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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杀手之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普通到有点地位卑下。
这种卑下不只是指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只是指整个周围环境里的关系,更多是指自己内心中的感觉。
之所以糊涂之所以大大咧咧之所以无法成为杀手中的NO1,可能早已有因。
其实,我蛮有天赋的。
当然,不是指第一次遗精后就无师自通学会打飞机,而且射程大于米;不是指会把黄瓜切片和虾仁一起暴炒,味道像纯粹盐巴一样好吃;不是指莫名其妙把台坏电视撞翻,重新摆正的时候,发现竟然可以整出声音来了,虽然还是没图象;不是指会用草稿纸折能飞300米的纸飞机,最后不偏不倚地Сhā中一个老胖妞的大ρi股;不是指在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用放大镜做工具,对着一只小蚂蚁想把它烤死,后来它觉得无聊透了,烤那么长时候都没死,就溜走了;更不是指我能把香烟放在五跟手指上,玩魔术地转来转去,烟头把手掌烫出十个疤点。
我指的是杀人方面的事情。
特别是开枪。
至于别的杀人方式,我跟你提过,还未尝试。对于一件还没发生的事情,很难去判断好坏优劣。这和你买彩票同个道理。在开奖之前,你根本不知道手中这连串数字是幸运的还是倒霉的。
不过,有次我差点用别的方式杀死一个人。
在年少的日子里,暴力总或多或少地介入我们的生活。
那是一把水果刀,不太锋利,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藏在书包里。
在上课时,冲到他面前,捅死他。
或者下课后,埋伏在小巷里,推倒他的自行车,用刀让他尝试血的恐惧和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