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侦探小说的一大乐趣就在于有诸多体裁可供选择。
轻松型的惊险小说,这种小说写起来特别舒心;扑朔迷离的侦探小说,其情节复杂,颇费心思,值得回味;还有一种包含G情,我也只能叫它侦探小说,它充满帮助拯救无辜的G情,因为人们关心的是无辜者而不是罪犯。
我可以对那些杀人犯哲暂不作判决,但是我认为他们是社会的蠹虫,他们制造仇恨,随心所欲。我情愿相信他们生来就是废人,或许因为这个缘故,人们会可怜他们,但即使如此,也不会宽宥他们。因为宽宥他们,无异于宽宥那些从中世纪瘟疫流行的村庄中逃出而混进邻村无辜村民和活泼孩子中的人。无辜者必须受到保护,他们应该能在平静和博爱中和睦相处。
使我震惊的是似乎没有人关心无辜者。当读到一起谋杀案时,看上去人们对悲惨情景——譬如说一家小烟铺的颤巍巍的老妇,正转身为一年轻的恶棍拿盒烟时,却被打死了——无动于衷。人们似乎对这种恐怖行为,对她的痛苦,对她终于辞别人世不在乎。谁都对死者的痛苦不以为然,人们只是对年轻的杀人犯不胜同情,因为他年轻。
为什么不把他处以死刑?在这个国家,我们捕杀豺狼,并不试图让豺狼和羊群和睦相处。我们进山捕杀野猪,以防它下山在溪边咬死孩子。它们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就捕杀它们。
我对那些被残忍仇恨的霉菌所侵蚀而视他人生命为草芥的人怎么办呢?这些人常常有良好的家境,良好的机遇,受过良好的教育,可他们说白了就是不走正道。对这种人有什么办法呢?怎么处置杀人犯?不是终生监禁,这要比古希腊一杯毒芹汁处死更残酷。我们所找到的最好办法是流放。
广漠的旷野上,只有土著居民在那生息,在那只能生活在更加鄙陋的环境中。
让我们看一看这种观念:今日之短曾是昔日之长。如果不是心狠手毒,如果不是嗜杀成性,如果不是全无怜悯之心,也许人类就难以生存下去。也许早就绝种了。当今的恶人也许是昔日的强者。那时他有这种必要,但是今天却没有这个必要了,他成了危险分子。
在我看来,惟一希望是强制这种人为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贡献。例如,可以允许这种人在一杯毒芹汁或是献身于试验性研究之间作出选择。
这似乎从侦探小说扯远了,但是即可能说明了为什么我对受害者比罪犯更有兴趣。受害者被描写得愈逼真,由此而产生的愤慨就愈加强烈,那么,当我们把他从死亡的幽谷中拯救出来时,心里也就充满着愉快的胜利感。
第二年三月,我按计划去了乌尔。马克斯到车站接我。
我曾想自己会不会害羞,毕竟,我俩才结婚就分开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我俩好像昨天就在一起了。马克斯给我写的信很详细,我感到我对当时考古挖掘地进展情况像一个考古工作者那样了解。回家之前,我在考古队营地住了几天。莱恩和凯瑟琳热情地招待我,马克斯还带我去挖掘地点看了看。
天不作美,突然刮起了暴风。这时我才注意到马克斯的眼睛已习惯了风沙。我踉踉跄跄地跟在他身后,狂风吹得我睁不开眼,而马克斯眼睛圆睁,给我指这儿说那儿。我惟一的念头是躲到房子里去,但是我还是勇敢地坚持下来了,因为尽管很难受,我对马克斯在信中说到的一切却极为感兴趣。
随着挖掘季节的结束,我俩决定经波斯回国。这时有个小型航空公司(是德国人办的),开办了巴格达至波斯的航线,我们搭乘了飞机。这是一种单引擎的飞机,只有一个驾驶员。我俩都感到这太冒险了。
