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写一篇关于光棍节的文章是我由来已久的愿望。我有许多愿望,大到当上皇帝再来一次焚书坑儒,小到弄死邻居家那只我九岁那年咬过我一口,现在已经老得站立不稳、牙齿脱落、大小便失禁的狗。与这些龌龊反动的愿望相比,写一篇关于光棍节的文章倒显得冰清玉洁。正因为它冰清玉洁,所以想了多年我却一直没有动笔。有所期待是种美好的生活状态。如果不是遇见夏沫,我可能会一直怀着这个愿望直至老死。不知为何,世上有许多像夏沫这样的人,表面上助人为乐,实际上巧取豪夺。在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无所事事的我们向彼此倾诉心灵最深处的愿望之后,夏沫就找来庄生的《梦蝶》,找来《疯狂英语》,找来《本草纲目》。作为一个专业扯淡者,其实根本不用读这些书,完全可以凭借想象力扯出一个美轮美奂的淡,就像性欲旺盛的人根本不需要看成|人片来刺激神经一样。可是,伟大的夏沫认为,为了把这个淡扯得与众不同、空前绝后,必须要把她准备的材料细细地品味一遍,如果还没有来灵感就再品一遍。我一直想不明白貌美如花的夏沫为何举手投足都这么恶劣,但我宁愿咬牙切齿地拿起笔,也不愿承认三年前从一群混混手里将她救出,并以身相许的行为是错误的。为了避免引子写得比正文还长,就此打住。
正文
我比平时晚了五个小时醒来。平时是早上七点就醒了,也就是说,这次我醒来时已是中午。
是因为喝了酒、吃了安眠药,还是睡得太迟以至于我起得如此之晚,我已想不起原因。事实上,我也没想这些。膀胱的肿胀让我首先想到的是上厕所时是否需要排队。我讨厌排队,尤其是在上厕所的时候,那些人一个比一个恶劣。站着时都是迫不及待、火烧火燎的样子,蹲下后立刻忘记了站着时的悲哀,一脸陶醉,报复似的占着茅坑,一斤屎分十两拉,直到蹲得两腿酸麻了才起身。还有银行办事处、车站售票处、医院挂号处,处处人山人海。我只能后悔自己投胎时太匆忙,看到了今世的繁华,忽略了人口的爆炸。
我下床找拖鞋,却看到一双红色的绣花鞋。我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可是揉揉眼睛再看,那双鞋子依旧整齐地摆在那里。我的大头皮鞋、人字拖鞋、臭袜子、破牛仔裤全都不翼而飞了。我回头看床上,并没有睡女人。事实上,我的房间除了我妈以外再没别的女人来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打算先踩着这绣花鞋解决完膀胱的问题之后再思索这些怪异的事情。可是当我把脚放进鞋里之后才发现大小刚好合适,穿鞋时我甚至发现自己涂着蓝色的指甲油,而且脚上的皮肤白嫩爽滑。我那双奇臭无比站着可以支撑身体、坐下可以当武器的香港脚哪里去了?等我再低头一看,更绝了,该长胸毛的地方长着一对软香的Ru房。昨晚明明穿着碎花大裤衩睡觉的,现在身上却裹着一身白绸。找镜子的时候我发现房间里的摆设也变了,该放吉他的地方放着古筝,该放篮球的地方放着针线刺绣。终于在衣架旁找到了镜子,定睛一看,我大吃一惊,镜中竟然是一古色古香的长发美女。接着我不自信地伸手往两腿之间一摸,果然空荡荡的。我失声叫了一声妈,听到的却是一声娇媚十足的女中音,而且叫的也不是妈,而是娘。
之后,娘没来,来了一身着绿衣的丫鬟。她说:“小姐醒了,蔡府设宴,媚姑娘请小姐出席。”
我想说去你的,敢叫我小姐!张口却变成了:“待我梳洗一下,去取了粉色的尿盆过来。”
丫鬟去而复返之后,我才想起来古代没有厕所,大户人家的姑娘都备有五颜六色的尿盆,排泄之后,由专人负责坑埋。若有和唐僧沾亲带故的读者,可能要问:“那小户人家的姑娘怎么办?是自己坑埋吗?男人又是怎么解决同类问题的?如此环保的方法是谁想出来的?当时的政府是否对那个想出这个方法的人予以奖励?在没有纸的时代他们用什么擦ρi股呢?”
