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老巫婆降头师的话语,我不由的皱了皱自己的眉头。
于是乎,我略带疑问的说道,“你说得都是真的?”
“爱信不信!”
面对我的质疑,老巫婆降头师,抛出了这样一句话语,让我一时间语塞了,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开口。
过了一会儿,我倒是也想开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现在,是我有求于人,姿态那就得放得低一些,“大师,您就就和我说道说道,那一个刻有‘彼岸实录’的碑文,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桀桀桀,年轻人,你的嘴脸倒是变得够快啊!”
对于这一种话语,我只能尴尬的笑了笑。
“其实,那原本就是我那徒弟的东西,我作为师父,从未想要染指,所以知之不多。不过,那‘彼岸实录’四个大字,却是用现代简体中文的字体,所凿刻上去的。”
现代简体中文的字体?
听到这一句话,我差一点就要爆出一句“我靠”来。
这、这、这,难道不是一个笑话吗?
一个如此重要的石碑,上面的字体却这么现代,想一想,都会让人觉得不可能、不可信。
“您不是在开玩笑吧?那一座石碑,是不是从路边摊上,淘过来的、只是价值几十块钱的假冒货色呀?”
“桀桀桀。”老巫婆降头师又冷笑了三声,随后她才接着说道,“年轻人,你还是阅历太为浅薄了一些。如果那碑文上面的字体,是什么小篆、铭文,甚至是甲骨文,我反倒是不会相信,这‘彼岸实录’的碑文是真的。”
“哦?”
“你自己想一想,就是因为这碑文实在是假的太假,是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去相信,不会把它当成一件古董。”
听到这一句,我突然在脑海里,冒出了“逆向思维”这四个字。
“彼岸,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我们都没有去过,谁知道那里是一副怎样的场景?所以,依照我的判断力,那一座碑文,十之八九是真的。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好吧。”
思索了一会儿,我选择同意了这老巫婆降头师所提出来的观
“你那徒弟在哪?”
“他就在吉隆坡帮派里,名字就做乃密,是那个帮派之中的头号降头师。为人阴险、狡诈,手段狠辣,年轻人你去找他,务必要小心啊!”
“明白!”顿了顿,我又冲着这老巫婆降头师说了一句,“我现在的感觉,怎么好像是被你在当枪使呢?”
“哪里哪里,年轻人,我们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我冷笑了一声,朝着这个老巫婆降头师一个拱手,“那就先在此,对你说一声多谢啦!”
就这样,我穿戴好了衣服,就和李太白、任炳权三个人出了这个废弃的火葬场。
至于,那老巫婆降头师,从今而后,究竟是生、是死,会有怎样一个结局,就不是我们能够知道的了,毕竟,我们三个人只是一个过客,而将她双眼弄瞎,也并非是我的本意。
对方没有怪我,我倒是也能够心安理得。
“王风,你真的要去吉隆坡,找那个什么乃密?”
任炳权冲着我问道,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重重的点了点头,表达了我的态度。
见我心意已决,任炳权也不能够阻止,只是好心好意的提醒我,“吉隆坡帮派,可是在马来最大的帮派。你此次前去,最好是别和那乃密起冲突,能够和平解决,就不要动用武力。”
“我明白。”
李太白这个时候,Сhā了一句嘴,“任炳权,我们不陪着王风一起前去?”
“我们两个去了,只有成为累赘的份。”
此言一出,李太白略带羞愧的低下了头。
没错,自己就是一个实打实的拖油瓶,现如今,任炳权有伤在身,亦是不好陪我前去。
看着李太白一副沮丧的样子,我轻拍了对方的几下后背,宽慰的说道,“哈哈,没事的。我这次一个人去,你和炳权,就把那寒玉冰棺给维护好,千万别让躺在里面的雨婷,给出了岔子啊。”
“嗯。”
李太白答应了一声。
就在这里,我和这二人,走上了分道扬镳的道路……
吉隆坡帮派中,“吉隆坡”这一词,其实是一个地名。
因此,这吉隆坡帮派,还有那一个降头师乃密,应该都在马来这个国家,吉隆坡那个城市。
乘坐了一趟当地的火车,几个小时以后,我就到达了吉隆坡。
抬头望了望天空,暮色降至,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夜晚,当下我就决定了,等过几个小时,我再行动,或许比较好一些。
老巫婆降头师对我所说的话语,我并没有选择完全去相信。
毕竟,那只是她的片面之词。
但,有一点是我可以完全确定的,那就是这吉隆坡帮派,绝对不是一个什么好鸟,绝对是一个坏事做绝的团伙,基于这一点,我选择半夜三更再出击,总归是没有错的。
夜色如期而至。
在白天,我经过一轮打听,已经找到了吉隆坡帮派的所在地。
其实,说是说打听,我就是在路边问了几个当地的路人,对方就把吉隆坡帮派的巢茓各个分布地点,给弄得一清二楚了。
兴许是吉隆坡帮派在这个地方名声太大、势力太大,当地的政府和国家,也很难对其有任何牵制作用,所以,这一个帮派才会如此肆无忌惮,把自己巢茓的所在地,摆在了明处。
寻了一个弯弯道道,躲在暗处的我,凭借自身矫健的身手,翻上他们主要巢茓所在地的屋顶。
按照当地居民的言论,这个叫乃密的降头师,貌似挺高调的,经常出现在大众的视线里。
依他们所言,他有很大的程度上,就在这间屋子里。
是一间大型的砖瓦房。
踏在屋顶的横梁上,我拿开了一个瓦片,瞪着一个眼睛,往屋内张望而去。
里面的状况,有两个人高马大,穿着黑色的背心,两只健硕的胳膊,祼露在外面,带着黑框眼镜的大汉,站在一旁。
而还有一个男人,身穿一件高领西服,坐在一个宽厚的单人沙发之上,右手拿着一个高脚杯,里面装有着不少的红酒,正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
隔着老远,我能够嗅到那杯子里的一丢丢气味。
八二年的拉菲。
单说这酒的气味,比起在当初,何荣华和何永贵两父子,给我喝得那酒水,相差的不止一两个档次。
这酒,也就是一般的暴发户,爱喝上两口……
就在我沉寂在这酒香里,做着乱七八糟的思考时,我发现那个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在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面上,忽然带上一丝诡异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