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镜头,我觉得自己可以让观众的生活多一点点趣味。
因为我们,他们会笑;因为我们,他们会哭。
所以我觉得现在电影对我来说就像空气一样重要。”
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送外卖的小男孩,只把给明星们送外卖当作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并没有想过、也想象不到那充满神秘的摄影片场以及水银灯光,会与自己日后的事业有多大关联。
应该说,自打少年时期开始,刘德华就对唱歌有了偏爱。
在上中四时,他参加过“Four友”乐队,并在一次唱歌比赛中摘取冠军奖牌(这似乎算得上是他唱歌方面的初次尝试)。
如果不是他后来选择了进艺员训练班,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刘德华,说不定会是出自哪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
应该说,刘德华对剧本的创作还是蛮喜欢的,在中学时,他曾经与同学合作,创作出一部名为《蜕变》的剧本,并在一次香港电视台的剧本创作比赛中夺冠。
后来,《蜕变》被香港电视台拍成了电视剧。
这次的夺冠让刘德华信心大增。
如果不是他后来选择了从影,人们有理由相信,今天的刘德华,很可能是一位颇有建树的剧作家。
后来,他在百忙之中撰写自传体散文集的举动,似乎更能解释他与文学结下的不解之缘。
应该说,刘德华对表演舞台剧还是很感兴趣的,在上中三时,他就参加了学校剧社的话剧表演。
他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喜欢上电影。
上中学的时候,我对电影还没有那么强的感觉,因为我在念书的时候,已经对话剧有了很大的兴趣,我觉得在舞台上的演出才是一种有艺术的表演。
那个时候我只是偶尔看一些武打片,所以对李小龙特别钟爱……”
其实,中学时的刘德华并没有考虑过自己将来的工作就是当演员做歌手,他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纯粹是对文艺这种表现形式的兴趣和爱好,并未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刻意去设计路标。
然而,刘德华却在后来误打误撞地以电影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并以“巨星”之誉经久不衰,演绎出一个艺术生命不老的传奇。
是电影选择了他,还是他选择了电影?
无论是电影选择了他还是他选择了电影,这都是一个生命的抉择。
从影20多年来,他拍了120多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