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猫的生活,和我的生活,除了在夏日的沙格港,与异性友人建立起有趣的、柏拉图式的友谊之外,在其他方面也有相似的情形。
对于匍匐穿梭在后院高高的草丛里寻找小生物,我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倒可以经常看到我匍匐穿梭在附近一个高尔夫球场的草皮上,寻找失踪的小白球。
在疲惫地晒了一整天的太阳之后,诺顿最喜欢来点神奇的猫草嚼一嚼,然后倒卧在小屋里的长沙发上休息。而我在楼上的办公室里累了一整天后,最喜欢的就是大口喝下一瓶“彼得的神奇麦酒”,然后倒卧在同一张长沙发上,看着卫星系统中任何一部里面有葛丽泰?史卡琦的电影(在此,要给我那位现年十二岁的伙伴查理一个印在纸上的承诺:当你妈说你年纪够大时,你可以到我家来一起看《欲望城》[White Mischief])。
黄昏时刻,诺顿喜欢爬上我的书桌,让我好好替它的耳朵和肚子又抓又揉一番。
后来我发现其实可以请女按摩师到府服务,所以偶尔在黄昏时刻,我会躺在后院的一张按摩床上,一面听着迈尔士?戴维斯或查特?贝克的爵士乐,一面让我的耳朵、肚子,还有几乎是全身上下每一个部分都好好地被揉一揉。
不过诺顿和我,并不只是一对懒虫。举例来说,我们还做了很多事。
我写书、写电视剧,偶尔还写写电影剧本。
而在过了几年和文学社群完全无关的生活后,诺顿写了一本它自己的书。
这样吧,让我来详细说明一下这件事。
我非常感激任何一个看这些诺顿书的读者(事实上,我比较感激那些买书的人,但纯读者也可以啦)。很明显的,任何一个会去读上数百页,关于一只九磅重、四只脚,又有一对折耳的生物之冒险事迹的人,都可以合理地被称作是一位“猫咪狂”。同样明显的,“猫咪狂”里会有“狂”这个字,自然是有原因的。这是经验之谈。不久前,我的经纪人艾丝特?纽博格打电话来,因为她的心情有点低落。她刚收到朋友送给她的礼物——一个美丽的相框,里面放了一张艾丝特的猫,泰特的照片。艾丝特觉得这有点怪异,因为她发现——正如那位朋友所选择的照片主题所象征的意义一样——她生命中最亲密的一段关系,是和一只猫科动物建立起来的。我必须打断她,并指出她只不过是拥有一小张她的猫的照片罢了;可是我这近十年来的生命,都是花在写作整本、整本的书,描述我和我的猫之间的关系!并且还到世界各地去谈它。“怪异吗?”我说:“就算它不是我最好的朋友好了,我的猫还负责养我呢!”她同意在“怪异”这个项目上,我比她还更胜一筹。
重点是,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些蛮不错的趣事可以用来证明,差不多每一个爱猫的人,都应该将那个“狂”字加在他或她的名字里,作为永久的附属品;然而我的书迷们似乎又把这个标准往上提升了。所以,当我的好友纽曼?史代尔斯和我,匆忙完成《历史上的猫》(Historical Cats)这本被我们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书,然后在书皮上写下这本书的作者是诺顿时,我就开始暗自怀疑一定有太多读者会说:“喔,好吧,它的确是只很天才的猫,我想可能真的是它写的吧。”你一定会很惊讶,当诺顿和我再次上路去宣传这本书时,究竟有多少人在朗读会中问道:“在这本书里,诺顿到底参与了多少?”我会尽可能一脸认真地回答说,这个主意是它想出来的,它还做了一些研究,并负责挑选要用哪一只猫,而纽曼和我只不过是帮它想想笑话而已。如果我告诉你,有多少人在我这么说之后轻轻点头,你一定会更加讶异,他们的眼神似乎在说:“是啊,跟我想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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