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丁蔓是主动迷上自己的老板胡高的。这一点,从她跟我讲话的细节中,我就能察觉出来。以我对她的猜测,她那样一个心比天高的女子,离开青青以后,最初的一段日子跟晴雯被逐出大观园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心理落差太大了。
她是一个要强的女子,不可能就那么背上一个行李卷回湖南老家去,家里有哥哥有嫂嫂,一定准备了一筐子闲话来欢迎她。家乡是一个只可以“衣锦而归”的地方,空空的行囊受
伤的心灵,只能去流浪——去远方,寻找梦中的橄榄树。
丁蔓给自己写了一桢天花乱坠的简历,发布到网上,附带自己的美女照片。很快就收到了雪花般的面试邀请,她是阴错阳差地撞到胡高手里的,她一直认为这是命。
她原本要去面试的公司在大楼的21层,可是,谁想到在电梯上一碰到胡高,竟然就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下了电梯,又跟着他进了公司,直到他穿过打成隔断的办公区,推门进入自己的办公室,她还是跟着走了进去。
那一阵朱芳华实际上已经病了,但还没有查出来。胡高不明白朱芳华为什么忽然就对夫妻生活没了兴趣,而且脾气暴躁,喜怒无常。常常他正在上班,朱芳华就能疯疯癫癫地跑进来,又哭又闹一阵子。有一次,胡高不得已对朱芳华说:“你得给我留点面子,好歹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啊!”朱芳华直眉瞪眼地望牢胡高,对胡高说:“那你把公司卖了吧,我讨厌你做法人代表。”
胡高坐下来,打开电脑,一抬头看见门口的丁蔓——那姑娘,高高挑挑,齿白唇红,乌溜溜的黑眼珠,一缕头发有意无意地搭在额头,杨柳细腰,粉面含春,浅品红拼黑色图案的连衣裙,无袖,迷你,露出修长的胳臂修长的腿,一根黑腰带松松地系着,在肚脐正中的位置挽了一个结,随随便便的结,连衣裙是一字领,在锁骨下方开着一个很俏皮的天窗,像弯弯的月亮。她安静地站在胡高的办公室门口,两脚略微分开,呈里八字型,脚上是一双浅品红色短靴,脚踝位置露出一小圈黑袜的边。
“你找我?”胡高半天才说出这么一句。在丁蔓的眼里,胡高挺拔得像一棵胡杨树,而且不是随便的一棵胡杨树,是印在明信片上的那种胡杨树——是日,春光如织。
胡高穿一件沙漠暮色的水洗布上衣,衣服上有太阳的味道,他挽着袖子,眼神平静温和还有一点点诧异——这一点点诧异是因为丁蔓——他的生命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丁蔓这样的品红女郎——他以前上学的时候,清华园的女生全都跟居里夫人似的,气质是有的,但不香艳;及至朱芳华,多了几种风情,但也不香艳。
“我是来工作的。”丁蔓鬼使神差少说了一个“找”字。
“你会编程序?”胡高不相信。上帝绝对不会让丁蔓这样的女人学会编程。
“不,我以前做过销售、公关、市场,我没做过编程。”丁蔓是钻研过求职技巧的,求职的时候关键是要说自己擅长什么,而对于自己根本不会的东西,则要说自己没有做过,而不能说自己不会。这个技巧很关键,果然,在胡高这里派上了用场。
“我们正好缺一个做销售的,你来做吧。”胡高的公司说起来也算是一个高科技公司,最初,他和几个哥们儿做软件,自产自销,朱芳华在电视台做主持人,一周只有两天录节目,剩余的时间就帮胡高做销售做公关做市场。可是朱芳华太情绪化,像雾像雨又像风,尤其是最近一段,常常让胡高手忙脚乱,无所适从。
胡高确实可以说是“手把手”地教丁蔓,直到有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