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了起来,敏锐地环顾四周。这里有点阴暗,但不防碍看清每个角落。或许我已经习惯在任何环境任何光线下迅速检查可疑的地方。
没有别的人。
我提起黑皮箱,叫她拿起行李,赶紧离开。枪还在我们的手上。我们背靠背,边向大门走去边不停注意周围的动静。似乎没别的人,也没别的威胁了。
但刚才那一枪着实让我有点紧张,难以理解。
虽然我杀过很多人,也习惯一种紧张的生活。
这个女人更让我难以理解。
她究竟是怎么样的人,怎么会随时把枪带在身上,怎么枪法那么出神入化。
当然,这不是我弄清楚真相的时候。
现在重要的只是,赶紧离开这里。而且还得远远地。
刚出来的时候,她对我说了句话:我杀人,喜欢往眉心开枪,从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喜欢上的。
我恩一声便沉默了。
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即便心里有一团团迷。
对了,我叫May。她补充了一下。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当然这也只是个符号而已,像贴在食品罐头上的标签,用以区别其它食品,仅仅如此而已。
走到有行人的地方,我们舒了口气,各自的枪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原来的位置。
她左脚上绑着的小枪套很是好看,也很特别,或者因为特别才好看。像件先锋艺术作品。
她大约看出我的兴趣,吐吐舌头,有些羞涩地说:这是我自己缝制的。
我也吐了吐舌头,学她的样子。然后有点感叹地说:我没有想到你也有枪,而且开枪会那么快,你一定杀过很多人,要不不会那么熟练那么精准。
不算多,喔,其实我对数量不太敏感,或者也不算少吧。你呢?
她说话的声音听不出这个女人手上会碰过鲜血,温柔而纯洁。但有时候,纯洁的人离疯狂的人距离最近。因为太纯洁了,所以干什么都不会变成坏人,即便杀人。
很多。我如实回答。
喔,你杀人的时候应该很酷,对了,你叫什么呢,贝雷帽还是白跑鞋?
18。
18?
一个数字。
这名字很有意思,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