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漂亮的","歌声好听的","演技不错的"这些都是吸引人的因素,那么我们的确很容易喜爱上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更多。有一连串呈并列状态的名字列得见头不见尾。而原本偶像就是拥有这样基本条件的存在,"纯真性漂亮的","异域般漂亮的","歌声好听的","歌声特别的","演技强大的","演技不露声色的",满足我们无止境的空白纸页。
于是卡啦OK里永远有点不完的上口的歌曲,蹲在光碟小贩面前也总能寻到收获。我们的空闲时段借助他们的名字被打发得有生有色。那些虽非狂热,但都是"挺喜欢"的"偶像"。这种心情无需长篇大论和字字铿锵,关系更像早晨路过报摊时,睡眼惺忪中注意到的标题"某某某被爆婚讯",直到在电车上逐渐清醒,回想时用"喔是么"做了评价。
大部分,仅仅报以好感的偶像,虽然程度未深,但依然是真正的喜欢。视如路
旁的叶子,借到它阴下便舒服一些,闻到沁心的气息,而倘若这只是路程的中途,也
可以在继续前行时不作犹豫地说再见。因为没有买过她的正版歌曲,演唱会也一贯
只看转播,某个假日百无聊赖才想起到官网遛两眼最新消息,所以即便对方传出婚
讯,或是被爆绯闻,新的专辑里有一句歌词含有隐射歧义诸如此类,都不会感情激
烈地把自己带入其中,希望对方解释,要求对方澄清,修正歌词并道歉等等。
只不过,在许多成排并类的名字之上,终究还是会有一两个仅有的凌驾他人。用隐性的笔在四周画上栏杆般的圆圈,平日不显现,但任何细小的风吹草动就会点燃反应熊熊燃烧。
我们"喜爱"的偶像中,终究还是会有一两个,愿意购买她们的一切产品并首选正版,演唱会哪怕远在万里以外也愿意赶去倾听,人生中有部分的意义已经割舍给对方,甚至在许多旁人都无法了解的情况下掉过眼泪,而晚上入睡前产生更多抑郁的联想,表现总比失恋更加真切。
这样的行为,总是得到众多反对和批评。但执迷不悟是常常难以评价为褒义或贬义的词语。有一个阶段,愿意让心智暂时流失,如果比起它们聚在胸前囤积的压力。理智在情感的对立下总能变成破坏性的强酸,犹如清醒比昏睡更加刺痛。
然而狂热的意识,偶尔失智的言语,却依旧只是因为"喜欢"。"我喜欢这个人啊"。喜爱她的样子,喜爱他们的歌声,喜爱那些镜头前打打闹闹的玩笑,喜爱在每一次舞台上的表演,喜爱她对着话筒的认真,喜爱失笑后的表情。虽然其他成千上万的偶像们,也有漂亮的样子,不错的歌声,有轻松的时候也有认真,但却不能入选。这是想要对人解释时永远无法阐明的地方。"只能是那个人啊","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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