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忆澜打扮一新,刘炬也穿了一身白,活像个白马王子,他们决定在省城的教堂里举行西式婚礼。当新娘由父亲挽着手出现在教堂的那一刻,诗澜拼命揉自己的眼睛,脑袋一阵眩晕,她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这一定是老天爷捉弄他们”,这时候正挽着女儿的手走到神父面前的海鸣也看到了人群中的诗澜,她还是那样美丽,经历过岁月的洗礼她的容颜没有改变什么,反倒多了一些成熟汝人的风韵,像山谷的一朵野花,他想,老天真是会捉弄人啊,当年自己苦苦找寻了她很久,没想到他们就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而他居然毫无察觉。诗澜的母亲也在这个人群中,海鸣的父亲和哥哥也在。当诗澜的母亲接触到海鸣父亲那双熟悉如昨的眼神时,双方都像被电击了一下,记忆都被拉回到几十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诗澜母亲家同诗澜外公喝得大醉的海鸣父亲被留宿在他们家,海鸣父亲走错了屋子,进到了诗澜母亲的屋子,把诗澜母亲给强行冒犯了。诗澜母亲也早已对已婚的海鸣父亲倾心不已,在海鸣父亲还没跟海鸣母亲结婚前,他们就有着相好的意思,无奈海鸣奶奶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活活拆散了海鸣父亲和诗澜母亲这对苦命鸳鸯。不久,未婚先孕的诗澜母亲引来了村里人如洪水般汹涌的闲言碎语,有的人甚至说她败坏村里名声,要将他们家赶出村子,诗澜外公一气之下一病不起就活活气死了。只有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知道诗澜的生身父亲是谁,此后,海鸣的母亲也患疟疾而去世,诗澜母亲和海鸣父亲不知怎么搞的,两个人仅仅隔了一座山居然没有来往,即使走在路上偶尔碰见也惟恐避之不及,就这样僵持了几十年,直到刘炬和忆澜结婚这才第一次与对方交换眼神,可这一交换不打紧,两位老人家都明白了这场婚姻的错误,可是还没等他们说出一句话来,神父已经宣布他们结为永远的夫妻了,笑容溢满一对天造地设的壁人的脸颊眼窝,是啊,他们看起来是那么的般配啊,简直跟童话里的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一般。
人群里还有一个人暗自神伤,那就是海鸣的哥哥海云,他事后经常想起来他那天喝醉了在树林里发生的一幕。只是当时他的却没能想起来,那晚看到诗澜躺在弟弟海鸣的房间里他还是没能想起来,可能真的太累了。可从第二天起,他就明白了那个无辜的女孩就是山那边的诗澜,这女孩聪明漂亮,包括海云在内的后生都喜欢她,虽然他比她大了四五岁,可是丝毫不影响他对她的爱慕。他甚至怀疑自己那天之所以喝醉酒其实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等村里唯一的上初中女娃诗澜从那里经过然后实施自己罪恶的念头。这样想着他不禁后悔也后怕起来,因为他醒来就听人说诗澜离开家了,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然后他就发现弟弟海鸣的两只眼睛哭的通红,他知道那是因为诗澜的离去。后来海鸣初中毕业就到外面去寻找诗歌澜了,听说他拼命求诗澜的母亲告诉他诗澜的地址,可是她就是死活都不肯说出,她当然不能告诉他,因为她知道诗澜和海鸣是不会也不能有结果的,这都起源于她和海鸣父亲的这段孽缘。海云想着自己的鲁莽举动,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白色西服笑得异样开心的跟自己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新郎,心里泛起无边的酸楚,他有种冲动,想要跑上去告诉他们,“孩子,你们不可以,你们是不可能的、、、、、、”可是看着他们笑得这般灿烂这样幸福,他没了勇气,他也不忍心破坏这样的美好,可是难道就让他们这样错下去吗?他看到人群中美丽如昨的诗澜定定的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海鸣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满脸泪痕,诗澜的母亲也两眼含泪地望着海鸣父亲,海鸣父亲也定定地望着诗澜母亲满脸泪痕,只是没人知道他的如潮心酸,他的眼泪都和着血流向了肚子里,教堂外想起了声声礼炮,欢声笑语声声入耳,没人注意到教堂里的五个人各自心酸的往事和如云如雨的心事,眼泪和血水浸润着整个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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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雨(短篇,言情)
红雨(短篇,言情)
他叫红雨,是个很多情而温婉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真是非常的矛盾,在他身上你可以看到温情脉脉,却也可以见到他的雷霆爆发。
你时常以为他是一个诗人,但是很多时候你会觉得他更是一个愤青。
他出生江南小镇,那是个美丽别致有趣的小镇。小镇据说是琼瑶的故乡,因此他也因袭了琼瑶的多情细腻,但是你得承认他的这种即兴的灵感是天生的一种禀赋,是后天不可能习得的。也许他和琼瑶都曾喝过家乡那条小河的水,所以生就这般行吟诗人的浪漫纯情。
小镇上有很多美丽的传说,他从小就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直到变成一个少年开始走出小镇,走到繁华喧嚣的县城上了方圆几百里都很有名的一中。这是他的梦想起飞 的地方,是他从一个懵懂少年变成一个成熟懂事的青年的一个关键阶段。他结识了一大帮朋友,因着他天生的热情,因着他天生的激|情,因着他天生的健谈和习惯照 顾别人。他经常和一帮兄弟在雨后的绿茵场上激拼球艺,尽管他们大家都是球技平平的水货,但是他热爱在绿茵场上挥洒汗水的那种豪情激昂,那种宣泄年轻不安分 的情愫的猛烈喷张,那种想将整个充满了火焰般燃烧的激|情袒露于世间。只有在挥洒着汗水和无边的青春激|情时,他才感觉到原来青春这般美好,这般充满活力,这 般充满诱人的激|情澎湃。
他一直盼望有个美丽善良、善解人意的姑娘出现在他的青春岁月里,可是整个高中他的盼望落空 了。虽然他也在心里偷偷地暗恋过班上的一个女孩,但是他知道郎有情妹无意,再加上三年高中生活整个就一炼狱,除了书海就是书山,除了题海就是考试,弄得人 永远都像陀螺不停地转,更为恐怖的是总觉得有千斤顶压在胸口喘不过气来,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台超负荷运转的机器,说不定哪天就会有某个零件出故障,终至全盘 瘫痪。隔壁班一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连跳楼的心都有了,高考压迫得他真的觉得生不如死。
第一次高考他没能考上如意的大学,他选择了复读。复读是在县城另一所学校进行的,这所学校是 专门为复读生也就是所谓的高四生所创办的。他并不像其他的高四生一样觉得复读有多郁闷。相较三年高中生涯的炼狱,高四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放纵,他不想去在 乎结果了,虽然父母家人对他怀抱着殷殷期望。高四一年是他感觉最快乐的一年,在这一年中他还是疯狂地踢球,和兄弟们挤出时间闲侃,侃得最多的一是女生,二 是足球和篮球。他永远是一堆人中的焦点,因为整个场面似乎都掌控在他的手中,他提出的话题也永远是讨论的中心,因为他天生的热情和乐于奉献给他赢得了极好 的口碑和人缘。
在快乐大于痛苦的高四结束时,他以良好的心态和不错的实力考上了一所远离家乡的理工大学。在黄山迎客松的脚下,留下了他和同学们许多寻求理想和浪漫的脚步,刻下了他美好绮丽的梦想,他仰望着这四围的崇山峻岭,感觉一股豪情在胸腔汹涌澎湃,仿佛随时都有冲出胸膛的可能。
他依旧是众人聚会谈话的发起者和焦点,他的绝好的人缘再次展现在众人面前。每晚,只要他一回宿舍,一大群的兄弟都会围拢过来,跟他讨论着时事感情体育军事 等等,每当他说话时别的人都很自觉地停下然后用无比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希望他能一直讲下去,仿佛他所说的都是真理。他很享受这种被人推崇和宠爱的感觉,于 是他的天生热情的因子催促他更加卖命地为众人服务,任何事情只要有他在,别的人就感觉有了靠山和主心骨,若无了他,很多事情似乎都是搞不定的。
他通常是在上面的篮球场地打半场篮球,又被拥戴他的同学们拉去下面的足球场踢上半场足球,这等特权只有他才拥有,而且大家都巴望着他来,因为他来了就带来了热情,就带来了激|情,就带来了热烈的氛围,群情激奋间连足球和篮球都听话了很多。
其实他时常感叹他的那一大心病,所以他感叹的那些即兴而发的诗句大多是与他的情他的爱有关。而那些古人的诗词歌赋被他一改编搬弄立即显得很有生命力了,也很贴切他的情绪,但有时候又会过犹不及,让人觉得他煽情过头,酸酸的,麻麻的,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喜欢唱歌,举手投足间尽显明星风范,比如他会模仿费玉清的高昂着头仰天长啸,比如他会学谭咏麟的低头沉思默默吟唱。他喜欢孟庭苇的《红雨》,每次唱起或者听到都会别有一番感慨,一种淡淡的酸酸的苦涩就涌上了心头。
读研期间在众人的撮合和好事者的怂恿之下,他和一个女孩走到了一起。女孩很优秀,只是在他看来不够漂亮,但这些他都忍受了。最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女孩的父母 的势利。由于那女孩家在农村,家里负担很重,所以父母一心希望女孩找个经济条件好的男人,可是红雨还在读书,自然是不能在这个方面满足她和她家的要求的。 可是就算红雨是个学生,他还是在自己的经济很拮据时为她买最好吃的,买最好用的,用他特有的热情带给她呵护,他对她的好是有目共睹的,也是让她的室友和同 学嫉妒和眼红的。可是这段感情持续了九个月后无疾而终,原因大概还是因为女孩和她父母对他的经济条件的考虑。他对于这些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想到后悔或者不 后悔的,只是觉得让这段感情就这样过去吧,像风一样过去吧。
很快就要毕业了,他跟一个远在首都的公司签了约,没有别的理由,只想换个地方感受一下不同的心情。期间,他通过同学的介绍认识了同学远在北京读书的表妹。 那女孩传了照片给他,他宿舍的哥们十个有十一个反对,觉得那女孩不适合他。他很矛盾,为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爱情的滋味而苦闷不已,他不知道他到底还能不能遇 到一个好女孩,一个他爱也爱他的女孩。他还是每天给那个虽然自己并无感觉的女孩打电话,只因迷恋她的声音,而那女孩总是称呼他为小屁孩。他知道他不是因为 喜欢她,只是不知道今后前路茫茫,红尘灰灰,何时是个头啊。
毕业了,离开学校的日子近在咫尺。对着学校轻轻地挥挥手,想带走几许曾经待了三年的这座城市的云彩,又要启程了,可是路又在何方。
寂寞深闺锁寒烟(中篇,言情)
寂寞深闺锁寒烟(中篇,言情)
静静深夜,月华如水倾泻天际,带着一丝丝浅浅倦怠意味的寒烟从梦里悠悠醒来,缱绻漫舒着白皙玉臂,拢一拢飞流风韵雅致的一头秀丽长发,便轻拈细毫,铺陈一方淡雅兰花素笺,玉手游走灵动婉转间,彩袖纷飞萦绕,几枝淡雅泻流的兰花魂魄便盎然素笺之上,透着淡淡沁人的墨香。轻声唤来丫鬟绿依,嘱她细细裱来,悄声送与公子籍竹,以兰铭志示爱。那一方小小淡兰便承载着寒烟几多女儿深深爱慕,她定是日日辗转,终是做出此等让人震惊的痴心举动,她定是在静夜里权衡千遍万遍,苦苦压抑思念的根苗,最终她不得不向自己的思慕欲念妥协。打兰花笺送出那一刻起,寒烟没能似往常一般一睡日高头,而是夜夜描摹籍竹收到兰花素笺的表情,或是惊,或是喜,或是愁,或是凄。夜夜辗转,她的绯红渐渐褪尽,却换上淡雅若兰的苍白,而这白更让她像极了笔下寄托爱意的那枝枝兰花。
往日的白日里,寒烟会打开小巧圆润窗棂,任三月带雨桃花点点落红染红窗纸。青色若烟杯盏里盛半杯悠悠兰香茗,闲来细细轻巧啜上一口,余香萦绕,肺腑生香,飘飘若仙。再铺陈素笺,点点殷红,淡淡兰香,卷卷绿荷,娇摇新柳,远空衔烟,便印上那方泛香生灵的笺纸,几许墨香暗暗拂动,芳香清丽便溢满整个香闺,再和上寒烟如璧明眸,和上她的轻锁寒烟的眉蹙,和上她细致静怡的红唇俏鼻,一幅美人图便让整室生辉,定是神仙见了也会从此思凡流连。几枝雪白李花舒展玉秀身姿,将莹润照人的点点玉白斜斜送进寒烟的窗棂,清香袅袅,心香顿生。几只春燕画眉流连翩转,似剪燕尾调皮地抚弄粉面桃红和莹莹李白,点点雨星夹着落红莹白被阵阵柔风卷起,送进小小窗内,纤巧滴落,淡淡水星便浸润了铺陈几上的兰花香笺,那落红润白也细细腻在素笺之上,仿佛一幅寒烟信手涂鸦,自然灵韵,熨籍贴慰,煞是惹人爱抚。
偶而风清静好之日,寒烟边走出香闺,在细密斜疏的琼枝落红底下,捡一方安雅娴静之处,吹着轻轻柔柔的风儿,闻着花香细摇,听那春燕画眉喑啭窃窃,纤手拈上一根晶亮纤瘦的绣花针,轻低柳眉,微垂颔首,玉指若葱,光阴稍纵,或兰或雀,芳菲四洒,光华流溢,夺人魂魄,美图巧夺天工,令人惊叹不已。
那日,籍竹便作为府上贵客、父辈知交留宿寒烟家府之中,他本一介寒门儒生,只因才华留香,被寒烟之父奉若神明,敬为知己。酒醉微醺间,原本皓齿明眸,倜傥剑气,凌风傲骨的他更添几许英姿勃发,伟岸文秀,有如山林间一树秀竹,带雨滴翠。行路若风,似在云端,翩翩若仙,迷醉渺渺,突而立足不前,悄然隐入院门海棠树后,一幅绝世美景映入眼帘,只见一绯红流霞,粲若桃花,貌胜西子的年轻女子正倚窗静读,一卷书文,轻握玉掌,低眉含情,盈盈一笑,朱唇雪齿,樱桃小口,俏秀璧鼻,怎数词形容开去?这等明媚娴雅的景致深入籍竹心扉,酒不醉人人自醉,正陶醉飘然间,绿依打院门外经过,见一陌生年轻男子偷偷窥视寒烟,卷帘入得院门来,对着正静静陶醉书卷的寒烟低语,寒烟这才轻抬娇首,一池春水深漾的眸子触到一张惊人绝世美妙的男子容颜,她不禁深深沉醉,从此未能移开眼眸,只见这青年男子眉目爽朗,身形落拓,文秀若竹,气宇轩昂,微微酒醉让他面胜桃红,在这柳深杏浅,海棠毓秀的深深庭院里更显他的翩翩俊秀,仿佛他那股若竹秀颀的气质里流动着他张扬而内敛的无比浪漫才情,寒烟的眼眸似是粘上了眼前的美景,而籍竹也早已迷醉不醒。
绿依深知寒烟心事,便向家府中人打听,得知这籍竹刚科举中第,乃为探花,已被钦点为边陲大吏,并被圣上赐婚,即将与圣上幺女择日完婚。早年科举屡试不第,幸得寒烟之父知遇之恩,对他多方资助,方能一举中的,此番前来谢恩道别。寒烟闻此,更是敬重爱慕加上一层,叹这等绝世潘安之貌,唐寅之才者未能与己早早相识,生生蹉跎几许光影,白白耗尽了几多韶华,懊恼不已,怀憾不止。这籍竹在府中只留五日,五日后便将踏上西行赴任之途,只是此去不知何时归。面对这归期无尽的凄零局面,籍竹虽然深感遗憾,但觉得自己不可耽误这等貌赛西子、才媲易安的绝美佳人,于是苦苦压抑自己不表,其实自见佳人初面,便在心底燃烧旺盛爱火,思慕的欲念烧得他只这几日便形销骨立,寒烟也深情切切地等待籍竹的表白,只可惜未能等到片纸只言,甚至籍竹为免压抑不住思念而面都不露了,这让寒烟苦恼心烦不已,思慕若渴的她便辗转数夜给他送去这方兰花素笺,以表爱意。
第五日清晨,远天彩云铺漫,鱼肚方白,又是一夜未眠的寒烟还未等来籍竹的回音,便按捺不住心头疑惑和深情,到她爹书房与爹细诉对籍竹的一腔深情。她岂知籍竹这几日夜夜难眠,每日里捧着这方佳人示爱的绝美淡雅兰花图,痴痴狂狂,却又不得不强行压抑,这般越压抑越激烈的爱火烧得他痛不欲生,却又无计可施,更不能对不住寒烟之父的知遇之恩,也不能误了佳人一世幸福。寒烟之父闻听爱女如此思慕知己籍竹,甚是惊诧,寒烟年方十六,而籍竹已是二十有八,虽是青年才俊,但毕竟年纪相差较大,二则这籍竹已有圣上赐婚,岂敢违抗圣命?再则若真让寒烟追随籍竹去那蛮荒之地,老父不舍,更不舍寒烟做妾。父亲还有一大心病,那便是原来在寒烟尚未出生之时,便与知交好友孙齐之子指腹为婚,念在双方年纪尚小的缘故,从来未对寒烟提起此事,本打算到她十八岁时方才诉与她知的,不想她此刻为了籍竹茶饭不思,芳心暗许,似乎意气已绝,非籍竹不嫁。
寒烟之父深感不安,与籍竹商谈此事,两人皆眉头紧锁,如此这般那般商议一番,种种法子皆被推翻,最终两人也未能有好主意,这厢寒烟已在收拾细软物什,决计跟随籍竹西行,纵然为妾她也无憾,只要能与籍竹双宿双飞,做一对神仙眷侣,在天比翼,在地连理,别无他求,她意气已决,任谁都难使之回头。籍竹当然非常希望寒烟与之结为伉俪,但一想要使佳人去那蛮荒之地受苦,还要受屈为妾,深感对不住恩人的深情付出,难担重任,于是忍痛在这日深夜带着那方兰花素笺悄然独自踏上西行之路,一路垂泪含胸,萎靡困顿,失魂落魄。到了边陲,虽有公主娇妻,但日日思念,屡屡翻出那方兰花素笺细细端详,自悔不已,娇妻醋意大发,自此不与他修好。直到白发染尘时,他依然未能释怀。
寒烟闻知籍竹悄然离去,未留片纸只言与己,心下深感寒气袭人,从此茶饭不思,原本消瘦的形体更显柔弱,自此以后,每日将自己锁在深闺,足不出户,只与字画为伴,夜看明月日看花,痴痴狂狂为君守,到了四十岁也没出嫁,自此孤独终生。
兰花劫(中篇,言情)
兰花劫(中篇,言情)
吴天明绝对是个不幸的男人,22岁就结了婚,和老婆过着甜蜜的小日子,可惜好景不长,结婚不到两年老婆便因车祸而死,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女儿米米,更不幸的是米米在不到两岁的时候被人拐跑,从此他便独自凄惨地活着。
米米被卖到了一户家境还算过得去的人家家里,这户人家的女人没有生育能力,两夫妻最大的愿望就是盼着有个小宝宝,多年四处认养,终没成功。人贩子只说是亲 戚生了好几个女孩,这胎又生了个女娃,于是送人,只收2000块钱作为孩子父母的精神补偿。这夫妻俩第一眼见到米米时就喜欢上了,谁叫米米白白净净的像个 洋娃娃,清清秀秀像极了春天里的一朵小兰花儿,也不细究,别说2000,就是20000他们也会愿意。他们跟人贩子约好,相互再不来往,从此要对孩子的身 世保密。
这户人家倒是对她很不错,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贝儿一样疼爱有加,但是他们都对她隐瞒了她的身世,而米米刚来时才是个不到两岁的小不点,自然是没什么记忆能 力。她很亲地叫他们爸爸妈妈,她看到爸爸妈妈也对她很亲,所以她一直以为她就是他们的孩子,大城市里的人们相互之间楼上楼下不通气,都没什么来往,谁也不 曾关注过这家多了一个小孩。他们给米米起了个名字,叫盼盼,意思是说米米是他们盼了多年终于得来的宝贝,是夫妻俩多年潜心行善,虔诚祈祷,终于感动了上 苍,上苍善心大发赐予了他们这个宝贝。
18岁那年她高考落榜,妈妈也因白血病而离开了人世,剩下两鬓已经有些斑白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她不想再复读一年,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书跟她没缘分。告别老父亲,她去了另一个城市,她并不知道这才是她最初的家,这里有她的亲生父亲。
