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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先为小人后为君 > 2011 5 1

2011 5 1

魏一轻轻敲击杯壁,问:“这五年来,你就没勾搭过藏族女人吗?”

“西藏姑娘择夫的第一标准是要会给难产的母羊接生,我只能配合女人怀孕,所以不在她们的择偶范围之内。”邹将君轻嘴薄舌的一通胡说八道。

魏一先是给逗笑了,后来又气愤,嗔怪藏族女孩没眼光,曾经沧海难为水,她们怎么连沧海与水沟都搞不清?

之后两人吃酥油茶,尝手抓羊­肉­,喝青稞酒。在广袤的的高原里,世界之巅最纯净的气息里尽情吃喝一番,魏一吃得满嘴油腻,邹将君喝得酩酊大醉。二人皆是没顾忌形象,只图此刻逍遥自在。

吃完之后,晚霞殷红殷红的,眼瞧着天要黑了。邹将君又背着半醉的魏一,摇摇摆摆走在回家的路上。邹将君高兴很得,一路高歌,五音不全的歌声,将最后一丝残阳震下了山,天便呈墨青­色­了。

星星出来了,阿里空气清晰轻薄,每夜里,星星多得­肉­麻。邹将君转挑了最亮的那些星星,给魏一讲它们的名,它们的典故由来。邹将君指着斜上方最亮的那颗,说,那是金星,古人称之太白,又叫启明星。魏一迷迷糊糊的连连点头。她靠在邹将君的背上,听他讲完星星,又讲藏獒。他说给藏獒脖子上系红布是代表吉祥如意。讲完藏獒,又讲大刀阔斧的石块堆积的小土坡上的串串彩旗,他说那是风马旗又叫经幡,象征着天、地、人、禽的和谐吉祥,是沟通世俗与灵界的媒介。讲完风马旗,又讲阿里的神山,他说神山看上去并不高,但十分陡峭几乎没路,全世界只有五个人上去过,且爬上去的人都再没下得来……

邹将君的嗓子浑厚磁­性­,将那些圣神而神秘的藏族文化娓娓道来。那时,酒醉,人也醉,但魏一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正趴在世界上最宽阔的背脊之上,此刻是她人生中最平静安详幸福的时刻。

阿里不似B市的繁华喧嚣,一到夜里静得很,狼叫声在耳旁此起彼伏,狼群却在很远很远的山颠。四周无一盏路灯,借着星光,邹将君将魏一背回他住了五年的地方。魏一半醉半醒,云里雾里的四处打量,见此处家徒四壁,哪还有半丝高官子弟家境显赫的模样。

魏一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他从小锦衣玉食,哪里经历过这些。那一刻,魏一又欣慰又心痛,鼻子发酸,扑到他怀里。半晌,她才抬起头,哽咽着问:“当初我们离婚的时候,你是不是把剩下的钱,全都给了我?”

邹将君毫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说:“那是我有先见之明,我知道早晚还不都是我的。”

魏一很感动,搂住邹将君半晌说不出话来。

那一夜,二人商量着回内地,找一座山明水秀四季分明的城市,重新开始。在人生的重逢里与恋人一起憧憬未来,是一件顶美好的事。魏一说到激动处,一拍大腿,说我们就回四川吧,那是我妈妈的家乡。邹将君很宠溺的亲亲她,毫无异议,说都听你的。

又说了会儿话,魏一累了,不知不觉便睡了。睡着后的魏一,还是如多年前一样,睡相很不好。她就像只蜷缩着的小猫,不声不响,惹人怜爱,在邹将君身上蹭来蹭去。邹将君想抽烟,一只胳臂被魏一压着拿不到烟灰缸。他看了魏一一眼,又将烟放下了。

尽管屋内很静,邹将君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这么清晰地感觉到,他有一颗奔腾的心。

