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得好厉害啊,”苏倩微叹:“那些侍女说不清楚,不过我在外面很远都听到你的声音了,怎么,你们吵什么?”
女人对小道消息热心一点是很没什么,可是这会儿看着苏倩用一幅冷傲绝艳吓得退无名小贼的面容,这么热心的打听着小道消息还真是有点……有些女人,你永远无法用外貌判断她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我摊摊手:“闹翻了,你该高兴了,这个男人我不要了,给你了。”
苏倩眼睛一亮:“当真?”
我用力点头:“当真。”
苏倩“噢”一声,眼珠转了转:“我说呢,阁主昨夜伤势复发,惊动那位新来的郦大夫连夜赶去。”
“关我什么事?”我淡看她一眼:“别试探了,我凌苍苍说话从来算数,这个人的私事儿和我没关系,我只是他的临时徒弟,要跟他学门功夫而已,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苏倩脸上这才显出喜悦,难得的笑了笑:“看来是真的。”
我无奈的叹气:“没话说了吧,没话说我走了。”
撇开苏倩来到水榭,进了内室,看到萧焕正坐在椅子上对一个坛主交待着什么,他脸色比昨天苍白了几分,除此之外,看不出其他异状。
我站在一边,等那坛主走了,过去抱拳:“阁主。”
他点头,笑笑:“很准时。”
“其实是很不想来的,”我淡淡说道:“现在总算明白阁主说的倦了是什么意思了,看到那个人,虽然说不上讨厌,但总觉得不舒服,像是大清早起床,眼前就飞来了只苍蝇,忍不住就想:要是能再也不见面就太好了。”
他又笑笑:“那么委屈你了。”
我也笑:“也不委屈的。”说完了立刻提醒:“阁主昨天说要教我用新兵刃……”
他点头笑了笑:“跟我来吧。”说着起身带我走到水榭外的那片空地中。
这块空地临着湖岸,形状狭长,现在空地另一头,距水榭几丈开外的地方竖着一只靶子。
侍女们把一张小桌抬过来放在萧焕身边,他指了指小桌说:“这就是昨天我说过的兵器。”
我点头,低头去看摆在桌上的东西:奇形怪状的几个,每个都不足一尺长,飞镖不像飞镖,匕首不像匕首,还有圆柱状的,这些东西旁边更是放着两堆颜色不一粉末和一些小钢珠。
我忍不住问:“这些是什么?”
“你还记得火枪吗?”他不答反问。
“京畿卫神机营用的那种火器?”我回忆起幼时看过的火枪演习:“比大炮小很多,前面一条很长的筒子,打出一发就很大响声,还有火星?”
“就是那种东西。”他笑了笑。
我想起来那时我对这种“嘭”一声就可以杀敌的新奇武器很感兴趣,还缠着身边的一位文书问了好久,就说:“那东西宋时叫做‘突火枪’,元时叫‘石火矢’,前朝也叫‘鸟嘴铳’和‘鲁密铳’,本朝通称火枪,最初做出来时不具什么威力,后来经过改良,一直是克敌制胜的利器,洪都之战中,前朝开国名将邓愈就曾用它逼退过陈友谅的进攻。”
“对,记得很清楚,”他点头以示嘉许,从桌上那队器物中拿起一件细铜管一样的东西:“这也是火枪,是西洋制造,可以单手击发的火枪,形状小,机械和工艺也比我朝军队中装配的要精细复杂一些。”说着,把手上拿着的东西放回桌上:“这种小巧的火枪,可以叫它手枪。”
他笑了一笑:“从手枪的结构原理,各部分组成,以及火药的配制和在手枪中填装子弹的技巧,到瞄准击发子弹的方法,全部这些,就是你要学会的东西。”
“全部这些?”我重复着,伸手去抚摸桌上的那些器械,冰凉而光滑的金属贴在手掌,平生第一次的,一种从来没有产生过的感情在我心中胀满。
“我要学这些。”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竟然是笃定的:“从哪里开始学起?”