再来说说吴天明吧,米米失踪后,他报了案,自己也四处去寻找打听,有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快崩溃了,随后很多亲戚和附近好事的大妈姑婆们便张罗着给他介绍对 象,最初那几年他还沉浸在丧妻失女的惨痛中难以自拔,过些年,觉得伤痛淡了些,也觉得一个人过实在有些凄凉,有一回病了三四天水米未进,连个送饭送药嘘寒 问暖的人都没有,他想要是再病重些估计死了都没人知道。在那些七姑八婆们的撺掇下他也见了几个相亲对象,那些女人大多跟他年纪相仿,也就40出头吧,大多 数时候他们见面都问问对方的家庭情况,那些经历过人世沧桑风雨的女人当然不会把感情再摆在第一位了,因为她们大多是因为跟老公感情不和而离婚的女人,她们 在经历过生活的打磨后都很实际,一上来就左绕右拐地打听他的家底,这样几次以后他便觉得没多大兴趣陪这些年老色衰却现实得近乎赤祼的女人们玩相亲游戏了, 与其要他娶个这样的女人回去,他倒更愿意一个人病死在屋子里没人收尸。
他其实在妻子死去五年之后,把全部心思都放到了事业上,不是他自己愿意这样的,他只是觉得心里有太多的苦和闷没处发泄,无人倾听,他需要用一个别的东西来 转移自己的伤痛,于是他选择创业。刚好幼时一起长大的哥们提出要跟他合伙做生意,他拿出不多的50000块钱跟哥们合伙做起了建材生意,由于他本身的天赋 再加上他的全心投入,生意被他做得风生水起,几年不到就自立门户,注册了一家公司,成了钱还算多的款儿,但是他不像其他爆发户那样大肆挥霍金钱炫富卖弄, 他还是住在结婚时买的那套不到70平米的小房子里,吃的是从前的一菜一汤那样的粗茶淡饭,结果是他比那些跟他做生意的款儿更加的健康,身材也保持得很好, 不像他们发福得近乎大号的水桶,脖子跟腰一般粗。他因此比他们显得年轻得多,也有气质和风度得多,他原本就具备青年才俊的要素,上大学那会儿追他的女生少 说也有八个十个的吧。40岁的年纪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被称为豆腐渣的世界末日,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却正是风度非凡,精力旺盛的年纪,偶尔酒桌上谈生意他也 得喝酒,但是他会很聪明地喝,绝对让客户高兴却又能有节制地控制自己的酒精摄入量,唯一不同的是买了辆桑塔纳,那还是为了谈生意方便。
他没再去见过任何女人,偶尔也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往他身边凑,可是他知道她们更加喜欢他兜里的钞票,他也知道那些爆发户们情人一大把,老婆晾在家,按说他要 是想找个年轻漂亮的,那简直不费吹灰之力,而且他又是个没家室的人。但是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他总觉得他要的生活在结婚不到两年的时候就已经划上 了休止符,他以为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甜蜜的时光。那甜蜜是那样地浸入他的心扉,浸入他的骨髓,而后来的悲痛遭遇却又让他的心是那样的伤,这甜蜜的无比 甜和后来那伤痛无比的伤的强烈对比简直把他直接从天堂摔下了地狱,仿佛永不得再见天日。因此他看着周围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心里居然能够平静至极,他知道 他要的美好早已经遗失在那最初的日子里,他想,那样的美好再也不可能出现在他的有生之年了。
米米到了这个城市,她在人才市场转了三天,拿着那履历空白学历空白的简历雪花似地漫天散发,可是没一家公司企业给她打电话,她绝望了,虽然知道现在工作难 找,可是她还是抱着一丝丝的希望,希望老天能稍稍地拉她一把。这天她又在人才市场转着,当她转到一家公司的招聘台前毫无表情近乎麻木地随意递上一份简历 时,那位年轻小伙子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瞄了瞄她,问她会不会打字之类的,她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口齿不清连带着鸡啄米似地点头含混而激动地答“会,我会,这些 我都会的”那小伙子还是慢悠悠地说“好吧,你明天上午九点来上班吧”她揣着满身的激动似乎都有些发抖了,鞠了一躬跑出了那个依然拥挤不堪满地都是雪花似的 简历的人才市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拿出身上仅剩的几块钱买了一支冰激淋为自己庆祝,虽然她并不知道明天上班对她意味着什么。
第二天她便来到这家公司,在这里她先是被安排做文员,也就是打打字端端茶倒倒水之类的,虽然钱不多,但毕竟能自食其力了,她很高兴,打电话给老父亲说自己 找到一份工作了,老父亲叮嘱她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不要牵挂家里,家里都好着呢,她眼睛就湿了,仿佛看到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就在眼前,那么的慈爱,那么的慈 祥,其实父亲的身体也不太好了,中老年人常患的诸如心脏病高血压他都有,但是他还是那么坚强乐观地给她安慰和鼓励,给她撑起一片爱的天空,让她自由快乐成 长。
一个月后米米被调去做秘书,而她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吴天明。她第一眼见他时觉得似曾相识,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而他仿佛没什么表情,每天就是那样到公司 里转一圈看看情况,大多时候是在外面见客户谈生意,她作为他的私人秘书好像也没太多的工作要做,所以有些无聊,但她却有了新的发现,那便是从公司同事的口 中得知了这位上司的故事,她很是同情她的这位气质平静风度有加但是眼神里总透着一丝伤痛的上司,有时候她会呆呆地望着他的背影发呆,不知道他此刻的眼神里 会是什么样,不知道那里面会有多少伤感和悲痛,他的背影虽然挺拔可也总透着一丝难以察觉的忧伤,她就这样静静地立在他背后呆呆地看着他,有时候看他抽烟的 样子很是深沉,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他自己身处何方,仿佛心思更本没在烟上,眉头紧锁,眼神在缭绕的烟雾里深邃迷离,陷入深深的沉思,仿佛与世隔绝,他抽烟 时真的非常有魅力,她想。这样的碎心的画面她经常能看到,而他却并不知道在他的背后,这个新来的小姑娘纯净如兰的眼神里生出了多少对他的爱怜,多少为他而 痴狂的迷离情愫。
有一天,她照样看着他的背影发呆,他转过身来,对她说下午要带她一起出席一个重要的派对,那个派对很西式,要求带伴侣,他想了半天决定带她去,这个有着单 纯如兰的眼神的小女孩,其实他对她很有好感,看着她娇俏纤柔的身影和不施粉黛却清纯逼人的面孔出现在他的办公室就觉得闻到了兰花的清香,所以他愿意这朵如 兰的小花儿站在他的身边,而不是那些不可一世眼高于顶浓妆艳抹卖弄妖媚的女人,那样的女人不是用来疼的,而是时常打着感情的幌子而游戏人生、亵渎感情的。
派对很热闹,有轻快的音乐,有葡萄美酒,有流光溢彩的男男女女,相互觥筹交错,她只跟在他身旁像只乖巧的小猫般温顺听话,不停地随他的介绍跟人打招呼,在 那一大堆香气萦绕唇红眼媚的女人当中她是那么的清新脱俗淡雅别致,很多的女人看着她的年轻青春的洋溢着恬淡微笑的脸,有欣赏的,大多却是不愿流露掩藏得很 好却让她们自己不安的嫉妒,仿佛有一丝的流露就会让人看出自己输给她了。他骄傲,因为他看得出来别的男人都用羡慕的眼神望着他们,他和她都优雅地回应着那 些人们,她轻轻挽着他的胳膊,他偶尔会细心地停下来照顾她,因为她穿着一双细高跟的高跟鞋,还有低胸的晚礼服,这些都是她平时从来没穿过的,她只喜欢穿休 闲的衬衫和牛仔,所以刚穿上高跟鞋和晚礼服好不适应了一番。她喜欢他的细心,更喜欢偷偷地看一眼那张有着俊俏男人才有的线条的藏着别人不易察觉的伤痛的 脸。
爱似乎在他们彼此的心底荡漾着,虽然他比她大了不少,可是没人不赞叹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壁人。他终于嗅 到了爱情的味道,在这朵如兰的小花朵身上,他找到了他以为是他等待已久以为早已逝去的爱的感觉,他告诉自己,她是他的,他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一年后他们举 行了盛大的婚礼,人们都祝福他们,他们含笑致意,心里漾着无比的喜悦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就在他们的结婚仪式刚举行完毕,一家医院打来电话告诉她老父亲病 危,老父亲想见她最后一面,她泣不成声,来不及脱下身上洁白美丽的婚纱就和他一起驱车回到了老父亲身边,老父亲无限怜爱地用浑浊的眼神看着她,一行清泪从 他苍老的眼眶里溢出来,他身上鼻子里都Сhā着好些管子,他快不行了,她这样想,跑上去扑在她亲爱的老父亲的身上呜咽悲恸地哭不出声音来。老父亲极其艰难地伸 出一只手颤颤巍巍地握着她的手,她感觉到死神就在离父亲不远的地方召唤他,她多么希望死神能怜悯她可怜的老父亲啊,就在结婚前一天她打电话给父亲时他还告 诉她他很好,叫她安心举行婚礼,说自己不能来参加乖女儿的婚礼了因为年纪大了经不住颠簸,其实那时候老父亲就已经进了医院,因为他感觉到心脏剧烈地疼痛, 她也就为老父亲着想不让他来参加自己的婚礼了,她本打算一举行完婚礼就和他一起回去看望老父亲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天人永隔了。
老父亲的眼神示意她用耳朵贴近他的嘴,他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告诉她,她不是他亲生的,是18年前从别人手中抱过来的。他示意她翻翻他的口 袋,她在老父亲的口袋里找到一张纸,那上面是米米家的地址,那是那个还算有点良知的人贩子当时悄悄告诉他的,他连对死去的老婆都没说。她颤抖着打开那张纸 条,听着老父亲告诉她她的凄迷身世,她觉得震惊极了,也觉得换谬极了,她安危自己说一定是老父亲神志不清了所以瞎说的,他对她那么好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亲 生父亲呢,她觉得那是她的老父亲编出来的故事,那是别人的故事,与她毫不相干,她没有了眼泪,只有迷茫。一直站在她边上的吴天明也替她难过,从她手里拿过 那张纸条,突然间他像发疯了一般抓住米米的胳膊,泪水像大雨一般瓢泼而下,他嘶嚎着,“这、、、、、、这不是真的,这怎么可能,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般捉 弄我啊,到底是为什么?”她被他抓疼了,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的神情,他像个痴呆的人一样迷乱地跌跌撞撞地出了病房,医院外面的马路上围着一大堆的人,有 个男人血流满面地倒在血泊中,边上一辆奥迪像蔫了的马一样死寂的戛然而止。他穿戴整齐,胸前还带着一朵兰花,看得出来刚参加过婚礼,那朵兰花只有一瓣是白 色的了,其他的都被他的鲜红的血给染得斑驳迷离,触目惊心、、、、、、
米米冲出去看到人群里的心爱的人,她再次仔细地从他沾满血的手里拿过那张纸条,想起来这个地址好像就是天明的,他曾经告诉过她他家的地址,她不能思考了, 没有眼泪,眼泪早已干涸,她不想思考了,一瞬间她最亲的人都走了,她觉得她年轻的生命简直就是天空中漂浮的气球,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这样的苦痛被揭开是 没人能体味当中的残忍和心碎的。她不知道她最爱的两个人都走了,她还苟活着有什么意思,在周围的人们毫无防备之时她猛地起身将自己重重的撞到了夺去她亲爱 的爱人却又是她亲生的父亲的生命的那辆奥迪车上,车上都流着斑斑赫人的热血,她倒在他的身上,血从头上汨汨流下,将那朵兰花的一角白染得通红,红得那么夺 人心魄,红得那么凄惨娇艳、、、、、、
梦回大唐(中篇,言情)
梦回大唐(中篇,言情)
瑶瑶觉得脑袋一阵发晕,随着一阵耀眼的光芒闪过,她转了一圈,新奇地发现自己身上的运动衫变成了刺绣精美、凤舞蝶飞的金缕玉衣,而周围的高楼大厦却 变成了雕梁画栋、红墙绿瓦的古代建筑。好多金碧辉煌、别致古典的类似于大殿一般的建筑物两角都有飞舞的龙和凤,门前大多立着雄伟的大狮子,很是气派。她以 为自己在做梦,可掐掐自己,疼得她呲牙咧嘴的,这才知道她真的来到了唐朝。
瑶瑶本来是个生活在21世纪的80后,刚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长得很有味道,两个不太显眼的酒窝停在白净的脸颊上,笑起来像朵雏菊。最惹人爱的就是那古灵 精怪的性格了,她时常会冒出让人喷饭的惊人之语,比如她时常问,穆桂英是男的还是女的啊,李世民是谁啊,生双胞胎为什么就不用罚款等等千奇百怪的问题。有 时候她也会大肆开骂,经常是骂她老妈的,这个死神经病,怀老子的时候也不知道吃点好的,别人都吃海参和人参,她却吃馒头,害的老子现在身体这么 差、、、、、、每回她开骂时室友们都哭笑不得,因为她就是个孩子,虽然她时不时冒出几句不可思议的脏话,时常针对她那可怜老妈开骂,但是大家都知道她并不 是真这样想的,而是在她心里她老妈就是她的一个姐们,听得出来,她老妈也跟她一样孩子气。瑶瑶时常会回家跟老妈和她年迈的外婆打麻将,每回嬴了钱她就欣喜 若狂,要是输了钱那可就人家耳朵遭罪。
她最大的爱好是吃,为了吃,她简直是不惜一切代价,还好她的消化吸收功能不是很好,否则依她这样的吃法早就变成个日本相扑了。她到了哪里,就能把那个地方 所有卖吃的都了解透,哪家的面好吃,哪家的鱼好吃,哪家的羊肉串好吃、、、、、、你都会惊异于她的胃口之好,折服于她的吃迷程度。有段时间,她总是相方设 法找借口骗别人买玉米给她吃,买多少个她就能吃多少个,室友们都建议她以后嫁人就嫁个种玉米的。由于大家都被她的玉米肚剥削了不少的钱财,室友们不得不成 立了个反玉米联盟,约定如果谁再给她买一个玉米就罚五块钱,这个联盟弄得好啊,使得有一回室友蔚蔚硬是咬牙给她买了三块钱的鱿鱼串,可就是死活不给她买个 一块钱一根的玉米。
除了吃玉米,她还喜欢吃水果,于是室友们的建议又变了,说瑶你以后找老公就找个种果树的,天天有果子吃。可惜她还有一大吃兴那就是吃各种各样的包装好的话 梅橄榄山楂片等等,室友们再一次改了建议说瑶你干脆嫁个开超市的得了,啥都有。可瑶瑶却不这么想,她说她最喜欢西班牙,因为西班牙语好听,西班牙的男人 帅,西班牙有海,她要嫁个西班牙人,室友们都大赞这想法有创意啊,说瑶我们大家举双手双脚支持你,以后欧洲度假可就方便了,说瑶你就承担我们的往返机票, 再加上餐饮住宿观光费用你统统报销了吧,瑶瑶非常大方的说好啊没问题只要我能找到个西班牙帅哥带我去海边,室友们建议她和西班牙帅哥在那美丽的蔚蓝海岸摆 个卖羊肉串臭豆腐铁板烧之类的小摊,再兼带着卖些玉米啊话梅啊水果啊啤酒之类的,生意肯定火爆死了,瑶瑶于是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与憧憬,眼神虔诚,仿佛已经 置身西班牙哪个蓝色海湾正和她的西班牙帅哥边啃着玉米边叫卖着羊肉串鱿鱼串呢。
瑶瑶喜欢上了一个帅哥,是同院系的,可是人家那帅哥早已名草有主了,瑶瑶生得晚了点,没赶上那帅哥这趟车,为此瑶瑶很是神伤了一阵子。她时常做梦,希望梦 回大唐,她觉得唐朝的衣服真漂亮,唐朝的人们真会享受,唐朝的男人都很有才华,唐朝的女人都美丽性感,关键是唐朝的美食多啊、、、、、、
没想到她真的到了唐朝,唐朝真美啊,街上的男男女女都衣着锦绣绫罗,女人都配着沁人心脾的香囊,一个个妩媚妖艳,男人都或扇或剑,一个个风流倜傥。店铺的 东西琳琅满目,看得人眼花缭乱。青楼的女子红衣绿裤,娇声似莺,大红的灯笼随处可见,尤其卖小吃的那可多了去了,很多她在21世纪根本连见都没见过。她的 口水咕嘟咕嘟地使劲往上冒,她就拼命往下咽。心想要是有室友们在就好了,就可以撒娇骗她们买东西给她吃了。
她在人群里看到那个已经名草有主的男生,很惊奇,冲上去跟他打招呼,却被几个带刀便衣给拦住了,引起点小小的骚乱。她不知道他就是当今皇上的儿子,他此次 是微服私访,看看民间百姓的生活状况。当然,在这阵骚乱中他也注意到了她,很惊讶她怎么也来到了唐朝。他于是示意侍卫们不要阻拦她,把她带到了长安,她见 到了慈祥可爱的唐朝老皇帝。
果然,这个在21世纪并不算什么才子的男生此刻却是那么的才华横溢,文武双全,让她叹为观止,倾心不已。
她对他说想看动画片,他却带她看他练剑打猎,
她对他说想吃鱿鱼串,他却带她吃鲍鱼燕窝
她对他说想去逛街,他却带她游览御花园,
她对她说想打麻将,他却带她玩色子斗蛐蛐、、、、、、
唐朝那个老皇帝很是喜欢她,就像21世纪有部轰动全国的电视剧里那个皇帝很喜欢小燕子一样。她也跟那个没头没脑的小燕子一般永远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老爱四个 字四个字地说话,还老爱咬文嚼字,还老爱摇头晃脑地时不时丢出一句莫愁前路无知己一片冰心在玉湖之类的东东,她是永远都没法理解这些人的。她最喜欢和最关 注的还是吃,她要吃鱼,吃肉,吃鸭,吃狗,吃玉米,吃水果,当然还要有边上的这个他陪着。她也不想什么西班牙帅哥了,也不想什么蔚蓝海岸了,只要留在唐 朝,跟他在一起,有这么多吃的,有如同动画片一样的练剑打猎看,有和打麻将一样爽的掷色子斗蛐蛐,还要有比逛街还带劲还美气的游御花园、、、、、、
不久,老皇帝赐婚,举国同庆王子和这个来路不明的淘气宝贝瑶瑶结成伉俪,从此双宿双飞。室友们闻此喜讯,都在梦中托周公给她邮寄了一个大纸箱,那里面是好 多好多的玉米水果羊肉串鱿鱼串动画片麻将牌、、、、、、应有尽有,室友们都在偷笑,终于把这个奇怪的小精灵给嫁给了不知道哪个倒霉鬼。
从此,瑶瑶和王子过着幸福得羡煞童话主人公的生活。
倾城之恋(中篇,言情)
倾城之恋(中篇,言情)
秀在这个小山城已经生活了22年了。山城是美丽的,这里的女孩大多娇小,但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皮肤都特别好,瓷白瓷白的,却又很健康,可能是山城的山 水养人吧。这青山绿水也给了秀白皙如玉的皮肤,还有一头乌黑亮丽有如瀑布的秀发。秀长着一双单眼皮,但是却又有些丹凤眼的韵味,能把单眼皮长成这么有味道 的人可不多,这是秀不同于周围那些拼命去割双眼皮的女孩子的地方,也让人第一眼就能对她印象极深。她其实并不算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在这个山城里,不知道有 多少女孩比她长得水灵漂亮,她好就好在那身通白的皮肤,不是说“一白遮千丑”吗,秀最感谢老妈的就是这一点了。她的脸上总是两颊一片绯红,透着水蜜桃的水 水嫩嫩的味道,让人真忍不住想咬一口,那一抹健康耐看的绯红似春天里的桃花不胜春风的娇羞。秀喜欢白色,所以她最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那一袭的白衬托着她 绯红如花的脸蛋,再衬着她那一头齐腰的飘逸如云的秀发,一回眸间不知让多少男男女女为之倾倒。怪不得上大学时追她的人都排起了长队,但文静内敛如诗如画的 秀没能遇到她心中的白马王子,这也是让她一直耿耿于怀的地方,觉得辜负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因为她不知听谁说过上大学没谈过恋爱人生就是不完整的。
