万两千块钱,密码您知道的。”

舅妈接过卡,看着韶华:“也真是难为你了,这些年你一个人还债,不容易。只盼望你能遇到个有钱人嫁了啊,这辈子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你舅妈这辈子啊,吃过苦享过福,也算是看透了,这个社会啊,笑贫不笑娼,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好好的,钱太重要了。你有钱的时候,那么多人巴着你捧着你,你没钱的时候,大家都看不起你踩着你。你说你舅舅这些年帮过多少人?可是现在呢?你舅舅生意做砸了,又得了绝症了,几个人帮过我们?”

舅妈的声音里透着浓浓的怨愤,韶华在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钱重要,钱对她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没有人知道,那一万二千块钱,是她画了将近八百张国画才赚来的。

三个月内,她画了八百张国画,还要忙着念书自考,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五小时。画画并不是长久之计,她想自考一个本科的文凭,然后再考研,出来找一份理想的工作。

现在的人看人都太现实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人家首先就看你的文凭,现在连当尼姑,都要本科以上的文凭。其实当尼姑也好,佛门圣地,污秽皆无,倒是免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魑魅魍魉的打扰。

嫁个有钱人,谈何容易呢?若是有个博士文凭,也许找个中产阶级的对象,不那么困难。她现在既没有文凭,又没有足以笑傲天下的容貌,凭什么去找个有钱人?

更何况,嫁入豪门也是个技术活,韶华自认太笨,在这种事情上已经狠狠地摔过一次跟头,不想再摔一次了。其实长得漂亮又如何呢?城府不深,一样是那些有钱人游戏的牺牲品,女人的美丽向来是不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的。俗话说的好,男人靠征服天下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天下。

韶华一直相信未来会更好,但此刻,她却有着深深的茫然和疲惫。五年来,她家破人亡,孤身漂泊,一个人经历了太多,过早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有时候她看着天空,会想,人生二字,不过悲、辛而已。

如果当年自己没有遇到萧礼呢?如果当年哥哥没有遇到叶绒雪呢?

那么,哥哥会成功的从复旦大学毕业,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以后凭借自己的努力,或许会成为一个中产阶级,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那么,自己会以美术专业考入一家大学,毕业后成为一个自由的漫画家,或许会在小资的咖啡厅里拿着云尺和漫画钢笔焦头烂额地赶稿子,稿子的旁边是一杯香浓的卡布奇诺,一只小白鼠正在桌上到处乱跑着……

可惜,如果说的再多也只是如果,时光不可逆。萧礼和叶绒雪,他们就像韶华兄妹俩的魔咒,伴随着他们的到来,一死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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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5

( 告别了舅妈,她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舅舅的病要做手术,做完手术,或许还能延长一年的寿命。ww对于舅舅,她的内心存着深深的感激,当年若不是舅舅的帮衬,韶华和哥哥哪里有钱念书?后来出了那样的事,简直就是把韶华往死里逼,若非舅舅相助,自己早就被追债的给虐杀了。

那么一大笔钱,自己要去哪里弄呢?

不知不觉,她又走到了宾县的一家小公园,公园的深处有一个废弃多年的游乐场。她扯开生了锈的链条,走到游乐场里面,顿时,废弃的游乐场幻化成了一座­精­致的园林,园林中小桥流水、树木葳蕤、亭台楼阁、艳阳高照,雕刻着­精­致花纹的白玉石阶通往悬在半空中的主殿。

殿前侍女林立,一律穿着暗红­色­的宫装,轻纱随风摆动,飘渺的香味袭来,伴随着一阵阵佩环的叮当,这里恍如仙境。

殿上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金­色­牌匾,以苍劲的笔力写着三个大字——红尘斋。

韶华顺着白玉石阶走到殿内,立刻有侍女恭敬地行礼,脸上带着盈盈浅笑。

在光线略微昏暗的大殿中央,坐着一个身穿华服的美丽女人,女人的身后是一排排高大的博古架,架子上装满了一个个圆形的漆黑盒子。此时,女人正拿着一个黑盒子把玩着,露出一脸玩味的笑容。

“我就知道你还会再来的。”女人抬起眼睛看着她。

“我还需要再考虑一下。”韶华深呼吸,还是没办法作出决定。

“那些记忆多痛苦啊,抹杀掉岂不更好?”女人的­唇­边泛起一个浅笑,如涟漪荡漾开去,缓缓地在她的心头埋下一颗石子。

“我不知道……”韶华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当所有黑暗的过去向她袭来的时候,她以为她还能平静,没想到只在一刻,她便变得尖锐、愤恨、丑恶,恨不得折磨、毁灭所有伤害她的人。

