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基金投资,需要首先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基金账户是基金管理公司识别投资者的标识,是注册登记中心为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载投资者基金所有权及其变更信息的账户。
投资者在参与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之前必须到基金管理公司的销售机构,即在各地的直销网点或代销网点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对某一基金管理公司而言,每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基金账户由注册登记人集中确认发放。销售机构T日受理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注册登记中心T+1日(第二日)提供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号,投资者可于T+2日(第三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账户开户是否成功。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获得销售机构发放的交易账号卡。在基金账户开立当日,投资者可提交认购申购申请。认购申购的确认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各销售机构在受理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时,会要求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交开户申请表和如下资料:
(1) 个人投资者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预留印鉴卡;
③ 填妥的业务申请表;
④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⑤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本人亲自办理)。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同时可以获得销售机构发放的交易账号卡。在基金账户开立当日,投资者可提交认购申购申请,认购申购的确认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2) 机构投资者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