秀大学毕业了,应聘到了山城一家杂志社工作,这倒跟她大学学的中文专业对口,再加上秀本身的性格也是很多愁善感的,她本身就是一首诗,一首动人心魄、如痴 如梦的诗。上班第一天,接待她的不是先前招聘时的那位小姐了,而是这里的主任。她小心推门进去,一个正在办工作后忙碌的中年男子从一大堆凌乱的书稿当中抬 起头来望着她,她看不出他的表情,他站起来,伸出手跟她握手,说“你好,我是文川,欢迎你加入我们杂志社。”她有些腼腆地伸出白皙的纤纤玉指跟他轻轻握了 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坐到他的办工作前,听他介绍着杂志社内部的情况和他安排她需要做的事。她不停地点着那美丽的头,光洁的额头泛着青春的光芒,似乎整个 办公室都亮堂了起来。其实她也搞不清楚他给她介绍的那些事情具体是个什么概念,因为对于学文学的她来说从来只会很感性地去想问题,也从来弄不清楚这些在她 看来很是繁琐和麻烦的事儿。她觉得他像一个演员——高曙光,笔挺的鼻梁,轮廓分明透着刚毅线条的脸,单眼皮,不同的是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个子挺高的,大 概有178吧,她想。她很快注意到他衬衣上左胸前的油印,还有卷起的袖口上那颗将掉未掉的纽扣。他的发型仿佛不是这个年代的人所拥有的,倒像是刘德华黎明 他们在八十年代的发型,蓬松地飘着。他的裤子也有些松垮而拖沓,棕色皮鞋面上蒙着一层细细的灰,看得出来好久没檫过了。见她眼神游离,他似乎也感觉到了什 么,有些不自在地中断了介绍,说“好了,接下来你就到隔壁的办公室去熟悉一下环境吧。”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于是起身,快步走了出来,却感觉有些心跳 脸红,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仿佛自己刚才偷了一件东西般见不得人。
为了上班方便,她租了个离杂志社近的房子,她并不知道她对面三楼就是文川的家。
上班第三天,她看到文川在附近的菜市场,跟一个女人走在一起,她想,那应该是他 老婆吧。她仔细地看着那女人,30来岁的样子,也戴着副眼镜,但是穿得很是随便,那衣服仿佛是睡裙一般松松垮垮,身材也发福了,显得有些臃肿。说实话她长 得真是不好看,牙齿也有点暴,皮肤干燥发黄,单眼皮,头发油腻,随便用根皮筋在脖颈的地方扎了一下。她正在跟卖小菜的菜贩讨价还价,他站在附近有些无柰地 看着老婆跟那人斤斤计较。他身上还是穿着那件有油印的衬衫和那条松垮疲沓的裤子。她看着他,心里涌起一股莫可名状的痛,不知是为他还是为别的什么,她觉得 他们实在不般配,她想,要是文川是自己的老公的话,她绝对不会让他这幅模样,她一定要让他穿得整齐潇洒。她也实在不明白,像文川这样一表人才怎么就跟一个 这样邋遢随便的女人组成了一个家庭。
现在她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站在窗户口看对面的文川家,她看见他们有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孩子,那孩子爱哭,一哭文川就有点烦,而他老婆也觉得孩子很闹 心,大声训斥着孩子,时不时他们俩就为孩子争吵几句。她想文川肯定在这个家生活得一点都不幸福,因为她上班这些天几乎没见他笑过,总是有点麻木和不耐烦的 样子。她还看到他的家黑漆漆的没什么光亮,东西也堆得杂七杂八,他老婆几乎从来都未曾整理过,阳台上也没很少晾衣服,她想这就是为什么文川总是穿着那件油 印衬衫和疲沓西裤的原因了。
其实文川并不是个麻木的人,他也是学文学的,有着一颗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的心。他第一眼见到秀的时候就有些不知所措,他惊讶于她的美好,惊讶于她的青春, 享受着她这样的花样年华照亮着他的心。他只是被现实生活弄得有些表面上的麻木,在他心里他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于美的追求,可见人是很多面的,每个人心里都藏 着一个魔鬼。他之所以还能在她面前装得这么镇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个长辈,不能在这个小女孩面前失态。那天她从他办公室离开的一瞬间,他有点不知道自己的 脑袋在想什么,只是很颓然地望着堆满凌乱的书稿的办公室发呆,也许他的心里被这个天使一般的女孩的青春和美好给震动了,这青春和美好能带他逃离现实的乏味 和沉闷,能让他找到心里沉寂已久的那份悸动。此后的日子他总能感觉到她深邃漆黑如水的眸子里含着的深情,他只是装作毫无察觉。他也知道了她就住在对面那层 楼里,有好几次他偶然瞥到她在偷偷看他,于是他拉上窗帘,不想让她看到他凌乱不堪的家,她也很少能再听到他和老婆的争吵了,大多情况下只有他老婆在聒噪地 骂骂咧咧地数落他和孩子,他大概不想让她听到自己跟老婆的争吵吧。他也开始注意起打扮来,虽然老婆依然每天邋遢拖沓,但他开始想在见她时不让她再看到他颓 废憔悴的一面,他想他才不过30多一点,应该还处在青春的尾巴上,他想让她看见自己青春潇洒的一面。于是他叫老婆帮他把衬衣洗干净点,再熨一熨,不想被老 婆狠狠训斥了一顿,最终老婆也没给他把衣服洗干净熨整齐。
她打听到他快过生日了,于是去附近的大商场买了她认为他穿上会很漂亮的透着点粉红的衬衣,还有一条面料不错的西裤,这礼物把她大半个月的工资都花掉了,但她想象着他收到礼物时的表情就觉得喜滋滋的,好像一个小孩得了奖赏一般天真地笑着。
那天下班,她来到他的办公室,把礼物送给他,他有点吃惊,但心里很高兴却又有点难过,因为她知道他的生日,而他那个木讷粗心的老婆却几乎从不曾记起过他的 生日。他愉悦地对她说晚上请她吃饭,她心里一阵激动,赶紧回家精心梳洗打扮了一番,穿了一条素雅的改良旗袍,把乌黑的秀发高高盘成一个发髻,合体的旗袍裹 着她纤细却也丰满的身材别提多有女人味,她走到哪里都像太阳一样照耀着别人,却又像月亮一样有着温婉的光辉。他穿上了她给他买的衬衣和西裤,这是他喜欢的 打扮,颜色也很合他的意,他有些惊讶她怎么会这么清楚他的尺码,他不知道一个学文学的温柔如水也细腻如诗的女子依她的灵感和眼光怎么会不能感知让她心动的 男人的尺码呢,因为他在她的梦里已经出现过很多回,他在她的梦里从来不陌生,就像相恋了很久的恋人一般那么自然和熟悉。他们在一个幽静而古香古色的茶楼见 面,说是请她吃饭却是喝茶,他本来是提议去西餐厅的,但是她不喜欢那儿的氛围,她喜欢古典的东西,比如这透着古朴气息的茶楼,比如她这身让她看起来无比典 雅妩媚的旗袍,比如她头上盘着的像古代女子一样的发髻。这身装扮真是跟这个茶楼契合极了,他坐在她的对面像欣赏一首诗,一幅画一般陶醉痴迷,久久不能出离 这般如痴如幻的梦境,她被他迷醉的眼神盯得有些不自在,埋下粉面,低垂着眼帘,那排浓密细长向上微卷的睫毛关住了她的眼神,绯红的彩霞飞上了她的脸颊,像 火在烧一样,心里咚咚地打着鼓,骨头都麻酥酥的直发痒。她想,幸好灯光比较暗,这样他就看不清她脸上的火烧云,要不她会很尴尬的。他们就这样在茶楼里静静 地品着沁人心脾的香茗,听着他们都很迷醉的《春江花月夜》,彼此很少说话,因为这样的夜晚对他们来说足够刻骨铭心一辈子了,这样的夜晚本来就像一首诗一样 让人沉醉不能自拔,他们都不想打扰这个难忘的美好的夜晚,也不想别人打扰,她和他的手机都早已很有默契地关机了。
他们相爱了,不,其实他们在彼此的心里早就种下了蛊,让人不能回头的蛊。彼此都没想过这有什么不对,他似乎也没想到过他那位邋遢得不像个女人的结发妻,他 从来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他只知道她是他的一个梦,一个离开他很久但却一直埋在心底深处的梦,她来了,带来了世间所有本就属于他的世界的美好,带回了他 并不久违的青春和激|情。她也没想过他是个有家室的人,每每看到他的老婆,她心里就要疼痛一番,她觉得他跟这样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对他实在是一种亵渎,就像给 一件原本美好的艺术品洒上了很不协调的斑斑污点,是那么地让人难以忍受,为之惋惜。她觉得自己是他的天使,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天使,她看到了原本属于他的 朗朗笑声,还有原本属于他的英俊洒脱,更有他的燃烧的激|情和青春的豪情,使得原本就才华横溢才情弥漫的他更是举手投足间尽显风流才子卓尔不凡的翩翩风度。 他们会在周末到远离山城的另一个小城约会,在陌生人们的眼里她和他是那么的般配,那些陌生人们的眼神中都流露着欣赏和羡慕的表情,因为本来她就是佳人而他 就是才子。
这一切的变化都没能引起他那粗心木讷的老婆的注意,因为她真的是个很木讷的人,对什么都无动于衷,几乎从来不关注自己的穿衣打扮,更别说是关注他了,他真 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怎么会就跟这样一个女人组成了家庭,难道是因为当年贫寒的家境,难道是因为她的父亲是某某局长,难道是父母催逼仓促成 婚?、、、、、、也许吧,他想。总之婚后他跟她没什么交流,按说老婆也是读过大学的人,还是一个小学教师,但是她怎么就这般不懂得生活呢?他从来不知道她 在想什么,别的女人喜欢逛街打扮,她却一点都不喜欢,也不爱收拾,这么乏味的日子就这样一过三年,他也把心思全放到了工作上,对她提不起任何一点兴趣,就 这样麻木地过着,直到遇见了秀——他的天使,他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人生,这是他的阳光和氧气,他需要她,就像鱼儿需要水一样,他一刻都不能没有她,他心想 着。
灾难在那天中午降临了,他们都很强烈地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随之听到附近楼房垮塌的巨响,四周灰尘密布,他和她住的楼房都在剧烈得颤动,像大地爷爷在发着 脾气。她害怕极了,她多想在窗口看到他的身影,多想他冲到她住的楼房里来救她啊。楼还在颤抖,更加剧烈了,周围的人们都惊叫着发疯一般往楼下的街上冲,四 周灰尘喧嚣漫天,她想她就要死了,她也想像别人一样跑到街上去,可是她害怕,她怕挨不到跑下楼这房子就变成废墟了。房子继续摇晃,她居然还能静静地祈祷着 他像英雄一样出现在她眼前对她伸出宽厚的手说“亲爱的,我来了,我来救你了”,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楼房似乎震累了, 除了掉下一些灰尘外,它居然倔强地立在那儿。她惊魂未定地跑到了楼下的街上,有几段路面裂开了,许多的人聚在一起,都是万分地惊恐不安,他们身上都布满了 灰尘,远处有好些楼房震塌了,好多人都在尖声高叫着他们亲人的名字,她知道那些震塌了的楼里有他们的亲人,她感觉到了无比的悲痛和后怕,因为她看到她住的 这栋楼房边上的房子几乎都被震塌了,而她也在这一大群惊恐的人群当中发现了那个她等待来救她命的她的英雄,他紧紧搂着他的老婆和他们那爱哭的孩子,仿佛那 是他的宝贝一般害怕被人夺去,他们搂在一起有些瑟瑟发抖,他们就那样紧紧地搂着,仿佛谁也不能把他们分开,仿佛他从来都不认识她,她感受到了他们是一家 人,是完整的一个整体,谁也不能把他们拆散,她感到了让她愤怒和悲哀的嫉妒,因为她看到了爱的身影。那一刻只穿着睡衣的她感觉到了透心凉的寒冷,让她无法 控制的颤抖,这不是因为地震,而是因为她的心碎了,满身疮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死无葬身之地。泪水在脸上肆意飞扬,滂沱如雨的泪水和迷蒙的灰尘遮住了她的 视线,她知道她的英雄再也不会属于她了,也许她从来都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她凄惨地笑着,没有人在这一刻还会关注和在意她的泪水和悲怜的笑,她像个没家的孩子一样蹲在那堆废墟边上一会儿笑,一会儿发呆,一会儿哭。她知道一切都像这场地震一样结束了,只是这样的结局来得太早,让她猝不及防、、、、、、
为“爱”沉沦(中篇,言情)
为“爱”沉沦(中篇,言情)
萍生在一个很是闭塞的小山村,家境贫寒,家徒四壁,母亲早逝,父亲有严重的风湿,家里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她照顾,这让她过早地接触了成|人世界该承担的家庭重担,也让她眉间总有一丝愁云。
上初中时同班的康对萍很有好感,时常跟她套近乎,她也并不讨厌他。
萍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很端庄贤淑的样子,有点胖,个子不高,剪着齐耳的短发,透着一股朴实娴静的美,大多数时候她总是很害羞的,话不多,只是喜欢用两个黑溜溜的眸子瞅人。阿康可能就是被她的这双隐藏在浓密的长睫毛下的乌黑的眸子吸引了吧。
阿康长得干干瘦瘦,活像一根干扁豆,小眼睛,小鼻子,小耳朵,浑身散发的是股机灵劲,他最大的爱好不是书,而是找女孩说话。班里的几个漂亮点的女生都讨厌 他的搭讪,几次碰壁以后他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唯独文静如柳的萍对他的搭讪并不像那几个漂亮女生一样报以极度的厌弃之情,她总是用羞涩的笑回应他的无聊问 题。可能是她天生话不多,所以跟老师和班上其他同学都没有什么交流,更别说跟男孩子了,康可以说是第一个跟她近距离接触的男生,所以她心里莫名地对这个瘦 得像只机灵的老鼠一般的男孩产生了别样的情愫,她每天都有点点期待他走近她的座位听他胡扯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有时候是问她吃饭了没,她点点头,他便接着问 吃了几碗,她低头悄笑不回答,他又问她吃了什么菜,反正总是这么些无聊得不能再无聊的话题,但她并不烦,反而为有这样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异性跟自己说说 话感觉很好。这可能是源于青春期的萌动吧,当然萍并不这样想,她也不会这样想,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很单纯很透明很羞涩的孩子,在她简单的脑袋里压根就不会 去想这些复杂的问题。
就这样朦朦胧胧间,她和阿康牵手了,是偷偷地,心里一阵一阵的发麻,连头皮都是麻的,松开手后才发觉手是冰凉的,浸着冷汗湿漉漉的怪不舒服。
初中毕业了,家里是不可能再供本来成绩就不好的她继续念书了,她于是和阿康还有同村的其他几个少年一起到省城去打工,临走时父亲送她到村外,叮嘱她好好照顾自己,挣点钱给弟弟妹妹读书,还叮嘱阿康照顾她。她一路流着泪水和阿康他们步行几十公里走到县城坐上了去省城的汽车。
省城的一切对他们来说是那么的美好,四处高楼大厦,街上车水马龙,晚上更是霓虹闪烁,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一派让人迷醉的繁华景象。这景象对他们这几个刚 走出闭塞山村从来没见过外面的世界的少男少女来说很是陌生,有些不能适应,但他们又是那么地新奇地看着这个城市的红男绿女,看着这个城市的忙碌喧嚣,感受 着从来没有过的激动与难过。
阿康第二天就适应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并喜欢上了这里,在他看来,从前那个穷破的小山村压根就不是人待的地方,这里多好,这里的女人一个个都是那么漂亮时 尚,比班上那几个对他嗤之以鼻不理不睬的所谓漂亮女生可强多了,他一想到那几个女生就在心里涌起一股恨意,随之狠狠地吐出一口痰,“呸,什么东西”他狠狠 丢出一句,小眼珠继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搜寻着那些在他看来是那么美那么性感的女人的倩影。有一刻,他感觉到这世界太不公平了,他觉得前十几年他都白活 了,老天真不长眼,怎么能把他丢在那么个又穷又破的小山村,那里实在不是人待的地方,吃的是地瓜咸菜,穿的是粗布烂衫,那里的人们从来没见过汽车,连电视 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这城里多好啊,要啥有啥,还都那么气派和豪华。
他们凑了点钱一起租了个小平房带个小里间,里间是萍的,外间他们几个男人住。剩下的钱只够吃几顿方便面了。工作不好找,尤其他们都是既没学历又没技术连普 通话都不太会讲的人,他们开始有点着急了,萍也急,可是她不知道怎么才好,她想回去,想爸爸弟弟妹妹了,虽然家里很穷,可是至少那里有爱她的爸爸,虽然吃 的是地瓜咸菜,穿的是粗布烂衫,可至少自在,不会有人像城里人这样用怪异而嫌弃的眼神瞅她。她亲眼见刚来那天坐她边上的那个穿着时髦打扮新潮的小姐像躲瘟 疫一样嫌弃坐在边上的她,生怕她的衣服会碰到她那漂亮的裙子,还一直不停地用嫌恶的眼神斜瞟她,还用手遮着鼻子和嘴巴,仿佛她是老家那臭气熏天的茅房一 般。她一直倔强地扭过头看着窗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可她拼命不让它流出来。就这样坐如针毡地颠簸到了省城,她完全没有了新奇劲,只是无精打采地跟在他们 几个后面,跟他们流连于街头巷尾。
第二天下午,阿康拿着一套大红色的衣服神秘兮兮地跑到正在想家的她跟前,凑到她耳边说,我给你找了个工作,她激动了一下,问什么工作。阿康没仔细说,只说要她换上,晚上去附近一家饭店就是。
她不明白就里,换了服装就来了饭店,脸上涂的像刷墙壁一般肥胖的老板娘迎了出来,用尖利夸张的声音招呼她站在门边就是,还要她笑笑,她就是笑不出来,但是 没办法,老板娘告诉她,这是她的工作,她可以得到30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她安慰自己,这样挺好的,不用做什么,就只要站在门边冲街上的人笑笑就可以来钱 了。300块啊,那在他们村里可是一笔了不得的大钱啊,有了钱就可以供弟弟妹妹读书了,就可以给爸爸治风湿了。想到这些她就笑了,带着一身叮叮当当晃来摇 去的戒指首饰的老板娘过来夸张地嚷道“对了,姑娘,就是这样,这样客人才会高兴,才会愿意到咱们这里来吃饭,笑的多好看啊,你说”。可是她一直站了三个小 时也没见一个客人进来吃饭,那富态的满身首饰叮当的老板娘不干了,气不打一出来地冲她高声训斥,“你真是个丧门星,站了这么久,连只苍蝇也没见飞进来,我 雇你是要你来招客人的,不是要你来吃白饭的,你滚吧,我这里供不起你这尊活菩萨”。她转身冲出去,委屈的泪水如刚开的闸门一泻千里,不可收拾,却被老板娘 尖利的叫麻声招了回来“你往哪跑,衣服还给我,没给弄一个客人回来还想把老娘的衣服穿走啊,想打劫啊。”
她委屈万分地回到住处,阿康从她的表情早看出了端倪,没多说什么,只拿着仅剩的 一包方便面泡着给她吃。其他人也都陆续回来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如同丧家犬,唉声叹气不断,大家都不说话了,沉默让人难受得想到了死。她吃了几口方便面, 觉得难吃。转身进了里间,迅即换了件她觉得最好看的衣服跑了出去,站到了那群涂着浓墨重彩的暧昧身影当中。那是进城第一天她无力地跟在他们几个后面看到了 这群女人,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有的穿了跟没穿似的,见了男的就往上挨,还冲阿康他们几个挤眉弄眼,她悄悄问阿康她们是做什么的,其实她心里也仿佛有点明 白,阿康他们几个都有些无耻下流地笑着并不回答。
