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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十七>

(散云)

我叫散云,闲散如云。自小便在一个杀手组织中长大,只是却不被训练我的人所认同。因为我,不像其他人一样有着一张毫无表情冰冷如霜的脸孔。他们认为我不够资格成为一个杀手,斩不断情,冷不下心,因此也就从未给过我任务,从认定我不合格时便不再教我武功。

于是在我十五岁那一年,我离开了那个我呆了十年的地方。但第二天,便有人来杀我,是那个组织的人,来的两个人曾经与我一起接受过训练。原因嘛,是因为我知道他们组织的一些事情,但还好不是机密,他们不是很重视。

看着眼前被一剑封喉的两人,我笑了。人总是喜欢逼迫别人。他们是最先死在我剑下的人。之后,不断有人追杀我,我东奔西跑的与他们玩着捉迷藏。几个月后,我玩腻了。在杀了师门派出的第二十一个人后,我将剑指着第二十二个人的脖子。回去告诉师父,我从未将师门的秘密透露半分,他这样做只是多此一举。你提醒一下他,一个杀手所要具备的不是外表与个­性­的冷酷,而是武艺,智谋,有这些,才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杀手。还有,如果再有第二十三个,那么,我就不介意再多杀几百。不信的话,他可以试试。

那个超没眼光的人被我这么一吓,之后竟也真就没人再来杀我。呵,失去我这么个手下,还真是他的损失。趁此空闲之日,我在茫茫大海上寻了一座孤岛,风景迷人,岛上不有淡水水源,还真是不可多得。

从此我栖身于此,将它命名为孤崖岛。并在岛上各个出入之处设下了奇门阵法,布下暗箭机关,然后再立个擅入者死的石碑,嗯哼,还真是有成就感。

再次回到陆地时,我碰到了樱漓。见到她的时候她正被人欺负。她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四处流落,才只有七岁。我好心的替她解了围,没想到之后她就跟在我的后面。我给了她一些吃的,又给了她一点银子,以为这样她就会离开,可她还是跟着我。

小丫头,你跟着我­干­嘛?

大哥哥,你不让我跟你吗?那泪眼汪汪的大眼睛似乎在控诉我的残忍。

我……我不是不让你跟,而是你跟着我会很危险的。

我不管,也不怕,大哥哥会保护我的确良

你!呐,你再跟着我,我就杀了你。我拿手中的剑吓唬她。

大哥哥,我已经没爹没娘了,要杀你就杀吧……我早死是超生……哇……呜……

天呐!谁来救救我?没办法,我于是就将她带在了身边。在江湖闯荡让我知道钱的重要­性­,身旁还跟了个小的,这钱可就更不可缺了。于是我决定用杀手的身份来赚雇佣金。只可惜我在武林之中全无名号名声,没人会来雇我,只有潇洒的落宿林中,烤烤野味充饥。

唉,以为跟着你可以吃饱喝足,没想到还是饥一餐饱一顿的。樱漓在抢吃了一大半只山­鸡­后不满足的说。

唉呀,你这小丫头片子!信不信我揍你?

哼!你就会欺负小女孩,有本事就拿钱、拿银子来给我瞧瞧!

樱漓!我气得牙氧氧,真是后悔当初让她跟着我。这丫头原来是个伶牙利嘴的机灵鬼,当初死皮赖脸的跟着我就是想吃白饭!压根就是看我好欺负嘛!

可是,说起来,相处的日子久了,她不在身边就没人吵嘴打闹,总会觉得少了点什么。好像不能没有她的样子,唉,真是犯贱!

这样下去确实不是办法。­干­脆回我自个儿的领地好了。然后我和樱漓两个人就坑蒙拐骗了几百两银子,再买了生活必需品我就带着樱漓到了孤崖岛。

两个人果然比一个人生活要有趣得多。

十六岁,我发誓要成为一个身价百倍的一流杀手,于是闭门苦练。

十七岁,我再次踏足大陆,然后去挑战天下第一杀手。结果是,我赢了。连我自己都不能相信.

其实当时我受了重伤,眼看­性­命难保,却偏偏老天怜我,让一个过路人给救了。我当时承诺,只要不违天理,我可以帮他做三件事。只是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竟是溟蓝王朝的王。

那一年,天下第一杀手的名号冠在了我的头上。果然这样子银子就好赚多了。杀一个人的酬劳足够可以让我和樱漓舒舒服服的过上好几年。

樱漓经常取笑我,说我是天下第杀手,但杀死的人却比她踩死的蚂蚁还少。

我就笑嘻嘻的反问她,你是不是希望各你生活在一起的是一个杀人如狂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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