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朱芳华一进家乐福就大包小包的往购物车上装,连咖啡壶都新买了一个。我几次想制止她,但后来想一想,算了。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买东西,就让她买吧——买吧买吧女人购物不是错——我倒有一点咬牙切齿地希望,她朱芳华最好狠狠地买,拼命地买,怀着刻骨仇恨地买,反正我已经打定主意决不介入她的心情,我决不会劝她安慰她让她把头靠在我温暖的胸膛,轻声软语地对她说:“我是你一生的情人”。我根本不想这样做——为什么我要为她的坏心情负责?一个前妻!我宁肯付钱,为她付钱,钱是没有感情的,所以
钱可以用来了断感情。
不过到了结帐的时候,我还是大吃了一惊!居然要3000多元。太过火了!朱芳华盯着我结帐,完全无动于衷,好像这些事就该是我做!至少她应该说一声谢谢吧?我不过是她的前夫,我没有这个义务的!
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不可能跟她在楼下说再见。我意识到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让我给她提上去,她怕寂寞,她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唉,她这点小心眼儿,小花招儿。
好人做到底。如果好人不能做到底,那跟一个贞妇守了一辈子活寡晚年一不留神失节有什么两样?古人说得好:“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所以,我一声不响地充当苦力。其实,我是没有必要在朱芳华面前保这个“晚节”的。在她眼里,我早就是一个失足青年。那么,我为什么还要那么卖力?这或许说明我还是在乎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让心理学家研究人的这种复杂心理吧,幸亏我是学法律的,重事实讲证据,坚决杜绝无端猜测——哪怕只是猜测自己的心理,也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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