阿康他们几个站在远处望着她像木头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阿康和其他几个人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晚风吹得让人有些脊背发凉,虽然是酷 暑六月的晚上。昏黄的灯光投射在那一群暧昧的散发着奇奇怪怪味道的五颜六色的女人身上,她们娇滴滴却又让人发麻的声音不绝于耳。萍站在她们当中实在太不协 调了,因为她是那么土气,那么的木讷,她没化妆,也没漂亮的衣服,土的掉渣的齐耳短发上还别了个小花卡,那还是他们牵手那天阿康送给她的。
打这以后,阿康再也没去找过工作,其他几个人里走了两个。萍心情好时会很豪爽地对阿康他们说“走,我今天请你们吃大闸蟹去”于是她像大姐大一样走在几个男人的前面,风把她的裙摆吹得哗哗地响,她的头发还是那么短短的,只是她不再别那个小花卡了。
她有时候也会问阿康“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我们什么时候回去结婚”。阿康总是闷闷地抽烟,脑袋一片空白,眼神迷离。他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他无法预计 自己的未来,更别说这个曾经仿佛让自己动过心现在为了养活他和自己而不得不走上这条不归路的萍了,所以他每天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他并不知道在他心里萍于 他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从来没想过诸如尊严,廉耻,爱情之类高深的东西,他总是用烟和酒来麻醉自己,使自己逃离现实。
偶尔那些稍微年长的客人还会跟萍讲讲人生道理,讲讲如何做人,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赖着不走,还动手动脚,萍对这些都无动于衷,钞票在她看来是 最好的东西,只要有钞票就行。她觉得那些长者给她讲的那些所谓做人做事的大道理都很可笑,所以她一般情况下只是傻傻地笑着并不答话,只是有点巴望他们快点 给钱快点走,不要啰嗦个没完。
两年后,萍死于性病,康不知身在何方、、、、、、
我那似水如烟的年华啊(中篇,言情)
我那似水如烟的年华啊(中篇,言情)
锦程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爸爸是名转业军人,妈妈是医务人员。和天下大多数普通家庭一样,他们过着平常却幸福的日子。
锦程出生那一年,正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二个年头,爸爸中年得子煞是开心,父母都对这个胖小子爱 不释手,因为这个小子生下来就虎头虎脑的,眼珠子滴溜滴溜的直打转,惹得旁人都忍不住要抢过来抱一抱。父母给他取名锦程,希望他将来能拥有与他们不一样的 锦绣前程,能做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锦程很喜欢父母赐予他的这个名字,他知道这简单的两个字其实饱含了父母多少的深情与寄望,而这份殷殷期盼也赋 予了锦程别样的动力,促使他从小就乖巧懂事,伶俐聪慧。
在别的孩子还吃奶时,锦程已经开始识字了,再稍大点,他就会讲故事,念文章给爸爸妈妈听了,爸爸妈妈都觉得非常地惊奇和兴奋,因为他们几乎从来都没有有意 识地培养过他,也因为双方工作都很繁忙,都没时间照顾年幼的他。锦程倒是很会照顾自己,爸爸妈妈上班去了,他就一个人搬着个小板凳坐到窗户口,玩着爸爸给 他做的纸飞机,小木偶,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翻翻小人书,搬弄搬弄家里的那个破旧的收音机,一点都不让爸爸妈妈操心,因此爸爸妈妈对他也很放心,但在内心里 也对他产生了一种内疚感,因为他这么小就要独自照顾自己,有时候忙起来爸爸妈妈都没空回家做饭,小小的他居然知道到路口的小饭店买饭吃,没带钱就跟那个小 阿姨赊一下账,邻居们都称他是小神通,再加上他长得乖巧,所以都知道他,也都很喜欢他。
该上小学了,早慧的他自然在那帮毛孩子里最为出类拔萃,成了班里最小的但却最聪明的孩子。也许是因为从小独自面对困难,所以他很独立,遇到问题喜欢思考, 实在弄不明白时才会去问老师。他很喜欢钻研,时常打破砂锅问到底,老师们都惊异于小小年纪的他怎么会问出那么些问题,比如,他问老师为什么苹果会掉到地上 来,而小鸟为什么就不能掉下来、为什么那么小的蚂蚁却拖得动比它大出几十倍的东西、为什么天上会有闪电、为什么人会死、、、、、、老师们总是被这个爱思考 问题爱穷追不舍地问问题的小男孩给难倒和弄得哭笑不得,可更加喜欢他的这股热爱学习、善于思考的劲头,这也可能是他比别的孩子早慧聪明的原因吧。
上初中的年纪,他比班上同学普遍小两岁。同桌是个可爱的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不过比他大一岁。起初,他和 她说话,她很傲气地对他不理不睬,他也因此对她嗤之以鼻,小小的心里充满了委屈,却也懂得了自尊心,因此他想,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可那 小女孩也想了,我凭什么要理你,我是家里的小公主,从来都是别人眼中的乖宝宝,怎么能输给你这个小毛头。就这样两个人相互都较着劲,形同陌路,甚至在课桌 中间画了道三八线,谁要是越过一点,另一方就会狠狠地一把把越界的对方的手臂毫不留情地推过去。因此两个小冤家在同桌期间矛盾不断,后来争来争去他觉得没 意思,太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他就退让了,这样那个心高气傲的小女孩也就觉得一个人闹没意思,收敛了不少,但是他们还是很少说话。有一次课间,小女孩趴在 桌上哭得挺伤心的,他关切地问她怎么了,她不理他,只是哭得更加稀里哗啦,后来小女孩的好朋友告诉他是因为小女孩的成绩跌下来两名,爸爸妈妈对她凶来着, 他知道小女孩一向要强,于是就主动把自己的笔记和解题的方法毫无保留地送给小女孩,起初小女孩还很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以前对他太过分了,可是后来在他的帮 助下,她的成绩得到了很大提高,与第一名的他只隔了两名,她对他的态度从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其实在他小小的心里,除了做好朋友外, 他却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娇俏可爱的小女孩,也许最初自己厚着脸皮跟她说话时就已经有这种感觉了吧,只是他那时候太小了,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 么状况,他只知道自己好喜欢上学的,他希望不要有休息日,因为休息日他就见不到同桌的她了。他每天都第一个早早到学校,这样他就可以早点看到她了。有一 回,小女孩病了没能来上课,他就坐立不安了一整天,放学了他跑到小女孩的家去给她当天上课的笔记,那笔记写得非常工整和仔细,病中的小女孩都感动了,她的 小心眼里也仿佛开始荡起异样的涟漪了。后来长大了两人还一起回忆过这段往事,但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彼此都知道对方的性格不适合自己,因此他们在日后成了最 最要好的异性朋友。初中三年纪时,由于先前的班主任生孩子去了,所以换了另一个年轻点的女老师来管他们这个毕业班,无奈这个老师对带毕业班没啥经验,所以 锦程和班里其他几个脑袋瓜好使的家伙就一天到晚的玩,全然没把这个女老师的苦口婆心放在心上。不过最后他们几个调皮鬼都考上了是重点。
高中三年可以说是魔鬼式训练的激|情燃烧的三年,也是很多经历过这种炼狱般的生活的人一辈子都难以忘却的宝贵记忆。可在锦程的眼里,学习是他的一种爱好,他 不像别人一样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学习于他而言更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需要,他善于学习,所以不像其他同学那样感觉到学习是那么的枯燥和痛苦,反倒觉得学习起 来很有劲头,因为每天都能学到新的知识而感到很充实。那时候他们除了学习更喜欢疯狂地玩,玩得最多的是打扑克,谁打输了就要贴纸条,通常锦程脸上的纸条贴 得是最多的,他也弄不明白,读书时这么好使的脑袋瓜怎么到了这几十张牌上就全然不好使了。他们这几个虽然玩得很疯但是最终也和初中一样都考上了重点大学。 锦程是那一年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名第十,所以他考上的是排名前三的一所重点大学A。
其实高考填志愿时还有段小Сhā曲,根据当时锦程的成绩他完全可以报考清华大学的,老师和父母都这么想,但是锦程觉得清华大学虽好,可是没有他喜欢的那个专 业,所以他自作主张地选择了排名仅次于清华的A大学,结果证明他是对的,因为当年市里考得最好的他和另一个男生都是考取的A大学,而他的成绩确实离清华的 分数线差了几分,他想想觉得真是明智的选择,幸亏当初没被假想和虚荣冲昏头脑一味贪高,否则他就可能被调剂到不知道哪所大学去了。
A大学位于一个异常美丽的城市,风景之秀丽就不用形容了。在这个城市里很多的女孩也许是得了这个城市的秀美山水的养育,一个赛一个的漂亮秀气,却也有一种 林妹妹的娇柔窈窕的美,如同青青杨柳和婷婷荷花一般。所以每当锦程走在城里的大街上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看着绮丽如画的风景和在画中袅袅婷婷秀丽婀娜的美女 了,他觉得他是在欣赏一幅幅流动的画,这画是那么的赏心悦目,令人流连忘返,即使后来离开了那个城市他依然难以忘怀那个城市的旖旎风光和如画姑娘。可是在 锦程的班里可就全然没了这般赏心悦目的事情了,因为锦程是学理工科的,学这个的女孩本来就少,而能够考上这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的理工科女生更是少之又 少,不知道哪个先辈总结出来的说理工科无美女,不料真在锦程的班里应验了,那十多个女生就没一个能给人带来点视觉冲击力的感觉的,每当锦程他们这些男生从 美女如云的街上回到学校来面对这般毫无女人味的女生就感觉从天堂到了地狱一般落差非常大,这也是锦程四年大学居然没谈过一次恋爱的原因。
很快就要跟大学说拜拜了,四周的人们都开始准备考研,爱读书的锦程自然也要凑凑热闹,于是也随波逐流了一番,不料考试时发挥得有点失常,他没能达到自己报 考且钟爱的本科所学的专业,随后被调剂到了A大学的另一相关专业。虽说是相关专业,可是这也是隔行如隔山啊,因为现在的分科都非常的精细化了,所以对于锦 程来说,这个相关专业似乎总是跟自己过不去,因为他上本科时学的都是化学而且自己也喜欢化学,而这个专业却需要有比较精深的物理学知识,这可难为了聪明的 锦程了,不管他怎么努力,因为基础不牢固,对这个陌生的专业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个门外汉,因此很是郁闷。不过这郁闷的三年生活中终于出现点五彩的波澜了,那 便是锦程先后遇到了两个姑娘。第一个姑娘是个本地人,人长得漂亮自然不用说,但是依照当地的风俗,女孩一定要找个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男人,哪怕是同岁的都犯 忌讳的,偏偏这女孩还比锦程大了一岁。起初女孩考虑到这点是不同意的,后来慢慢相处有了点感情也就答应处处了,交往了两个月,锦程和那女孩都觉得双方的沟 通有问题,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偏差比较大,于是乎两人好和好散。第二个姑娘是在他研究生快毕业时遇到的,也是本校的研究生。当时的锦程正处在非常矛盾的状 态,不知道到底是找工作还是读博士。按照A大学的规定,成绩排名考前的几名可以直博。锦程打电话给父母问他们的意见,父母和亲戚们都希望他能读博士,因为 在长辈的眼中,学历越高越好,更何况还是直博,而且还是读中科院的博士。但是他们没法了解锦程的现实处境,这三年研究生因着这个自己并不喜欢也并不擅长的 专业而过得非常的郁闷,再加上现在博士也不一定能找到好的工作。后来一个师兄给他出了个主意:既然你的兴趣不在于做研究而你又想拿博士学位,那你就多去做 做实用性比较强的东西,然后好好学好外语,争取毕业以后进个公司,当然也要好好混几篇论文,不然不能按时毕业。他很感激这个师兄的建议,但是他有时候又 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硕士毕业的话就可以去了,何必还要再读两年呢?但是许多人的期望和他自己的一些虚荣心又使得他觉得自己应该读博。锦程左思右想不得头 绪,为此烦恼不已,这时他遇到了这个女孩,她很有个性,挺要强的,有很多事情她都喜欢帮锦程拿主意。但是这回面对的确实是个棘手的难题,锦程于是和那女孩 很孩子气地用一枚硬币决定了继续留在象牙塔中念博士。在他去中科院读博士时因为跟女孩性格合不来不得不再一次面临分手。
值得一提的是,读研究生时,宿舍几个哥们简直是绝配,都好玩一种叫做“80分”的扑克牌游戏,经常玩起来就昏天黑地的没完没了,以至于有一回锦程他们三个 打电话叫同一宿舍的另一个正在上课的哥们叫他回来说是三缺一,该哥们心痒痒,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逃了杀手般严厉的老师的课健步如飞地飞回宿舍,可是他看 到的场景却是根本不缺他这条腿,因为在他飞奔回宿舍的这段黄金时间里已经另有一腿补了缺,这哥们于是在一旁一直焦心煎熬着,那位幸运补缺的仁兄硬是大战了 120分鈡有余而依依不舍恋恋不忘地下了战场,这个不幸的冷板凳哥们后来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说锦程他们几个太不讲义气了,太辜负他对他们的义气了。锦程 他们真是百口莫辩深感冤枉,也只得一笑而过。毕业时他们清理出了10幅被他们打坏的牌,于是挑出10张老A,临走时各位哥们都在这10张老A上龙飞凤舞地 留下爪印和脚印,然后每个人保留几张,以示三年兄弟情谊和牌友情深。
博士是在国际大都市上海度过的。锦程还是念着这个他不喜欢的专业,导师可能也知道他基础薄弱,所以经常压着他写论文,搞课题,做实验,他也理解导师的一片 良苦用心,尽管自己基础不行,也不是很喜欢这个专业,但是还是尽力而为。后来导师自己的课题做得比较辛苦,根本无暇顾及锦程毕业和论文的事情了,锦程不得 不自己规划这两年的直博生涯,虽然很枯燥,也很苦恼,可是锦程是个坚强而独立的人,他几乎完全依靠自己的摸索和研究写出了10多万字比较有创见性观点的毕 业论文,辛苦而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博士学业。博士毕业时他还不到26岁。
这两年期间,他遭遇了父亲的去世。由于家境不是很好,父亲去世时要家人给他选个风水宝地的遗愿没能完成,锦程于是和母亲去了附近的墓地,墓地的管理机构发 死人的财真是很不仁义,他们的规定是如果要选择高点的位置就要加收一万块钱,亲戚们都说算了吧,就选个位置不那么好的地方算了,可是锦程却坚持要给父亲选 个好点的位置,他说父亲先前的遗愿没能完成,再不给他选个好点的地方就太对不住他老人家了。这一万块钱还是锦程从他的助学金里艰难地省下来的,对于做课题 做实验都常常没时间的他来说根本不可能在读书期间去外面打工挣钱,他就是这样勤俭节约下来这一万块钱为父亲完成他的遗愿的,妈妈和其他亲戚都很为他感动和 骄傲,觉得锦程是个很有担当也很孝顺的孩子,其实那一刻锦程自己也非常的感动和感伤,因为自己没法完完全全地完成父亲的遗愿,也因为别人根本不知道他一个 穷书生在那个消费极高物欲横流的国际大都市里是多么艰难地省下来这一万块钱的,父亲泉下有知一定会很高兴和感动的。父亲病重时坚强的母亲为了不影响他的学 习而没有将父亲的病情告诉他,只是在父亲再也挺不住了的时候才不得已把锦程从千里之外的学校叫了回来见伟大而命苦的父亲最后一面。父亲含着泪说着自己的遗 愿,一是给他找个风水好的地方安葬,二是他母亲这大半辈子跟着自己受了苦,没好好享受过,要他一定接母亲去上海玩一玩,三是要他找个好女孩,不要太挑剔 了。他于是在父亲死后将母亲先后两次接到上海陪她游玩了很多名胜古迹。他还记得当他陪同母亲乘坐去往上海的火车时,他站在人潮如流的人海中面朝父亲坟墓所 在的位置表情凝重地说,爸爸,您的第二个遗愿我达成了,我一定会好好陪着妈妈走过她今后的日子,不辜负您的希望,您放心吧、、、、、、那一刻他被自己感动 地泪如雨下。
毕业的前两个月,锦程和其他同学一样忙着找工作,家乡一所条件不错的大学先是跟他约好等他一毕业就可以去那里工作了,他于是放弃了很多很好的工作机会,觉 得这个高校应该是不会食言的,可没成想,在离毕业仅剩十多天的时候,他打电话问了下这个高校的人事部门,他们很为难地告诉他,对不起,名额已满了。这个时 候,锦程真的出离愤怒了,他实在没想到这样一所具有很好声誉的高校居然跟自己开起了残酷的玩笑,在最后的关头才说不要人了,这摆明了是暗箱操作嘛。这是他 走出象牙塔遇到的第一个残酷的教训,这才知道什么叫现实了。他为此愤怒过,可是愤怒又能怎么样呢,生存才是第一位的,首先要找个工作解决吃饭问题啊。毕业 了,学校是不可能再收留他的,他于是住到了一个上海同学的家里,因为在这个超高消费的大都市租房子的话对于他这样一个刚走出校门的身无分文的年轻人来说实 在是个奢望。寄人篱下的感觉当然很是不爽,虽然这个同学人很好,可是毕竟一个外人要在家里住上两个月也够难为他的了,更何况要面对的不只是这个同学,还有 他的父母。锦程从小就是独立的,知道不能给别人添麻烦,可是这个时候实在没有办法,所以他很是小心谨慎,不想让同学的父母对他有一点点的不快。两个月间, 经历了无数次的挑选与被挑选,感觉自己就像放在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无数次的失望与希望,无数次的打击与兴奋,终于在跨出校门的两个月里把人生辛酸、世 态炎凉都尝了一遍,内心颇多感慨,也让他对自己的人生和今后的路有了新的认识和把握。现在,锦程供职于某航天研究部门,虽然工作不很对口,工资也不很高, 但是锦程会用心地去做,他觉得在其位谋其政,不管工作性质怎么样,都要踏实认真地去做。
锦程就是这样,踏踏实实,从来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不喜欢不着边际地海侃胡夸,他坚信,只要努力付出,一定会有回报。目前,锦程的另一般还在寻觅当中,这是 他唯一还没有达成的父亲的遗愿,但是,对于这样锦程这样一个踏实优秀的人来说,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姑娘在不远处等着他,在不久的将来他们的幸福笑容将永远 定格在人生最幸福的那一刻。
我只想拥着你的名字入睡(中篇,言情)
我只想拥着你的名字入睡(中篇,言情)
墨涵从书本中抬起头,痴痴地望向窗外。这是个好天气,风清云淡的,微风把窗外挺拔的白杨树的叶子吹得哗啦啦婆娑着轻叹,那些清新的绿叶表 层都被柔和的阳光照耀着,当风吹来它们反射出一片片像鱼鳞一样的光芒,是柔和的光芒。还有几只小麻雀在唧唧咕咕地商量着什么,绕着这两棵白杨的细长脖子飞 来飞去。她望着这些可爱的东西,还有天边蓝蓝红红的美丽云霞,思绪如这飘渺云霞一般飘到了天端。
