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漫漫抬头,只见一个身材高挑,妩媚妖娆的女人站在她的身後,微微颦眉,面有怒气,却仍然保持良好的言行举止。
只是这麽0.1秒的一瞥,林漫漫立刻明白,她是个非常非常有购买力,喜欢众星捧月,需要别人哄着托着的有钱的年轻女子。虽然她长得象典型的狐狸精,适合做小三,但是,她不怒而威的女王气质,足以打败林漫漫所有见过的女人。
林漫漫赶紧将名片放进口袋,调整笑容准备迎上前去接生意。谁知半路杀出无数个程咬金,其它店员都象从地底下冒出来似的,拦在了她的面前,抢客人。
“我只要她!”一只红艳如血的丹蔻从人群中伸了出来,直直的指向了林漫漫。
其它人讪讪退下,面有不屑。
林漫漫怔怔,她并不认识这个女人。不过,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林漫漫微笑着走过去,这里卖的全是世界顶级护肤品和化妆品,有钱人她见惯了,应付这个女人,她有信心。
不过,她是生客。林漫漫走上前,从柜台里拿出一瓶她私人珍藏的依云纯净水,当着她的面打开盖子再倒进一次性的水杯里後,才问:“不知,该怎麽称呼?”
“我叫诸葛。”
“诸葛小姐,您需要些什麽?”
诸葛弱微微往椅子里靠了靠,很自然的跷起了二郎腿。别人跷腿或许很难看,但她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很优雅,优雅中带着强势。
果然,林漫漫的眉梢不经意的挑了一下,但很快又变成了低眉顺眼的小媳妇样。不过,诸葛弱还是很细致的发现,林漫漫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的包。
“只不过是个要钱的奴才而已。”诸葛弱鄙视的思忖着:“看来王秘书的办事能力越来越差,连这样的小角色都搞不定。”
诸葛弱撇撇嘴,说:“我最近心情不好,有什麽可以令我心情好起来的东西?”
林漫漫恭敬的垂着头,正准备把柜台里最贵的香薰套装拿出来忽悠她时,赫然发现,诸葛弱跷起来的那只脚上,穿着一双她熟悉的高跟鞋。
红的高跟鞋,艳丽如她手上的指甲油,亮得刺眼。这种红,不是一般女人能随意驾驭的,可是摆在她身上,却都个个相得益彰,对她俯首称臣。足足有十二公分的鞋跟又尖又细,就象她一样难以相处,脚背一片雪白,红色的皮绳蜿蜒而上,在脚踝处完美的打了一个蝴蝶结。
这双鞋,这双脚,林漫漫见过一次就不会再忘,因为它们的主人就是撞她的罪魁祸首。
“她来做什麽?她不是全权交给闻皓来处理了吗?”
林漫漫的大脑飞速旋转──交警那边曾说过这事不大,但按程序还是要等他们之间协商一致後才能销案,但她并没有答应闻皓的十万块,将事情僵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