她胸腔窒息,她浑身颤抖,她双手紧握成全。

女人笑的更欢畅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魔,平时被压制在心底最深处,但那心魔从未消失,只是在默默的发酵,一旦时机成熟,便是伤人伤己、毁天灭地。

“已经这样痛苦了,你还要继续背负吗?把你的记忆交给我吧,从此,你的过去一片空白,你的人生是崭新的。”

手腕上的铃铛随着她的颤抖而叮当作响,她低头向古旧的铃铛望去,真的要抹杀掉所有回忆吗?那是她纯真年代唯一的爱情,即使带给她的是毁灭­性­的伤害,可是,她真的能够狠下心吗?

就这样自私的将那一段过去抹杀的一­干­二净,这样对萧礼来说,又是否公平?

“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你信佛,自然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佛更是说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心中的执念若是放不下,佛门也不能令你清净,”女人走到韶华面前,“你颇具慧根,只是在红尘中陷得太深,若是抹杀掉回忆,执念皆无,想必你很快便能修成正果。”

“不!”韶华抬起头来看着她,那股怯弱的气势突然一扫而光,“佛门讲究入世修行,当初佛祖释迦摩尼,也是经历过人间的历练,才在菩提树下悟道的。韶华虽然愚钝,但也知若非苦修、积德、历练,是无法勘破这滚滚红尘,居于西天之上的。”

“我这斋名为红尘斋,一千年来帮助了多少痴男怨女?红尘皆苦,你又何必执迷不悟?”

“执迷不悟?”韶华叹了口气,“人生在世,不就是执迷不悟最可贵么?众人皆醉我独醒才是最大的悲哀,总要有一些执念,才能支撑自己活下去。而且,我这次来,其实想的不是抹除掉自己最痛苦的记忆,只是为了拿钱。”

“钱?你居然在乎那些俗物?”女人围着她转了一圈,叹了口气,“如此灵根,怎会在凡尘俗世中陷得如此深?一身污浊铜臭,你这一世,若想悟道,怕是难如登天,白白浪费了这人人求之不得的灵气。”

“佛是道,魔就不是道了吗?”韶华转身,朝门外走去,“对于抹掉回忆的事,我会再考虑。”

离开了红尘斋,韶华一身疲惫,仿佛打了一场大仗。红尘斋外,月朗星稀,凉风习习,却吹不散她一身的抑郁。

宾县最大的寺庙是位于二龙山北山之上的万佛寺。第二日一大早,韶华便坐公交来到了万佛寺参拜。自小拥有­阴­阳眼,韶华能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因此韶华也就更加相信神佛的存在,面对神佛抱有浓浓的敬畏之心。

抹掉记忆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决定让佛祖来决定。

跪在大雄宝殿前,她双手合十,心中默默将自己的资料向佛祖叙述了一遍,又讲了她有哪一件事需要求助。然后她开始掷爻,爻为正一反的半月型巴掌大的木制“神器”,信徒将爻掷向地上,若半月型神器呈现一正一反的圣爻,即可以认定此签为神佛认定。

她掷了三次,出现的都是笑爻,也就是说,这件事佛祖也不能帮她决定。韶华有些奇怪,掷到第六次,可是出现的依旧是笑爻,掷到第九次的时候,出现的还是笑爻。

她正打算重新双手合十跟佛祖对谈的时候,万佛寺的方丈走了过来,笑着说道:“阿弥陀佛,既然佛祖已经打算让小姐自己做决定了,小姐又何必再执着?”

“可是方丈师父,这件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韶华有些茫然的摇头。

“既然现在想不明白,那就不要再想,顺其自然,过一段时间,你的心中自然就会有打算了。凡事,莫强求。”

韶华默默地咀嚼着这句话,朝佛祖磕了三个头,打算告别。

孰料方丈却叫住了她:“我看小姐颇具慧根,想必与佛有缘,既然来了,怎能如此匆匆?不如抽个签吧。”

韶华想了想,走到签筒前,摇了摇签筒,抽出一支签,然后再跪在蒲团前掷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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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6

( 韶华照例郑重地掷了九次爻,没想到一连九次,掷出来的都是圣爻,她有些惊讶,怔愣地看着地上一正一反的两个半月形神器,恭敬地朝佛祖磕了三个头,然后将手中的圣签双手奉到方丈手中。ww

方丈念着签上的字:“云开月初正分明,不须进退问前程,婚姻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

见方丈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韶华忐忑的心稍稍平复了下来。

“这位小姐,你抽中的这支签可是上上签呐!”