就在结婚前一个月时,她心爱的男人逃跑了,她不知道他逃到了哪里去了,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逃跑。难道是她爱他不够深,难道是他不再爱她了,难道是他爱上别 人了、、、、、、她不得而知,只是在没了他的音讯之后她一个人守着孤单,承受着撕裂般的疼痛苦苦熬着,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快坚持不住了,甚至想过用安 眠药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可她知道自己没有勇气,她害怕死去,她不想这么年轻就到黑暗的地狱里去,她还没活够呢,她还有那么多美丽的梦想呢,还有那么多好 吃的好玩的等着她呢。
还记得相恋三周年纪念日时,她对他说想去做一件事情,他问什么事情,她偷笑着不告诉他,只说第二天再告诉他,弄得他整晚都失眠,不知道她这个鬼精灵的丫头 片子脑袋里又在想哪一出,她时常给他制造惊喜,她就是有那么多浪漫的细胞和天份,很平淡无奇的事情和东西到了她这儿马上改头换面,换了新天地,这就是她并 不很漂亮而他却那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的原因。好不容易熬到了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急不可耐地来找她,她神秘兮兮地让他闭上眼睛,他俏皮地偷偷睁开眼偷 看,被她逮到了,一阵粉拳暴打,直追打得他故作哇哇叫,正儿八经闭上眼,睁开时看见穿着吊带可爱的她胸口绣着他名字的拼音字母——LINAN,那些字母足 有5到6厘米高,透着烫金五彩的光亮,他一把把她拖过来抱在怀里,心疼不已,也感动不已。你真傻啊,傻丫头,你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呢,她自己也有些激动, 有些为了自己而感动,她悠悠说到,我是想表达我对你的深情啊,不这样做你就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到底有多重要啊,我想永远拥着你的名字入睡啊,这样你就跑不掉 了,他的眼泪溢了出来,为了这个傻姑娘的傻得可爱傻得心疼的举动,他不知道还能怎么说才能表达他对她的心疼和感动还有爱,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听着 彼此的心跳,久久没有言语,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停留,他们都进入了爱的梦乡。
墨涵是家里的掌上明珠,父亲是一家公司的总裁。家境富裕的她从来都没吃过什么苦,但是父母早就离婚了,老爸又续了个年轻的后妈,她不喜欢那个刻薄的女人, 所以不喜欢待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家,宁愿自己租了个房子在外边过,老爸最初是反对的,反对无效后也只能由着她了。她没读多少书,好像对读书也不是很感兴趣, 所以没考上大学也就作罢了,老爸曾想过托关系给她弄到一所二流大学里去,她不愿意,因为她不想让别人说她是买进去的,老爸也就拿她没辙了。她于是自己应聘 到某时尚杂志做编辑,她脑袋聪明,虽然跟书本不亲,却跟创意很亲,时不时冒出点新点子来,总能得到主编的赞赏,说她这样的人不读书真是可惜了,她也很是得 意自己的聪明脑袋瓜,对于读不读书倒没想得那么远。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不喜欢的人和事她就绝对会直率地说出来,比如她就直接了当地反对他老爸娶那个尖利 刻薄的女人做她后妈,当然她还是没能拗过她那同样倔强的老爸。所以她就跟她后妈一拍两散,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了。
相恋这些年里墨涵和李楠去过很多地方,那些青山绿水间留下了多少他们相爱的身影啊,那些山盟海誓的爱的表白,那些海枯石烂的爱的承诺,现在想来都是那么的 令人心碎,仿佛就在昨天。他们还曾到浙江钱塘的据说是祝英台的故乡立下相爱一生永不相弃的誓言,他们还曾在黄山上锁了同心锁,他们也在五台山上求菩萨保佑 他们相守到老、、、、、、这些山水见证了他们的爱情,可是他却毫无音讯地消失了,留下她独自承受这撕心裂肺的无法愈合的伤痛。他真狠心啊,五年的感情说完 就完了吗,那在他心里她到底算什么,一个玩偶吗,可是那些誓言犹言在耳清晰如昨啊。
更悲惨的是在他走后不久她怀孕了,父亲劝她打掉这个孩子,可是她不愿意,她觉得他会回来的,一定会回来的,她要和宝宝一起等他回来,一起过上从前相恋时在 两个人心里描绘了无数次的美好生活,那才是她要的幸福。她每天痴痴地等,痴痴地望着天空,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着他回来的样子,死死地盯着窗外。她再也没去上 班,也不出去跟朋友交流,父亲觉得她有些异常,事实上她真的有些不对劲了,是想他想的,是这般深沉的爱带她的灵魂出窍。她时哭时笑,悲喜不定,痴痴傻傻, 那些过往的日子在她脑袋里一幕幕回放着,掀起她一阵一阵的心绞。父亲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希望她在这里得到专业的治疗,尽快恢复。父亲离开医院那一刹那她 仿佛清醒了,呼号着要父亲别把她留在这里,带她回去。可是倔强的父亲不听她的,还对医生说在她恢复得好时把她的孩子拿掉。
她在经过医院的精心治疗后确实恢复了。回家的那天,她愤怒地冲到父亲面前像头狮子一般咆哮,我恨你,刘忆诗,我恨你,你真是个魔鬼,它是我的孩子,你没有 权利这样做,你是个恶魔,你杀了我的孩子,我和李楠还有我们的孩子都不会原谅你的。说罢她觉得一阵眩晕,虚脱发软地倒在了沙发上,像个婴儿一样嘤嘤哭泣。 她太虚弱了,父亲始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任由她辱骂咆哮如雷,他知道他的宝贝女儿所受的委屈,可是他这个做爸爸的却没尽到保护她的责任,还给她那么多的伤 痛,她实在太可怜了。他叫医生拿掉那孩子是因为他觉得女儿心爱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年轻,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能够让那个不幸的孩子生下来就面临 着没有父亲的惨痛呢,再说以后他也会老的,会死去的,他不可能照顾她一辈子,她这样的个性万一遇不到一个好男人的话,她拖着个孩子可怎么活呢,所以他流着 老泪狠下心来做了这个让她如此恨他的决定。
身体恢复了一些后,她对父亲说暂时不想去上班了,背起简单的行囊,她要把曾经跟他一起去过的那些地方重新游历一遍,去追忆那些似水流年,因为只有那些青山 碧水才能成为她的止痛药,缓解她心口的疼痛。每到一个地方,她就会在这里待上两天,一遍遍地怀想过去与他的点点滴滴,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的每一个笑颜, 她似乎都想在路上找到他的脚印。沉醉大好河山里感受着过去的爱的浪漫深沉,她不愿回到现实,因为现实让她难过得喘不过气来,也让她感觉到人生的脆弱。虽然 她并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就快跟她走进结婚的礼堂时就逃离了,但是她想他肯定有着难言之隐,要不然他是不会把这五年走过的点点滴滴的浸透了一幕幕温馨的难忘的 深情抛到九霄云外,他也不会丢下他心爱的人一个人独自承受悲痛,她想他其实也是可怜的,人生就是这样的脆弱乏力,在现实面前,在爱情面前。
结束了她的爱情追忆之旅后,她觉得已经对这段给了她满身伤痛却也让她成长的爱做 了个了结。她去了最初纹身的地方忍着痛把他的名字抹去,她想,她要开始新的人生了,不想也不能再这样沉沦在过去的往事里折磨自己了。她对父亲说想离开这座 城市一段时间,父亲问她想要去哪里,做什么,她说想去到一个离这里远一点的地方找个大学去读书,父亲默默颔首赞叹期许,他想或许经过这一些事以后他的宝贝 女儿会长大一些了,但愿她以后的人生不要这般风雨飘摇,她就是个小孩,需要人呵护照顾,而不是遭受风雨的摧残。
时间真是个疗伤的高手,慢慢地,笑容多了一点浮现在她脸上,她爱上了书本,当沉醉其中时她会忘记一切的,尤其是学习让她觉得充实,让她有成就感,只是她还是会在书本中偶尔抬起头来看看窗外的远天,想想他会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会不会就在云端呢。
卧底的抉择(中篇,言情)
卧底的抉择(中篇,言情)
蓝冰扣动扳机,冲着谐逸一枪命中他的眉心,他倒下了,满腔未遂的心愿,满腔的豪情,还有满腔的留恋和爱怜、、、、、、
谐逸是在三年前从警校毕业,进了缉毒队,跟着一帮老警察们成天颠簸劳顿,他这个年轻小伙都受不了这等劳累辛苦。最关键的倒还不是累,而是那些毒贩子太狡 猾,不好对付,往往一不小心就暴露了身份,这样跟了好久的线索就又断了。他们队里人都说,干这行,就是把命悬在悬崖上,行走在刀口间,稍不留神就见阎王爷 去了。起初谐逸觉得他们说得太夸张了,因为他可是从小立志做个威猛的警察,做祖国和人民的保护神,虽然有危险,可是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去年好几个同志在 执行任务时被毒贩子识破身份,终因寡不敌众而殉职,其中一个结婚还不到十天,新娘哭得死去活来,差点疯了。这天,谐逸刚回家,想休息一下,接到电话,是李 队打来的,叫他马上回队里,有紧急任务要执行。他于是急匆匆赶回去。李队和市里几个领导都来了,一个个都很严肃,他感觉到这次任务可能很艰巨,心里砰砰地 有点跳,既有激动,兴奋,也有点不安。任务是在一个极其密闭的会议室里进行的,除了谐逸就只有李队和其他两个领导在场,领导们叮嘱他要绝对保密,不能走漏 任何风声,包括对家里人。他的人生从这一刻开始改变。按照李队他们的部署,他以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刚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身份设法获得大毒枭孙竞一的信任。 他们获知近日孙竞一会有一个大手笔,要是抓住了这次机会,这个狡猾无比的大毒枭就是死到临头了。过去一直没能抓住他,好几次都让他给逃了,这也是让李队他 们心有不甘的一块芥蒂。
接到任务的第二天,孙竞一的女儿蓝冰出现在了市里最好的玉溪大酒店。谐逸跟上去,装作若无其事地撞了她一下,由于用力过猛,她被他撞倒在地,谐逸马上伸出 手去扶她,她横眉冷竖,冷若冰霜,本对他的过错就非常生气,再加上她的性格本来就很冷,所以那眼神几乎能把谐逸给吞了。谐逸见她自顾自地从地上爬起来,她 的高跟鞋扭到她的脚了,倔强地一拐一拐往她住的酒店房间挪去,谐逸看她表情痛苦,又看到她摔在地上那一刹那碰伤了膝盖,她连包都忘记拿了。他捡起她的包, 敲了她房间的门,她冷冷地不耐烦地问,谁啊,谐逸说隔壁的,刚撞了她的那个。她便怏怏地开了门,深邃的眼神透着一股不寒自凉的冷,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你的包忘记拿了。他递给她,她接过来,正要关门,他说刚才对不起了,你要不要紧,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我晚上请你吃饭吧。她冷冷地说没什么,你走吧,又要 关门,他探进头去,对了,我就住你隔壁,有什么要紧的就叫我,我随叫随到。他悻悻地往隔壁走去,心想这孙竞一老毒枭居然能生出漂亮脱俗的女儿来,还真是难 解。可这孙蓝冰的脾气也太冷了,简直是比天山上长年不化的冰霜还要冰,冰得人毛骨悚然的。
是夜,谐逸还在思考一些案件,突然他听到一阵似有若无的敲门声伴随着一声声低低的呻吟,他马上跑过去开门,打开门看到她痛苦地趴在他门边,颗颗汗珠浸湿了 她的脸颊额头,好些头发被汗水粘在了脸上。他急忙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把她放到床上,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艰难地说胃,我的胃,接着她又痛的死去活来,弯成 了龙虾状态。他见她如此痛苦,就马上打电话通知前台,叫他们派医生过来。医生10分钟后赶了过来,给她诊断,又开了些药,谐逸立马拿着药方去了附近的医院 取药,喂她吃过药后,一整晚都守在她的床前,怕她又发病。第二天早早的她就醒来了,见谐逸趴在床边睡得正香,不想惊动他。她还是冷冷的眉目看着他的脸,她 觉得他长着一张娃娃脸,很清秀的,眉毛浓密,睫毛却像女孩子的一样非常长而卷,鼻子也有些挺却也柔和,反正就是长得挺好看的。她昨天没来得及仔细看他的 脸,这一刻看着他睡得像个婴儿一般香甜,心里倒涌起点别样的情愫。这个和自己一般年轻的人,根本都还不知道他的姓名,就为她奔来跑去的忙前忙后忙活了大半 夜,最终人家还在床前守候了一个晚上,连个睡的地方都没有,她的心里涌起点暖暖的波流。
之所以蓝冰会这般冷漠,其实不是天生的,而是她那个毒贩子爸爸造成的。小时候爸爸妈妈感情不好,时常吵架,妈妈很传统,爸爸却成天惹事生非,一天都不消 停,妈妈就说要跟他离婚,不想被他打得死去活来。她从小目睹惨状,也就渐渐习惯,变得麻木,不再相信感情,更不要说婚姻,爸爸有意把她培养成一个冷血杀 手,因为他希望将来她能帮他的所谓事业一把。其实在她内心里还是有很多温柔的成分,只是都被她刻意而残忍地压抑了,她潜意识里就认为自己对什么都看透了, 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她不相信人间的爱和美好,觉得这一切都是虚伪做作的,都是骗人的,人性都是肮脏的。
可是眼前的这个不知名的小伙子却这样热心地帮她,毫不计较她昨天对他的无礼和冷漠。她真有点后悔了,虽然昨天先是他冒犯了她,可是人家也不是有意的啊,人 家还那么诚心地道歉,话说得那么周到,最终一向以为万事不求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自己还不是麻烦了人家这么多吗?这件事让她看到自己人格的缺陷,也更加反 感自己那个不务正业的毒蛇般冷漠的父亲了,她只知道父亲好像在做着什么神秘兮兮见不得人的坏事,可是她根本就不知道他具体在做什么,也从来不过问这些,父 亲好像也不再寄希望于她对他事业的帮助了,大概是觉得做这行女人还是太靠不住吧。
谐逸醒来了,看到她正怔怔地望着他,好像在看他,又好像根本不是在看他,而是在想着别的什么似的。他问她好些了没,她这才回过神来,语气和眼神都多了些许 温柔,她原本就是个漂亮的姑娘,有着妩媚柔和的面孔,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如果不是像冰霜一样冷漠的话,她的人生一定鲜花灿烂,因为她的美丽笑窝就像一缕阳 光一样可以照耀着周围人,只这轻盈浅笑就足以照亮别人的心,谐逸这样想着。她提议一起吃饭,他自然答应。不知道怎么地,现在对这个姑娘充满了好感,仿佛认 识她很久了一样,但是谐逸提醒他自己的使命不是来恋爱的,而是来执行任务的。
他们选择外出用餐,附近有个不错的去处,那是一家露天餐厅,风光绮丽,再加上今天天气本就不错,两人心情也大好。她告诉他很多自己小时候的事情,他也说了 些自己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情,只是没说自己现在的职业,这当然是绝对不能说的,他时刻都记得。她问他现在是做什么的,他说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方面的工作, 她好像很有兴致,说自己就是个电脑盲,有空的时候能不能教教她。其实她并不是想学什么电脑,反正学了也用不上,她只是觉得希望能多一些时间跟这个大孩子一 般亲切可爱的男孩待在一起,这种感觉真是很好,在她过去20几年里很少感受过普通人所拥有的温情,她从他的身上能够感觉得到这些久违的温情,曾经只有很小 的时候妈妈给与过她。虽然衣食富足,但是没人知道她内心的苦闷和孤独,虽然她时刻戴着冷漠的面具,刻意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冷血动物,但是她不知道,越是这 样,需要爱和保护的感觉其实越强烈,她其实就是在做一件将自己的人格进行分裂的事情,这里面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她的毒枭老爸。
谐逸借着教蓝冰电脑的机会进了她的家门,老奸巨猾的孙竞一很警惕,问蓝冰是怎么认识他的,他是做什么的,还偷偷派人调查了他一番,队里当然都给谐逸弄好 了,把他名义上的工作安置在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孙竞一纵然再怎么狡猾也找不出什么岔子了,再加上这小伙规规矩矩的,年纪轻轻,实在像个大孩子,很单纯的样 子。此后孙竞一也就不怎么可以避讳和警惕他了,也看出来女儿对这个小伙的依恋。
最初为了取得孙竞一的信任,谐逸没采取什么行动,他想,取得信任最关键。可是现在让他感到棘手和矛盾的事情却是蓝冰仿佛爱上他了,而他虽然一再压抑自己对 她的好感可也知道那是自欺欺人,强烈的职业使命感让他必须理智战胜情感,所以他尽管对这个女孩很有感觉很同情她也发现她身上的美好,可是他不能那样做,否 则他自己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这也是组织上反复强调的。他就这样一直不停地在心里告诫自己压抑自己,可面对蓝冰的热情时他无法抗拒只能选择逃避,蓝冰以为 他不喜欢自己,所以陷入了困惑与不解,痛苦与疑问,她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自己到底那点让他讨厌自己了。
在充分获得了孙竞一的信任后,谐逸找个机会潜入他的书房,在他的电脑里获取了大量的关于他贩 卖毒品的证据资料。他把这些珍贵的信息马上反馈给了组织,组织立即采取行动一举抓获了大毒枭孙竞一和他的贩毒团伙,并根据获取的证据将他逮捕归案。法院宣 判孙竞一死刑立即执行。孙竞一的漏网余党告诉蓝冰,她喜欢的那个谐逸根本不是什么搞软件开发的,而是一个专门针对她爹的警察卧底。她很震惊,颓然地坐在那 里像尊雕塑一动不动,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组织上安排他暂时离开这个地方一段时间以免意外,他内心挣扎万分,他想,要是她不是一个大毒枭的女儿该多好,他是爱她的,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从她身上感 受到很多,发现她神秘忧郁而且活泼调皮小孩子气的一面,要不是她老爸,她本是个很优秀很可爱的女孩,会拥有美好的人生,他可以给她依靠的肩膀让她做个小鸟 依人般幸福的小女人。可是这一切全因他们的身份处境而变得飘渺,无法把握。于理,他应该服从组织的安排,于法,她的毒枭父亲应该为他的深重罪孽付出代价, 于情,他是多么想做个普通人啊。他决定叛逆一次,哪怕受处分也要去见见他深情牵挂的她,不管结局如何,不管她如何恨他,如何处置他,他义无反顾,他觉得这 是他该作为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警察的时候了,他必须拿出一个男人该有的气魄和胆量。
