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是一定会死在那一个汨江水鬼的手中,谁要我不知好歹,惊扰了对方的安眠呢?
不曾想,当时在我的身边,有了叶九这人的存在。
“九命之福”的命格,使得他的身上带有了浓郁的功德(阴德)金光,像拥有这种命格之人,别说是一般的冤鬼、厉鬼,连同鬼神在内,都不太愿意去招惹。
这也是为什么,在当时,叶九在一抓住我的双手之后,那一个汨江水鬼就退却的根本原因……
叶归一和叶九父子二人,在小汨村居住了很久,直到叶归一死去,叶九也长到了一十七岁后,在当年他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要离开小汨村、离开湘南省,去到外边读大学。
妥善安葬了叶归一的尸首,当年也已经长大了十四岁的我,十分依依不舍地,跟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小九哥告了别。
谁知道,这一次的分别,我们王家和叶九,从此就断了联系。
一直到前些时日,由叶九装扮而成的黑衣杀手,要索取我的性命,分别了整整十年的我们,才又重新见面。
但,这一次,我们两人的身份,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成了一名长郡市东城区刑警大队的另类刑警,专门负责侦破灵异案件,而叶九居然变成了一个剑术高手,并且还是一个实力强大的顶级杀手!
“是你,小风。”
“对,是我。”
听到我的回答,手持柳剑的叶九先是一愣,接下来却又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你既然是小风的话,当年我救你一次,今日我来杀你,算是到了你该偿还的时候,一命抵一命,识相的就让我来杀,接受这死亡的命数吧!”
唰!!!
只见叶九,由原本震惊的神色,变成了一副猩红的眸子,说出了这句无情无义的话语同时,手中的柳剑也刺向了我。
我心中感慨,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情,这个冷面杀手真的是我当年认识地,那一个憨厚耿直的小九哥吗?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一次对决,我自然是不可能妇人之仁,在对方出剑的同时,我的天罡步法再度催动,移动速度达到了极致。
和我交手过一次的叶九,也很清楚我不是一个省油的灯,见我速度加快、脚下步步生风,他手中的柳剑又再次被他扬到了自己的左肩,这种起手式我看到过一次,他应该又要发动自己的必杀技,那一个恐怖如斯的剑招——“一剑隔世”啦!
胜负、生死一瞬间!
我将却邪铜钱剑从身体中召出,等握在手里的时候,一张符篆被我从手中扔出,眼下的时光,已经没时间让我去凝结术式和口念咒语了。
所以,我索性采取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当我将将这一张符篆扔出的同时,我腰间的阴阳紫金葫芦的塞子,也早已经被我打开了,将里面仙人醉晒在了这张符篆上面,我口出一字,“凝!”
哗哗哗~~~
原本还敞开着的一张黄底红字的符篆,一下子给缩成了一个光
接下来,这个光点迅速移动,融入到了我的身躯当中。
由于这一个变化,导致的后果就是这叶九的剑招“一剑隔世”的定身、镇魂效果被我给破除了,我的身躯能够非吃由的移动。
基于这一点,所说这一招“一剑隔世”,御剑成气,恍如就像是一枚大炮打过来一般,但却对我不起任何的作用,十分轻松地就被我闪躲了过去。
剑招随后打在那狐面金身之上,留下了一个深凹的印记。
与此同时,我的却邪铜钱剑的剑刃,也落在了叶九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