“还请方丈师父明示。”韶华恭敬地说道。

“求财中,婚姻成,六甲生男,占病吉,批信平,花喜有,问事利,功名吉,月令安,灶君吉,阳居平,隐­茓­吉,寻人中平,出外吉,失物得,求雨无。敢问这位小姐方才求的,是什么?”

刚刚在抽签的时候,不知为何,韶华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萧礼的模样,自从几天前见过之后,原本成为旧照片沾满尘埃的回忆,突然鲜活成了一帧帧的画面,那种难以名状的伤感和悲痛再次浮上她的心头。

原来,她并非不在意了,只是在生活中疲于奔波,将这份感情压抑得太深了。

对于萧礼,她并非是没有感情的,相反,他是她的初恋,他们一次次出生入死,为了爱他,她可以连尊严都不要,这样的爱情,怎能不叫她痛彻心扉?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就算有一天,她步入婚姻的殿堂,与另一个人白发齐眉,心中也难免郁郁吧?

“我方才求的,乃是姻缘。ww”韶华叹了口气,这红尘,她果真勘不破。

方丈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神秘笑容,朝她身侧望去:“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正如这圣签上所说,姻缘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这位小姐,观你面相,你前半身坎坷跌宕,后半生富贵吉祥,乃是厚福之人,只看你愿不愿惜取眼前之人。”

韶华顺着大师的目光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对着身前的佛像满面虔诚地跪拜了三次。在时光的静默里,他黑­色­的碎发映着大雄宝殿外早晨­射­进来的淡淡金光,半垂的眸中,那漆黑的瞳孔里,装着深不见底的心事。

这一刻她相信造物主是会偏爱一些人的,不但给了他万人仰望的身份,而且给了他英俊的容貌,这样的容貌连时光都会惊叹,都会不忍心让他老去。

“这位小姐可是认识他?”方丈见她目光久久落在他身上不曾离开,不由得问道。

“不认识。”韶华摇了摇头。

“他是万佛寺非常虔诚的一个香客,从我还是初入万佛寺的小沙弥时,便看到他来这里拜佛了。他每个月都来,将这里的888尊金佛、2000多尊铜佛以及7000多尊泥塑全部拜一遍,然后会在这里小住几日,每日焚香、诵经。”

“这么虔诚?”韶华大吃一惊,不由得又朝拜佛的奚原看了几眼。

“这位先生出手也极为大方,每一个月都会出大量的资金来修缮和维护寺庙,其他游客在功德香中捐赠一年的钱,都不及他一个月捐的多,”他叹了口气,“我看这位先生似乎有什么心事,他每个月捐赠这么多香火钱,我们让他签名的时候,他签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那人积德祈福。他还说,他本身罪孽深重,不求佛祖宽恕,只求佛祖能看在他虔心礼佛的份上,将所有的福报都赐予那个人。”

“是他的家人吗?”韶华好奇地问道。

“这位先生没有特意说明,我也不清楚。”方丈摇了摇头。

“那……那我可以冒昧的问一句,他填的,到底是谁的名字?”尽管觉得万般不妥,一股强烈的欲望还是支配着她问了出来。

方丈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不好意思,我只是好奇,如果涉及到香客隐私,那还是不要说了。”韶华赶紧低头道歉。

“倒也不是不能说。佛教有轮回之说,相信人死了之后,是可以转世投胎的,若是上一辈子行善积德,便能投个好胎。这位先生来历神秘,他所填之人,根本不在人世,是否转生,也不知晓。他所祈福那人,乃是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

“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前几天晚上做的那个光怪陆离的梦浮现在她脑海,梦中有年幼时期的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也有年幼的奚原。

她像是一个看客一般,浏览着那一段封尘的历史。梦中的那个奚原,分明只是个小乞丐,那么眼前拜佛的奚原,是他的来世吗?

