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子从她手腕上落下去,露出一块深蓝色的刺青。
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眼睛。再看,真的是刺青,而且是两个字:“凌霄。”
“你说这凌霄是什么意思?”我问邵刚,相信他也看到了。
“谁知道?也许是凌霄之志吧,刻在手腕上,用来励志的。”
邵刚看出我对她感兴趣,挤挤眼睛,说:“要不要我帮你问一下她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拒绝。如果说,以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话,那么从今天开始,我笃信不疑。
邵刚很快就打听出来了,她叫梅若素,梅花的“梅”,安之若素的“若素”,一个美丽而富于诗意的名字。
晚自习后,我到学校的商店,买了这本日记本。邵刚说我中邪了。
我是中邪了,就像徐志摩当年迷上陆小曼一样。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写日记,题目就叫《爱梅小札》。
梅若素用颤抖的手,翻过那一页。后面的每一页都写着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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