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的可怕,夹杂着阴冷的空气,让人觉得非常不舒服。老实说我非常不喜欢这样的夜晚。我的理想就是尽快的离开这里,离开D市,这里有我太多的回忆,应该说是不愉快的回忆。所以我一定要考上大学,然后永远不再回来。为此我努力的学习,尽管以我的成绩考上大学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我仍然很努力,我要考上一流的大学。
“砰”,是枪声。什么世道,我摇了摇头。现在的D市老百姓在晚上听到枪声已经不会觉得奇怪。自从有了火枪队。
听到老妈喊了一声,“小乱,你的电话。”我赶忙跑到客厅。电话是老二打来的,“老二”的真名叫陈风。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朋友其实并不能代表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说我们是兄弟。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刚拿起花筒就听到老二的声音,“老大,刚才怎么回事?”我马上就明白他指的是刚才的枪声。我看了一眼旁边的老妈,压低声音说了回了一句“我不知道,明天在谈吧。”然后就迅速挂断了电话。老妈轻声说了一句“怎么这么没礼貌,打电话的是谁啊?”“同学。”我边说边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忘了介绍了,我就是火枪队的老大,我叫“林乱”。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成了老大。我不知道火枪队是怎么成立的。但是我确实朝人开过枪,并且挨过一刀。挨枪的两个人当然不用说已经挂了,否则我现在也不可能还有机会考大学。至于那一刀我是帮老二扛的。所以老二最常说的话就是“我这条命就是你的。”那以后不久就有了火枪队,直到有一天陈风把我作为火枪队的老大介绍给那些兄弟的时候,我还没有搞清楚状况,兄弟们也没有对我不服,在介绍我之前老二已经把我描述成“神”了。而且,我们的武器是火枪,没人会提出切磋的要求。其实我的枪法很好,因为我从小就喜欢枪。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偷着买了两把火枪。有的时候我会对着镜子练拔枪。而火枪对于准确性要求不是很高,因为他的子弹是无数细小的铁沙。直到几个月前老二送了把真枪给我,一把五四手枪。尽管在那次开枪射人之后我已经很少再摸枪了,但出于某种说不出的兴奋我还是在郊外的山上练了一下午,其结果就是,我是个天才。仿佛那精确的手感是天生的。要是在以前我一定会兴奋的要命,可是现在的我只想放下枪。我永远也忘不了,我杀过人,虽然只有老二知道。而短短的几年火枪队的壮大让人感到吃惊,尽管我很少去管帮里的事,但是我知道要加入火枪队简直太容易了,买把火枪再随便找个火枪队的人介绍就可以了。随着这几年火枪队的名气越来越大,仿佛只要是用火枪打了人就应该是火枪队的人做的。而作为火枪队的老大,警察迟早会找上我。这也是我想尽快离开D市的原因。
第二天早上来到学校的时候,陈风已经等在那里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几个兄弟。很默契的我们走到学校门口没人的角落。陈风的表情很沉重,沉默了一会才说道:“昨天的事情查清楚了,是我们的兄弟做的,对方人已经挂了,是赵老大的人。”这几年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而通常的做法就是把人交出去。
像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把人保下来,第一,目击者或者知情者众多。警察那关就过不了。第二,我们也不希望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听到帮里兄弟开枪打人的消息。尽管我们不怕得罪什么黑帮。晚上在豪门赵老大开了个饭局。死了人当然是要去交代一下的。很多时候我真的怀疑陈风把我推上老大的位置是拿我当炮灰用,无论是警察还是黑帮真要对付我们的话,我这个老大绝对是个靶子。直到几年以后,我才知道自己真的是个小人,我侮辱了他的忠诚。
课是上不成了,总要处理一下帮内的事。
几个兄弟想和我一起去赴赵老大的约,被我拒绝了。老二则什么也没说。这是多年的默契。记得有一次帮里的兄弟打死了一个黑帮老大,当时全城甚至周边几个城市都轰动了。一个黑帮老大被两个中学生当街击毙,真的够眩,当时也是鸿门宴。我们怕的要命。老二坚持要和我一起去,说什么死也要死在我前面,当时我是这么说的“如果你不去,我就不会死。”是阿,有老二在火枪队就不会散掉,杀我的人必然会面对上千支火枪。道理竟然就是这么简单。从那次单刀赴会以后,我就成为帮会里真正的老大,从一个普通人成为了真正的神。
也是从那以后,我们有了现在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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