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那次发生在考场上的事。事过境迁,随他去吧!我们都是天地之间的匆匆过客,长的也不过百年,短的不过瞬间,甚至还没有来到世上,就在旅途中夭折了。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长大。生活,生命,就像一股激流,是那样的凶猛有力,可以改变一切,把一切冲走;又是那样绚丽,多姿多彩。
我觉得我就是处在风浪里的一叶扁舟,没有宁静的时候,也没有靠岸的可能,每天都在漂泊,毫无目的的漂泊。在汪洋里,正有一场风暴在怒吼,在肆虐。浪在汹涌,风在呼啸,船在飘渺。似乎整个寰宇,只有我这只小船在飘摇。
我身上最长穿的是真丝的衫裙,看起来很破旧,就像博物馆里文物,磨损的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是我母亲穿过的,我觉得是款式过时了,可是她却说颜色太鲜艳,她老了,再穿有些不合适,于是就把它修改一下,给我穿了。我穿着它,总有一种拣破烂的感觉,因怕她不高兴,甚至惹她生气,我就装出喜欢的样子。
不过,那些同伴,却非常羡慕我的这件衣裳。我因此怀疑她们没有眼光,说穿了是缺少新潮的审美意识。这件长裙,没有袖子,鸡心领,大红色,质地不错,真丝的。穿在身上,轻飘飘的,我因此觉得自己没有穿衣裳,弄得有时以为祼露着身体,每次出门时,都要对着镜子照一照。我觉得我穿在身上很相宜,很好的。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绿丝带,越发显得娇嫩了。多数的时间我爱穿凉皮鞋,光着脚,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很是得意。
那些新潮前卫的女人们,一个个挺着胸,摇摆着圆鼓鼓的ρi股,招引着过往男人的目光。我试着学她们走几步,扭扭捏捏的,觉得像是有病,有些做作,再者,还要赶时间,也就作罢。我母亲时常提醒我,走路不要像个男人,大步流星的,没有一点样,难看死了。我不服气,心理不以为然:不就是走个路吗?有什么难看不难看的!
不过,我还是对着镜子练习走路,觉得的确大有学问。母亲不在家时,我就穿上母亲的大红皮鞋,反复练习着走路。难快影视中的女人都爱一步三摇,原来这是为了吸引异性的注意力。
在那个夏天,我觉得异常的兴奋。这倒不是因为母亲给我买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而是我觉得我学会了走路。然而,我被困在校园里,每天面对的都是情窦未开的毛头男孩子,他们根本不懂得欣赏女人!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完全是色盲,根本分辨不出赤橙黄绿青蓝紫;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个女人就行。
也许那不算我的初恋,可是我确实有些意乱情迷。在这以前,我没有对男孩子动过心。是那个不速之客,唤醒了我沉睡中的爱神。我也该恋爱了。
忽然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人生的真谛。事业重要,爱情同样的重要。这两者都像万花筒,具有超强的吸引力。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健全的女人,如果没有被人爱,那么该是何等的凄凉!
我为自己精心地选择一顶帽子,平檐的,玫瑰红的,有黑色装饰带的遮阳冒,很好看。我戴着这样的帽子,形象似乎高雅了起来。我是怎样发现自己戴帽子好看的,我也不清楚。好象是看电视剧给我的灵感吧。
就这样,突然之间,我成熟了。展现在镜子中的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无论是外表上,还是内在的气质上,都能被人接受,随便什么样的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校园里,我忽然自信了许多,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追逐的火辣辣的目光。
我成功了。
我已经不是那个混沌未开的小姑娘了,我是一个让异性动心的女人,让同性嫉妒的女人!我觉得我不再是乡野里的无名小花,我已经是一朵瑰丽的玫瑰花。我开放着,等待着,展示着我的风采。
自从有了帽子,我就和帽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正因为这样,我才逐渐的从那个男孩子的影子中挣扎出来,我有时庆幸自己没有这么快的爱上一个人,我觉得这样反而好些,这样正适合我的心情。我可以更自由的去追求,享受生活。要不然,整天的被一个男孩子监督着,也是够让人头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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