该放体育报以及时尚杂志的地方摆了几本蓝皮线装的诗词集,从一张手抄的《汴梁晚报》上我得知自己正处在1111年,真是个好年份。当然,报纸上写的是政和元年,推算一下,此时的皇帝应该是赵佶。那个信奉道教,痴迷于书画、蹴鞠、奇花异石,不理朝政,宠信奸臣,却号称体神合道骏烈逊功圣文仁德宪慈显孝皇帝的宋徽宗。看我的住房,似乎是官宦人家。至于我的姓氏,等会儿在宴席上自然可以打听出来。既然丫鬟没有叫我夫人,那证明我还没有出嫁。由我睡到中午也没人打搅可以看出,我日常生活的两大主题就是吃饭和睡觉。后来我发现自己还会写一些长短不一的句子,后人管这个叫词。
出席酒宴的净是一些脑满肠肥、大腹便便的家伙,偶尔瞥见一两个眉目清秀的公子,身边也早已有女眷陪伴。我端着半杯西域进贡的红酒,在灯红酒绿、莺声燕语中穿行。这酒喝得煞是郁闷,还好有满院的奇花异草争芳斗艳,从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我因为看不到帅哥而产生的遗憾。
顾影自怜间,有人自身后拍我的肩膀,下手极轻,抬手时轻轻一捏。不回头,我便知此人必然是媚娘—当朝太师蔡京的小女儿。只听她左一口“幼齿”,右一口“幼齿”,叫得极其亲切。“幼齿”是李清照的|乳名。媚娘说,今天是齐云社和黑虎社决赛的日子,问我要不要去看。我自然点头微笑,自袖中取出黑色面纱,随她来到街上。当时的东京汴梁城,无论人口还是经济都居世界第一。城分八个区,士农工商,井然有序。每个区都有一个足球场。足球在那时叫蹴鞠,球队叫社。由我们俩走街串巷轻车熟路的样子可以看出,我们不是第一次来看球赛。齐云社有个穿白衣、系蓝腰带的男子,举止大方,姿态潇洒,每次球传给他时,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捏紧手中的丝帕,咬紧银牙。听媚娘说,这男子是吏部侍郎赵挺之的儿子赵明诚,在城西郊读大学,酷爱金石书画,玩蹴鞠的水平更是民间第一。看着他生龙活虎、闪转腾挪的样子,我突然想起昨日作的一首词: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昨夜我正是因为往手帕上绣这首词,才熬到五更上床。
待到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使了点儿碎银子,唤得一个小厮,托他把手帕转交给那白衣男子。然后我便谎称头痛,撇下媚娘一个人匆匆回家。
赵明诚是那种外表平静、内心汹涌的人,也就是世人常说的闷骚型。骨子里叛逆的他受不了学校里刻板的教条、书本上枯燥的知识和那照本宣科的老师,于是他常常给校医使银子请病假,然后远远逃到东郊来踢球。赵明诚从小到大接触的女子大都是行不回头,语不掀唇,坐不动膝,立不摇裙,喜不大笑,怒不高声,躺床上不翻身之类的所谓的名门闺秀。虽然齐云社的啦啦队里也不乏姿色超群的女子,可那些姑娘张口“你×的”,闭口“滚你丫×的”很让人受不了。因而眼看着他就要满十八岁了,还没有把初恋献出去。所以球到他脚下时,他故意多玩了一会儿,让球贴着自己的身子滚上滚下,渴望自己的高超技艺能博得看台上某个姑娘的芳心。这是很受人同情的,尤其是在与他一起踢球的那些市井之徒聊天的时候。那些人自幼生活在妓汝、酒徒、赌徒之间,他们认为汴梁城中过了十八岁还是处男的人不是脑子有病就是身子有病。
写到这里,我拿给夏沫看,她认为我糟蹋了她买的那些刺激我想象力的材料,因为照我安排的情节看,赵明诚即将结识李清照,然后两人一见钟情,和和美美地生活到了一起。怎么可以这样直接呢?爱情因为有波折才显得浪漫且珍贵。所以,接下来,赵明诚很有必要先和媚娘在一起。也就是说,赵明诚接到手帕,脑海中应立刻联想到看台上那个一看到自己进球就乐不可支、手舞足蹈、尖叫连连、口哨不断的姑娘,那姑娘正是媚娘。媚娘生得确实妩媚,可谓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倾城复倾国,佳人再难得。
而李清照因为蒙着面纱,让赵明诚误以为她脸上有青春痘,进球时她紧闭嘴巴不发一语,让赵明诚以为她牙长得不整齐正戴着牙套修整着呢。相对来说,任何健康向上的男人都更愿意把目光锁定在大呼小叫的媚娘身上,那小蹄子一身的鲜活劲儿,一点儿也不像个知书达理的太师千金,倒更像个蛮族的牧羊女。
媚娘最大的愿望就是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女子球社。人选嘛,家里的丫鬟够用了;银子嘛,她有老爹的小金库的钥匙,差的就是教练。她希望这教练是个年轻男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类型,那样丫鬟们才会心甘情愿、服服帖帖、一丝不苟地练球。而赵明诚无疑是最佳人选。所以李清照谎称头痛临阵逃脱了,媚娘却坚持了下来。一直等到观众和球员都作鸟兽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一直等到清洁工打扫完场地上的瓜果皮屑,终于等到把手帕忘在更衣室,喝完酒才想起来,然后屁颠屁颠地回来取的赵明诚。看着空荡荡的球场上孤零零地站着一位貌美如花的姑娘,赵明诚(以下简称小明)发春了。
小明:“姑娘为什么看完球赛还不回去?是不是看球时太激动,手舞足蹈的一不小心弄破了裙子,想等到天黑之后街上无人了再回去?”
媚娘:“我在等你。”
小明:“等我?oh, my god!居然有姑娘说她在等我!这话真该让我的社友们听到。对了,送手帕的那个人是你吗?”
媚娘:“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