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老爸还在部队服役,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军人。自卫反击战打响的时候,他亲赴老山前线参战,肩负某侦察连连长,可惜在一次深入敌后的“银狐”侦察活动中受了伤,被迫击炮弹的弹片削去了右耳朵,并导致右耳从此失聪。那时,正是热爱英雄的时代,所以母亲一时心血来潮便嫁给了老爸。哪想做了夫妻之后,母亲发觉英雄跟常人根本没什么两样,该有的脾气还是有,该穷的时候还是穷,连“三大件”都买不起(那时的“三大件”好像是收音机、自行车和缝纫机,老爸的工资有一大半用来给爷爷奶奶抓药,所剩无几),又见我老爸总是侧过左耳去听她说话,感觉越来越别扭,于是乎夫妻关系由相敬如宾慢慢变成了形同陌人。
后来母亲跟一个商人有了那种关系。不仅如此,她居然一咬牙跟那商人私奔了!
那时,全国刚刚流行下海,最可爱的军人跟人家下海的商人一比,简直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
当然,那商人很快给抓住了,连同我母亲。老爸的战友一个个气得直拍桌子,劝老爸将那商人送上法庭,告他个破坏军婚!
老爸默默地擦着手里的五四式手枪,一句话不说。然后他走到母亲跟前,问了她这样一句话:“你跟我说,为什么非得离开我不可?”
那时的母亲居然鬼迷了心窍,不畏不惧的,比革命英雄刘胡兰还勇敢,居然挺着胸膛对老爸作出了这样的一个回答:“你要是狠得下心,就开枪打死我吧;如果你还算为我好,就成全我一回,反正他对我是真心的,我对他也是真心的!”
母亲这句话深深地刺痛老爸的心脏,据说当时他的身子晃了一晃,差点没倒下。
最后,他没有将那商人送上法庭,也没有开枪打死我母亲,却在第二天跟我母亲主动办了离婚手续。
如果老爸不肯离婚,按军婚法,母亲是无法离婚的。
结果,老爸眼睁睁地看着母亲收拾起行装跟那商人远走高飞了。
那时,老爸对母亲没提出其他要求,只有一个条件:把孩子留下,从今以后,别再来烦我!
那孩子当然就是我。那时,我才11个月零22天,尚未满周岁。
从那以后,老爸再没娶过别的女人,直到现在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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