他跟她约好在城中的山上见面,他早早地来到了山顶,她一步一步神色凝重地爬上山来,立住,面无表情,心底波潮涌动,翻滚咆哮,她觉得他根本就不爱她,至始 至终她都是他的一颗棋子,任由他摆布,他接近她完全是为了利用她,她对他此刻充满了无比的恨夹带着愤怒。她看到他望见她的那一刻是那么的激动,脸上的肌肉 都轻轻颤动着,眼中闪过很多复杂的情份,有高兴,有抱歉,高兴是因为他见到了心爱的人,抱歉的是他不得不履行职责将她父亲绳之以法。他奔过去,想要拉着她 的手跟她解释,倾吐这段时光他对她的真实感受,想告诉她他是多么的思念她,这思念是多么的折磨人,像只老鼠一点一点啃食他的心,直把他的心啃得千疮百孔, 惨不忍睹。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没来得及走近她,她掏出手枪对准他的眉心决绝的射了出去,这一扣动扳机的举动仿佛让她把所有的仇恨和爱都送走了,她看到他的眼 神闪过的柔情,突然懂得了他的深情,可是来不及了,她以为那轻轻一扣就可以发泄完她所有的爱与恨,可是他不是跟她开玩笑的,他真的没了呼吸,他倒下去,倒 在软软的草地上,眼神无比温情地也带着无限的遗憾望着天空,他的纯净的眼眸饱含着爱恋,可是他的躯体在渐渐变冷。
第二天早上,有人报案说在城中山顶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女的紧紧抱着男的,警察处理现场时如何用力都无法把他们分开、、、、、、
邂逅前朝皇太子(中篇,言情)
邂逅前朝皇太子(中篇,言情)
公主倾君急急走过宫里的廊桥,要去跟她的皇兄商量如何给母后做寿的事情。她走得太急了,衣袂飘飘间,她的锦罗手帕掉在了地上,后又被大风吹起飘过城墙之外,落在了墙外的池塘边上。
墙外有一排低矮如同密室一般的小屋,这些小屋很不显眼,古旧灰暗,以至于根本就没有老百姓或宫中的人注意过它。人们都以为那是前朝遗留下来的废弃房屋,年久失修,早已破败不堪了,自然无人顾及了。
偶有一天,池塘边上的草丛间有一用破旧黄白布纱为底写就的诗句,上面写道“俗世沧桑雨飘摇,寂寞红尘问谁怜,倾心一片付与君,奈何世间无良缘”。由于那黄 白布纱太过破旧,而且又是在这戒备森严的皇宫城墙之外,在这极不显眼的低矮破屋边,所以根本没人注意。而在这写着诗句的布纱边上两米处的草丛间就是公主倾 君的锦罗手帕。
倾君自幼习文练武,有着开明而高瞻远瞩的眼光的母后精心培养她多方面的才艺,她从小就学习琴 棋书画、骑马射箭等等,因此她是个文武双全的不可多见的奇女子。这些才艺让她从一大帮公主皇子里脱颖而出,因为其他的公主都是弱不禁风,要么就是鲁莽无 知,而那些皇子则病怏怏的没有丝毫生气。父皇时常想要是倾君是个男儿身该多好。
不习武时,倾君就拿起绣花针在绣屏上练习刺绣,她在自己的手帕上,香囊上,屏风上,锦衾上都绣上精美的图案或者优雅的诗句。她的闺房之中也是四壁挂满了她自己的字画,一幅幅都是那么的透着逼人的灵气和才华,让人不得不为她的才情深深震动和赞叹。
她在丢失了的那方锦罗手帕上就绣上了一株红梅,边上题上诗作一首,“苦寒磨砺艳且娇,风霜萧瑟情依旧。刀剑光影花红落,点点碾做傲骨魂”。因为在她看来红 梅就是花魂的代表,别的花都比不过它的高贵坚挺,别的花都只在温暖的春天或者夏天里开放,可是红梅却在数九寒冬里迎着万般的风霜磨砺,越是冰寒地冻,它盛 开得越是鲜艳灿烂,那一抹鲜红挺立在白雪皑皑里定是那么的夺人眼眸,浸人心扉。或许她爱的红梅也是她的性格的一种象征和表现吧,外表柔弱的她其实很是桀骜 不驯,这也是让父皇既欣赏又头疼的地方。她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从小就爱这红梅,从小就这般不羁。
她今天从僻静的小南门打马而出,躲过了众多侍卫的眼球,她不喜欢一大群人跟着自己,在她看来那是一种监视,一种束缚,会让她觉得如芒在背,浑身不爽,心情 倍糟,所以她宁愿一个人静静地溜出宫来好好享受这自由清新的空气,更何况今天的天气是这般的天高云淡,风清气爽,让她的心情倍感舒爽和惬意。花草的清香扑 面而来,温柔的风轻轻撩动她长长的秀发和粉色的罗莎裙幔,那种景象在任何人眼里都是美好的享受,是对眼球的一种营养补给。她下马徐徐而行,走到小池塘边上 时眼睛马上感受到一股熟悉的红,那是她的锦罗手帕,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掉了的,很奇怪怎么会掉在这个地方。她轻轻捡起,专注而兴奋地看着上面那些自己 亲手绣上去的娇艳挺立的红梅、娟秀灵逸的字体和诗句,它们依旧如新,而且被大自然的美景映衬得更为生动和新丽,连她自己都要为自己的才情而震动了。轻移莲 步,她在三米远处又看到了另一块用有些古旧的黄白布纱写就的一幅诗句作品,轻轻拈起,细细品味,那苍劲有力的字迹,那感伤忧愁的诗句,都带给她强烈的冲 击,她仿佛能够读懂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种种心酸无奈寂寥落寞,她猜这定是一个男子所为。轻轻吟哦着这首诗句,细细品味着它的意味,继续徐徐牵马前行。
她不知道,早有一双眼睛自她来到池塘边上就已经注视着她了。这是个前朝的皇太子,他叫隽璟, 当年倾君她爹也就是当今的皇上夺位建国时本来要杀了他的,但是见他无心问政,成天一派忧郁黯然的气色,心想他也成不了什么大器,不足为患,再加上倾君她爹 那时候觉得刚建国要给百姓一个好的印象,那就是不能太过大开杀戒,虽然他的皇位和国号都是在血流成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于是隽璟这个先朝皇太子就这样作 为皇室唯一的根脉存活了下来,聪明的皇上当然不会让他流落街头,而是将他从此关进了这个鲜为人知的地牢,让他孤寂凄惨地度过余生,老百姓都知道前朝皇太子 还活着,但是没人知道他就藏身在宫门外的这个几乎不见天日的地牢里。
他自第一天偶然看见那方手帕掉在池塘边上时就开始在心里默默想象那手帕的主人了,他觉得那一定是个很有才情品味的姑娘,因为你看那巧夺天工的红梅图,你再 看那充满才气和高洁气质的诗句意境和灵秀且透着股桀骜不驯的字迹,都是那么的充满了艺术的光华和逼人的灵气。他猜测她是个大家闺秀,抑或是个公主,因为此 地鲜有百姓经过。可是不管她是谁,她定是为芳华绝代的佳人,他想。他在心里一点一点地想象和描摹她的样子,那是仙女一般的模样。这种想象伴随他度过无边的 黑暗,又迎来一个又一个的白天。这想象让他感觉到了活着的一点意义,是他被关进地牢6年以来第一次感到活着的气息,他本就孱弱苍白的生命似乎从遇见这方锦 罗手帕开始有了一点生命的感知,仿佛掉在深渊里的人偶遇一缕漏下来的阳光,这点光亮给他带来了无穷的希望和力量,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猛然间遇到了一根稻草, 不管它能不能救命,总之看到了点点闪烁的曙光。他于是兴奋,激动,也躁动不安,他隐隐感觉到有一天老天会安排他和这个在自己心里已经描摹过上千遍的姑娘见 面的,是的,他很有信心和把握。
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来到了,她走上池塘堤岸的第一步就进入了他的眼帘,可是因为这个关押他的地牢实在是太低矮了,他只能看到她的下半身,可是就是这样他也已 经很满足了,很兴奋和幸福了。他觉得她的脚步轻盈如风,一阵清风吹过,她的裙幔罗莎翻飞飘动,露出她小巧精致的绿色绣花鞋,他想那上面的行云流水一般婉约 清丽的图案也是她自己亲手绣成的吧。他想她的手定是纤细灵巧,要不然怎么会绣出这样动人心弦的图案,作出这般倾人的诗句字画呢。他开始有点为不能看到她的 脸而感到遗憾了。
那块黄白的布纱其实起初不是破旧的黄白色,而是一块质地精良的绢纱,只是因为年深久远的缘故,它渐渐变成了此等有些古朴破旧的黄白之色。当年他还是黄太子 的时候也是颇富才情的,喜欢琴棋书画,也因才气逼人,对于所学所用样样精通,唯一让皇室失望的是他无心问政,无奈朝中就他一个男儿身,其余老爹所生皆是粉 滴滴的娇公主,只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他这个无心政权但才华横溢的皇子身上了,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众人瞩目追捧爱戴的皇太子。他还是感觉到孤独寂寥, 因为身边的人几乎全是尔虞我诈之辈,全是追名逐利之流,他们中没有人懂得他,没有人理解他,所以他鄙夷他们,也跟他们划清了界限,自顾自的对酒当歌,啜饮 含泪,时常会写下一些感怀伤物的诗句来寄托忧郁。这幅写在白色绢纱上的书法作品就是在那种心境下写就的,也是他被关进地牢时唯一带进来的东西,他时常拿出 来欣赏一番,感慨一番。那天,他照旧借着厚实的铁窗透进来的光亮在欣赏感慨之时,天地间突然刮起一阵大风,大风呼啸这灌进地牢卷走了他手里那块轻盈的绢 纱,他眼巴巴地只能望着,心都仿佛被风卷走,还好绢纱落在了池塘对岸,三米远处就是那幅让他颇为动心、寄托了他诸多想象的红梅诗画图。这倒让他心里颇感安 慰了,能看着自己的书法和让人倾心的红梅诗画图落在一处也是件很赏心悦目的事情,更何况他还等着她来呢,她来了定能看到他的诗字了。
他为见不到她的脸而轻轻叹了一口气,只此一声轻叹便被心细如发的她听到,她环顾 四周,并没有发现有人的迹象,但是她断定自己是真真切切地听到了一声男人的叹息,那不是幻听。她的注意力终于定格在了池塘对面的那个太不起眼的破败不堪的 低矮屋子。她绕过去,趴在锈迹斑斑结了蜘蛛网但仍然坚固的铁窗户上往里张望,黑漆漆的,透着股刺鼻的霉烂腐朽气息。过会儿她的瞳孔能够适应黑暗了,猛然间 看到一个人影,吓了她一大跳。她看得清楚些了,这是个男人,跟自己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他面色苍白,明显的营养不良,衣衫褴褛,但是身材颀长,眉眼清秀。 他的目光接触她的目光时闪过一丝柔和夹杂着兴奋激动的光亮,她自然捕捉到了。他惊奇地发现眼前的她跟他心里想象描摹了不下千次的那个模样居然相差无几,都 是秀美灵动的大眼睛,一弯清澈如水的眸子深情凝望着他,她柳叶眉儿弯弯若蚕,绯红白皙的脸蛋吹弹欲破,秀气挺立的小巧鼻子下是丰满莹润的红唇,她眼波流 转,明艳生辉,简直像是小小的太阳照亮着他灰暗的心。
她好奇地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做什么的,为什么被关在了这里、、、、、、他向她细细道来,丝毫没有隐晦,因为在他心里,她早已是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的人了,除了她没有别人在这暗无天日的6年地牢生涯里跟他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那个送饭的牢狱伙计每天固定不变的三个字“吃饭了”。他说着说着居然不知道 眼泪何时从他清癯的面庞上流了下来,而她的明丽的眸子里也渐渐升腾起烟雾来,她的心揪在了一起,居然泛起了对于当朝皇上也就是她老爹的恨意。她恨她那个虚 伪的老爹,他怎么能够做出这么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夺取了眼前这个美好的男人的自由和他的亲人子民的生命,还有原本属于他的天下,把他关在这个永远不见天日 的地牢里,这是多么令人扼腕叹息啊,又是多么令人心碎啊,因为他是个多么美好的生命啊。她明白了,那幅字是他写的,她从怀里掏出那方黄白绢纱,泪眼婆娑地 再次凝眸细看,觉得前生就可能跟他相知相识的,他们都觉得彼此定是前朝就应该认识的,要不怎么会在此刻有这样一种深切的知音一般的感觉呢?他能感觉到自己 的心跳加速,她何尝不是呢。
她立马打马回宫,要去质问那个凶残的父皇。她的那方锦罗手帕再次跌落,不同的是这次是跌落在铁窗边上,他伸手就能够到。她的父皇对于她知道了这件事情感到 很震惊,也很警惕和不安。因为他当时其实是想杀掉他的,但是一时糊涂留下贻害无穷,真是另他揪心悔恨不已。如今她都知道了,依她的性格绝不会罢休的,他自 己生的女儿自己最清楚她的性格和作为。她也很聪明,知道父皇起了杀心,于是她焦灼不安地跟宫外的几个朋友飞鸽传书,商量好今夜就打算营救隽璟。那几个朋友 可都是武林高手,也很讲义气,对于公主的求援都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经过周密细致的部署和计量,他们逃过了精明的父皇的眼睛,成功地救出了隽璟。她和他在朋 友们的护送下远远逃到了一个深山老林,他们打算在此安家。他们在悬崖边上建起了一个小木屋子,只有一条很窄且崎岖艰险的小路通向深山外头,这里压根就没有 人烟,但他们觉得此生必将长相厮守。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尽管她抛却了一切荣华富贵锦衣华服,那些在她眼里不过流水浮云,只有眼前俊朗飘逸而忧郁多情的男 人才是她梦里寻了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真命天子,这就够了。没人知道在这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的悬崖之巅的简陋木屋里住着一个当朝公主和前 朝太子,只有这青山碧水见证他们过着如同闲云野鹤一般悠游自在的幸福日子。
寻找爱的港湾(中篇,言情)
寻找爱的港湾(中篇,言情)
茉然颓然地走在喧闹的街上,街上此刻正是车水马龙,繁花似锦,行人如流水般匆匆,没人注意到她灰头土脸、皮皮遢遢地混迹于这茫茫人海之中。晚间,茉 然也不知道是怎么走着走着就到了江上桥边,她也不清楚自己何时就爬上了高高的桥栏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这样一个秋风萧瑟的晚间,在这样昏黄如豆的街灯 下,自己为什么就站在了这样高的桥上,她的眼睛迷离如雾地看着江面,其实什么也看不清,只有昏黄的街灯投向漆黑的江面,一漾一漾的江水波澜把这点点昏黄漾 动得如同鬼魅一般凄楚。茉然到现在还是没有搞清楚自己为什么站在了那里,当时不害怕吗,当时自己看到了什么,想到了什么,又是怎样被路过的弘川给拖了下 来。
五年前,茉然跟着在乡里蹲点的宋魁来到了城里,她只读了小学,没什么文化,可就是这样傻傻纯纯的一个姑娘 却爱上了城里来的干部。宋魁是当时从市里调到乡下去蹲点的干部,却不想日久生情,与村里人称一枝花的茉然走到了一起。好在宋魁没有始乱终弃,而是带着茉然 来到了他在城里居住的地方。父母家人一听说他要跟茉然这等乡下来的女子结婚就慌了神,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茉然这样不自重又没文化又没工作更没手艺的女子 不能要,无奈当时茉然已经有好几个月的身孕了,宋魁也挺有主张的,极力为茉然争辩,说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是自己首先挑逗的茉然,要不人家好端端的大姑 娘家也不会对自己以身相许。父母和他们之间的抗争持续了整整三个月,这三个月间,茉然大着肚子用心孝顺伺候公公婆婆,她虽然没有文化,也没有手艺,可是人 很聪明,做什么都一点即通,而且心灵手巧,给婆婆绣了一块绢丝披肩,婆婆看着那上面的龙飞凤舞爱不释手,她又给公公织了件毛线衣,公公穿上正合身,而且毛 线是上好的羊毛,摸起来非常的柔软暖和,公公也在内心里赞不绝口。更讨公公婆婆欢心的是,茉然煮得一手好菜,不咸不淡,正合公婆的口味。况且茉然人又勤 快,又节俭,把这个家收拾的窗明几净,舒舒服服的,公婆私底下更是没得什么话说了。当然在表面上还是要故作一番傲气的,最后装作极不情愿的样子同意了他们 的婚事。
结婚头两年,小两口还卿卿我我,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的体己话,后来宋魁升官了,单位又派他出国学习了一年,于是乎他在别人眼中几乎成了成功人士了,还是喝 过洋墨水的成功人士呢,他每日里穿着笔挺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一丝不苟,出入都有单位的专车接送,俨然一副社会精英的派头。而天生秀丽的茉然依 然衣着朴素,不施粉黛,素面朝天,待人谦恭,除了她出身农村文化不高外,口碑倒是很不错。可好事者从来都不缺乏,他们在这小两口间挑拨离间,对着宋魁就说 你这么大个人物,怎么方放着这满世界的漂亮妞不泡,而守着个这么样的土妞过日子,多亏啊。对着茉然则说,你老公现在跟以前更不同了,你也不怕他在外面招蜂 引蝶啊,如今外边的女人可比狐狸精多了,担心你老公随时会被哪个狐狸精伸手就勾走。最初,小两口并不在意,可是这些好事者说得多了,也就真的渐渐起了变 化。那些浓妆艳抹的时尚女人还真是对宋魁这等有权势的人趋之若鹜,一个一个地投怀送抱,宋魁纵然如同柳下惠般也招架不住了,渐渐迷入花间。这厢茉然也起了 疑心,对自己的打扮穿着也前所未有地重视起来,以前宋魁给她的零用钱舍不得花,这会儿咬牙狠心买回了好几套时尚裙装,又狠心买了好几套知名的化妆品,成天 对着镜子练习穿衣打扮。不打扮不知道,一打扮起来,原本就是美人胚子的茉然更加的风情万种,柔情似水,媚眼如丝,走在街上,回头率更是百分之九十,这让她 信心十足。她开始跟踪宋魁了,还找了私家侦探调查他在外面的那些女人。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女人的照片她气不打一处来,真想狠狠扇这些骚女人几巴掌,不,这 不解恨,最好让这些专门勾引别人老公的女人都变成丑八怪,让她们生不如死才好,她恨恨地想。这时的茉然已经不是当初从那个闭塞的小山村走出来的懵懵懂懂羞 涩无知的女子了,她虽然还有着温柔女子的情怀,可是当这种温柔遭遇了背叛,那么它将比粗鲁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力量,因为它天生的柔韧性。
茉然压抑着满腔的怒火,她想收集到更多更有力的证据再跟宋魁摊牌。终于,她通过 在自己家里安装摄像头并拍到了丈夫和一个狐狸精瞎胡闹的画面,她心平气和地邀请丈夫回来吃晚餐,丈夫很高兴,不明白妻子怎么突然心血来潮要搞得这么浪漫。 这晚,茉然打扮得分外的妖娆妩媚,也很性感热情。丈夫在她对面激动地坐下,他已经很久没好好欣赏过本就美丽脱俗的妻子了,他的印象中妻子应该还是像从小山 村里刚走出来时那般的简朴大方,可是眼前的她却比他的那些狐狸精们更加魅惑动人,她是温情的,但却分明透着冷漠,他搞不清楚妻子到底要干什么。她端起酒 杯,轻轻向他举杯,说庆祝我们结婚五周年,你辛苦了,干杯。他感动了,也羞愧了,为妻子的大度,也为自己对妻子的背叛,他的眼睛湿润了,可在茉然看来他只 不过在演戏。她不等他喝完酒便把那一大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照片递给他,还有那盘在自家录下的录像带。宋魁这才明白了茉然不再是过去那个任由自己搓扁捏圆 的温顺的妻子了。她变得如此的聪明,不,是精明,丝毫不亚于那些围绕着自己打转从他身上捞取好处的狐狸精们。果然,茉然提出了离婚,并且以他是过错方为由 要求得到财产的绝大部分。宋魁下跪求饶,无奈茉然心已死,不想再给他机会了。一想到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一想他如此背叛她对他的爱,一想到他如此的肮脏, 她就不想再给他任何回头的机会了,她宁愿一个人过。5岁的儿子判给了他。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耗去了茉然的许多精力,她没有丝毫胜利的感觉,反而觉得整个身 心都被掏空了。虽然得到了大部分的财产,可是这些对她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可以让她吃饱穿暖而已,她本来就不是一个物质女人。
