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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完全事不关己,道行高深。

这种态度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自身视为太阳,所有行星都围绕着我来转,一切都没有比我更重要。这,才是生存之道。

我懂,但做不出,陶陶不懂,但天赋使她做得好得不得了。

她拥抱我一下,“不必担心,交给我。”

陶陶潇洒地走了。

我呆在桌前半晌。

事在人为,在我来说,天大的疑难,交到陶陶手中,迎刃而解。

人笨万事难。

我翻阅陶陶留下的杂志。

写是写得真刻薄,作者也不透露陶陶真姓名,捕风捉影,指桑骂槐地说她不是正经女子。也有些表示“你放马过来告到枢密院吧,欢迎欢迎”,指名道姓地挑拨当事人的怒火。

看着看着,连我都生起气来,一共才十八岁的小女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去?爱捧就捧到天上,爱踩又变成脚底泥,不得不叹口气,有什么不用付出代价?这就是出名的弊端。

但宁为盛名累死,也胜过寂寂无闻吧。

至要紧是守住元气,当伊透明,绝不能有任何表示。他们就是要陶陶又跳又叫,陶陶要是叫他们满足,那还得了!

我把杂志全部摔进垃圾桶,本是垃圾,归于垃圾。

今日告一天假,我务必要去与母亲算账。

母亲在看剧本,身为玉女红星的经理人,她可做的事多得很。

我取笑她,“星婆生涯好不好?”

她瞪我一眼。

眼角有点松,略为双下巴,然而轮廓依旧在,身材维持得最完美。

有一次她说:“没法度,保养得再好,人家也当你出土文物看待。”

真的,连用词都一样:什么颜­色­没有失真,形状有时代感,兼夹一角不缺等等。

她抬起头来,“阿一,盛一碗红枣粥出来。”

阿一大声在厨房嚷出来,“我在染头发,没得空。”

我笑。

“你来是有话同我说?”

我点点头。

“为了叶成秋?”

“他无耻。”我冲口而出。

母亲瞪我一眼,“别夸张。”

“他向我求婚,多卑鄙。”

“之俊,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便是向她求婚,你怎么可以把话掉转来说?”

“他以为他有钱,就可以收买咱们祖孙三代。”

“诚然,有钱的男人花钱不算一回事,花得再多也不过当召妓召得贵,但现在他是向你求婚呀。”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母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母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老娘也同我来这一套。

好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泄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母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日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身。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床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压得发麻,我换个姿势。

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身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母亲有母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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