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电视,在阳台上吹了会风,感觉外面空气不错,就有了想散步的冲动。
W市是省会城市,到了晚上要比G市热闹很多,不过我在这里没什么熟人,所以热闹是别人的,跟自己一点关系没有。
灯火阑珊的夜晚总让人充满感慨,突然想起了刘启东借给我看的那本《基督山伯爵》。吃面条的时候,随手翻看了几页,感觉还不错,那个叫爱德蒙•邓蒂斯的小伙子虽然蒙冤入狱,但是一看就知道不是池中之物,小说后面一定会很精彩。
时间已经不早,大街上的行人很少,秋天的夜晚要比夏天的夜晚安静很多,没有蝉鸣,也没有夏天空调的轰鸣声,只是汽车偶尔驶过,才会打破沉寂。
出来散步的时候,才发现小区离公园很近,抄近道走的话,不仅节省时间,还可以少吸点尾气,就是没有灯光,女士走的话不太安全,男生就没有什么好顾虑的。
刚一出公园门口,就看见旁边的石凳上躺着一人,这年头大家手上都有些钱,夜不归宿,在外买醉的人也不少。
见怪不怪,继续散我的步,想着新家里等着我的热水澡还有柔软舒适大床,还不由得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等等……好像听见那人讲话了,酒鬼说话都是含糊不清,听不太懂,但是我敢肯定这是一个女人发出的声音。
深夜里,一个醉酒的单身女性卧倒在公园深处的一张石凳上,似乎不太好。
虽然我不是十佳杰出青年,也不是学习雷锋的标兵,但还保留着怜香惜玉的优良传统。
“喂,醒醒,这里是公园,大半夜的,你快回家吧~~”
我推了推她,她还是满嘴的胡话,一个劲地说,“别烦我,闭嘴……”
通过我的目测,她说这些话显然不是对我讲的,说明这女的今晚不开心,跑出来一个人喝闷酒,然后本来是想回家的,可能是走到半路实在是掐不住,看见凳子,就倒下去睡着了。
可我并不是个侦探,这也不是本侦探小说,也许我的推理并不正确。
说不定她是个装醉博得路过好青年的同情心,在被带入青年的单身寓所后实施偷窃也说不定,现在什么人都有。
可是我害怕么?
她除了可以偷我这个人我,似乎家里的东西一件都拿不走。
今天心情不错,做一件好事也不影响我“黑道最具潜力奖”得主的成色吧。
夜色撩人,我却没有一点看她长什么样的兴致。
因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胖子还是猴子,只要他们喝醉酒,都是一样,重得跟头猪似的。
我背着她回自己的家,骨子都差点累散架了。书包 网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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