接连几天,邹将君租了辆4500越野车带魏一到处跑。沿途风光迥异,无论是远眺常年皑皑积雪的群峰,还是牛羊安详吃草的苍茫草原,还是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中间激|情四溢的蜿蜒流长的青­色­长河,还是晚霞似锦下诗情画意的悠扬牧歌……一切都让魏一止不住的惊叹——这已经不是一个美字能概括得了的了,这些壮丽而宏大的场面,都是能让人热血沸腾的,是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袤大地上,荒芜一人,只有一个他和一个她。邹将君驾着车,意气风发,引吭高歌,如当年拐了魏一去温泉一般模样。唯不同的是,她是他的妻。他只需轻轻一个转头,就能与柔情似水的她有一个丝丝入扣的对视。

他们去了古格王朝遗址,参观了冬夏宫和­干­尸洞,还有巧夺天工的­精­美壁画。

去了班公湖,远处有成群的白­色­的鸟儿盘旋在上空、游弋在湖面,更远处是雪山连片。雪峰倒映在湖面,随风轻轻晃动。

那时是下午,太阳在偏西处正辉煌,暖洋洋均匀的洒遍大地。天空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与碧蓝的湖水交相呼应。四月去阿里旅游还嫌太早,所以当时宽广的湖边空无一人,邹将君带着魏一沿着湖面走了十来分钟,魏一说累了,二人坐在石块上,相互依偎,在广袤天地间大声说话,喧哗声惊得近处几只鸟直飞云霄。湖水晶莹得像块天然的蓝宝石,隐蔽在雪山环抱中,又像位含羞的少女,有些细长而美丽的脖子。不为世人所知,却天生丽质难自弃。

这种美,不是世俗间媚俗的金碧辉煌,而是一种纯天然,能净化人的心灵的美。

邹将君轻声问:“漂亮吗?”

魏一陶醉的点头。

邹将君告诉了她藏民的一个说法。传说世间再是肮脏的人,肮脏的灵魂,只要在最圣洁的班公湖洗过,都能洗净一切罪恶与贪念。

魏一立即噔噔噔跑到水边去洗了洗手,湖水清澈见底,由于是雪山融化而积,冰寒刺骨。魏一突然转头,甩着手上的水,对邹将君笑眯眯的说:“那你这个流氓真该洗一洗了。”

邹便不语了,他闭上眼,想起小七母亲跃身从五十层搂跳下去的情景,还有她当时下的赌咒,想起家族因自己的张狂而衰败。

久久沉默。

过了会儿,邹将君睁开眼说,你喜欢阿里吗。

魏一说喜欢。

他又说,其实,我不想回内地,你愿意和我一直住在这里吗。

魏一愣了愣,随即抿嘴笑了,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邹将君挺感动,凑近她,深情的吻她。一只海鸟胆儿大些,盘旋在他俩上空,呱呱叫着。更远处有一只苍鹰,在空中骄傲的翱翔。

生命真是太美好了。

之后他们商量着,以后生活在这里,在湖边修一间小而别致的木房子,生俩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姐姐,小的是弟弟。姐姐跟魏一姓,弟弟跟邹将君姓。院子里还得种植物和鲜花,养两只羊,一只山羊,一只绵羊,再养俩狗,一只牧羊犬,一只藏獒。魏一吵吵着说狗已经有了,就是你儿子君君。

邹将君浓眉一皱说,那只丑不拉几的土狗扔了吧!

魏一便笑着去打他。

然后邹又说,等到他驾鹤西去,骨灰就撒进班公湖的风里。

再后来他掏出口琴吹了起来,还是当年那曲《Secret Love》,悠扬而凄迷。

从前,他也是野心勃勃的,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应站在世界顶端。­干­宏大的事业,受世人敬仰。只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臣服在他脚下。而压力、弱点与负面情绪,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看穿的,他得扛着,他是神。

直到,他遇到了魏一。这个女人,从不当他是神,也不在乎他拥有的一切傲人的资本。她轻视过他,同情过他,理解他包容他,最后接纳他。在她面前,他可以犯错可以衰落。无论他是高高在上的王者,还是一贫如洗的难民,在她眼里,他只是她的夫。

再没有世人的表面的恭敬,但他马上会有两只羊和两只狗,还有不离不弃的妻,难道这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人生吗?

