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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暗黑社会 > 第一章

第一章

被他这么一亏,我差点笑到岔气!打了他一拳之后就败兴回家了,临走前,还看到所有媒体已经聚集在大楼底下,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嗜血的媒体怎么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终不解:为什么我的“法力”会失灵了呢?

隔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匆匆洗了把脸,就到“暗黑社会”杂志社的编辑部了!

“哇靠!我的吴大记者,现在才来上班哪?啊?”

不用说,这位就是“暗黑社会”杂志社的总编辑:周志昌。只有他,才能这般“笑里藏刀”的和你胡乱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后搂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对我说:

“喂,老兄,我老是觉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点多才进公司,为什么你的卡上的时间是九点整?如果我没记错,社长好像有说过:不准别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请您解释一下:这卡究竟是谁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总编,谁会帮我打卡呢?其实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两点哪,我去采访那个『留头魔』啊,还记得吗?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头剩下的那个命案啊?…后来在那儿采访拍照,早上就顺道过来打了卡,然后就先回家睡大头觉罗!很累耶?我也是为这杂志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这才不甘愿的放我过去,其实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诉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点多了,谁还有什么鸟­精­神去打那什么两光卡呢?不过,的确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个“人”,一般人是看不见的!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于要怎么养,怎么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后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么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后,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后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著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

“凌晨离奇催花,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后,『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么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盪盪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豔阳曝晒后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后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接著就找了间看起来还乾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后,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著,大概五秒钟后,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著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后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著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于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么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余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著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它那尖锐的牙齿直接来吸血了!!我连忙右手将报夹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它,然后右手划了个“困缚咒”,说了声:

“定!”

它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动,脸上还露出一副想­干­架的模样,我右手捏了个手诀,它马上因为咒语的紧箍法力而开始疼痛,到后来表情愈来愈谦卑,我才使松手咒。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后……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么了!!敲著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么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混了一天后,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么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于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后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Pāi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Pāi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Pāi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著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么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著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著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茓­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后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么“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后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余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后,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后迅速的搂住我的肩:“在想什么想这么认真?不是在想我,对不对?”

从这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就知道:来人正是习学。我还来不及回头,一个热吻已经扑上我的嘴…这就是她,从来不管现在两个人身处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围观,只要她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有时候想想:为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会喜欢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无辜的脸庞,配合上明亮慧黠的双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肤质,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儿的身材,总会引起许多男人的侧目,还有就是对我的敌意:

“这男人!凭什么能勾把到这么正点的马子?”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也会问她:“我真想不通;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又认识这么多男生,为什么会选我这个又瘦又混又没出息又没钱的傻记者呢?”她总是耸耸肩的回我:“这世上总会有许多没法解释的事,我就是喜欢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来玩,待会儿不用上班吗?”我轻轻的推开她,顺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视”的眼光。

习学笑著说:“对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约会,不想去上班!”“你不去行吗?”我担心的问。她抱的更紧了:“哎哟,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么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后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著。”她笑著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著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就在我温香暖玉抱满怀、佳人旁卧安枕眠的同时,这个喧嚣的社会,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因为当我打开隔天报纸,赫然发现头条竟然登著几个大字:“留头狂魔再夺生命 牛郎惹祸命丧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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