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云把眼前的一绺黑发拢到脑后,问道:“公子想要什么?”
嬴鹰拿下巴指指荀曦:“那是你的女人吧?”
崇云回头看看荀曦,点头:“嗯。”
“我……”
“这个不行。”崇云打断嬴鹰的话:“除了人,什么都可以。”
“哦?”嬴鹰摸摸下巴,盯着崇云。在他看来,崇云也就是比荀荆高了那么一点,长相俊美,身材颀长,看起来比东夷大姑娘还要柔美,还不及荀荆英武,却在这里大言不惭,冷笑一声,指着那一群马道:“我要你的马。”
“都要?”崇云的脸色似乎有些苦。
嬴鹰懒得再说话,只点了一下头。
“那好吧。”崇云忍痛割爱,“不过我也想要嬴鹰公子一样东西。”
“说!”
崇云似是无意地说道:“听闻此次嬴鹰公子进朝歌,是因为齐国公室被东夷勇士灭门。在下想要的,是那个斩下了齐侯首级的勇士的脑袋。”
人群中有了些许骚动,五国诸侯都将目光投注到嬴鹰身上,看他如何作答。
“哈!”嬴鹰仰天出了一声,似乎是笑呢,“我东夷勇士向来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才不会像中原人那样,连吃个饭都要自己的姐姐管着。你要墨奴的人头,跟我要是不行的,得自己去摘。”
崇云点点头:“也对。那我待会儿就自己去摘。”不待嬴鹰说什么,又道:“那我要一个跟那位勇士决斗的机会。”
嬴鹰死死盯着崇云,半晌突然吼道:“墨奴!有人要取你的项上人头,你应不应战?”
“应。”一个低沉的声音从人群中传出来,接着一个高高的汉子挤到了人前,向嬴鹰行跪礼:“公子,墨奴应战。”
崇云看怪物似的看着这个宰了齐侯全家的凶神。这人首先就给人一个视觉上的冲击——通体乌黑,大概比之后世崇云见到的非洲人也不见得差了,难道他也是穿越来的?崇云很快否定了这一有创造性的猜想,这个叫墨奴的家伙有非洲人的黑皮肤,但绝没有非洲人的白牙,看他说话,露出一口焦黄的烂牙,中间涎液吞吐,好不惊人,真是天下万民的偶像。他长得高高的,但全身精瘦,似乎就是个骨头架子,眼神呆滞,言语木讷,简直就是个活死人。
极品,极品呀。
大巧若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智若愚,大杀手就应该跟即将被杀的人差不多才行。
听到墨奴的回答,嬴鹰满意地点了一下头,对崇云道:“墨奴答应了,可是只怕你也没机会跟他交手。”
崇云整整头发:“试过才知道嘛。”抽出断了的若云剑,“咱们是先比剑术还是先空手搏击?”
咱不想扮猪吃老虎,可事实却使咱成了一头猪。崇云看着手里只有不到三十公分长的青铜剑,心中如是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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