再没有一诺千金的潇洒,赠别墅送豪车的豪情。但他学会了做饭和换电灯泡,难道这还不足以让她踏实心安的嫁给他吗?

风大了些,邹将君脱下大衣替她盖上。

并轻柔的搂过她,悉心为她拨开贴在颜面上凌乱的发丝。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根项链,挂的竟是魏一当时扔给他的那颗婚戒。取下戒指,他慎重其事的缓缓为她戴上。

替魏一戴戒指这个举动,他一生做过两次,每一次都怀了无比虔诚的心。

魏一抬眸时,竟看见邹将君鬓间有一根白发。她没有动手将它捻去,她半跪在他身边,虔诚而深情的吻上去。

邹将君居然会做饭了。阿里海拔高气压低,魏一煮出的老是夹生饭,邹将君说我来吧。魏一惊喜连连,咋咋呼呼的吃着邹少做的饭,滋味还不错。饭后二人牵着君君去小土坡上溜溜弯,看晚霞,看大漠风光,看远处人家炊烟缭绕。馋了就去新疆大叔那烤几串羊­肉­串……生活真是恬静而豪情万丈。

那些日子,回忆如此美好,以至于在魏一今后的几年里再不敢触碰。

2011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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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甜蜜一章

谁说完了啊!!没完-。- 还有2章 一不小心就长了……

魏一这个姑娘,一不用娃娃音装可爱,二不用腹语说“哇,耶,虾米,稀饭”三不自残四不自拍,五不同时跟N个男人乱搞。人魏一只不过对人不设防一些,魏一就是个平常的女孩,不是顶聪明那种。

我觉得魏一是个很可爱的女孩。

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提,不喜欢男主女主也可以提,我都会认真去思考。

但是别对作者做攻击,不然我会生气的!

还有,谢谢昨天那些祝福,我给老公看了,他说你们真好。

我们会白头的!!

还有个还有,你们看古文吗?看过《青楼粉黛》吗,那是个中篇,但是故事框架非常好,我准备将它润润­色­,写个长篇。

大家都看过那文吗?(啊啊啊啊 我的酷儿们,说话啊说话啊!回答啊回答啊~~~)

同昨天,此章 评论过50,今天双更。

71、邹将君忒也小人 ...

二人还得回B市一趟,因为他们没有婚姻关系以后生的小孩就成黑人了,要复婚就得有户口,而他们的户口都在B市。

回内地,领取结婚证,然后重返西藏阿里,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那是一个多么生动的憧憬。

邹将君和魏一简单收拾了行李,就准备回内地了。

这一去一返短时间是回不来的。小狗君君却带不走,魏一十分不舍,搂着小狗落下泪来,最后终是将它送给隔壁那家有小孩的淳朴藏民家。魏一用邹将君教她的蹩脚藏语交代了多遍:“它叫君君,它爱啃猪大骨。”

二人坐车去阿里昆莎机场时,小狗君君挣脱了链子,在车后奔跑追逐。那天阳光很明亮,魏一透过玻璃窗看见已养得半大的君君跑得跌跌撞撞,拼命扑腾着四只爪子,在沙尘中边叫边追。魏一哭得泣不成声,邹将君搂过她,说那小狗会适应新主人的。

直到到了昆莎机场,魏一还频频回望,脸上挂着泪珠,哽咽不止。

去成都双流机场的飞机是下午的航班。机场人来人往,黑白黄棕什么肤­色­的人都有。

那天中午,太阳毒得很,邹将君给魏一买了顶牛仔帽,戴她头上遮太阳。魏一情绪始终不高,心里挂念着君君,眼眶说红立马就能红了。

去成都的人流竟不少,买票的队伍排得很长。

买了票,两人坐在候机室,相拥搂在一起有句没句的聊天。

魏一的旁边坐着一个藏民打扮的男子,长得很彪悍,见魏一眼眶红红的,就用一口撇脚普通话同魏一交流,问魏一为什么哭。

魏一说是君君送人了。提到那小狗,又是触及悲伤,泪又流了下来。

藏民很好心,眼见也是养狗之人,与魏一交流了些养狗的心得,末了说:“姑娘别哭了,我给你纸巾擦擦眼泪吧”说着,从怀里掏出纸巾。

邹将君眼尖,瞧见了那人包里被纸巾带出的黑洞洞的物体,似一把手枪。心里一紧,面上却不留痕迹,对魏一说:“小猪陪我去趟洗手间。”

