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的猴子,果然名不虚传。
有抽烟的,有吃瓜子,有喝可乐的,还有些胆子大的猴子,直接呆在路边,问路人要些零食。
碰见霸道些的猴子,甚至还会拽着路人的裤子,没见着吃的东西绝对不会撒手,像小流氓似的。
陈晨看着有些害怕,不跟再往猴山深处走,高凌也突然打招呼说,她要现离开。所以后来,就是高凌带着陈晨现离开了,就剩我和刘思两人继续兴致勃勃地浏览猴山。
走往前面走,不断地有警示标牌提示,前方危险,请小心的字样。路也确实难走很多,行人也少,而且坡度在不断地提升。
爬山地乐趣在于你可以慢慢享受征服的过程,所以我还喜欢的。刘思这样丫头体力也很好,所以跟着我的节奏,她一点没有喊累。
“前方路险,请返回。”
前面的标牌都是用黄|色油漆刷的,这块标牌却是用红色漂白刷的,而且从标牌上斑驳的油漆印来看,这块牌子有些历史。
我回头问刘思,“要不要撤回去,前面没路了?”
刘思一点都不领情,还学着我的幽默,回了句,“世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勇气七分,幽默三分。
这几天没有下雨,所以路并不湿滑。而且冬季干冷又少雨,所以走路来,每一步都能激起不少尘土,也许稍不留神就有摔倒的危险。
出于保护刘思的目的,我走在后面,在刘思做开路先锋。
几番曲折之后,终于站到了猴山最高点,极目远眺,W市的一半景色居然可以尽收眼底,在钢筋混泥土的地方呆长时间,突然站在一个如此视野开阔的地方,仿佛连呼吸也畅快了许多。
~~啊 啊~~ 啊 啊~~
身边的刘思,不知道突然是哪跟神经不对,对着前方那个我们无比熟悉现在却又无比陌生的城市大喊起来。
也许,是受到刘思的感染吧,我也学着她的样子,放肆地大喊起来,希望借此也能把心中积蓄起来的负担,卸下一些。
刘思张开双臂,微笑着说道,“你有没有听到我们的回声?”
回声?
当然有听到。
刘思接着说道,“我有特别高兴的事情,或是特别不高兴的事情时,就喜欢找地方大喊大叫。只要让我尽情地呼喊之后,我整个人就会觉得舒服很多,来这里,这么高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太爽了。”
我回答道,“幸好,你没有恐高症,不然的话,岂不是会失去一个这么好的场所。”
刘思点点头,“好像我一直都很幸运似的,一直都可以碰见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和让我开心的人。”
我回答道,“这话可不能乱说,搞不好,别人还以为你是一个花心大萝卜。”
“切,别以为谁都像你那么邪恶,和好朋友好同学在一起,还不是快乐的事情。”刘思反击道。
在如此胜景的地方,和刘思斗嘴似乎是风琴煮鹤,所以我选择了闭嘴。
明明冬天的风,生冷,吹在脸庞,如刀割一般疼痛。只是在现在,我反而觉得,冬天的风,也有柔情的一脸。
也许,人不同,景亦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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