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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像风一样自由(2)

那一天我跟她什么也没发生,但是回去的时候我心情极好,主动请熊熊吃了顿烧烤。吃完之后熊熊才告诉我,那个女生她见过。说几个月前她来过我们公司,我同事带她去拍了一组写真,那天我刚好请假在家睡觉所以没碰上,而我那个同事又刚好是那种遇到美女绝对不会介绍给别人认识的人。

第二天我到公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填有她个人资料的表格,把她电话存到了手机上,但还是不敢打。是的,我不仅很穷也很,这就像­鸡­和蛋一样。因为很穷所以很,也因为很所以很穷。我想等我有一天不穷了估计就有自信了就不了,或者有一天我不了就会跟着摆脱贫穷。

存了号码之后,微信提示我她的手机号码开通了微信,于是我就算是顺藤摸瓜(读者:用这个词真的好吗?)加了她的微信,写验证消息的时候,我踌躇了很久,还是写上了我们高大上的公司名。因为虽然我写了很多书,但在我国读书的人太少了,而我在公司又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所以还是写公司名比较好,她给我们的活动寄过照片,所以对公司名一定不会感到陌生。

果然,一顿饭的工夫她就通过了验证,但并没有搭理我,我也没搭理她。高冷妹遇上我这样的人,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开场。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通过她微信朋友圈的内容了解到她就在文身店不远的一个健身馆做瑜伽教练。于是我就在那个健身馆办了张会员卡,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我一个夏天都没有多余的钱吃西瓜了。

不要笑我,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穷人不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女生。尽管难度大一点儿,尽管看到她的男朋友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感到自卑。

她的男朋友算是典型的大帅哥了,笑起来很像金城武,而且还有一家店。我呢,就一个破屋子还是租来的。不过我并不打算放弃,一个人终其一生,能遇上自己非常喜欢的人的机会寥寥无几,大多数都只能通过荧屏去兴叹罢了,而我的女神近在眼前,不试一试,我怎么能甘心。

高富帅劈腿一百次也有天真女生投怀送抱,穷矮矬辜负一个妹子就是渣男。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就是这样,高富帅似乎天生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妹子,穷矮矬似乎找到一个女朋友就该谢天谢地,好好珍惜。但其实男人骨子里都是一样的,在对待女人这件事上,高富帅和穷矮矬没有区别。更何况我只是不富而已,而财富这个东西不是永恒不变的,我只要勤快点儿,也不是没有机会盘下一家健身馆的。

带着这个乐观(幼稚)的想法,我开始没事儿就往健身馆跑,但我只是去跑步,并不去练瑜伽,只能隔着玻璃看到她。不过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当务之急是我要让自己先富裕起来,这时候跟她走得太近,就不仅仅是一个夏天吃不上西瓜的问题了。

跑到她下班的时候,我就回家。因为心里装了人,躺床上就睡不着了,吃东西也不会停不下来了,这样就导致我的时间变得异常的多,且异常的漫长。我把这些时间全部用在了写小说上。这么多年了,我不停地写,却并没有攒下多少钱,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稿费太低,文化行业太不受重视。

我自动忽略了自己写得太差劲这一根本原因,或者说是受卡夫卡的影响,纯粹把写作当作写作而已。每次都觉得写出来就好了,不到饿肚子的时候,没必要拿去卖钱。

但如今不仅仅是饿肚子的问题了,已经涉及人生大事了,也就由不得我清高,跑步之余的时间写的小说全被我发给了编辑,换来钱我就存起来。按照我的计划,等我存够了钱,就以工作为理由去约她喝茶,多喝几次应该就能培养出感情了。她要是不愿意单独跟我去喝,就叫上摄影师,反正公司需要美少女的照片做宣传,多拍一点儿也无所谓,让同事去拍不如我自己找人去拍。

写到这里需要交代下她的名字—宋泽香,有没有很动听的感觉?敢说没有就打死你!好吧,你要是真觉得名字普通也没关系,反正又不是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好听就行了,她只需要人好看。

既然已经暴露了女主角,就索­性­把配角们也都说了吧,不然显得好像我没朋友一样。其实我只是朋友比较少罢了,这也不能怪我,穷人门前通常都是门可罗雀的,富人才有门庭若市的资格,丐帮除外。

而且这也仅限于在这个城市,要是回到我曾经叱咤风云的地方,跺跺脚,也是能冒出一堆死党的。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既然离不开这里,回不到曾经,提当年的勇也就毫无意义了。在这个城市,我就只有我的室友一个朋友。(读者:天哪,你居然还有一个室友,憋着这么久都不说,不怕被打死吗?)

