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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第十四辑 > 第28节:赏味期限(2)

第28节:赏味期限(2)

二十三岁的时候你在12点的时候打电话给他,他声音很疲倦,他说我在加班。你说我这就挂了。他说有什么事?你说生日快乐。他挺惊讶,今天是我生日啊。我都忘记了。没事,你说,你继续忙吧。注意身体。

二十五岁的时候,那年忽然就迷茫了,所以就分开了一段时间。一天在一起吃饭的餐厅遇到,你们各自都有同伴。最后­干­脆拼桌坐在了一起,晚上的时候他送你回家,到了楼下安静地看你上楼,你打开屋子里面灯的时候电话兀自响起来,接通后听到他闷闷的声音,想了很久还是觉得不行,想问你刚才陪你吃饭的那个男的不是你男朋友吧?你听得想笑又有点想哭,你说那和你一起来的女孩子是你女朋友么?

于是就又在一起。

二十六岁的时候,你看到他和年轻的女孩子逛街,你回家什么都没有说。

二十七岁的时候,又分开,然后又在一起。

明明感动越来越少,分开却像是缺些什么,在一起又不能好好地走下去。分分合合,一年两年,又三年。也已经习惯了。那些好些年前做过的梦,你和他坐在老房子的壁炉边,窗外天寒地冻,你靠着他偶尔把脚伸出去烤他会伸出手轻轻捏你的鼻子,看来也真的只是一个梦。穷极无聊的时候你也会想想,可能不是不爱,是不知道还能怎么爱了。

我们喜欢一件东西能喜欢多久。

一首歌听了几天也就腻了。

一种饮料喝了几个月也该换了。

一个人喜欢了几年,怎么样?也就应该找下一个了。

你想到你和他都还十六岁的时候,那些共撑一把伞的日子,他握着的伞柄明显地倾向你,自己却淋湿半个肩头的日子。

光­阴­无法倒退,你觉得实在是已经到头。

剩下的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或者说下半生都和他没有关系了。

一种感动能保存多久。

你接到手里的玫瑰花几天就凋谢了,那香气能留在你记忆中么。

你们曾经听过的那首歌几年后就已经过时了,那旋律你还记得么。

天早就放晴了与你撑伞的也不再是那个人了,那把伞还立在你的墙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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