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战斗,怎么能没有武器?只得老老实实听话,穿着高跟鞋接受后期培训。
记得第一个月,她每天穿着高跟鞋站六个小时,还得跳舞,脚肿得像象腿,一按一个坑,擦破皮更是常事,邦迪都没用,得用绷带把脚缠起来,痛到哭不出声,可是第二天,仍旧得继续。
然后再一个月……
再一个月……
好了。
习惯那么可怕,以至于现在,一出门便不假思索,套上高跟鞋就走。哪怕已经不再需要……
现如今,*的脚踩在地毯上,平平的,竟觉得有些不大习惯。
想到这里,熙童突然觉得好笑,如果当初也有这本事,能穿高跟鞋翻山越岭如履平地该有多好。
原本刑嘉航说的那顿饭,熙童并不在意了,刑嘉航多忙啊,分身乏术啊。
偏偏只要在路上碰面,他还记忆特别好:“小蘑菇,记得我差你一餐饭。”每每这么说,都成了他打招呼的方式。她真的没料到,吊在眼前的苹果能有吃到的一天。
熙童有些怕……灰姑娘嫁给王子,是因为她原本就是公爵的女儿。可她自己呢,从没奢望过骑白马来的会是王子。她自小便胖,但凡出风头受男孩子瞩目的机会,统统都不是她的,而是那些漂亮女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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