其实直到现在才说室友,是因为他的存在感太弱了,虽然他跟我一样是个穷人,可是他穷得有追求,一天到晚都在外面创业,所以这房子名义上是我们俩合租的,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享用,他就只有凌晨到黎明的时候会回来睡上几个小时,是名副其实的早出晚归,不过尽管这么勤奋,这么有追求,他也还是一个穷人。这就是血淋淋的现实。

因为以往我都是下了班就去吃饭,吃撑了才回家睡觉。自从开始攒钱大计之后我下班就回家写小说,就算不写小说也要去健身馆,所以一到下午四点五十五分,你在我们公司就能看到一个急不可待的人目不转睛地盯着打卡机,口中还念念有词。

一开始还没什么,后来被熊熊发现了,她就问我每天这么火急火燎地去­干­什么,我不好意思说去健身馆,怕她发现我的秘密,就只好厚着脸皮说我回家写小说。

“你还在写你那些花痴女爱上高富帅的小说?咱能不能有点儿追求,不能自己追不到女朋友,就天天在小说里幻想啊。”熊熊一张口,我就后悔了,早知道还不如告诉她我要去健身馆呢。

“这回不一样了,我要直面现实,写一个平凡少年征服女神的故事,再不写那种身边一堆莺莺燕燕的高富帅了。而且这一次我写的不是青春文学,这次是实验­性­的纯文学,是奔着文学奖去的。”虽然很尴尬,我还是得给自己辩解,不然她开会的时候都能拿这个吐槽我。

“祝你早点儿拿诺贝尔文学奖,我的大作家。”

“国外的咱不能指望,能拿茅盾文学奖就行了。”我们边走边说,已经到了楼下,她去停车场取车,我坐公交车回家。这就是穷人和富人的区别,尽管我满腹经纶,尽管我自视甚高,可是我下班要去挤公交;尽管她很胖很蠢,可是她有很多房子和车子,还有很多人恭维而且还是我的上司。我讨厌拿财富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但这个社会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靠财富来衡量别人的。

所以我觉得十分孤独。

但再孤独我也是一个人类,比­鸡­、鸭、鱼、牛、羊、猫、狗,对不起,猫、狗得删掉,因为它们是宠物,它们有专门的、高级的医院,超市里卖的它们的食物比我吃的食物种类还多,它们的首饰、玩具、衣服的价格也都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所以我就只是比­鸡­、鸭、鱼、牛、羊等动物厉害一点儿,不用面临随时被杀了、加入快餐店豪华午餐的危险。

为了排遣这种孤独,我尝试睡觉,尝试写作,尝试疯狂地吃东西,但都不如养一只乌龟来得有效。有时候看着它一发呆就是一整天的样子,我就觉得上帝对我还是不薄的,毕竟龟的生命也是漫长的啊。

有时候夜深人静写完小说,因为思念别人的女朋友而睡不着的时候,我也会听听歌曲。听得最多的就是那首谢天笑的《让我走》—让我走,带上我的身影带上脚印让我走。让我走,让我走,向着流淌在身上那无缘无故的河流。

可是去哪儿呢?去遥远的以后,去浩瀚的星球或者无人的星球?那只会更孤独、更寂寞吧。比起美好的过去,我更不敢面对的是未来,未来我必定会变成一个遭人嫌弃的老头子,头发会白、会掉光;牙齿会黑、会掉光;皮肤会布满斑点,变得松垮垮、皱巴巴;浑身没有力气,摔一跤可能就会去见马克思了。

一想到悲惨的未来,我就更觉得现在太可贵了。所以我就请了长假,反正工资也没多少钱,多写点儿小说就补回来了,我还不如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对女神的无限喜爱上呢。

这样我的生活就变成了白天去健身馆犯花痴,晚上写小说。因为去的时间长了,女神也注意到了我,但她要么就是在纠正别人的动作,要么就是陪来找她的男朋友去吃饭,就算她是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是戴着耳塞听歌。

有一次我趁着她全神贯注地看书的时候,在休息房看到了她用手机听的歌,是杨丞琳的《带我走》。真让人伤心,我听谢天笑,她听杨丞琳,我们之间隔着一百个牛­奶­@咖啡那么远。

为什么是牛­奶­@咖啡而不是本兮或者张翰同学?因为牛­奶­@咖啡有一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多年以后,你回到我身边。不安全,充满了你疲倦的双眼。看着我,也告诉我,你是否,依然相信童话。你曾对我说,每颗心都寂寞。每颗心都脆弱,都渴望被触摸。但你的心,永远地燃烧着,永远地不会退缩。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也不得不看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也不得不收回曾经的话问自己,你纯真的眼睛哪去了?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爱情小说里也一样。我虽然写了无数个爱情故事,可是轮到我自己要谈恋爱了,我还是会一筹莫展。眼瞅着自己未来的女朋友在跟别人谈恋爱,眼瞅着她对我视而不见,我竟然无动于衷,或者只能假装无动于衷。

可是除了看着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走过去说:“美女,你以后是要做我的女朋友的,现在就不要和这个男生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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