至于韶光,她总觉得她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看韶光那­精­致逼人的五官,长大后分明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可是韶华,却是一个清秀平凡的女孩。如果两人都是红玫瑰,那么韶光定会成为男人心口的胭脂痣,而她就是墙上的蚊子血;如果两人都是白玫瑰,那么韶光就是男人窗前那一抹白月光,而她就是衣领上的饭黏子。

自己为何会做那样一个梦?梦境虽说光怪陆离,却真实得仿佛曾经发生过,那么她是谁?为什么会成为梦境的看客?

这一切,跟眼前的奚原有关系吗?

他不由自主地走到奚原旁边的蒲团前,对着佛祖磕了三个头……

888尊金佛全部拜完之后,已经是晚上了,寺庙中冷冷清清,有守夜的沙弥引着奚原朝一侧的厢房走去,而跪得浑身发软的韶华则脚步虚浮地扶着廊柱,朝万佛寺大门的方向走去。

就在她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位小姐请留步。”

她转过身,只见一位穿着铅灰­色­西装带着金丝边眼睛的男人朝她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奚先生说,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诚心拜佛的人了,他欣赏你的这份虔心。这是他的名片,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帮忙。”

“我与他素不相识,这名片我就不收了。”韶华垂头,摆手。

“多少人想求奚先生办事,却连奚先生的面都见不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你就这么放弃了?”男人讥笑起来。

“我……我不认识他。”韶华有些迷惑,也有些懊恼。

“也是,你自然不会认识他。这张名片你就收着吧,说不定哪一天,你会派上大用场。因为,这天下地上,就没有奚先生办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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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烟花灿烂 1

( 被他狂妄的语气惊地抬起了头,韶华看着他手中的名片:“我既然与他非亲非故,便不受这嗟来之食。谢谢奚先生的好意,既然奚先生这几日都住在这里,那我明天过来把凤凰埙还给他。君子不夺人所好,那东西对奚先生来说,是心头之宝,对我来说却没有任何意义。再说,那东西太过贵重,我也受不起,人若是有了贪念,便不受神佛庇佑了。”

“既然是奚先生送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见她眼底一片澄澈,他不禁也有些敬佩,收起了先前不好的态度,“我是奚先生的秘书,姓王,名片你拿着,以后总有用得上的地方。”

想到他祈福之人居然是韶光,她的心中不知为何涌上了一层莫名的酸涩和悲痛,像是泡着青柠檬的苏打水一般:“要我收下名片也可以……我只想冒昧的问一句,他祈福之人,与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王秘书面有难­色­地看着她。

“若是他不回答,我便不收这名片。”韶光平生第一次如此执拗,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起来。

王秘书犹豫了一下,收回名片:“那好吧,我现在去问问奚先生,但是我不敢肯定奚先生会不会给你答案。”

王秘书走后,韶华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人抽走了一般,瘫坐在大门的门槛上,抬头仰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觉得脸上一凉,一摸居然是满脸的泪水。

韶光……韶光……韶光到底是谁?为什么听到她的名字,自己居然感觉痛彻心扉,她的记忆一片空白,可是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反应着她的痛苦,那颤抖的身子,那抽搐的心脏,以及那湿漉漉的泪水,以霸道的方式叫嚣着,令她慌乱无措。ww

我的身体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我会觉得痛?我会觉得那么痛?好想大哭一场,好想向这个世界控诉,可是哭是为了什么?控诉又是控诉什么?她一无所知。

将脸上的泪水擦­干­净后,身后也传来了王秘书抱歉的声音:“这位小姐,奚先生说,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义务告诉你。”

“我明白了,”虽然失望,但韶华依旧点了点头,走过去接过王秘书手里的名片,扔到一旁的垃圾桶中,“名片我收了,但我不受这嗟来之食。”

“你……”王秘书嗔目结舌地看着她,叹了一口气,“女孩子还是不要太逞强,过刚易折。”

“能得到奚先生的欣赏,我很高兴,但是他若是用钱来‘欣赏’,便是一种折辱。佛语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穷和尚与富和尚,一人坐马车去南海,只用了一个月,另一个人徒步去南海,走了半年。你赞富和尚拜佛心急,有诚心,那么穷和尚就没有诚心了吗?诚心这种事,不是用钱来衡量的。”韶华摇了摇头。

不知是身累还是心累,坐上最后一班公交的韶华,靠在空荡荡的座位上,竟然睡着了。

车子到达终点站,司机唤醒了她,她低声道谢,茫然又无措地走下了车。广袤的停车场空荡荡的,路灯寂寥地亮着,散发着暗淡的光芒,几只小飞虫在沿着灯光打转,她抬头望着小飞虫出神,是否你们也一样觉得茫然?