魏一懵懵懂懂的起身,跟随邹将君一起去了。

邹将君却没去厕所,跑去报了案。机场警卫瞬时跑了上来,要将其扣押。

男子见行径败露,凶相大露,果然瞬间从怀里掏出一把自制手枪。顺势从身边揽了一名少­妇­的脖子,将枪对准少­妇­的太阳|­茓­,大喊:“不准动,不准靠近!”

人群片刻间大乱,如潮水般向四周涌开,尖叫声此起彼伏。旁边有个小男孩,四五岁左右,长得白白胖胖,显然是随父母前来观光旅游的内地游客。小男孩此时被失控的人群挤得摔倒在地上,哭闹不止,对着被持枪歹徒劫持的少­妇­哭喊着“妈妈。”那少­妇­本已吓得双腿发软,又见儿子摔倒在地,更是慌张,就要挣扎着上前扶起儿子。

歹毒急了,立即对准少­妇­的大腿开了一枪,“砰”的一声,伴随着少­妇­凄厉痛楚的尖叫,回荡在机场大厅,几缕硝烟带了浓烈的火药味弥漫而出,人群更是如仓皇的蚂蚱,沸腾起来。

眼见仓皇的人群几欲踩在男孩身上,原本跟魏一一起站在安全地带的邹将君顾不得多想,大步冲了上去。

邹将君体型高大,又与四下逃窜的人群背道而驰,在慌乱的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歹徒认出邹将君便是刚才站在警卫身边的男子,知道是他跑去告发的自己。对他加倍怨恨,举枪对准邹将君大喝:“别动!再动打死你!”

魏一惊叫:“不要!”

邹将君这时只顾抢救地上的幼童,对歹徒的话置若罔闻。眼见奔到孩子身边,一把将孩子提了起来,密不透风的搂在怀里。

此时邹将君与歹毒相隔不过几尺,歹徒觉得邹将君此番行径已经严重威胁到他,歹徒慌忙命令道:“你,蹲下,蹲下!”

邹将君不予理睬,抱着男孩就要转移去安全的地方,自顾站了起来。

就在那时,歹徒叩响手枪。魏一站在远处,看得分明,浑身打颤,见歹徒开枪,几欲晕厥。央求着身边的警卫,大喊“快开枪快开枪啊!救救我老公!”

警卫几人端着手枪,见歹徒片刻之间连发两枪,及其凶残,又有人质在,害怕伤及无辜,都是束手无策不敢贸然开枪。

歹徒的第二枪打在邹将君小腿之上。邹将君只觉得小腿一麻,随即火灼般剧痛,咬牙忍着,起身的动作丝毫没受影响,转了身将孩子往前面的空地轻轻丢出。男孩被身边的稍勇敢镇定的群众抱住,转移到安全地带。

歹徒见邹将君身形依旧矫捷,以为那枪没打中,毫不犹豫的再次开枪,打在邹将君的右肩。邹将君穿得很厚,但是白­色­衣服,火药灼灼,瞬间在他衣服上烧出个黑洞,留出血来。

却见邹将君仍旧站起身,向自己走来,歹徒大惊,声音也发了颤,喝道:“你别过来,叫你别过来!我,我真的会打死你的!”

邹将君忍着几欲让他昏厥的剧痛,咬牙镇定了些心智,缓缓而平静的说:“先放了那女的。抓住女人示威,算什么男人!”

歹徒却用手臂将女人的脖子逼得更紧,面­色­出现惊恐状:“我不是傻子!我一放开她,你们会立即开枪打死我!”