“从使用规则开始,”他的深瞳中闪过一道亮光,扬起嘴角笑了:“你要记住,第一,枪口永远不要指向自己;第二,永远假定枪筒内已有子弹上膛;第三,除真正射击之外,手指永远不可接触扳机;第四,这是一个武器,所有的武器,都是凶器,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
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我曾拥有过的兵刃,只有师父曾交到我手上的杨柳风。那时候,他只是把剑放到我的手上,然后对我说,这把剑以后是你的了。
他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他似乎只是将一个象征,或者说一个玩具交到我手里,他并不指望我真能用这把剑去干什么。
是为了杀戮而存在……在这一瞬间,我突然明白,这一次交到我手上的,将是一个真正的武器,拥有可以摧毁的力量,强大并且残暴,而我将要学习的,是驾驭这份力量的能力。
我点头,笑:“我明白了。”
半天的时间,把各个部位的和功能全部弄明白,把一柄手枪完全的拼合在一起,完好的拆开,再拼合,接着了解黑火药的配制方法,学会了怎样将火药、用于引爆火药的雷汞和杀伤力关键的钢珠装入特定的纸张中制成一颗子弹。
所有这些,花掉了两个时辰的时间,我从来不知道一种武器在被使用之前,需要使用者如此细致深入的了解它自身的特性,就像它是另一种生命一样。
就是这种感觉,最后,当我把它平平举到眼前,向着几丈外的靶子开出第一枪时,那一刻,我觉得这个时刻在我手中轰鸣的这种东西,它是有生命的。
它被我触摸,感知,然后把震颤传入到我的身体里,我们产生共鸣,仿佛它是我生命的延伸。
“今天就这样吧,这几天你臂伤还没好,多练习一下火药的配置,过几天我们再练习射击。”练习结束后,萧焕向我说,他笑了笑:“下午我要处理事务,你就不必来了。”
我点头答应,抱拳告退出来。
有点累,又有点兴奋的回到屋里,推开门,居然闻到阵阵菜香。
萧千清神色怡然的坐在桌边,桌上摆着各色菜品和羹汤。
我一眼看到正中的那煲藕段排骨汤,扑上去盛了一碗啃上,才有空问他:“你跑我房间来干什么?”
“当然是看你学艺辛苦,特地叫人把我的膳食也送到这边来犒劳犒劳你的。”萧千清闲闲的说,抱怨:“我那位皇兄真小气,我是客人,每餐还只肯给安排八个菜色,还点什么菜没什么菜,真是岂有此理。”
“得了,得了,你以为这里是紫禁城还是你的王府?”不用想也知道他点的全是那些不但难做,而且用料全都名贵到要死的菜色。况且这段时间我也看出来了,虽然凤来阁富可敌国,萧焕吃用却并不奢华,最初见他时他那辆布置的让人咋舌的华丽马车,只是在谈生意的时候用来吓唬人的。这也合他的性子,当初在紫禁城时,如非必要,他也不喜欢铺张。
我不管萧千清,喝完了汤,接着抓起身边那碟金黄香脆的煎饼狂塞。
“你这样也算是千金大小姐出身,母仪过天下的皇后?”每当看到我满嘴油光的踞案大嚼,萧千清就满脸不可置信:“你怎么就长成了这个样子?”
“什么叫母仪过天下的皇后……”我努力把喉咙里的煎饼吞下去:“我现在也还是皇后,照样母仪天下。”
“天下人很不幸。”萧千清摇头下了结论,他忽然看着我笑了笑:“听说,你和我的那位皇兄闹僵了?”
我刚把一颗山芋整个吞下去,差点噎住:“你怎么就知道了?”
“那个叫苏倩的堂主来告诉我的。”他浅笑盈盈,眼波如水:“她说,这么重大的事情,要更多的人知道才好,特别是我,就更要早些知道了。”
我就说了,有些女人,你永远都不能用外表去判断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我叹口气:“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是当真的,我不会反悔,跟前任丈夫闹翻了这种事情,难道非要我自己叫到全天下人都知道吗?”
“前任丈夫?”萧千清微叹:“这么快就前任丈夫了,真无情的称呼呢,你冷起心来,还真可怕。”
“所有的女人冷起心来,都很可怕的。”我摆摆手不想理他:“懒得说他,我要吃饭。”
狼吞虎咽吃过饭,不用说,下午半天的时光,就浪费在了和萧千清闲扯上。
此后的日复一日,上午萧焕教我练枪,下午休息,萧千清在京师金陵两地往来穿梭,他不在的时候,我就去找荧和宏青一起去金陵的街头闲逛,偶尔还见过舒清欢和方初雪几次,相谈甚欢。
我射箭技术在女子中本来就算不差,眼力臂力上面都还可以,持续了月余之后,手枪里的子弹打出去,算不上百发百中,也八九不离十。
火药这东西虽然不好对付,但是只要小心谨慎,一般不会出岔子,我也渐渐能够通过调控一粒子弹中火药的用量来掌握子弹的力道。
托枪射击,除了最初几天之外,萧焕的教导本来就可有可无,他的事务向来也繁忙,我们两个又是尽量避免见面,因此他也渐渐的很少来过问我。
空闲的时候,我就提枪跑到地势更开阔的城郊,把一整天都用来练枪。
这样练着练着,有一天从城郊练完枪匆匆回来,经过荷塘的时候,转头之间突然发现:满塘的荷花已经残了。
德佑九年的秋天就这样到了。
Ps:关于本章出现的手枪,大致是照着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手枪即左轮手枪来写的,六发子弹,可以连射,用击锤引发子弹底火而射击。
最早的手枪,有的说是在1540年,由意大利人最先造出来的,也有的说是在1419年,由胡斯信徒最先使用的。
本文把年代设置在明朝之后,手枪有可能已经出现。
不用跟一个小白言情太认真吧,咳……
神机营:中国明朝永乐前期创建的京军三大营之一,也是中国和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火器部队,担负著“内卫京师,外备征战”的重任,是朝廷直接指挥的战略机动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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