她不再施粉抹脂,也不再锦衣华服,对生活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信心和兴趣。她就这样不知怎么搞的莽莽撞撞地在那个萧瑟的秋夜站到了高桥之上、大江之上。别人还以为她要跳河自杀,连她自己都觉得好笑,因为她自己都压根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弘川也刚离婚不久,他自己开了个汽车修理厂,老婆跟一个大款跑了。这天他心情压 抑地走在城中那座大桥上想吹吹晚风,让风把自己的头脑吹得清醒些,可是刚到桥头就远远看见有个人影站在高高的栏杆上,似乎要往下跳。他二话没想就冲过去, 一把把那女子拽下来,见她错愕地望着他,他也不知所措了,她更加迷糊。他于是与她同行,试图跟她聊聊天,问问她为何站在那么高的地方,准备做什么。他们俩 吹着这透凉的江风,走在昏暗的路灯下,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两个人都沉默了一段时间,还是弘川先开口了,你站那么高的地方不害怕吗,她没有表情也 或者是表情茫然地轻轻摇摇头,良久,深深叹了一口气。两个人捡了桥中间一处光亮点的地方坐了下来,她打开了话匣子,他也向她倾诉近来遭遇的苦闷。两个人在 这样寒风萧瑟的晚上,吹着这样透心凉的江风,仿佛都有一种相见恨晚、同病相怜的感觉,都禁不住潸然泪下。她穿得有些单薄,瑟瑟发抖,他脱下外套轻轻给她披 上,他的手指在给她披上衣服的一瞬间不小心触碰到她的胳膊,她怔了一下,像触电般发抖,他的心也像触电一般咚咚咚地擂得震天响。她悠悠诉说着,默默地流下 许多苦涩的眼泪,有那么一刻,她仿佛觉得经不住这般悲伤哀痛和着这般寒冷凄清的打击似乎都没有力气了,全身软乎乎的,想要倒下去,他扶住虚弱的她,把她的 头轻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她感受到来自他的温暖,那温暖是那样的久违啊,又是那样的窝心啊,她甚至想要是能一辈子都靠在这样温暖的肩膀上该有多好。他收拾 起自己的悲痛和忧伤,伸手揽过她的腰,怕她受不住悲伤情绪和寒冷秋风,他安慰她,不是用言语,而是用肢体语言传递他对她的关心,他的心里也漾动着不一样的 温情,仿佛她本来就是自己极度关切爱护的一个亲人,仿佛自己天生就有责任不让眼前自己怀里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受到伤害一样。他们都在想,或许他们前生就认 识,要不怎么会这般相知相熟,怎么会这般知心交心呢。
他的修理厂经营不善,她拿出离婚分得的财产来帮助他运转。一年后,他们领了结婚证,修理厂也被经营得蒸蒸日上,成了当地的最大汽车修理厂。不久,他们的女 儿熙熙出生了。乖巧伶俐的熙熙给夫妻俩带来很多的乐趣,一家三口生活得很是幸福。两个经历过失败婚姻的人重组家庭都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她感慨,好 男人是一所学校,她在这所学校里成长壮大,最终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幸福。他也想,她是所好的学校,他在这温柔的港湾里找到了回家的温暖。
烟雨红颜(中篇,言情)
烟雨红颜(中篇,言情)
航艺在这所中学里已经教了6年数学了,带过的学生少说也有个千儿八百的。他22岁大学毕业就被分配到了这所中学教书,平平淡淡地教书,平平淡淡地生 活,像许许多多教书匠一样过着波澜不惊的日子。说不上勤奋,也说不上懒惰,反正学校交代他做的事情就尽心去做,也不想去瞎争什么先进。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6年,这期间他没有谈恋爱,没有找对象。上大学时的恋爱遭遇给他很大的打击。那时候他先后谈过三个女朋友,一个个都要么因为性格的原 因,要么因为经济原因,要么因为地域的原因而离他远去,剩下他孤家寡人从此再不敢轻易言爱,怕本来就已经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又要遭遇重创,他苦笑自己一朝 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这届考进来100多个学生,航艺像欢迎往届学生一样出席了开学典礼,并作为教师代表在开学典 礼上发表讲话。讲话稿是航艺自己连夜写的,倒也有几分文采激扬的样子。底下的新生听得昏昏欲睡,因为从校长到党委书记到学生处处长到教导主任到后勤部长到 教师代表到老生代表再到新生代表,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台,每个人半小时都不够,这样算下来好几个小时根本就讲不完话,而内容却都是千篇一律的唱高调,枯燥 空洞乏味得很。倒是这教师代笔航艺的讲话讲了几句实在话,他说他不希望同学们把自己当学习机器,而是希望大家能够学以致用,不是所有高分同学就是有才能 的,才能与分数其实不完全成正比,希望大家不要完全因为应试的原因而读死书,死读书,这样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这番新颖而实际的理论像一股清泉一 般涌流进以应试为指挥棒的同学们心里,在同学们心中反响巨大而强烈,那几个老同志也不好说什么,毕竟航艺这话滴水不漏。
这一大群新生中就有个女孩子依菀对他非常欣赏,不光欣赏他的这番言论,更欣赏他的人,本来他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文秀的书生气息,干干净净的,清清爽爽 的,只是经常沉默不语,不甚开朗。至于航艺为什么能讲出这番话来大概是源自于他自身走过的弯路,那时候他从读书开始就是围绕着分数,所以他的分数总是最高 的,虽然考上了大学,但是大学里很多人并不像他这样注重分数,人家个个都兴趣爱好广泛,见多识广,能文能武,像他这样除了会考试还是会考试别的什么也不会 的还真是极少数的另类了。临近毕业那年他才开始注重分数以外的东西,可是他明显感觉晚了,别的同学在分数以外的能力上胜过他所以人家找到的工作单位都是大 型企业外资企业等等,唯独他当了教书匠,当然并不是说教书这个职业不好,而是说在那一届毕业生中鲜有当老师的。这事对他的打击和教训也挺大的,从此他就觉 得能力比分数重要,不管你是小学生还是高中生还是大学生。
航艺给依菀这个班的学生上课,上的当然是他的老本行数学。本来很怕数学的依菀这会儿倒不怕数学了,她学得很专心,不放过航艺讲的每一个细节,因为她想引起 他的注意。只是有的时候她也挺烦恼的,因为自己的脑袋瓜并不怎样灵光,怎么学都弄不懂,这倒给她创造了向他请教的好机会和借口。她于是经常在下课时来他办 公室找他,每回都是说来问问题的,一般问了一两个问题后就开始转移话题谈别的了,比如老师你以前谈过恋爱没,你开学典礼讲的那番话好有道理哦,你今年多大 了,你是哪里人啊,你不上班的时候喜欢看电影听音乐吗,你都崇拜谁啊、、、、、、航艺有时候鉴于其他老师也在办公室就不好多跟依菀聊这些题外话,依菀虽说 对于数学题脑袋不灵光,但是对于见人使眼色这些事还是挺在行的,她也挺乖巧的,知道在这种大众场合不适合谈太多别的与学习不相关的事情,于是她就很巧妙的 问航艺要了他的QQ号和EMAIL,说有空跟他上网聊天。说实话,依菀这样一个漂亮而好学的女生自然会在航艺的心里激起波澜,虽然他是她的老师,他比她大 了十多岁,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彼此对对方的欣赏。
他们经常会在课余时间上网聊天,依菀不住校,她家离学校不远,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登上QQ看航艺在不在,如果他在的话她的心情便会心花怒放。偶尔 她会给他发电子邮件,一般是向他倾吐一些困惑,比如怎样处理人际关系,怎么处理学习与娱乐之间的关系,怎样减轻压力、、、、、、偶尔他们也探讨一下彼此看 过的电影,听过的音乐,看过的书籍等等,总之这两个近在咫尺的人在网上聊得颇为投缘和亲密。渐渐地,航艺从依菀的眼中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这种东西是如此 的熟悉,曾经在他上大学时,那几个女朋友的眼神中也传递过这样的深情和爱慕给他,他读懂了,这种东西叫爱。可是他犹豫了,因为他是她的老师,她还只是个 17岁的高中生,他比她大了11岁,他曾经受过那苦不堪言的爱情的伤痛,难道他就能保证这一次不再受伤吗,更何况这次爱情的对象与他之间有着这么多的困难 和阻隔。可是他分明在心里对她动了情,上课时他会情不自禁地往她坐的方向凝视,用彼此的眼神传递思念,他分明能感受来自于她的那份热烈的情感,这份热烈使 得他禁不住想要跳下万丈深渊,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们在QQ上聊天的内容,他们EMAIL的内容也不再仅仅限于交流思想,而是变成了彼此宣泄压抑的情感 和思念的绝佳场地,在这里没有人会窥探到他们的秘密,没有人会打扰他们的情深款款,没有人会对他们的爱说NO。
三年中他们就这样进行着地下恋情,彼此都藏得很深,毕竟防人之舌胜于防川,他纵然愿意跳下万丈深渊但是却不想让流言蜚语害了她,她还是个孩子,还是个连高 中都还没毕业的孩子。可是情到深处不能自已,他们的爱太炽热,烧灼到了自己却还没感觉到疼。临毕业时,她怀孕了,父母都急了,要她打掉这个孩子,还准备到 学校去闹事,依菀求父母不要闹,因为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愿意的,她说闹了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孩子已经好几个月了,她只能选择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他心疼,说要 娶她,可是她含着泪水摇头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到这个时候她还选择摇头。他想此刻别无选择了,只能看着这个小生命来到人间。
她大着肚子没法参加高考,学校开除了她。他想站出来保护她,可是她说这样做没有必要,牺牲一个就够了,难道还要牺牲他而于事无补吗,他于是忍着泪水含着心 痛百般忏悔百般歉疚地待在角落里独自舔食着伤痛,还有她的伤痛。别的同学都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可没有一张是属于她的。她知道结果,所以也不巴望,只是 心里很失落,为没有考上大学,也为这个前途未卜的小生命。两个月后,这个小生命呱呱坠地了,风言风语她和家人早从她怀孕时就围绕着她和家人,只是人们都不 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在生下这个孩子的第三天,她从医院消失了,连同她的父母。他苦苦找寻,没能寻到蛛丝马迹,他们没带走那个可怜的孩子,他给他取名 忆依,代表他对她的思恋。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消失了,连一点朕兆都不给,一点讯息都不留下。其实他不知道,她的父母恨死了他,因为觉得他悔了自己的女儿一生,而在那个关键时刻,女儿 还以死相拼,不让他们去找他麻烦。在她父母眼中,他根本不是个男人,居然要一个这么小的小女孩独自承担这份苦痛,毁了她的前程,让她和他们遭受了如此多的 流言蜚语和白眼唾沫,他们连寻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为了女儿,他们真想把他杀了方才解恨。
高中毕业她才18岁,正是菁菁年华,可是她除了空有一张漂亮脸蛋之外什么也没有,没有学历,没有文凭,没有技术,没有工作经验,这在这个非常注重文凭和学历的时代是非常难以找到工作的。父母带她远离了原来的城市,在这个无亲无靠的地方,年迈的父母只得指望她了。
她在城市里漂泊着,沉浮着,最后在一个酒吧里找到了服务员的工作。这是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地方,出入这里的人大多是些暧昧之流,她的美貌和忧郁气质深 深吸引了一个经常来这里喝酒的男人,于是她跟了他,成了他的不知道第几任情人抑或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她虽然心有不甘,可是现实驱使她不由自主地滑向深 渊。她知道生命的轮回在她身上体现得最为清澈透明,她从一个深渊爬出来,却有跌进了另一个深渊,这一切都是那么的身不由己啊,她时常悄悄慨叹这一切,在深 夜辗转流泪到天明,可是她不知道还能怎么样,因为她就是一叶飘萍,没有方向,只能随风飞扬,随风飘落,落在不知哪个角落默默垂泪。
他独自带着个孩子,学校没有开除他,虽然他的所为严重影响了学校和教师队伍的声誉。他早已不 关心这一切,只是木然地上课下课,木然地行走于世间,只有这个可怜的孩子能带给他些许快乐和安慰,他一直想着她,想着她还能回来,还能像以前一样和他谈天 说地,和他一起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他决定从此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只为等她,只为他生命中那一抹如烟雨般消散无踪的红颜。
雨玉兰(中篇,言情)
雨玉兰(中篇,言情)
风景如画的西子湖畔,兰琴斜倚着断桥的白石栏杆。她穿着一件绿湖色的旗袍,那裁剪得体的旗袍紧紧裹着她窈窕曼丽的身姿,她的秀发如云般被徐徐扑面的 清风撩动,像是一线黑色光亮的绸纱在风中飘飞。她手里拿着一方绢丝手绢,一角是她精心绣成的她的名字。她看着眼前视野开阔、碧水微澜的瘦西湖,想象着当年 的西施是怎样的芳华绝代啊。
兰琴的家就在西湖边上,当年母亲因受不得苦而跟一个富家公子跑了,所以兰琴自小就跟父亲相依为命,家境很是普通,基本上靠着父亲在银行做职员的那点微薄的 薪水补贴家用。虽说是家境平平的普通人家女子,但是父亲视她为掌上明珠,舍不得让她受一点点委屈。因此,在这份深深的父爱的包围中她度过了虽有母亲离去的 遗憾怨恨却也很暖心的16年花样年华,心里也因始终有普通平常但是却像太阳一样温暖的父爱的照耀而拥有了一颗温婉细腻的心。
陈家大公子轩雨邀着一大帮子朋友踏春而来,在这西子湖畔的烟波飘渺里放纵着他们无尽的青春和豪情,肆意的开怀大笑和高谈阔论引得路人频频回首,但是他们这一行人可全然不顾及旁人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笑得更加放肆。
轩雨在附近一所小学里教书,酷爱文学的他和一帮年轻同事一起编了个杂志叫《听雨》,他们这些青春激|情无处安放的年轻人时常在这本杂志上发表自己对于爱情、 人生、理想的慨叹,仿佛一个个行吟诗人。他们经常在一起聚会,一起吟诗作对,一起风花雪月,一起燃放那些澎湃浩荡的忧伤与欢欣。
其实轩雨的家境很富裕,从小受着很好的教育,享受着锦衣华服的富贵人家的生活。父亲经营着银行和其他一些实业,也寄希望于轩雨,所以打小就教他会计账目方 面的东西,无奈轩雨对这些东西全然不感兴趣,每回那个白发眼镜老先生耐心地跟他讲解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时,轩雨绝对走神,他把书丢到垃圾桶里,坐在凳子 上,趴在桌子上,思绪飘得老远,或许是一个美好的姑娘,或许是一首意境幽美的诗词,或许是一幅妙趣横生的画作、、、、、、总之跟眼前这枯燥乏味的财务会计 知识是八竿子打不着,是风马牛不相及。老先生也自觉无趣,于是向轩雨他爹请辞,轩雨他爹也自此放弃了这个要把轩雨培养成接班人的念头,转而打起了轩雨弟弟 轩玉的主意。
轩雨于是乐得清闲,到附近小学当起了薪俸微薄的老师,倒也惬意无边,整天和一大帮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男女女在一起瞎混,旁人都觉得他们是另类异物,不知道 他们这伙人天天搞什么派对聚会吟诗作画有什么意思和意义,只知道他们把附近弄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的,这当然是那些观念守旧的人的看法了,有些偏激,实际上 轩雨他们都是受过很好的教育的人,不会这般无聊,只不过他们受了缪斯的蛊惑而言行放浪形骸了点。谁叫他们都好艺术文学、欣赏自由忘我的境界呢。
每逢银行忙得不可开交之时兰琴就会在中午给父亲去送饭。这天,她精心熬了一些父亲爱喝的鸡 汤,再盛了一大碗饭,装在饭盒里,步行着给两里外的父亲送去。她走到一个拐角被一辆黑色汽车的鸣笛声给吓了一大跳,随之趔趄了一下,倒在路旁,可那车却丝 毫没减速,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车开过她眼前的一刹那她看了一眼车中人,心里有点怨气,心想这人真是不可救药。幸好,只是腿上被檫破点皮,没什么大碍,她 爬起来捡起摔在一旁的饭盒,还好,饭盒也好好的。她看到腿上破皮的地方渗了几丝血出来,就用那一方绣着她名字的绢丝手绢轻轻揩拭了一番,手绢上就留下了点 点殷红,娇艳的红。
到了银行,父亲正埋头在一大堆账本里,都无暇抬头看她一眼,没办法,今天少东家要查账,父亲和其他几个同事不得不埋头苦干,以便把繁杂的账目尽早清理清 楚。兰琴把饭盒放在父亲的桌上,说爹你快趁热吃啊,她爹还是顾不上她。她在一旁心疼地看着父亲额角渗出的点点汗滴,这五月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的。她观察着 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帮父亲的,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问埋首账堆的父亲说,怎么样,刘师傅,弄好了没?父亲立马站起来,汗水把他的前襟都汗湿好大一 片,他回答道,少东家,就快好了,就快好了,再等半个时辰就全好了。那年轻男子皱皱眉头,突然眼睛飘到了一旁的兰琴身上,兰琴害羞得低了头,手里不停绞着 那方手绢,她在跟他眼神接触的那一刻明显感觉到他的眼睛亮了一下,她也觉得他有点面熟,可一时心慌意乱间硬是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他。突然间,她的手绢 从手中飘落,他三步并作两步奔上去,比她先一步捡到那方手绢,他摩挲着那柔软光滑的绢丝有种说不出来的清爽,低头看着上面的两个绣得很精美的字,问她,是 你的名字吗,她低头抿嘴地笑着微微点头,他也浅浅一笑,她看见他脸上好看的酒窝。他将那方手绢递给她,她的纤细白皙的指尖捏过那方手绢,仿佛手绢上还有他 的余热。
这是个好天气,云淡风清,天边有些许微微的云缱绻漫舒,五月西子湖畔的杨柳一如刚发芽时清新翠绿,散发着醉人的清新淡雅的气息,那是春和夏的气息。兰琴今 天穿了一条绢丝面料的鲜绿色的旗袍,鲜绿上点缀着小朵小朵姹紫嫣红的花儿。她的纤细的脖子在旗袍的领口显得特别有风情,两条胳膊也像白瓷玉石一般彰显着青 春的气息和脉动。两条修长的腿从那旗袍的开叉中伸展出来,丰满而不失苗条,她把头发用手绢随意地在脑后绑了绑,那微卷的发丝便如波浪一般铺陈在她的后背, 随着她的杨柳腰肢一颤一颤,仿佛很有韵律一般地煞是好看地抖动着,摩挲着她背上那片鲜绿。她的秀美的大眼睛望着碧绿碧绿的西子湖,风儿撩动她的发丝和她的 裙摆,仿佛一个在美得令人心碎的西子湖畔凌波微步的仙子。
轩雨今天没跟同事们在一起,他想一个人静一静,他需要待在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整理一下心情和思绪了。这段时间天天跟那帮家伙们在一起高谈阔论海侃神聊,倒 也兴致勃发激|情澎湃,但是太过喧嚣反而更显落寞,他时常在喧闹了一整天后觉得自己非常的孤独和沉寂,尤其到了晚上一个人对着天上的月亮时,那种感觉就特别 的明显,像小虫子一样一点点地咬噬着他的心。
