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安易和吴天衡在市委等了好一会,检察长蓝青华带了几个人匆匆赶到。
蓝青华一脸的无奈,对吴天衡说:“吴局长,真是对不起,刚才省院赵检察长碰巧打电话来过问这件案子,我不得不顺便汇报了取保候审的事,赵检坚决不同意,说谁放人就追究谁的责任,我是一点办法没有,我来只能把百安易先带回看守所。”
吴天衡一听便知是托辞,肯定是蓝青华打电话去汇报的,不由得火气大发,拉下脸说:“蓝检你竟然连孙书记的指示都置若罔闻,我看孙书记回来你如何向他交代!”
蓝青华赔着笑脸:“吴局长呀,我们检察、公安两家都是双重领导的执法机关,请你多多理解我们的难处。设身处地,如果你们省厅叫你抓一个人,而市委又叫你不要抓,你无论怎么办都会得罪一个方面的领导。”
“不行,我要向孙书记汇报。”吴天衡还要发火。
百安易忙挺身而出:“吴局长,不要因为我的事情使你们为难,我跟他们回看守所就是了,我相信法律最终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阿易,那太委屈你了。”
吴天衡用力拍拍百安易的肩头:“孙书记一回来我马上向他汇报,务必使你尽快出来。”
孙同舟把田秘书连人带物送到省城后,向钱副书记汇报了破案经过,总算是过了关。孙同舟没有忘记百安易的事,于是去了省人民检察院找到检察长赵照。
孙同舟在省委组织部任职时便与赵照相识,两人算是小有交情,赵照见到孙同舟来访热情有加,握手、拍肩、让座、倒茶,还强硬定下午餐由他设宴招待。两人互相问候之后,孙同舟向赵照提起“百安易案件”一事,他满以为事情会得到顺利解决。
不料赵照沉默了一会,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来。
赵照说:“百安易这个案子是我亲自批示由省检督办的nAd1(因为根据我们检察机关近年来组织的法律监督调查结果,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长期以来在日常执法办案中,随意侵犯公民的住宅权和人身权的现象非常严重和普遍。而可悲的是我国公民对自己被侵权竟习已为常,绝少有人提出控告,个别敢于控告的结果大都是不了了之。当然,深究起来,造成这种‘执法机关非违法不能办案’的状况责任主要不在公安机关,而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缺少一部详尽规定刑事执法机关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的‘刑事执法法’。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大致原则,没有延伸到刑事执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因而造成了我国刑事执法机关在执法中无‘具体法’可依的现象,依据的只是各执法部门自行制定的办案规定,这是不合法理的。因此,我想以百安易案件作为一个范例,一方面起到警示和纠正公安机关违法执法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我已经联络了三十位全国人大代表,准备向全国人大提出制订我国‘刑事执法法’的立法议案,百安易案件是非常典型的论据案例,我准备将此案作为议案的附件。所以,百安易一案无论是对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是对健全我国法制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提起公诉的。”
孙同舟放低口气:“那么这件事算我私人求你行不行?”
“别的事好商量,这事我能帮的最多就是跟法院通气判个缓刑。孙书记我跟你说句实在话,不是我不给你面子,由于这个案子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就是我亲爹亲儿我也会照样起诉不误。”
孙同舟说:“可是我认为百安易是无罪的,他是个难得的优秀民警,你硬要起诉岂不是要毁了他的前程。”
赵照坚定地:“我是对事不对人,为了健全我国法制,牺牲个把民警也是值得的。”
孙同舟有些恼了:“赵检,你就那么有把握能胜诉吗?都府市是我的地盘,法院也不可能不要党的领导。”
赵照寸步不让:“按照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的有关规定,一审判决如果我们败诉可以提出抗诉,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nAd2(即使是二审我们仍不能胜诉的,我们省检还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即刑诉法第205条的规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后由省高院判决或裁定,省高院总不在你的地盘吧?”
赵照又补了一句:“哦,我还要告诉你一件事,今天凌晨都府市检察院电话请示我,说市委指示要给百安易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我没有同意,你不要责怪市检察院了。”
两人终于闹得不欢而散,孙同舟没有吃赵照的饭,气鼓鼓地走了。
孙同舟当天下午回到都府市后,立即把胡秘书长和政法委韩书记、政研室陈主任叫到办公室,交待由他们三个单位联合牵头,从各单位和政法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对本市社会治安现状进行调查,并在十天之内写出调查报告给市委常委会讨论。
任务刚布置完毕,吴天衡来向孙同舟汇报,说市检察院不给百安易办理取保一事。
孙同舟说这事我已经知道了,根子在省检察长赵照那里,看来他要一意孤行。
然后,孙同舟通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林院长前来面授机宜,说百安易这个案子你们法院一定要判他无罪。
林院长与孙同舟是铁哥儿,他用开玩笑的口气大拍孙同舟的马屁说:“孙书记你的指示我坚决当圣旨办,只要你老人家发话,就是杀人犯我也敢判他无罪。”
孙同舟把他去找赵照的情况说了,林院长听到省检察院要Сhā手,二审之后还要抗诉。林院长终于明白此案马虎不得,一定要判成铁案才能过关,他收起笑容说:“你把案卷从市检察院弄来我认真看一下,可以帮出些主意。”
孙同舟打电话叫铁副书记马上去检察院把百安易的案卷复印了一套过来。林院长到底是审判专家,很快看出检察院起诉书上一些法律上的漏洞和问题,详细讲给孙同舟听。
林院长还说:“此案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确认百安易在非工作期间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二是要揭穿两个保安的伪证nAd3(”
孙同舟说:“那你看怎么办才好?”
林院长说:“我现在亲自写一份文件,其余的事情由吴局长去办。”
林院长即时伏案以市公安局的名义起草了一份呈报公安部的文件:《关于百安易一案有关问题的请示》。
林院长急就成章后,递给吴天衡说:“吴局长,有劳你尽快办好以下两件事,一是马上这份请示打印成文后派人座飞机呈报公安部,一定要在开庭前得到公安部的批复。二是提审王景山,重点讯问他逃入朱元寅的住宅和如何被百安易抓住的情况。取得王景山的证词后,就可以给那两个做伪证的保安来点硬的,以涉嫌阻碍警察执行职务和伪证的罪名,把他们拘留起来。明确告诉他们如不说实话就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我想如此他们一定不敢再在法庭上作伪证了。只要办好这两件事,检察院方面就会输得定定的,到时他们连抗诉的理由都找不出。”
孙同舟慢慢听懂之后,心里浮起一个念头,他对林院长说:“你帮我写一份辩护词,开庭时我去当百安易的辩护人,我要亲自把检察院驳得哑口无言。”
林院长马上拍手叫好,又拍起孙同舟的马屁,说孙书记您此举创造了我国审判史上的一个“最”:职务最高的辩护人。
10天后,百安易一案在城中区法院开庭了,审判庭里挤满了来旁听的人,吴天衡和雷武中都来了,刑警支队的张乃凡、华艳莉等很多刑警都来了,金世汉闻讯也从医院里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