飞机抵达设拉子,我还记得那儿的景色多么令人向往,它就像是嵌在灰褐色旷野上的一颇深绿色宝石。飞机愈飞愈近,绿宝石愈加光彩夺目;飞机降落后,我们终于发现这是——座由绿洲、棕榈和花园组成的绿色城市。我不知道波斯究竟有多少沙漠,可我明白了为什么波斯人那么珍视花园,这是因为有座花园是多么地不易。
我们从设拉子乘车去伊斯法罕。马克斯和我打算,如果护照、签证、旅费等等不成问题的话,就取道俄国继续旅行。
为此.我们去了伊朗银行询问。银行经理叹了口气说:“有不少困难。”
“是这样?”马克斯预料到会有困难,但肯定不致于难以成行吧?“要知道,”银行经理解释说,“他们的法律常变来变去,总不固定,况且法律之间也常自招矛盾。某条法律说不能把某种外币带出境,而另一条则说这是惟一允许出境的外币。”
马克斯对此表示理解。银行经理来了精神,他告诉我们旅途会很惬意的:“让我想想,你们想坐汽车去里海?是吗?坐汽车走挺好。先到雷什特,从那儿乘船去巴库。那船是俄国人的,我对它一无所知,可人们都去坐船。”
这就样,我们如期踏上了旅途,带上了大量的伊朗金币,怀揣着俄国领事开的证明。
坐车去里海真是美极了。汽车先爬上岩山祼露的山岗,然后越过山顶,下山时,我们发现到了另一个世界:和风煦煦,飘着雨丝。终于到了雷什特。
我们被带上了那艘令人不快的俄国船,神经相当紧张。
一切都与波斯和伊拉克截然不同。首先,船出奇地干净,简直像医院一样干净。窄小的客舱里摆着高高的铁床,硌人的草褥子。干净的粗布床单,一把马口铁水壶和一个脸盆。船员们都像机器人一样,看上去都有六英尺高,金黄铯的头发,面无表情。他们待我们彬彬有礼。马克斯和我觉得就像《公开的界限》剧中那对自杀夫妇一样,俩人在船上像鬼魂一样四处游荡。谁也不和我们讲话,也不看我们一眼,对我们根本不加注意。
我们到了巴库。一位苏联旅行社的代表来接我们。他人不错,通晓古今,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他问我们是否想去歌剧院看看《浮士德》的演出。我并不想去。于是他说会给我们安排其它娱乐活动。我们被带着参观造型各异的建筑物和未竣工的公寓。
我们去黑海时一路顺风。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在伊内博卢港停泊,在那里,有人把几只可爱的棕色小熊带上船,听说是运往马赛动物园的。如今想起当时一个五大三粗的法国水手拿着奶瓶一本正经地挨个给小熊喂奶就好笑。
对马克斯来说,到尼尼微的意义就在于对那儿的土丘进行挖掘。坎贝尔-汤普森夫妇对此并不十分热心,但是他们事先已同意马克斯可以试一试。史前文化在考古上突然成了热门,因为当时几乎所有出土文物都属于有史时期。
他们到野外不为人所注意的小土丘上寻觅。每到一地都要捡些彩绘陶片,贴上标签,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再审视图案,这事其乐无穷。尽管它们年代已久,但仍有新鲜感。
由于这些陶片上没有文字,所以确定它们的年代是异常困难的。很难说清楚某种类型的陶片的年代是在另一种之前还是之后。我们在尼尼韦的挖掘结果确实激动人心,因为不久就证明,那座九十英尺高的大土丘,有四分之三属于史前时期,这以前从未引起过注意,仅仅知道地面部分属于亚述时代。
马克斯的著作摆到了我的眼前:《尼姆鲁德及其遗迹》。
我多么为他得偿夙愿而高兴呵。尼姆鲁德从百年沉睡中醒来了,菜亚德开拓了这项工作,我丈夫将它完成了。
他还发现了更进一步的奥秘:城邦边界上的沙尔曼奈塞尔大城堡和位于土丘上的其他宫殿。有关亚述国军事都城卡拉的传说由此而展开。尼姆鲁德现在已还其历史本来面目,除此之外,那些由手工制作的最美的物品被收藏到世界上许多博物馆中。雅致而考究的象牙制品则更令人叹为观止。
