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不死之身(1)
佳怡趁着混乱扑向门口,哪知被一个混混抢先把手抢夺了过去。不过那混混是第一次用枪,而且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这枪要先上了堂才能打得出子弹,他直接瞄准了佳怡的头使劲地扣扳机,可这枪就是没反应。
边上一个混混见后,立即从他手上把抢夺了过去道:“别乱开抢,这小妞这么漂亮打死她不觉得可惜吗,先留着,等我们把那个叫易凌云的家伙收拾了后再来慢慢享受。”
那个没文化的混混一点点头道:“哦,那我先把她绑起来。”说着从旁边取了条绳子过来。
拿枪的混混瞄准了易凌云的头,正要开抢, 没文化的混混一边向佳怡逼近一边道:“这把枪坏掉了,打不响的。”
“怎么可能!”拿枪的混混扣动扳机果然打不动,然后检查了一下枪道,“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这枪都没上堂,怎么可能打得动?”于是给枪上了堂,把枪口对向了易凌云。但是易凌云正和他们的*个人打斗,忽左忽右,根本瞄不准,而且一不小心子弹就会射到自己人,所以迟迟不敢开枪,“他妈的!”他骂了一句便把枪放进了衣服里也参与到打斗中去。
没文化的混混本想用绳子把佳怡绑起来,可是佳怡毕竟是警校毕业的学生,用一手擒拿的功夫,反把没文化的混混给绑了起来,然后拍了拍手对笑他道:“你不但是土包子还是个二愣子,笨的跟头猪似的,这么大个块头连本姑娘都打不过。”
没文化的混混平时被身边的人说说也都习惯了,没放在心上,毕竟他们都是男人,但现在连这个女人都瞧不起自己,倍感伤自尊,像小孩被欺负了一样撅起了嘴,一幅要哭的样子。这模样顿时勾起了佳怡的那份女性的同情心,对他道:“好啦,好啦,不说你了,瞧你这幅模样,居然也学别人来混社会!”
这话一出,把没文化的混混打击得哇地哭了起来道:“俺家穷,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小学都没得上,你说俺不出来混能行么,俺也不想没文化,不想这么笨,可是俺也没办法啊,你要是从小像俺这样你现在也一定跟俺一样笨。”
佳怡听后哭笑不得,不由地对他生出了一丝怜悯,心道,“这男人倒的确挺可怜的,要是他真生在一个好的家庭里,应该不会走上这条路!”
仓库的门外几个人突然打了起来,“他们该不会是起了内讧吧?”佳怡一侥幸的心里猜想道。仔细一看后,才发现原来是周阔、和张辽二人跟他们打了起,“八虎帮的这几个男人果然厉害,看来我没选错人!”她心中一乐便又想起了警局的人,“相比之下那汪海怎么就怎么差劲呢,居然到现在还没把人调过来!”心情即可转喜为愤了。她正应那句很流行的话:女人是善变的动物!
现在,门内门外的形势看起来都很不利,门内易凌云以一敌十,地上还有个跃跃欲试的南哥;门外周阔和张辽以二敌五,似乎打得也有些艰难。佳怡迅速地考虑了一翻,终于决定去帮易凌云,因为她想把自己的手枪给夺回来。
易凌云在八虎帮的那段日子里经历了不少生死搏杀,以少敌多早已习以为然,要摆平这十来个人对他来说自然不在话下。更何况那天在小溪边,神秘老道让吞下的那滴奇异的露水,似乎给了他一种特殊的能力——身体轻如羽毛,这大大地提升了他的战斗力。
周阔和张辽同是武校出生,往日在CH县的道上,伴随着坤哥打拼天下,创立了八虎帮,有着扎实的武术基础了实战经验,眼前的这几个混混对他们来说简直不堪一击,没过多久,仓库内外的混混都已尽数倒地。佳怡夺回了自己的手枪。
“哇!你们三人竟然能把这十七八个人给打倒,好厉害哦!”佳怡打心地里佩服地称赞道。
张辽不削道:“这算什么,当初我们易兄弟身负重伤,也能从五六十人眼皮低下杀掉南坪的达子而全身而退,那才叫一个厉害!”
佳怡突然严肃了起来道:“哦,原来他还杀过别的人,我还以为他身上就只背了在学校时的那几条人命呢,看来办完这件事情后我还不能就这样放他走了!”
周阔忙道:“你们可是政府的人,一定要遵守承诺哦!”
佳怡怕他们造反,立即笑了起来道:“我只是开开玩笑的,你们干嘛这么认真呢,其实我早就听说过易凌云以前的英勇事迹了,你以为我们当警察得消息这么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