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历史的镜子 > 第32节:史话(7)

第32节:史话(7)

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十四?班禄惩贪

《通鉴》一三六:太和八年(四八四)"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四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枉法谓受入枉法而出入人罪者,义赃谓人私情相馈遗,虽非乞取,亦计所受论赃)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魏显祖高祖皆李氏出),为治贫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余守宰坐赃死者四十余人,受禄者无不局蹐,赇赂殆绝。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靡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十三年六月,魏怀朔镇将汝­阴­灵王天赐,长安镇都大将雍州刺史南安惠王桢皆坐赃当死。冯太后及魏主临皇信堂引见王公,太后令曰,卿等以为当存亲以毁令耶?当灭亲以明法耶?群臣皆言二王景穆皇帝子宜蒙矜恕。太后不应。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恩,且南安王事母孝谨,闻于中外,并特免死,削夺官爵,禁锢终身。

太和是北魏的盛世,细究上引两条史料,便可明白太和之所以治,是因为有一个法度,在这个法度之下,外戚犯法,处死刑,皇族犯法,则夺官爵,禁锢终身。虽然限于时代,限于议亲议贵的八议,毕竟亲也罢,贵也罢,还得照治亲治贵的法来办!存亲呢?毁法。明法呢?只得灭亲。一般阿谀无耻的小人虽然一味巴结,劝人主毁法,结果还是法度第一。此北魏太和之所以治,也是历代末叶之所以不治的主因。

次之,两件案子的主角都是贪污,而且主角都是皇亲皇族。在枉法无多少皆死的大法之下,主角都受明刑处分。而且,法从上始,先从顶尖顶上的红人大员开刀,风行草偃,自然可以办到赇赂皆绝的地步!

次之,北魏在严刑惩贪之先,先有一个预备步骤,调整公务人员的薪给,使每一等级的官吏都可得到生活的保障。规定以前的旧账不算,以后,一发现贪污,立刻以大法从事,令出法随,毫不姑息。

假如历史也有点用处,一千五百年前的两件旧案子,不妨让人民多多研究。要办贪污,不必挑出科长科员顶缸,而且和一千五百年前有点不同,现在的法律一律平等,八议谈不上。只要能行法从上始,杀一两打高高在上的主角,没收他们的家产作全国公务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我们相信,今人不一定不如古人,也一定可以办到"纲纪修饬,赇赂殆绝!"

虹←桥←书←吧←←

0 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