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我还去看望了一次贤芝,她比原来瘦了,她说她刚进戒毒所时就哭嚷着要出去见我,她口口声声地喊着素素来救我,她说她在里面很想念我,尤其是冷静下来的时候,她说原来,经历了这么多,她的内心里,始终都还是只有马卫的。
我没有再问她季飒呢,我知道,即使贤芝是真的爱季飒的,那么她也不会再让自己去爱了,当然,我更相信贤芝说的,也许经历了一番大的生死蜕变,她重回了最纯净的那时刻,她才发觉自己最念念不忘的是马卫。
法庭开庭的那天,我和之放,加上季飒还有柯律师,我们都出庭,妈妈则在家带着孩子。
双方律师都争辩的十分犀利而尖锐,温安年的律师主要强调着指责我没有让温安年带着孩子去做亲子鉴定,说我是在剥夺温安年做父亲的权利,知情权,抚养权,还说我也没有照顾好孩子,根本都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让没有两个月大的孩子被一个吸毒的女人带走,幸好原告及时救下了孩子,所以请法院将孩子判给原告抚养。
柯律师也有相当的能力,唇枪舌战开始了,柯律师指明孩子的母亲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孩子要不要和另一个非婚姻关系的男人亲子鉴定,这是做母亲的权利,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孩子是自己的,那么就不能成立和孩子有父子关系的事实。
原告和被告各自陈述的时候,温安年旁边就坐着他爸,温安年说:“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我做亲子鉴定的话,那么,我认为这个孩子就是我的,无可争议的,既是我的儿子,那么岂有和别人姓的道理!”
我控制着自己,不想当庭和温安年吵起来,我也阐述了我自己,作为孩子的母亲,虽然在孩子差点丢失的事情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是一个有过卵巢疾病的女人,我也许一生就这一个孩子,只能当这一次母亲,孩子就是我的生命,我肯定在今后用我的生命去呵护照顾孩子,再也不会让孩子受到伤害。
休庭期间,柯律师告诉我,从目前对方手上的证据和呈述上看,这场官司我们这边是胜算帷幄的,我也高兴了起来。
想想也是啊,我的儿子,任凭在哪里打官司,总归是改变不了我是孩子妈妈的事实,我十月怀胎把他生下来,法院不可能会只听温安年单方面的,就算在孩子上一次被贤芝抱走的事件上我存在了照顾孩子不周,但也不会把孩子判给一个都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是孩子父亲的人吧。
之后又接着开庭,温安年的医生又拿出了两份血型报告,称孩子和温安年都是r阴性血,这种血型属于熊猫血,万里挑一的血型,怎么会又那么巧合。看来温安年这次也是下了血本请了一个大牌的律师,是势必要和我大战孩子的抚养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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