邹将君顿了顿,问:“你想要什么?赶紧开口。”

“我们要去北京!我们要自由,要实现独立!”歹徒高声叫嚷。

原来是个稀里糊涂被洗了脑,愚昧天真,又落了单的□分子,为了他口中可笑的独立,竟要了枪单枪匹马闯去北京闹事示威。

邹将君显得依旧冷静,说道:“你将那女人放了,我做你的人质。”

“我凭什么要换人质!你身强力壮,我凭什么要用你当人质!”歹徒这时脑筋倒转得快。

邹将君想了想,道“我是前副委|员|长的邹振国的孙子,邹将君。相信你抓着我在手里,会比这个女人更有价值。”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我还可以说我是活佛的孙子!”杀红眼的歹徒哪肯轻信,用枪指着邹将君,大喝,“退后,退后!听到没有!”

邹将君心下大急,猛的想到歹徒先前见魏一哭红了眼,都拿出纸巾上前安慰,显然还是对弱质女人较富人­性­,于是从此处下手,指了指那个哭闹着喊妈妈的男孩,说:“你抓的女人已经是个母亲了,你要是打死了她,那个小孩怎么办?谁来抚养?你想过没有,你们要想独立,可以好好商量,残害­妇­女儿童,只会叫人不齿!你一定也有母亲,有孩子,想想你的家人,如果他们离开人世,你会不会难过!”

此番话在歹徒耳力果是起了些作用,歹徒神­色­恍然,勒少­妇­的手臂稍微松了些。

邹将君再走近一步,抬起手臂,示意自己无害,嘴里改用藏语,诱哄道:“想想你的家人,都是有母亲孩子的人,想想这些……把枪放下,把女人放了……我做你人质……”

兴许是邹将君那句想想你的家人触动了歹徒的恻隐之心,兴许是邹将君改用的藏语让歹徒心生亲切从而放松警惕,歹徒挥了挥拿枪的手,终于厉声说:“你过来!”

邹将君大步走去,歹徒果然依言将少­妇­放开。那少­妇­一被丢开,便软到在地,显然已经惊吓到了极致,这时已经晕了过去。

机场的警卫毕竟训练有素,抓紧这其中的空隙,果断朝歹徒开了数枪,将其当场击毙。

机场顿时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且持久不断。

邹将君这才感到中枪之处疼痛起来,皱了眉头。只因救了两个人­性­命,心里头还是高兴的,­精­神状态还不错。

魏一见邹将君虎口脱险,喜极而泣,大喊着老公,飞快朝邹将君奔跑过去。

邹将君抬头,本是一脸笑意,余光却瞟到另一个藏民,手持洞黑的手枪,对准了自己,邹将君的脸­色­在瞬间变得苍白,大喝一声:“小心!”随即飞扑上去,抱住魏一在空中一个旋转,与此同时,枪声应声响起,回荡在安静无声的大厅,显得格外凄厉。

魏一被邹将君压在怀里,二人应声落地。

原来持枪的□分子却不止那一个,另一个还埋伏在人群中,时机而动。见同伴被击毙,大为愤怒,举枪就向邹将君打来,邹将君早看见了那人,本可躲开,正巧魏一朝邹将君扑来,情节之下,邹将君无多余时间思考,抱住魏一一个转身,背后却替魏一挨了那颗子弹。

片刻之间,警卫再次开枪,将第二个歹徒击毙。

魏一仓皇的从邹将君身下钻了出来,跌跌撞撞,跪在邹将君身边,见他双目紧闭,全身一动不动,背后一个黑­色­窟窿,殷殷流出血来。魏一只吓得四肢瘫软,面无人­色­,只觉得眼前一黑,克制着自己不晕过去,大喊一声,“老公!老公!”扑到邹将君身上,却不敢贸然搬动他的身子。魏一情绪失控,凄厉的对身后的人咆哮:“救人啊救人啊!救我老公快点快点!求求你们……快救他啊!他是我老公……”

魏一突然疯了一样,她睁大血红的眼睛,冲进人群,她满脸满身都是血,跪倒在人群跟前,紧紧的,挨个拽他们的裤脚,像在一线生机里抓住的救命稻草:“救他!救他!快点!求求你们!他不能死!我们还要回内地结婚的!我们是去结婚的……”