看到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制作妙不可言的精品,真为自已是人类的一员而骄傲。人类是富于创造力的,他们肯定获得了造物主的某些灵感,造物主创造了世界及其大自然,并以此为满足。但是它留下了创造的余地。它使人类的双手得以发挥创造力。
人类有邪恶的一面,其邪恶比野兽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他们也可以在创造的亢奋中飘然欲仙。
我十分留恋这第一次在考古现场度过的日子。我很喜欢摩苏尔;我写完了《人性记录》并且成功地揭开了谋杀之谜。我在拜访坎贝尔一场普森夫妇时,曾给他们朗读了全部手稿,他们非常欣赏。我想,除我的家里人之外,他们俩大概是惟一听我读过手稿的人。
我们怀着胜利的喜悦回到了英国。马克斯整个夏天忙于写这次考古情况的总结。我们在大英博物馆举办了一次考古展览。马克斯关于阿尔帕契亚的书在当年或者第二年出版了。该书不能再拖延了,马克斯曾说,考古工作者们的著作往往出版得太迟,而成果本应尽快地公布于众。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在伦敦写了一本叙述我们在叙利亚生活的书,定名为《在遥远的叙利亚》,后来我每每读起这本书就很兴奋地回忆起在叙利亚的日子。
一九三零到一九三八年那几年特别令人心满意足,因为没有来自外界的阴影威胁。由于工作压力,特别是工作成功后的负担使得人们往往愈来愈少闲暇;但是这仍然是无忧无虑的年代,总有好多事要干,虽然并不富于吸引力。我写作侦探小说,马克斯撰写考古的著作、报告和文章。大家都忙忙碌碌,但并不很劳累。
我们就这样悠然度日。马克斯以极大的热情从事考古工作,我从事写作,这时写作已成为我的职业了。因此,并没有多少热情可言。
起初,写作是件激动人心的事,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并没有感到自已是个作家。写的书每每得以出版都使我感到吃惊。而现在,写作成了天经地义的事了,成了我的专职。人们不仅要求出版我的书,还催促我继续写下去。可是那种想干点分外事的无休止的渴望使我坐立不安;而实际上不这样生活也太乏味了。
这时我想做的是要写点侦探小说以外的东西。因此,我怀着志石不安的心情,沉浸在一本名为纯小说《巨人的面包》的写作之中。这是一本以音乐为题材的小说。严格说来,它时时暴露出我对这个题材的无知。读者对这本书的评价尚好,销路也如预期那样不错。我用了玛丽·韦斯特马考特的笔名,谁也不知道本书的作者是我。这秘密我一直保守了十五年。
一两年后,我又用这个笔名写了另一本书《未完成的肖像》。只有一个人猜到是我:楠·瓦茨,现在她叫楠·昆。楠的记忆力很强,我描写孩子的某个短语和在第一本书中的一首诗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立刻自言自语地说:“肯定是阿加莎写的。”
一天,她捅了捅我的腰肋,用一种稍不自然的声音说:“前两天,我看了一本爱不释手的书,让我想想看书名是什么来着?《矮人的血》,对,就是《矮人的血》。”
然后她又调皮地对我眨了眨眼。我到她家后,说:“那么你猜《巨人的面包》是谁写的呢?”“当然知道是你啦,我熟悉你的写作风格。”楠说。
我有时还写写诗歌,多半是民谣。但是,我不想凭运气闯一闯一个完全不同的写作领域,也不想在这个不大容易干点新鲜事、冒险事的年纪去干这种事。