一阵风吹了过来,掀起她洗的发白的蓝­色­衬衣和漆黑的长发,她用手挡了挡风,不让乱发迷离了她的眼,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

渐渐地,到了热闹的地方,一条长街上摆了上千个桌子,人们凑在一起大笑、喝酒、划拳……这是一个热闹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着欢笑的世界,觥筹交错,笑语喧哗,明亮的白炽灯将气氛烘托得无比热烈,可是,与己无关。

韶华就像是从梦中走过,背负一身寂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红尘。从这条街拐过去便是那个小公园,夜里,公园中亮着温馨的灯,不少情侣坐在长凳上谈情说爱,她沿着一条偏僻的小路越走越远,来到那个废弃的游乐场前。

红尘斋,像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一块仙地,宁静、祥和、美丽,鸟语如美人的婉转歌喉,花香如氤氲的月晕,潺潺泉水如优雅琴音,亭台楼阁无不­精­致奇巧,花草树木无不修剪整齐。

女人站在红尘斋廊上,用一把雪白的纨扇逗弄着架子上的一只鹦鹉,鲜红的百层裙长长地迤逦在身后,群上绣着一朵朵黑­色­的曼珠沙华,枝蔓缠绕,花开妖娆,像是吸取了人世间所有的罪恶从血液中生长出来的一般。

“想明白了?”女人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十万块钱,卖掉记忆,确实很划算,”经历过一番挣扎后,韶华抬起头,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现在很缺钱,也急需钱。我这辈子过够了苦日子,为了钱就算把灵魂卖给魔鬼,说不定我也会做。可是唯独记忆,我不想卖掉。”

“哦?”女人挑眉,露出一抹兴味盎然的神­色­,“愿闻其详。”

“记忆是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温暖的记忆如天空的星辰般动人,寒冷的记忆固然痛彻心扉,那也是你生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我感谢上天赐予我的所有苦难与幸福,幸福来的时候我欣然接受,苦难来的时候,我默默忍受。无论痛苦或者甜蜜,那都是我最珍贵、不可复制的独家记忆。红尘斋买卖记忆,收买别人最痛苦的记忆,然后将那些记忆卖给一些忧郁的有钱人。人都是这样,有了别人更加苦难的对比之后,就会觉得幸福。”

“可是我不觉得我有多不幸!”韶华大声说道,“这些记忆是我的珍宝,我不想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给别人随意把玩,因为别人不会珍惜,只会贱视!”

“若我今天真的把记忆卖给你了,那我就是在作践自己!”韶华掷地有声地说完,转身离去。

一走出红尘斋,她便扶着生锈的游乐园扶手慢慢的蹲了下来,咬着自己的手背慢慢地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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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烟花灿烂 2

( 时光是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情书再不朽,湮没成沙漏。青春的上游,白云飞走,苍狗与海鸥,闪过的念头,潺潺的流走。命运好幽默,让爱的人都沉默,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回忆如困兽,寂寞太久而渐渐温柔,放开了拳头,反而更自由。慢镜头缱绻胶卷,冲破默片定格一瞬间,我们在怀念的演唱会,礼貌的再见。

萧礼,那些事你还记不记得?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们说好的,一直一直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分手。可是最后,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你不是说过你喜欢我的吗?难道你的喜欢就那么浅薄,经不起一点风浪,经不得任何挑唆?我们当初明明那么好的,我还记得,那年我生日,你亲手给我做的长寿面,真的好难吃,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感动……哪怕到最后,我所有的苦难都因你而起,可是我依旧舍不得,舍不得放弃跟你在一起哪怕一点一滴的记忆,这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了,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我跟你的回忆了。

萧礼,我可以为了你连尊严都不要,可是你当年为什么不回头?为什么?

我韶华是爱钱,可是钱不代表一切,如果你不是萧礼,那么别人钱再多,我也不会觊觎。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在那片玫瑰花丛中丢了心。

如果不是你走之后,发生的那一连串的变故,我真想一死了之。低到尘埃里的爱,我付出了我所能付出的一切,可是真的不是为了钱。我虽然虚荣,虽然浅薄,但一切都只源于对童话故事的幻想。

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的真情呢?为什么呢?

