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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看我一眼呀,笨蛋! > 第四十三话 【说中了】

第四十三话 【说中了】

要是昨天晚上有看到第四十三话【gomennasai】的话,因为之后发现剧情怪怪的,所以我删了,再完完全全地改了内容。

抱歉*

☆☆☆

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我走出房间就看见正在准备午餐的千葵,她笑著叫我先去梳洗,吃午餐。我跟她一起吃完饭之后,她把过去几个月去国外所拍下的照片给我看。我一张一张的拿起来仔细地看,每一张的千葵都有著不一样的表情,每张的她都是那么的有­性­格,那么的漂亮,真是难以相信这是从前跟我最要好的万千葵。

千葵把她把她跟之前的男友们的邂逅和在各地发生有趣的事告诉我,她每天都过得好­精­采,好愉快,能够到处大开眼界,比起她,我觉得自己过得好平凡……

下午,千葵出去帮我拿请假用的医生纸,只留下我一个人在家。

我无聊地翻著千葵买的一大堆时装杂志,翻完一本又一本,我很清楚自己没有心在看,不想再用力气去留意杂志上漂亮的模特儿或是服饰。

好累,不是身体上的疲倦,而是心的无力。

真的累了…

那数秒的手机短讯铃声划破了寂静。

是承之传来的短讯。

「心翎,能出来见面吗?」

我答应了。

我约了承之等一下四点去oceancafe见。

要是承之要求我原谅的话,我想我会答应吧,仔细地想一想,我又何尝没错过呢?

曾经,背著阿仁偷偷地跟君炫在一起,背著他偷偷地接吻我又何尝没试过呢?

更何况,他只是一时冲动,而我却是明知是错也要错下去。

只是我的运气比承之好,没有被人发现而已……

上次为承之做的巧克力还在家里的冰箱,现在虽然过了情人节,可是以承之的­性­格来说,他收到我亲手做的巧克力应该会很高兴的吧。其实,我很喜欢他的笑容,他并不是特别的帅,但却拥有我早已失去的稚气,跟他在一起,让人的感觉恐怕是姐弟吧?可是,至少不会夸张得像是呣子就是了。

现在已经3点05分,要是赶回家拿巧克力,再去oceancafe的话,应该紧紧赶得及吧。

我立刻冲出去,为了避免迟得太厉害,我选择乘一年绝不会搭超过1次的出租车回家,唉,为了承之,「节俭」的我可是拼了!

拿好巧克力之后,我快速地放入袋子,再看一看时间,很好,3点48分,用跑的话应该时间刚刚好。

跑到oceancafe刚好4点,我上了二楼,看见了垂下眼凝视著空空如也的桌面。

「承之。」我坐在他对面说。

他看了我一眼,又是垂下眼。

他是想不到怎么开口吗?

笨蛋,我已经打算原谅你了呀!

他还是不语。

直接说「原谅我」三个字就搞定了啊!

他抿了抿嘴,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们分手吧。」

……

………

……………

等…等等……

我有听错什么吗?

分手?在我原先所设定的剧本里,从来都没有「分手」这两个字出现过呀!

「我昨晚想了很久,才下了这个决定。」

「你不喜欢我了,是吗?」

「不,我很喜欢你。」

别告诉我就是因为喜欢才要分这些无聊的话。

「喜欢我,所以抛弃我。」我说。

「……」

「你是个浪漫派的人,而我却不懂得浪漫,是吗?」

即使在他面前无法浪漫,我还是想尽量去改,去为他做些我能做得到的事,到头来,怎么会变成这样了?

「……」他没说话,就是默认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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