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中国社会来说,呼唤和谐是大进步,实现和谐是大工程,践履和谐是大挑战。
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和谐社会关键在“和”,而“和”又关键在于“不同”。
没有斗争,实现不了和谐;不着眼于和谐,斗争会步入歧途。因此,执政党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要有意识地培育一种竞争的环境,提升一些群体“斗”与“争”的能力。
目前的中国社会就好像在空中飞行的一架客机,不能做到一荣俱荣,但能做到一损俱损。所以,我们必须“同机共享”。
哲学家冯友兰是这样解释“和而不同”的:“在中国古典哲学中‘和’与‘同’不一样,‘同’不能容‘异’;‘和’不但能容‘异’,而且必须有‘异’,才能称其为‘和’。譬如一道好菜,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味道调和起来,成为一种统一的新的味道;一好乐章,必须把许多不同的声音综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的统一体。只有一种味道,一个声音,那是‘同’;各种味道,不同声音,配合起来,那是‘和’。”
今日的中国,“和谐”已经不再仅仅停留于哲学家书斋中的议论,而是开始进入了中国社会的展蓝图。这是中国**人的历史自觉,也是对中国社会的庄严承诺。
但是,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虽然对中国社会来说,呼唤和谐是大进步,可是实现和谐却是大工程,践履和谐更是大挑战。
一、尊重不同而后才有和谐
这些年的中国,社会问题大量出现,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冲突越来越显性化,频率也越来越高。比如,由于拆迁补偿问题引的冲突、由于干群关系紧张产生的纠纷、由于贫富差距导致的对立等等。凡此种种现象无疑对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提出了挑战。但挑战归挑战,并不能因之就认为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不稳定,就顺势退回到我们已经习惯了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中去。
和谐社会固然不是不稳定的社会,但也不是僵化的社会。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和谐社会关键在“和”,而“和”又关键在于“不同”。
(一)存在不同,是现代社会展进步的客观事实
随着当代中国改革展,中国社会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所有这些变革、变动、调整、变化,归根结底就是一个结论:当下社会的“不同”确实多起来了,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利益诉求等等。面对这诸多的不同,我们很多的社会管理者一时还有些不太适应,以至于有一种恐惧心态,在应对中要么如临大敌,要么就搞一刀切。其实,我们本不必如此。
社会的“不同”“多元”正是现代社会展进步的标志,由于我们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自然就会产生不同的利益主体,表现在社会结构中就是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自然会有其不同的阶层群体意识、不同的利益获取与维护模式。而且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与社会利益群体之间,以及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与我们原有的工人、农民之间,由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利益获取的此消彼长,也肯定会生各种形式的冲突与问题。
但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们的社会主体更加活跃、社会动力更加强劲,而不再是僵滞、沉闷、死气沉沉与鸦雀无声了,那样的社会是没有活力、没有前途,也就没有了希望。中国古代有句话“和实生物,同则不济”,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尽管现在似乎是多事之秋,是“矛盾凸显期”,但我们又把它称之为是“黄金展期”,其道理也在这里。
(二)尊重不同,是现代社会展进步的基本理念
既然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又是进步的标志,那么我们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呢?这就是尊重,我们要尊重不同。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社会主体的分化不充分,很多时候社会利益往往体现为一种集体的利益、抽象的利益。比如,我们可以用国家利益去涵盖所有的利益,用人民的利益去统称所有的利益。这种做法不能说错,不论社会展到什么阶段,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都是要的和最高的。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在它们背后有着具体而又丰富的内容,这就是社会上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个人的利益充分体现和反映。我们不能动辄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名义去取代、压制社会群体应该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尤其是不能为了某一群体、某一范围的利益以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名义去取代、压制别的社会群体应该有的合法和基本利益。马克思曾经讲过,每个人的展是一切人展的前提。同样,每个社会群体利益的充分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整体利益得以体现的前提,而不是相反。在社会利益主体充分分化的现在尤其是这样。和谐就意味着承认不同、尊重不同,意味着不再是“统一”与“团结”,而是“兼顾”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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