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勉强控制了一下我的情绪,先走到略小的那副棺木面前,伸手到里面翻了翻,从角落里掏出一支金凤八宝攒珠钗,凤首下面还垂着几颗浑圆精美的东珠。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看着珠围翠绕的做工就是典型的“乌拉纳喇”式,没想到这女人死后还改不掉一贯的风格—恨不得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堆在头上。只是恐怕她没想到的是,她这情趣虽然胤胤禛不待见,倒很好的满足了盗墓贼的审美,瞧他们喜欢的,把她的头骨都仍到棺木旁边去了。
我顺手把她的头骨拣了起来,三分幸灾,七分乐祸的大声说了句:“庸俗!”,连同那只她最喜欢的金钗一起,又仍回了她的棺木中。
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话对鬼也是适用的,生前让你多读书你不肯,虽然现在死了,但从气质品位的角度来说,你还是比不上我,看看我棺木里的陪葬,还有一套我最喜欢的……《烈女传》……?!
我伸出手拎起边角堆着的那套书,“呸”的一声气急败坏的喊了出来:”这是谁干的好事!敢戏弄我,我做鬼也不放过他!”
话一出口,忽然想到了自己目前的身份,无奈中,只得把最后一句话硬生生改为“走着瞧,看我明晚就去问候他!”
眼睛四处转了转,视线定在了某一处,如果我想的不错,中间最豪华的棺木应该就是我丈夫的了,那个毁了我一生,让我恨了一生,也让我爱了一生的男人,现在,平等的和我躺在了一处。
我走到他的棺木旁边,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出了刻在他棺木最外层的他的谥号,心情有点复杂的注视着他几乎化为碎片的朝服和七零八落的骨骼。这个生前最注重仪表的人现在却以几乎有点滑稽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如果他还活着,绝对不会让自己如此狼狈……”我幻想着他手忙脚乱整理着破碎的朝服努力维持着威严的景象,忍不住笑出声来。
“胤禛!”我伸手拿起他的头骨,轻轻摸着他光滑的头顶,慢慢的说:“你终于落到了我的手上,现在,该我对你为所欲为了。”
说到做到,我报复性的拿走了他藏在躺在身下的锦褥里的我最喜欢的孤本《史记》,而把他陪葬给我的那套《列女传》仍到了他的胸骨前,随后帮他摆了一个抱着《烈女传》感恩戴德的可笑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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