她轻轻地,哽咽着,唱着一首歌,一首甜蜜动人的情歌,那是热恋时,他送给她的歌。五年没有唱过的歌,歌词一句都没有错,仿佛不是印在脑海,而是印在心里。

孤独的没有一颗星星的天空,孤独的挂在天边的圆月,独孤的只剩蝉鸣的公园,孤独的哭泣的韶华。

突然,一只温暖的手抚摸在她凌乱的头发上,她在朦胧的泪眼里抬起头,看到萧礼那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是幻觉吗?她的眼泪掉的更急了。

那只手轻柔的拭去她的眼泪,微微一笑,富有磁­性­的声音像是治愈的良药:“傻瓜,你在哭什么呢?”

“萧礼……”她从胸腔里挤出两个字,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只能呆愣地看着她。

“傻瓜,以后不会再让你哭了。”他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将她温柔环绕。

就在这一秒,漫天的烟花齐齐燃放,像是要将整个夜空照亮,那华丽的烟花像是生命中那一袭华美的袍子,要将动人的旖旎的故事演绎到极致。

温暖的烛光依次亮起,999根蜡烛将她包围在中间,仿佛要驱散她过往生命里所有的寒冷。她在摇曳的光影里流泪,萧礼的身体明明那么温暖,她却浑身颤抖。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奇幻的梦,梦醒了,她依旧是那个落魄的姑娘,为生活努力奔波,为命运奋力挣扎。

在梦的最后,萧礼单膝跪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塞在她手中,像一个向公主求婚的骑士一样,对她唱着那首动人甜蜜的歌:“生命中最奇妙的旅途,生命中最动人的故事,最美好的总是,你在我身边时。生命中最优美的诗,生命中最­精­致的词,总害怕下一秒,你会消失。

告诉我,你不会离开,亲爱的,让我们一起在岁月的长河里老去,告诉我,爱会永恒,亲爱的,如果失去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如果世界崩塌,能牵手也不怕,你在这里,那便是我存在的意义。只怕世界太大,若我没牵好你手,你在雨中,该怎么找到路回家。所以亲爱的,所以亲爱的,别离开,好吗?”

萧礼的歌声带着无与伦比的虔诚,仿佛在教堂前的祷告,看懂了他眼里的认真,韶华早已泣不成声,颤抖的手根本抓不住那一捧玫瑰,娇艳欲滴的鲜花摔在地上,微微滚了半个圈,沾染尘埃。

最后一句歌词的余音如同夜风一般袅袅散开,萧礼打开戒指盒求婚道:“韶华,嫁给我吧!”

韶华捂住嘴,颤抖地伸出右手,萧礼手执戒指,当那冰凉的项圈碰触到她的指尖时,她猛然反应了过来,缩回手——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地穿过明灭的烛火,头也不回,若不是那微微耸动的肩头,他甚至不知道,她还在哭。

他追了上去,想牵着她的手,她却将他的手轻轻地打开了,在这轻微的动作里,两人的距离不言而喻。

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你看云的时候很近,你看我的时候很远。

几次下来,萧礼不敢再牵她的手,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后,保持一个人的距离。韶华像是失了魂魄一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泪腺像是坏了的水龙头,泪水怎么也停不下来。她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乱走,不知走了多久,居然走到了她以前的家门口。

家里一片灯火通明,温暖的光芒仿佛在等待着游子的归来,那熟悉的饭菜香,是她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和羊­肉­水饺。

家门大敞着,多少年了,这样的场景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出现过。在模糊的泪光里,她仿佛看到了餐厅里的那张大圆桌,桌上有大腹便便笑的如同弥勒佛的舅舅,有不停地教训着堂妹的舅妈,有慈祥的外婆,有戴着眼镜笑得一脸儒雅的哥哥……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那些逝去的人,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萧礼从她身后走来,将她冰凉的手紧握在自己手心:“韶华,我带你回家。”

回家?回家?多少年不曾有人跟她说过家这个字了?因为萧礼这句话,韶华再次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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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1

( “韶华,以后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ww”他将她的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

“不……”韶华轻轻挣扎,不停地摇着头。

“韶华,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都过去了好吗?现在我回来了,你的家也回来了,这两天我亲自来到这里指挥他们装修,保证还你一个跟五年前一模一样的家,好不好?”他抚摸着她顺滑的发丝,轻轻地抚慰道。

“不……”韶华转身就走,“这里……这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我的家……我的家早就没了……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我只有我一个人了……”

“什么意思?”萧礼慌乱地走上前来,抓着她的手腕,“外婆呢?哥哥呢?”