那些围观的­妇­人,在看琼瑶剧的悲欢离合时,或看老版红楼梦黛玉葬花时,都会情不自禁的流露出真情实意的悲悯与同情;但她们看到现实里,活生生的女人正经历着与亲人的生离死别,她们只是惊叫着退后,退后,唯恐魏一沾满血的手弄脏她们的衣裙。

邹将君舍命救下的那小男孩躺在一边,在他父亲怀里瑟瑟发抖,满地的鲜血,他小小的身子动了动,他父亲就将他搂得更紧,并用大手捂住他的眼睛。

整个大厅静了下来,魏一无助的呼救像风里的女鬼。

救护车最终姗姗驶来了,将邹将君送往了狮泉河最好的医院。

歹徒的最后那颗子弹打中邹将君的肺部,以阿里医院当时的医疗条件不允许动如此大的手术,必须先采取保守治疗,将血止住,然后立即送往内地。

如此一来,手术最佳时机就错过了,邹将君命在旦夕。

邹家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扑天抢地的赶了来,接了邹将君当夜便飞往成都。

魏一神智稍清醒了些,脸­色­青白,就要跟着去。被邹母罗英厉声喝住:“你还有脸去吗?你是不是觉得害我们邹家还不够多?害君儿还不够惨?我儿子如今只剩半条命,救不救得活……还是个未知数。算我请求你,离他远点!再不要来祸害我们邹家了!”

到了内地,医生立即动手术取出子弹。但邹将君始终未醒过来。

魏一悄然前去,想见一见弥留之际的邹将君,只往那床上瞧了一眼,便被邹家人发现,驱赶出来。但只需一眼,足已将她的心撕成碎片:邹将君面­色­苍白,连昔日那红润的薄­唇­,此时也是如洒了层白霜,双目紧闭,浑身上下Сhā满了管子,仪器。魏一多想扑上去,轻唤几声老公……却是不得。

魏一悄悄询问了主治医生,得知,邹将君随时有可能撒手人寰。那一刻,她哭得昏天暗地。

苦撑半个月,邹将君终究是离开了人世。

魏一就一直守在医院外面,直到他临走前,邹家也未让魏一见他一面。

魏一想带走邹将君的骨灰,她一直跪在医院门外。邹家人恨不得噬魏一的­肉­,哪里肯交出来。罗英一脚踢在魏一身上,凄厉大骂:“滚!再不要出现在我们面前!”然后那个年过花甲的­妇­人,那个高贵一世的罗太宗前董事长,竟毫无顾忌的仰天大哭。再没有昔日的犀利,庄严。

昔日的邹部长稍讲些道理,他问魏一:“君儿是我们的儿子。是你什么人?你有什么权力带走他的骨灰?”

魏一张口结舌,才想起她和邹将君是要回内地复婚的,但内地是回来了,他却永远的遗弃了她。是啊,她有什么权力呢?仅凭无名指上那颗璀璨依旧毫无说服力的戒指吗?

魏一神­色­呆滞,在门口整整跪了三天,最后气息奄奄,晕倒在地。

鸳鸯这种鸟儿的一生,止则相偶,飞则相双,雌雄未曾分离,若先去了一个,余下那只必定相思而亡。邹将君忒也小人,定是深深知晓之。故死神前来提携,他便义无反顾替了她,抢了这个大便宜。今生余下她一个,慢慢蚀其心智而死。

而后,邹将君为救游客呣子,与□分子斗智斗勇,身中三枪,最后英勇献身的事迹传遍祖国大江南北。邹将君受了表彰若­干­。

魏一承了邹将君一个情,这个情,是他用生命去换得,是她一辈子无论青灯枯坐亦或当牛为马,都无法还清的。

魏一这个女孩,是一个胆小迟钝,爱哭爱笑的女孩。总的来说归于普通,只是那私生子的自卑身份,让她习惯将真正的大悲藏于心中,每每越是伤心欲绝时,越是镇若常态,一滴泪也不会在人前流出。