我想促使我动笔的原因是人们用我不喜欢的方式来把我的小说改编成剧本,我为此倍感懊恼。虽然我写了《黑咖啡》这个剧本,可从没认真地想去创作剧本。我对写《埃赫那吞》很得意,但是绝不相信它会上演。我突然想到,既然我不喜欢别人改编我的作品,那么何不自己尝试——下改编呢。在我看来,我的作品被改成剧本之所以失败,主要在于摆脱不了原作。侦探小说决不会像个剧本,因此改编它要比改编一部普通小说困难得多。它的情节是如此错综复杂,人物繁多,线索干头万绪,扑朔迷离。需要的是删繁就简。
我曾写过一本书,名叫《十个小黑鬼》(在美国出版时书名改为《十个小印第安人》),因为它太难写了,所以就更有吸引力。十个人要合情合理地在谋杀犯不好马脚的情况下被干掉。我在经过充分构思之后动笔了,写完后我很满意。
这本书线索既清晰明快又令人迷惑不解,可解释又合情合理;事实上,为了解释就需要有一个尾声部分。这本书的评论和销路都不错,但是真正为之满意的还是我本人,因为我比评论家更清楚写这本书是多么不易。
其后,我又进了一步。我暗想,如果把它改编成一个剧本会更令人激动。乍一看这似乎不可能,因为没有人来讲故事的结局,于是我只好有所改动。我必须使其中两个人物摆脱干系,从磨难中平安地脱身,在故事结束时再团聚。这与原来的童谣的内涵并不相悖,因为有一首“十个黑孩子”的歌谣是这样结尾的:“他成了家,万事大吉。”
我写完了剧本。它并没有得到多少赞许,断语是“无法上演”。查尔斯·科克伦却对它产生了强烈兴趣。他为此剧的上演尽了全力,但不幸的是他无法说服他的赞助人同意他的观点。那些人说的都是空泛之辞,什么没法演啊,观众会笑话啦,情节太紧张啦等等。科克伦坚定地说他不同意他们的观点,可事情明摆着不行。
“希望将来这个剧本的运气会好一点,”他说,“因为我很想使这部剧上演。”
后来机会来了。对它感兴趣的伯蒂·迈耶,他曾和查尔斯·劳顿一起把《不在犯罪现场》搬上舞台。艾琳·亨舍尔是该剧的舞台监督,我觉得她工作兢兢业业。我对她的手法颇感兴趣,因为她的手法与杰拉尔德·杜·莫里哀的手法截然不同。首先,在我这个对舞台艺术一窍不通的人眼中,她似乎极不老练,仿佛心中没底;但是当我看到技巧进一步发挥时,我才认识到这种手法的魄力。她开始时就在舞台上摸索,用眼睛观察效果,而不是用耳朵,观察舞台动作和舞台灯光以及总体效果如何。随后,她几乎事后才想到集中演员对台词。这种作法卓有成效,给人印象极深。这造成了一种紧张感,舞台灯光转暗后,在三盏聚光灯柱照射下,演员们都正襟危坐在闪烁的蜡烛旁,这种灯光效果强极了。
随着演员的杰出表演,你可以感到情绪愈来愈紧张,恐怖和不信任在人物间蔓延;在我看来,谋杀设计得极为巧妙,丝毫没有什么破绽或者显得过分哗众取宠。我不是说这是我的得意之作,或者自认为届上乘,可我确实认为在某些方面,这在我的作品中是一部写得比较满意的。我觉得是《十个小黑鬼》使我在写小说的同时又踏上了戏剧创作的道路。我拿定主意以后除我自己之外,不让任何人改编我的作品。我自己决定哪些小说应该改编,并且仅仅这些小说才可以改编。
我着手改编的第二部作品《空幻之屋》是在几年后的事了。一天,我突然冒出个想法,《空幻之屋》一定会成为一出好戏。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罗莎琳德。在生活中她总是扮演试图劝阻我又屡屡受挫的角色。
“把《空幻之屋》改为一出戏,妈妈?”罗莎琳德面带惧色地问,“这是部好小说,我也很爱看。可是你无法把它改编成剧本。”
“我行。”我说,为有了对立面而激动不已。
“噢。但愿你别这样。”罗莎琳德叹了口气说。