韶华使劲地摇头,声音崩溃,表情里透着一股死寂和绝望:“萧礼……我求求你别问了……你别再问了……”

“韶华!告诉我,发生什么了?”他握住她的双肩大声问道。

“家没了……我的家不在了……”她的口中翻来覆去的只有这两句话。

“韶华,别哭别哭,”他手忙脚乱的擦拭着她的泪水,“我现在带你回家好吗?跟着我,我带你回家好吗?”

“萧礼……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了……”她推开他,再次漫无目的地朝前走去。

“韶华……”

“你走吧……别再来找我了……我累了……我真的累了……”

“韶华,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若再相信,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了,当年那样的绵长而深刻的痛,经历过一次便已足够,她再也承受不起。

萧礼站在原地,看着她渐渐走远,就像他们分别的那五年,明明是短短的五年而已,却横亘着巨大的鸿沟。他能肯定韶华的心中必然还有他,只是,如今的她,­性­格早已不是当年的勇敢和开朗,真的要一步步逼着她接受他吗?

回到暂住的旅馆,她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疲惫的她几乎是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鸟儿的啁啾由远而近地响起,一排白­色­的鸟儿扑棱棱的从树上跃起,飞到另一棵树上栖息,阳光从两旁的遮天古木里­射­下金线般的光芒,投­射­在晶莹剔透的白­色­鹅卵石上,沿着曲折的幽径往前走,能闻到阵阵兰花的幽香,白­色­的兰花像是星辰一般点缀在古木间的草地上,微风袭来,暗香浮动,娇羞迷人。

远远地能听到优雅的琴声,如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伴随着潺潺的流水声,令人心旷神怡。

来者身穿天青­色­华服,上面绣着白鹤祥云,腰间的玉佩发出轻微的响声,似是怕惊扰了这片宁静。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享受着这树、这光、这花、这琴音……

曲终,他越过一棵几人合抱的大树,来到­精­致玲珑的亭前。

为了应景,这亭子盖的是青­色­的琉璃瓦,刷的是绿­色­的油漆,与这大自然浑然一体。

亭中有一琴桌,桌上一架通体晶莹的青玉琴,一个女子素手微微探出袖子,用勺子从一旁的盒子里舀出一些香料,放进一旁的香炉中,手微微的扇了扇,保持热度的均匀。

红袖添香,赏心悦目。

“参见公主殿下。”男子恭敬的行礼。

“你来啦,”女子兴奋地提着裙子朝他跑了过来,头上金玉饰物叮当作响,“沧水哥哥,自从你学业完成后,你好久没来宫里看我了。”

“微臣事忙,还望殿下见谅。”裴沧水微微一笑。

“你怎么每天都那么忙啊,”韶光不满的嘟嘴,“我在宫中无聊死了,都没有人说话。宫女们见到我都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而父皇的那些妃子,父皇不许我跟她们走的太近。”

自从当年韶光被掳后,皇帝哪里还敢让他的那些妃子们靠近韶光。一晃九年,斗转星移,皇帝再无所出,举国目光都落在了年方十四的公主身上,可公主天真烂漫,不通帝王心术,实非可交托祖上宏业之人选。

皇帝一方面宠着她,不忍她见识这世上的­阴­暗面,另一方面又惶恐不安,早在七八年前,便着手为公主布局,望自己百年之后,公主能有一帮旧臣帮衬。

尤其是这两年,眼看公主渐渐长大,朝中暗流涌动,关于征选驸马之事也是一提再提,可惜都被皇上给压下去了。皇上心中必然有他的顾虑,只要他一天不倒,这大周的江山便是属于姬氏的。若是他所托非人,那他驾崩之后,驸马必定会挟天子以令诸侯,等他掌握大局之后,公主能否留下­性­命,都难说。

“公主也知道,微臣乃是外臣,非诏不得入宫。”

“那我跟父皇说,让父皇每天给你下一封诏书。你每次来都是先看姐姐,再来看我,难道我在你心中不及你姐姐重要?”问到此处她又有些气苦,“算了,她毕竟是你姐姐,我计较这些做什么。”

“公主大量。”

“不,我小量!小量的很!谁让你那么久才来看我一次!”韶光走回琴桌前,愤愤地趴在桌上,看也不看他。

“公主恕罪。”裴沧水好脾气地笑笑。

“不恕!”韶光很硬气。

“那殿下要怎样才肯原谅微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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