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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史话(9)

话说得恳切到家,声泪俱尽,可是结果还是"我的不是你的",辽阳广宁等军略据点相继失守。

三百三十年后的中华民族的主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最穷最苦的人民都已尽了最大的财力的人力的贡献,公务人员的收入,照比例已经贡献给国家百分之九十六了。然而,富人地主,以及资本家呢?三万万美金以及更多的南美洲的存款和产业呢?

取之于民而不肯用之于民的历史教训,一六四四年的朱明政权倾覆,和当时朝官显宦勋戚富人的被夹棍板子挤出几千万匹驮马的金银,终于不免一死,得罪子孙,贻羞青史,是值得穿针孔的人们多想想的。

十七?主奴之间(一)

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做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得饭吃!

老百姓是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谕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语,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有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话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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