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是自由的,”李文说,“我们因为相爱,真心的相爱,所以才天天在一起,因为我们不需要撒谎,假如不相爱了,立刻就分手,干吗要撒谎?干吗要欺骗?欺骗的前提是不得不欺骗,既然我们只是情人,不是夫妻,所以不需要欺骗。但是,一旦我们结婚了,双方就有了一种责任,就有了一种义务。特别是像你说的那样有了孩子,那么还有了感情上的一种约束。到那个时候,即使我们不相爱了,甚至彼此讨厌对方了,但是为了责任,为了义务,为了孩子,可能我们仍然要生活在一起,你说,那样生活在一起有意思吗?”
我没想到李文逻辑思维这么清楚,比我清楚。我发现现在的大学生数理化和专业课可能不行,但是人文知识懂得蛮多,比我们那个时候多。
我无话可说。不能说不是,更不能说是。说不是不符合逻辑,说是等于支持她的观点。所以只能选择沉默。
但是,李文没有沉默。李文说:“如果那样,为了维护家庭和双方的责任,为了维持双方对孩子的共同感情,可能不得不互相欺骗,甚至可能双方都在外面找情人了。你说那样好吗?”
“当然不好。”我说。我是随口说出来的。事实上这种话谁都可能随口说出来。谁还能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说夫妻双方都在外面找情人是好事?谁都不会。
“所以,”李文说,“最好还是不要结婚。只有不结婚,才能保证不发生这种情况。”
“结婚了也不意味着肯定发生这种情况。”我说。
“是不意味着‘肯定发生’,但是也不意味着‘肯定不发生’”李文说。
“至少我就不会。”我说。像发誓。
“现在你当然这么讲,”李文说,“哪个男人结婚之前都这么讲。但是,有几个男人真正做到一辈子没有发生婚外情的?”
李文不说了,如果再说,她就要说到她的父亲,但是她肯定不愿意说到她父亲,所以不说了。
后来,我还找过心理医生,但那个所谓的心理医生懂得好像还没有我多,除了一大堆心理学的新旧名词之外,并没有说出什么实质性东西,给我的感觉他所说的一切无非是想向我证明,证明他是深圳最好的心理医生,所以我要相信他,要自愿地给他钱,不但我给他钱,最好还鼓动我身边的所有朋友都来给他钱。事实上我也差点这么做,差点把李文也带去看心理医生,但是犹豫了半天,甚至还暗示过,最后还是放弃了,道理非常直接——李文自己就是学心理学的。
李文可以一辈子跟情人生活,但是我必须要组建自己的家庭。
尽管我很爱李文,尽管我再也找不到比她很好的女人了,但是我还是选择跟她分手,分手的方式是我出差,把她一个人丢在我家里,然后,解铃还请系铃人,请薇珍打电话去我家,把我的意思委婉地表达清楚。当我再回到家时,家依然还是那么整洁,但明显不是原来那个家了,主要是没有女人味,一点都没有,像是被彻底消了毒。真彻底,因为有关李文的一点痕迹都没有了,消失得干干净净。直到有一天,我后来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的老婆,举着一根长头发,一根明显比她自己头上任何一跟头发都要长的长头发,拿眼睛瞪着我的时候,我才想起来,这个屋子里曾经住过一个女人,一个叫李文的女人。
李文就是酷酷。现在依然单身。有一次我还看见了她,披着长发,开着小本田,潇洒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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