不管怎样,我兴致勃勃地记下了《空幻之屋》剧本的构思。这本书在某些方面当然更像小说而不是个间谍故事。我一直认为《空幻之屋》这部作品由于增加了波洛这个人物而被我毁了。我已经习惯于作品中出现波洛,因此他也很自然地出现在这部作品中,可是他一出现,全都乱套了。他的确大显身手,可我总想没有他这部作品会更好。于是在设计剧本情节时,我割舍了波洛这个人物。
《空幻之屋》脱稿了,尽管除罗莎琳德外还有些人持相反意见。彼得·桑德斯很喜欢这个剧本,他曾把我的许多剧本搬上舞台,他相信这个剧也会成功。
《空幻之屋》获得成功后,我开始自讨苦吃了。当然,我知道小说创作是我稳定和有保障的职业。我可以继续这样编织情节,进行创作一直到老。我对能否再构思创作一部新的作品从未产生过绝望情绪。
当然,在一部作品动笔之前,我总得经历极为难熬的三到四个星期的时间。这种痛苦无法形容。独处一室,咬着铅笔,眼睛盯着打字机;或踱来踱去,或——ρi股坐在沙发里,禁不住想大喊大叫。然后走出房间去打扰某个正忙碌着的人,通常要打扰马克斯,因为他的脾气特别温厚,对他说:“真糟糕,你看我不晓得如何下笔了,我没法再写下去了,再也写不出书了。”
“哦,怎么会呢?你肯定能行。”马克斯常这样安慰我。他总是带着期望的语气边安慰我,边将目光转向他的工作。
“可我知道不行了,我想不出什么故事。我脑子里曾有个故事轮廓,可现在看来毫无可取之处。”
“你只需闯过这个阶段。类似的情况以前曾发生过。你去年就曾这样唠叨过,前年也一样。”
”这次不同了。”我确信无疑地说。
但是这次当然也没什么不同,尽管我这样地凄惨和绝望。然而这种特殊的阶段需要有所体会。这就像把雪貂放在兔岤里,而自己在洞口守着猎物一样。在洞岤内一片混战之前,在无聊中度过漫长的时间,精神上得不到平衡。同样,脑子里对想写的东西一片空白,随手翻开一本书,但不久又会发现根本没有看进去;试试做字谜游戏,心思又没放在解法上;全部身心都被一种痴呆的绝望情绪所占据。
之后,由于某种难以名状的原因,一种内在的动力使人文思如涌。大脑开始运转,自知这时迷雾已经散去,灵感已经到来。你会突然绝对有把握地弄清楚了甲想对乙说些什么。你会跑出房间,沿路不停地自言自语,不断地重复着某节对话,譬如莫德和阿尔温的一问一答,他们要去哪,另外一个人会从树后的什么地方盯着他俩,地上的一只小死野鸭如何勾起了莫德早已忘却的经历,诸如此类的情节。回到家时满心欢喜,虽然还只字未写,但是终于可以动笔了。
那时,我像是迷上了剧本创作,而这仅仅因为它不是我的本行。剧本要比小说容易写,因为可以想象出剧情,而不会因那种苦于小说中的描写而中断情节的连续性。舞台的时空限制了故事的复杂程度。你不必随女主人公上楼下楼,或是来往于网球场,对这些情节不必绞尽脑汁进行描写。惟一要写的是所见所闻和所干的事。观察、倾听和感受,做到这些就足矣。
我应该坚持一年完成一本书,我相信能做到这一点。剧本创作不过是冒冒风险,什么事都是这样,有成功也有失败。
成功会接踵而来,随后是不明不白的一连串的失败。为什么?谁也无法解释。我发现许多创作家都这样。我曾看过一个相当不错的剧本,但它的演出却失败了,因为它没有迎合观众的口味,或是因为它不合时宜,或者因为演员阵容对其演出有些影响。剧本创作是一件难以预料的事,每次都是一次有趣的赌博,我喜欢这种冒险。
写完《空幻之屋》后不久,我明白应该再写一个剧本。我暗想,如果可能,我要创作一个不是小说改编的剧本,一个纯粹的剧本。
阿加莎·克里斯蒂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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