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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肤色问题

在普纳荷学校的高中部,奥巴马是同学和老师都喜欢的学生。他与一个从洛杉矶来的、名字叫做雷的男孩子常常在一起。因为他们两个人占了普纳荷高中黑人人数的几乎一半,所以很容易就成了朋友。

雷总是讲粗话,喜欢吃炸薯条,奥巴马笑他胖,说他好像是怀孕了六个月的孕­妇­。虽然胖,有个特别大的肚子,但雷却是夏威夷跑得最快的短跑运动员之一,常常让教练和对手难以置信。奥巴马和雷不止一次地说,再也不去普纳荷的舞会了。因为白人女孩,甚至亚洲女孩,总是拒绝他们,认为黑人有病什么的。

奥巴马在学校也有其他一些好朋友,有过几次青涩的约会,他觉得自己的情况在不断好转。

母亲在奥巴马离开印尼之后不久,就离开罗罗回到了夏威夷,读人类学硕士学位。有三年时间,母亲、奥巴马和妹妹玛雅都住在距离普纳荷学校仅一个街区远的一套小公寓里,靠母亲的助学金生活。奥巴马偶尔带同学回来,同学会说他们家冰箱里的东西太少,还会说家务也做得不好。母亲偶尔听到这些,会把奥巴马拉到一边,说她只是一个还在上学的单身母亲,要养两个孩子,所以烤饼­干­之类的事情不是她优先考虑的。虽然她很欣赏儿子在普纳荷所受的良好教育,但是她不会忍受儿子或者其他任何人对她表现出狂妄自大的态度。

奥巴马虽然经常向母亲宣称要独立,他和母亲的关系还是很亲近,他会帮她买东西,洗衣服,照看妹妹。

但是当母亲要回印尼做实地考察,建议他跟玛雅也一起去读那里的国际学校时,奥巴马立即拒绝了。

他在普纳荷有自己的朋友圈子,他与他们在一起相处很愉快,他根本没有心思搬到别的地方去,即使是去那里的私立国际学校。而且他与外公外婆也很默契,他会搬去与他们同住,只要他不给他们惹麻烦,就什么都由着他。

“我想我能给他提供稳定的生活。”外婆玛德琳这样说。

他心中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目标,那就是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美国黑人。他周围没有人能确切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父亲偶尔会给他写信,告诉他家人都很好,表扬他在学校取得的进步,每次都说随时欢迎他母亲、他和玛雅到肯尼亚去,每次都建议他好好努力,以后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奥巴马每次都及时回信,并把父亲的来信放到壁橱里,和母亲保存的父亲的照片放在一起。

对一个男孩子而言,青少年时期是很艰难的。在这个时期男孩子开始树立自己的成|人角­色­,怎样融入社会,怎样与女­性­打交道,怎样让自己的男子汉气概给别的同龄人留下印象,这些对他而言都很重要。虽然有些男孩子表现得无视他们的父亲,事实上他们都还是以自己的父亲为榜样来建设自己人生的重要领域。

奥巴马后来说,“青少年时期的叛逆和脾气因为没有父亲而加重了。”他不好好读书,寻求体面,经常活跃在运动场上。他喜欢篮球,双手交替运球是他的一个绝技,投篮的技术也不同寻常。

在奥巴马和雷看来,并非所有的白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雷经常说,奥巴马的外公外婆就是非常好的白人。他们对白人世界的愤怒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好像总是随兴的。

在许多方面,夏威夷因为远离美国本土,因此思想最开放前卫。当地人大多是混血儿,所以奥巴马和雷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在公共汽车上,他们总是坐在前排,并不会遭到白人的非议。他们的白人朋友,像杰夫和斯科特,对待他们与对待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好像这些白人朋友中不少人都想要自己也成为黑人。

奥巴马试图要想明白自己到底是黑人还是白人,但是他又担心真相暴露后的结果,所以他就选择隐退,让自己感到更安全一些。

他总是在黑人和白人的世界里滑来滑去,明白两个世界各自都有自己的语言、习俗和意义结构,他相信通过自己的翻译,两个世界最终会结合到一起。可是总有什么地方好像不对,当一个白人女孩在说话的过程中突然提到她特别喜欢史提夫·汪达(影响20世纪70—80年代美国乐坛的传奇人物,拥有一副明朗浑厚的动人嗓音)的时候,他会有这种感觉;当在超市里一位­妇­女碰到他,问他是不是打篮球的时候,他会有这种感觉;或者学校校长表扬他的时候,他也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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