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天可汗”与大唐帝国的鼎盛(一)
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
经过隋末战乱,中国人口损失近半,社会凋弊。到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时期,唐朝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治清明,人民富裕安康,国力也逐步强盛。他在位时年号贞观(627年-649年),这一段时期称为“贞观之治”。
唐太宗死后,继位的唐高宗体弱多病,主要由皇后武则天帮他处理朝政。此后的近半个世纪,武则天掌握唐朝政权,并于690-705年废唐皇帝,自立为帝,改国号“周”。
到唐玄宗统治前期的开元年间(713-742年),政治比较清明,任用贤能,经济迅速发展,提倡文教,使得天下大治,唐朝进入全盛时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史称“开元盛世”。《唐六典》列举的开元时期前来朝贡的蕃国达70余国。
唐玄宗在显示其政治才能的同时,也显示出其非凡的音乐舞蹈创作才能,他创作的一系列乐舞作品如《霓裳羽衣》等,多被载入史册。他统治后期的天宝年间(742-756年),庞爱杨贵妃,沉迷于乐舞享受,不理国事,任用奸臣杨国忠、李森甫等,朝政陷于混乱。
755年起,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节度使的安禄山及其部将史思明先后叛乱,占领长安、洛阳。直到763年,唐政府才在回纥及其它蕃国军队帮助下平定叛乱。这场长达八年之久的叛乱史称“安史之乱”。从此,唐朝由盛转衰。
“羁縻府州”制度和节度使
唐朝摒弃“贱夷狄、贵中华”传统观念,实行较开明的民族和对外政策。唐帝国对“天下”的划分,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内地,即汉族居住地区。当然这些汉族已经融合了之前进入“中国”的各族,称为“唐人”。对内地的管理基本沿用隋朝制度,在地方仍采用州县二级制。从中央到各州县的官员,除任用汉人外,也任用许多少数民族或外国人,有的甚至官居相位。
二内属,即接受唐中央政府领导的少数民族地区,也属“唐帝国”疆域范围。在对这些地区管理上,唐创立了“羁縻府州”制度。所谓“羁縻”,就是一方面要“羁”,用军事手段和政治压力加以控制;另一方面用“縻”,以经济和物质的利益给予抚慰。
唐时分别设立了安西、安北、单于、安东、安南、北庭六大都护府(还曾设立一些较小的都护府),都护府由中央派官员任职,大都护最高官至正二品,相当于副宰相级。都护府下设都督府、州、县三级,多由中央任命的各族首领担任,官职世袭,有的也设汉官监督。羁縻府州户籍一般不上报户部,也不承担赋税,仅向唐天子有所贡奉。
一些较强大或较边远的少数民族政权仍保留“国”的建制。其首领一方面是“国王”,另一方面又是唐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这些政权有较大独立性,但要向唐天子朝贡。
三外邦,即与唐朝并立的独立国家,如波斯、大食、吐蕃、日本等。这些国家也曾遣使来唐,被唐视为“朝贡”国,唐也曾给它们“册封”。但它们始终以独立国家身份与唐交往,不是唐的“属国”,不在“唐帝国”疆域内。
“内属”、“外邦”界限并非固定不变。如突厥政权与唐对抗时被唐视为“外邦”, 政权瓦解归唐后就成“内属”。 回纥、渤海、新罗、南诏等国一般被唐视为“内属”,强大后摆脱唐控制,甚至兼并唐州县,实际上成为“外邦”。西域一些小国也经常弃唐投奔它国。
唐初在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后改称都督,边州别置经略使。710年后,开始设节度使。到唐玄宗开元之际,大都护府实际上已经被八节度使所代替。节度使掌控地方军政大权,一方面有利于唐帝国对外军事扩张,另一方面,节度使拥兵自重,容易形成军阀割据,威胁中央政权。755-763年的“安史之乱”就是节度使的叛乱。
安史之乱后,唐陷入各地节度使割据混战局面。 907年,唐皇帝被节度使所废。
“天可汗”和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的设置
隋末战乱,突厥再次崛起。《通典》:“及隋末离乱,中国人归之者甚众,又更强盛,势凌中夏,迎萧皇后,置于定襄。薛举、窦建德、王世充、刘武周、梁师都、李轨、高开道之徒,虽僭称尊号,俱北面称臣,受其可汗之号。……控弦百万,戎狄之盛,近代未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