当这个世界所有可爱的事物一寸一寸的从她眼前消失,她没有诗意的动人的死去。她必须求生,但是这样的日子,活着也需要勇气。

魏一独自回了阿里。

魏一去邻居家要回小狗君君。

自魏一离去后,君君每日眼巴巴望着魏一去时的方向,等着盼着,却不再进食,每日只饮些清水。待魏一接它时,已瘦得皮包骨头。本是气息奄奄的趴于地上,见了魏一,挣扎着爬了起来,低头呜鸣,摇头摆尾,浑浊的黑目竟似有泪花。

魏一带着君君,住进邹将君生前住的那个屋子,尽管家徒四壁,总觉得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叫人踏实。那狗果是通了灵­性­,初初进得邹将君生前的房子,在屋里慢慢的走动,轻轻嗅着每一处角落,随后它趴在邹将君穿过的一双拖鞋上,神情凄凉,发出“呜呜”之声的低鸣。魏一唤它“君君”,狗儿便抬一抬焉巴巴的眼睛,轻“呜”一声,情形十分凄凉。

之后君君被魏一养得日益健壮,只是依旧不活泼,冷漠的脾­性­与那人甚似。

魏一带着君君,日子浑浑噩噩。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为自己居然还活着而感到惊讶。

魏一在门前立了一座新坟,墓碑上写着亡夫邹将君之墓。墓里埋着的,是邹将君在班公湖畔重新替她戴上的那枚婚戒。在那个海拔4600米,世界屋脊的屋脊,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他俩的爱情,将圣洁如雪莲,在清明的乾坤下,永垂不朽。

班公湖,魏一又去过一次。那个美丽蔚蓝的湖泊,有着含蓄而优雅的名字,寓意着长脖子天鹅。阿里的太阳还是那么鞠躬尽卒,无论是彼时的郎情妾意,还是此刻的­阴­阳相隔,它都一视同仁毫无人­性­的照耀着。只是风肆无忌惮,大了许多。班公湖还是那么恬静而美丽。曾经邹将君英俊的笑容还是历历在目,他说的话还回荡在耳畔,还有他用口琴吹奏的《Secret Love》,还迂回在群山之间,天空盘旋着那只苍鹰,还是不是当时那只?

他说他爱这里的圣洁,他死后骨灰要洒在这里。

魏一弯身捧起脚下一把细沙,向湖面扬洒而去,风太大了,吹得那沙粒飞了好远。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魏一本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突然平白感到一阵阵反胃。

去医院查得,竟是有了身孕。魏一盯着医生,怔怔然。回到家躺在邹将君生前睡过的木床之上,轻轻将肚子抚摸,好久好久。

魏一不敢置信,老天竟初次待她如此厚道,在人生的绝望低谷,又给了她邹将君生命的延续,给了她另一个生动的憧憬。那便犹如,站在黑暗无涯的悬崖之巅上,在失足坠落的前一秒,终得见一片浩瀚璀璨的曙光。忽觉颜面清凉,伸手一摸,已是泪水潺潺。那便是自邹将君离去后,第一汪清泪。

十月后,魏一在拉萨产下一对健康的龙凤胎。姐弟俩皆长得五官立体,浓眉星目,将父亲的好相貌遗传了个十足。

魏一喜极而泣,暗忖,这双幼子生在高原,必定能与他们父亲一般样,顶天立地。

待一双幼儿满月后,匆匆带着孩子回了阿里。每日指着墓碑,告之孩儿,他生为人杰,死亦鬼雄,他便是烈士邹将君,他是你们的生身父亲。两个孩子哪里懂,他们只是张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的望着周边的一切。小儿子伸了手欲往邹将君的墓碑探去,嘴里发出呀呀之声。

一对幼儿逐日长大,在那个天空蓝得可爱的地方,一家四口从此安居。

2011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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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呀,刷评的哥哥姐姐们太厉害了。。。

今天的第二更。。。

话说,还有最后一章 就结束了 大家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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