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起来真不少—多得真他妈见鬼了。”古丁说道,特意用了一个在基、督徒的词典里并不常见的词汇。很快我们便到了一个院子里,那里的确已经有不少奴隶,我估计有三十来个。他们全都无所事事,有的在院子里瞎溜达,有的坐在棚子下面的凳子上。但每个人都穿得干干净净的—男人们戴着帽子,女人们裹着头巾。
伯奇和古丁扔下我们,一起走上正屋后面的台阶,在门槛上坐了下来。两人在那里谈话,但我听不到他们说了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伯奇走下来,解开我的镣铐,把我带到了一间小屋里。
“你刚才对古丁说你来自纽约?”他开口说道。
我回答:“我对他说,我最远到过纽约,但我没说我是那里的人,也没说我是自由的。我没有恶意,伯奇老爷。我要是有那种想法,哪里还敢说出来啊。”
他死死盯了我一会儿,仿佛要一口把我吞掉,然后转身出去了。过了几分钟,他又回来了,恶狠狠地威胁道:“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说出‘纽约’或‘自由’这几个字,你就死定了—我一定会宰了你,你最好给我记住。”
我很清楚,伯奇比我更清楚,把一个自由的人卖为奴隶存在多大的风险,将会面临怎样的惩罚。他清楚必须让我闭嘴,以免揭穿他正犯的罪行。当然,在他看来,我的命比蚂蚁还要低贱。如果形势所迫,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我杀掉。所以,当他威胁说要宰了我时,我相信他会说到做到。
院子一头的棚子下面搭了一张粗木桌子,往上便是睡觉的阁楼,和华盛顿的奴隶场差不多。那张桌子就是我们晚餐时的餐桌,吃的是猪肉和面包。饭后,我和一个皮肤发黄的大块头铐在了一起。这人矮胖结实,浑身堆满了肉,但他愁容满面,极度忧郁。他是个聪明又博学的人。我们被铐在一起,没过多久便熟悉了。他叫罗伯特,和我一样原本是自由人,家在辛辛那提,家里有妻子和两个孩子。他说,他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南方,那两个人是他的雇主。因为没有自由证明,他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被人抓住,囚禁起来,经历了残酷的拷打,最终学会了忍气吞声,这种经历和我的相似。他被送进古丁的奴隶场已经有差不多三个星期了。我对他有种说不出的亲近感,也许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互相慰藉吧,所以不久后他死掉的时候,我看着他僵硬冰冷的尸体,抑制不住内心巨大的悲痛,泪如雨下。
我和罗伯特、克莱门斯、伊莱扎,以及她的孩子们,那天晚上各自裹着毯子,睡在院子里的其中一间小屋里。屋里还有另外四个人,全都来自同一个种植园,且都将被卖往南方。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四个人。大卫和他的妻子卡洛琳都是黑白混血儿,此时他们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他们害怕被卖到甘蔗园或棉花种植园,但更担心、更恐惧的则是分离。玛丽是个高挑轻盈的姑娘,皮肤乌黑发亮,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显然她对周围的一切都觉得无所谓。她和他们那个阶层的大多数人一样,很可能完全不知“自由”为何物。他们从小生活在无知愚昧的环境里,跟着粗俗的人长大,自身也免不了粗俗。类似这样的人不可胜数,他们也许无所畏惧,却只害怕主人的鞭子;除了服从命令,他们什么都不会做☆后一个是莱西,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有一头长长的直发,虽然是黑人,但样貌看起来更像印第安女人。她目光锐利,似乎对谁都怀有敌意,嘴里不时冒出几句诅咒和报复的狠话。她的丈夫已经被卖掉了,对自己的处境她也无所谓。在她看来,换个老爷伺候,情形也坏不到哪儿去,她不在乎自己会被带到哪里,这个绝望的女人大概已经心如死灰。只是,她有时指着自己脸上的伤疤恨恨地说,有朝一日,她也要让某些人血债血偿。
当我们在互相倾诉各自的不幸时,伊莱扎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低吟着赞美诗,为她的孩子们祈祷。我因为旅途劳顿,早已困倦不堪,只想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好恢复精神。于是我在罗伯特旁边的地板上躺下,没过多久就暂时忘掉了一切烦恼,进入了温柔乡。这一觉,我一直睡到天亮。
早上,我们在古丁的监督下,先打扫庭院,再把自己漱洗干净,然后遵照命令卷起我们的毯子,准备开始新的行程。克莱门斯·雷被要求留了下来,出于某些原因,伯奇打算把他带回华盛顿。这下他可高兴坏了,兴奋地和我们一一握手道别≡从这次在里士满的奴隶场分开后,至今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不过令我惊讶的是,在我重获自由之后,我听说他逃了出来,逃到了自由的加拿大。并且,他在前往的路上,还曾在萨拉托加我内弟的家里借住过一晚,顺便告诉了我的家人,他和我分手的那个地方以及我在那里的情况。
下午,我们便启程了。两人并排,我和罗伯特打头,依次排好,被伯奇和古丁驱赶着走出奴隶场的庭院,穿过里士满的大街,向等在岸边的“奥尔良”号进发。“奥尔良”号是一艘巨大的双桅横帆船,船上装备齐全,平时主要运输烟草。五点之前我们全都上了船,伯奇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锡茶杯和一把勺子。船上一共有四十人,除了克莱门斯,奴隶场中的人全都在。
我身上一直带着把小折刀,所幸没有被他们收去,于是我在那个锡茶杯上刻上了我名字的缩写。其他人看到后,立刻向我围拢过来,纷纷请我帮他们也刻上字。虽然他们看上去并不像丢三落四的人,但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我一一满足了他们的要求。
夜里,我们悄悄钻进船舱,把舱门用铁栅栏锁上。我们躺在箱子上,或者底板上,只要是足够我们展开毯子的地方就行。
离开里士满后,伯奇便不再与我们同行,他带着克莱门斯回首都去了。从那时起,直到差不多十二年后,即去年1月,我才在华盛顿警察局看到了他那张嘴脸。
詹姆斯·H·伯奇是个可恶的奴隶贩子,他低价购买黑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子,然后再高价卖出。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投机者,他干着如此声名狼藉的营生,在南方却颇受人尊重。说到这儿,伯奇暂时要从我的故事中消失了,但在故事的末尾他会再度登场,那时,他不再是个挥舞着鞭子的魔王,而是法庭上一个极尽谄媚,并最终使法庭未能秉公对他做出制裁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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