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个多月之后,他已经能够在不动用真气的情况下,稳稳地在瀑布冲击中站定两个时辰。
而升龙瀑边上的那一大片坡地现在早已经长成了一片玉米林。
没错,在浓厚灵气的滋润下,那玉米杆长得就跟一棵棵粗壮的果树似的,不但杆大叶粗,而且每一个分节处都结了一个饱满的玉米果实。如果不是跑到近前仔细观看,绝对认不出来这东西是玉米杆子。
湍溪边上的那一片西瓜地,也早已经挂满了密密麻麻的鲜嫩西瓜,一个个都足有足球般大小,绿纹森森,如果不是明知道时候未到,单看它们的个头,谁也想不到这些完全是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长成的。
唯一令人烦恼的是,随着西瓜的长成,各种各样的祸害也随之而来,鸟类鼠类或者刺猬豪猪之类的经常成群结队地往这西瓜地里赶。鸟类还好说,它们基本上都只是来吃西瓜地里的大青虫的,对于西瓜的破坏极少,而其他动物就太可恨了,连吃带拿,只要一不注意,他们就把西瓜给咬掉往自家的老窝滚去,尤其是那刺猬,只要被它们滚上一圈,那被祸害掉的可就是一二十个。
李清尘无奈之下,只得让大牛四人轮流看守,看到一个就消灭一个。至于消灭了这些小动物,会不会破坏本地的生态平衡,李清尘可就管不了那么多了。别说是小动物了,就是人类敢来祸害自己的西瓜,他也同样照打不误。这可都是他进阶农士的资本啊,绝不容许被人毁掉。
“哥,我抓到了一只山鸡。”
这天李清尘正坐在湍溪边垂钓,一边的山坡上突然传来了小灵儿的欢呼声。
如此枯燥乏味地过了一个半月的苦日子,李清尘的懒病再次发作。想及如果现在遇上当初那个黑衣人,一定能够取得上风,因此他的修炼又再次松懈了下来,开始了每天垂钓、游泳、打猎、烧烤的日子,有时候嘴馋了,也摘上几个还没成熟的玉米尝尝新鲜。
当然,顺便着还照看一下这一大片的的玉米与西瓜。
本来他还准备在这四周布上一个防御阵法的,可是想想自己只想做一个普通人,总是需要跟人交际的。现在村民们时不时地也还会往这边赶,或是感慨一下这是一片风水宝地,或是羡慕地观看大伙练武,那种感觉虽有点烦,却也非常充实。如果用防御阵法把这一片地区给挡住,那岂不是谁都知道自己与众不同,以后还有谁敢来这里呢,要他把自己与普通人隔开,然后一直孤零零地修炼,那种日子绝对是他忍受不了的。
其中一个人还是需要提一下的,那就是郑雄风。
他在李清尘搬到升龙瀑修炼之后的第十天,终于带着一身疤痕赶了回来。原来他这次的押镖行动并没有他给赵四的通信中所说的那么简单,而是好几次都在鬼门关前徘徊了一圈又跑了回来。
如他来信所说的,他遇上四次劫匪,那没有错,问题是那劫匪每次出动的人数有些多,少的也有百来人,多的更是达到了近两百人。而且其中有三次都是由一品境界的首领亲自带队,郑雄风不但带着三名徒弟全身而退,甚至还保住了自己的镖货,这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奇迹。
据郑雄风说,第四次还多亏了别人相救,至于搭救自己的人是何人,他也一无所知,只知道当他第四次遇上劫匪的时候,那个首领与其他几个大头目突然莫名吐血而死,才让他闯了过去。
回来之后,他除了把金刚拳教给了自己的徒弟之外,其他时间基本上都赖在了李清尘身边。虽然他没有李清尘那样的功力,可他依然非常拼命,见识了李清尘在水潭与瀑布下修炼之后,他也有样学样,开始了与瀑布对抗的人生。就算现在李清尘在边上偷懒钓鱼,他依然在瀑布下方不断地挥动重剑。
对于剑这玩意,李清尘并不喜欢,所以他并没有修炼。只是告诉郑雄风可以在下边练重剑,而郑雄风对他则是言听计从,兴奋地跑回城里让人打造了一把两三百斤的重剑,开始在瀑布下的傻瓜式练习。
“好啊,交给李胖吧,等下咱们做叫化鸡。”李清尘没有回头,说话间,钓竿一抖,便甩上了一条约有两斤重的鱼儿。不过对于鱼这东西他只知道吃,至于名字基本上都不认识。
“好嘞。”小灵儿应了一声,带着手中那只还在扑楞翅膀的山鸡从山坡上踩着树枝飞掠了下来。看她那轻灵飘逸的样子,就连李清尘也要自叹不如。
“哥,哥,不好了,有人来了。”刚飞掠到一半的时候,小灵儿突然发现对面的山路上来了好多骑士的身影,看样子那群人正准备往小山村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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