兰琴像往常一样斜倚在断桥栏杆上,看着碧波荡漾,心也随之轻轻漾动,如水的眼眸也如这眼前的一弯浅蓝而变得浅蓝起来,迷离恍惚就像一个梦一样虚幻飘忽,头 发上的手绢飘飞,她都没有察觉。轩雨在远处不经意间望向了断桥,立刻被吸引住了,他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向断桥的方向移动,快速地移动,眼神一刻也没离开过断 桥上那个窈窕秀美的身影,那一抹动人心弦的绿,他断定那是他的梦,是他寻找许久都不曾遇上的灵感泉源。他焦急地加快脚步,可是等到他到了断桥上时早已没了 她的身影。他失望之至,沮丧至极,觉得他的灵魂都已脱离他追随着她而去了,他捡起那方手绢,淡淡的一点红下有着两个刺绣精美娟秀飘逸的字,他猜一定是那女 子的名字。他嗅了嗅,闻到一股淡雅的若兰清香。
轩雨时常想起那个飘渺的如诗如画的身影,他这些天都没有出去跟同事们聚会了,他们来叫他他也懒得参加,因为他心里有了牵挂。他在想那样一个女子长得什么模 样,他想她一定很美吧,她一定有着西子的忧郁与风华吧。他怔怔的看着那方绢丝手绢上的秀美字体,一边在心里想象着她的模样,情至深处他提笔在那绢丝上写下 了“思佳人回眸一笑,吾将迷醉不省,尔若心有灵犀,愿天赐佳缘,情若磐石,共谱琴瑟,从此比翼天涯”,以倾吐一片思慕之情倾心之爱。
轩玉走进轩雨的书房,他是来找轩雨借书的,轩雨不在,轩玉看到他桌上的那方手绢,觉得甚是眼熟,拿起来一看却是曾经自己捡到过的那个女孩的手绢,只是这手 绢上多了几行情诗。他知道定是轩雨所为,心里突然涌起点酸酸的醋意,因为在初见那女孩的时候他已经对她动了心,也知道她就是刘师傅的女儿,但是自此以后他 就再没见着她,他也不好意思去问刘师傅,况且老爹是不会准许他去追求一个贫寒人家的女子的,于是他思念着却又没怎么采取行动,不想这方手绢却到了哥哥轩雨 的手里,他不知道轩雨连兰琴的面都没见着,他以为他们已经私定了终生,要不兰琴怎么会送了轩雨这定情信物,而轩雨又怎么会在这信物上写下这等煽情的情诗。
轩雨近来不是在书房看着那手绢发呆就是到西湖的断桥边等着他思慕的人儿出现,可是他望眼欲穿也没能见着她半个人影,他想虽然连她长的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但 是她出现的话他一定能凭直觉感知到她。他猜她肯定就住在附近,于是他就环绕着西湖把那一户户人家都细细看过,希望能找到她的身影。其实这几天兰琴和几个姐 妹约好搞个刺绣展的,大家都在她家的院子里忙活着,每个人绣一幅作品。兰琴忙前忙后地招呼着几个姐妹,又要忙活自己的作品,她绣的是古代仕女图,那个丰腴 的仕女在她的画屏里简直是活了一般,有着灵动飘逸婉转曲折的裙幔和衣带,风卷云舒一般的飘飞翻转,边上一个精美的花盆里正盛开着心花怒放的牡丹,那大朵大 朵的娇艳牡丹和仕女的锦衣华服相互衬托使得整个绣品显得富贵逼人,栩栩如生。大家都惊叹兰琴的手艺,兰琴自己却不怎么高兴,因为她本想绣个小家碧玉一样清 新脱俗的女子,她不喜欢这般浓墨重彩的华丽铺陈,可是姐妹们都按照事先描摹好的画作安排好了每个人的任务,于是她只得绣这个她不是很喜欢的作品。但是不喜 欢归不喜欢,看着自己精心绣出来的作品心里还是别有一番得意的,毕竟这等精美不是一般人的手艺可以比拟的。
大家笑笑闹闹地比着谁比谁绣得更好时,一个陌生男人打断了她们的笑闹声,是轩雨,他一眼就断定了手绢的主人,但他还是问了问,请问兰琴小姐是住这里吗?几 个叽叽喳喳的姑娘把兰琴推到他跟前,兰琴有些不解,又有些不好意思,脸颊立马泛起两朵红云,姑娘们在身后起哄,兰琴越发的不好意思了。姑娘们问轩雨,这位 小哥,你找我们家兰琴有何贵干啊?轩雨也被这阵势弄得有点不知所措,张口结舌地结巴起来,我,我,我、、、、、、引得姑娘们一番哈哈大笑,轩雨懊恼起来, 不好意思地搔搔头,从裤兜里摸出那方手绢,正要递给兰琴,突然意识到自己在那手绢上写的情诗,就又触电般收回来,却被一个调皮的姑娘迅疾地抢了过去,其他 几个姑娘争相围拢过去,轩雨上前去抢,无奈没有那几个姑娘身手敏捷,兰琴愣在那里看着一帮人瞎闹着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调皮姑娘于是一字一顿地念着轩雨写 的那首情诗,念一句还向轩雨和兰琴挤眉弄眼,其他几个姐妹为能逮着这么个好玩的事而兴奋不已,纷纷责怪兰琴不够姐们,有这等好事也不跟姐妹们分享,太不够 意思了。兰琴百口莫辩,尴尬地看着她们,也不好意思地看着轩雨。
自此以后,轩雨时常找借口去找兰琴,因为那方手绢还是留在了他这里,兰琴并没好意思拿回来,只是看到了他在手绢上的那首情诗心里翻起了波澜涟漪。兰琴是个 内秀的姑娘,不好意思告诉爹这事。每回轩雨来总要跟她谈论谈论文学艺术之类的,事实上兰琴对这些也很感兴趣。她本来就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孩,在银行当职员的 父亲也上过私塾的,于是打她小时候起就教她识字,再加上家住在这流传着诸多或美丽或忧伤的故事和传说的西湖边上,便有源源不断的灵感与思绪,时常也会吟诵 一些诗词歌赋,其实对于琴棋书画她都有所涉猎,再加上天资聪颖更是修为得可谓可观。这等才情早在轩雨意料之中,因为他当初看着她绣在手绢上的那两个字就知 道她不一般的气质和修养,后来又在第一次混乱的见面中为她的那幅仕女牡丹富贵图而倾倒,只是他以为这等女子必是受过很好的教育且生于富贵之家,却没想到她 的家境如此普通,这更加让他对她倾心。他们时常会去西湖边上散步闲聊,谈论些文学艺术方面的事情,对于两个富有才情的年轻男女来说这般阳春白雪的倾心交谈 更让他们感觉到如同轩雨在那首表白的情诗中所述"琴瑟合鸣",因而两颗年轻的心像磁铁一般紧紧相吸,而这一切兰琴她爹和轩雨他爹妈都毫不知情。
轩玉看着轩雨近来气色颇好,心情愉悦,进进出出都哼着小曲跳着舞步一般,心想他和兰琴定是发展得不错了,他心里格外不舒服。他和轩雨其实是同父异母所生, 他母亲和轩雨的母亲时常勾心斗角,弄得家里鸡犬不宁,他在心里也对轩雨存有几分隔阂,兄弟俩关系并不怎么样,好在轩雨无心家业,这让轩雨母亲非常的心焦, 却让轩玉和他母亲煞是高兴,觉得将来这个丰厚殷实的家底非他们莫属。无论哪方面,相差不到一岁的两兄弟总是被人比来比去,轩雨的个性比较随意,根本不把这 些放在心上,但是轩玉可能受他母亲的影响就特别的计较这些,他也许是知道自己的才华比不上轩雨,所以更加在意吧。两兄弟其实长得很像,都随父亲而有一对调 皮的酒窝,但是轩雨比轩玉更显得风流文秀些,而轩玉则有股纨绔子弟的习气。对于父亲将银行交给他打理,他和母亲很得意,觉得在这方面就胜过轩雨老远。他对 于轩雨的才华是嫉妒的,但是对他去小学当老师则是嗤之以鼻的,觉得他这个人无可救药,没有出息。
自那天见到兰琴后,她秀美的脸和窈窕的身段总在他眼前挥之不去,像着魔一般地迷恋着她的美。他又不好意思去问刘师傅,更不能向势利的母亲开口,她定是一千 个一万个不愿意,她曾经对他说过要给他找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这样方才配得上她的宝贝儿子。父亲也不会同意,他这么大的家产,在社会上这么高的地位,怎么 也要找个有钱有权人家的女子做儿媳妇才不被人笑话。但是他管不了这么多,只觉得内心里有个声音在催促他去找兰琴,他不能让轩雨得逞,他就在内心里那么霸道 地想,兰琴是他的,他不能输给他。于是他打听到刘师傅的家,进兰琴家院子第一眼看到的一幕让他七窍生烟。院子里正中摆着一方长长的条桌,上面铺着一张长长 的宣纸,兰琴正低头认真作画,那画是画的瘦西湖的烟波飘渺,已经画好七八成了,轩雨则在另一端依着兰琴的画作边思考便奋笔疾书地题字,字字苍劲,力透纸 背,意境与兰琴的画作匹配极了,他们是这般的般配,简直完美无缺,两张如画的脸孔上都被暖暖的太阳映照地微微泛红,轻轻和风传送着默契的旋律。兰琴穿了一 件非常合身的兰花旗袍,跟她的人一样散发着淡淡的醉人的香甜气息,轩雨则穿得有些邋遢,一件白色衬衣,下着一条宽松西裤,虽然邋遢,跟他的随性浪漫的气质 倒也非常吻合。他们就像一对亲密的爱人一般在着含烟似画的瘦西湖边上共谱恋曲,而他只不过是一个外人,一个穿得西装革履的、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的外人,他觉 得自己与眼前的美景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啊,他伤心极了,嫉妒把他的心都快掏空了,他想那一刻他眼睛里都流血了。兰琴和轩雨说笑着,没人注意到那个伤心绝望而 落寞离开的背影。
轩雨和兰琴都商量要把相恋之事告知双方父母。轩雨于是回家告知了父亲和母亲,本以为会得到他们的祝福,谁知得来的却是他们狂风暴雨般的反对,父亲坚决不同 意,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说以我这么高的地位你娶个啥样的娶不到,偏要娶个这等贫寒之家的女子,你让我的老脸往哪搁、、、、、、母亲更加坚决反对,说有她无 我,有我无她,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放着好好的银行工作不做去当了小学老师就已经把为娘的心都伤透了,这下可好,还要弄个来路不明的小户人家的女子做老 婆,你是不是想让为娘我死了你才甘心啊、、、、、、那厢轩玉自那次受刺激之后就一病不起,他母亲心急如焚,左问右问终于得知儿子害了相思病,轩玉也经不住 竹筒倒豆子一般都告诉了母亲,因为他憋在心里实在太久了,憋得他实在太难受了,这难受再加上这次的打击和刺激击垮了他,让他觉得生不如死。母亲一方面得知 轩雨被他父母骂而高兴,也在心里大骂轩雨不争气,笑话轩雨他母亲又要丢人了,另一方面也为自己的宝贝儿子着急,不知道这孩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轩玉告诉她, 自己喜欢的也就是轩雨喜欢的那个姑娘,这下可让轩玉母亲暴跳如雷了,她仿佛被雷击中一般从椅子上跳将起来,青筋暴露,气不打一出来,一方面是气自己的儿子 怎么也跟轩雨一样不争气,另一方面是气自己的儿子居然比不过轩雨,那女孩让他抢了过去。她怀着这种无比矛盾和伤心的心情,一方面希望儿子把这个女孩抢过 来,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觉得她配不上她的宝贝儿子。
兰琴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喜欢上了东家的大公子,力劝女儿放弃这段感情,说这是孽缘,定不会幸福的。无奈兰琴铁了心,说这辈子要嫁就嫁轩雨,除了轩雨谁也 不嫁。老父亲气急败坏,不可奈何,却又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往火坑里跳,想着气着急着就病倒了。兰琴伤心至极,不知道自己的固执给父亲带来这么大的伤害, 也不知道在这个两难境地究竟要如何选择,无论放弃哪一方她都不忍不舍,都面临着心灵的煎熬,这方苦痛让她迅速地消瘦下去,轩雨看着急在眼里,疼在心上,可 是他和她一样面临着这样两难的境地,似乎到了死胡同,没有退路了。轩雨的父亲提出见见兰琴,兰琴于是和轩雨来到了他家里,父母亲和轩玉他娘都在,他们三个 见了兰琴也都被她的如花美貌和如兰气质给镇住了,都没想到一个小户人家出身的女子会有这般倾国倾城的容貌和气质,也觉得不怪两个公子都被她迷倒了。在轩雨 的一再坚持和抗争下,轩雨父母决定同意这桩婚事了,这下轩玉的母亲急了,轩玉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想着他心爱的姑娘就要跟自己的哥哥成亲了,他从此再也不可 能对她有任何幻想了。母亲安慰他说,天下的女子多的很,容貌比她秀丽的更加多得很,你又何必在乎她这样一个出身贫寒的小户人家女子呢,娘给你找个比她更漂 亮的,你要好多娘给你找好多、、、、、、可是任他娘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就想着她,想着她伤了他的心,他娘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儿子为了一个姑娘弄成了这 样,而且再也不听她的话了,她心焦啊,生怕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的,将来这个丰厚的家底还不落在了轩雨他们娘俩身上?想到这里,她心如刀割,越发不甘。
兰琴的爹病好了些,因为他想想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更何况轩雨那孩子他也喜欢,他爹娘也同意了,大概兰琴嫁过去不会受什么很多委屈吧,要受委屈那也 是听天由命了,他老了,管不了他们年轻人这些事情了。轩雨父母都在张罗着为轩雨和兰琴操办婚事。可是轩玉的病情却越来越严重了,他娘跟他爹说了轩玉也喜欢 兰琴,并且为兰琴伤心到这种程度,劝他不要答应轩雨和兰琴的婚事了,可是轩玉他爹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说婚讯都传出去了,喜帖也发了,日子也定了,这个时候 再变更不但对不住轩雨和兰琴,也会遭外人耻笑,说他一家之主毫无威信可言,以后还怎么在业界混啊。他看着轩玉病中那般消瘦模样,也很心疼,轩玉也是他心头 的肉啊,还要继承他将来的事业的啊,他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于是老父亲语重心长地劝慰轩玉,对他说兰琴和轩雨是两情相悦,就算兰琴不和轩雨结婚,兰琴也不会 喜欢他轩玉的,轩玉听到这里更加伤心了,在轩雨和兰琴结婚的那天他年轻的生命就如同云过一般无痕而随风消散。轩玉的母亲悲痛欲绝,恨死了轩雨和兰琴,恨轩 雨夺了儿子心爱的人,恨兰琴是狐狸精勾走了她儿子的魂,于是她趁无人注意在新郎新娘的酒中下了毒,就这样相爱的轩雨和兰琴在洞房花烛夜双双死在了那大红的 布满富贵牡丹花的婚床上。一时间这个大家族陷入了绝境,喜事变成了丧事,轩雨的母亲看着儿子儿媳口鼻流血浑身乌青地死在了婚床上,一下承受不住打击,心脏 病突发而死,轩玉的娘也因为儿子惨死,自己下毒杀害了两条如花的生命而倍受良心的煎熬,于是她变得疯疯癫癫,从此在西湖边游荡徘徊。轩雨他爹一下子失去这 么多亲人觉得彻底绝望了,他苦心经营的这个大家族一夜之间倾塌了,事业对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他孤独地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白发人送黑发人,连老伴也死 的死,疯的疯,还活着干什么呢,他颤巍巍的掏出一把小手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茓、、、、、、西湖边从此多了五个一字排开的坟墓,每年的清明节人们都能看到有 个老人踉跄蹒跚地去扫墓,那是兰琴她爹。还有个疯老太也经常在西湖边游荡,时常守着那堆坟墓哀嚎哭泣,悲身恸天,那是轩玉他娘。
云中谁寄锦书来(中篇,言情)
云中谁寄锦书来(中篇,言情)
你可知道我孤灯照壁,独守寒窑的凄凉?你可知道我菁菁十八载大好青春年华只为等你无尽归期?
想当年我也是倾国之貌,倾城之才,我也是家世显赫的大家千金,痴心于你便苦苦守候,从此只影伴青灯,垂泪盼天明。我舍弃那等荣耀富贵,只为与你携手天涯,共结连理,可是我等来的却是如此凄零凋落的结局,你让我心作何想,你让我情以何堪?
若从此不再念想倒也罢,偏偏你越去得远,越离得久,我这心便越是落满思念的尘灰,拂拭难去。我曾细想,你究竟有何等魔力,让我如此为你痴狂着迷,想来思去,竟不得法,丝毫未有理出头绪,或许我前生就注定要与你纠缠在一起不得休眠吧,我只能这样宽慰自己,也苦笑而泣。
那等皓茂年华,我芳心暗许,为你迷醉,你却若即若离,似有还无地躲躲藏藏,嗫嗫嚅嚅,我却越是为之心神动漾。想那时,我是何等的芳华绝代,秀美盖世啊,几 多皇室贵族,几多翩翩才俊,皆为我倾慕拜倒,只为博我莞尔一笑,他们便胸襟摇曳,而你冷冷寂寂,死死沉沉,我却独独于这一众才俊卿人间将芳心深情抛却于 你,你却欲拒还迎,面带不悦,我想我那时定是为妖魔所附,故眼迷花乱,倾心错意,才酿就了今日这般自斟自酌的苦酒,我心当是悔之晚矣。
这般清冷凄苦的漫漫长年,我几度欲逃离,回到年迈但依旧怜惜我的爹娘身边去,回到我曾经拥有的无上荣华富贵里去,回到我曾视若粪土的锦衣玉食中去。可我终 究没能成行,想当年,我对爹娘的苦苦相劝是何等的决绝果断,无情无憾,那时以为与你可以情比金坚,爱比海深,以为可以与你白头携老,比翼双飞,于是对爹娘 的老泪白发置之不顾,置若罔闻,一心只想跟随你快快去过神仙眷侣的逍遥日子。老朽不已的爹娘居然向我下跪,而我心一横,便跟你远行,来到这等破败不堪,阴 风四起的寒窑为你痴痴等候。我思来想去,无论如何再无颜面去见我那老迈伤痛的爹娘,虽然我深知他们知我今日惨状定是凄怜不已,定会谅解我过往的决绝无情, 但我不能,我还有些许的自尊,我也有常人的脸面,即便是面对生养自己的爹娘,我也要咽下这口气,默默忍受这等非人的孤寂和凄零。
想当年,我绮罗加身,夜夜笙歌,时常对月吟诗,举酒成诵,或画或词,或曲或调,皆让一众才俊卿卿仰慕钦佩,爱慕倾心不已,而今日我只得形单影只,茕茕孑立 于这破陋败窑,忍受这等孤苦清冷,再无人与我成诵交游,再无人为我喝彩称道,再无人为我倾慕思量,我便也无心诗画,那诗画已在我心里眼底,处处是泪,时时 成霜,你可知这等凄绝之苦?
想那时,繁花明艳之日,斜阳余晖之时,我着一身粉媚娇艳的桃花绫纱,摇曳婷婷,曼妙婀娜,顷刻间迷醉多少蜂蜂蝶蝶,望断多少男男女女眼魂,倾倒多少才俊公卿的心魂,那是何等的芳华,那是何等的荣耀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说。
忆当初,我粉面娇颜,玉首擎娥,偏爱红红绿绿、香香迷迷的胭脂水粉,门前流过的一脉细流间,每日清晨都会飘起我刚梳洗过的妆容胭脂洇红,如桃花,如石榴, 如含笑、、、、、、让多少寻常百姓女子效仿羡慕,令多少翩翩少年才俊好奇思慕,而这对于那时二八年华的我来说也是何等的细腻心事啊。我时常会伴着孤灯忆及 少时光影,诸多感慨便如当年的胭脂水粉在那脉细流间洇开来一样荡漾不止。
现如今,我着的是褴褛破衫,双鬓因思念孤苦而早已染上霜尘,我不戴凤冠,不梳云髻,洗尽铅华,破镜中虽还依稀寻得着当年芳华与婀娜的旧迹,但终究大好韶华 已随流水凉而去,思念的孤苦又让我耗尽心力,于是这残破镜中人便变得如此平庸疲乏,暗淡无光,几乎没有了当年的风华妖娆,还凭添几许若隐若现的皱褶于额间 眉眼。
现如今,我如此这般颜色褪尽,残花败柳,纵使再为你苦守寒窑十八年华,也未必见得着你丝毫的感动,你若真心有情,便不会置我这多年于如此孤苦境地,你定可 以寄上半纸锦书,以告慰我,让我知晓你的心中想着我,始终有我的身影,可,没有,半纸锦书你都不曾寄与这孤苦思慕的人儿。你是如此的狠心,如此的绝情,倒 让我想到了背叛双亲时我自己的决绝,大概这是对我不孝绝情的报应吧。
今日梦里,却收到一封锦书,说的是你即将归来,但我醒来却心中了无半点激动,似乎早已猜到结局,猜到你的心思。果然,你衣锦还乡来,却带着如花美眷,看我 如此残破颜色,犹如半老徐娘,你只稍微望我一眼便从此再无正眼,那时,我心底反而释然,虽然也流着血,毕竟不痛,或许它早已痛得麻木以至于我感觉不到,但 我真正在乎的是我这衰老不堪的颜色,我那曾经芳华决绝的皎皎容颜,我那皓皓菁菁的十八韶华,这些都已经付诸流水清风,不留丝毫痕迹,不容丝毫悔恨,因为一 切已成过往,我已无头可回,无涯是岸、、、、、、
就这样孤独凄零到老吧,我想。只是从此再也不用痴心守候那无尽的归期和不值的人了,因为没了念想,我倒恢复了青春,恢复了些许颜色,恢复了惬意当年的心思,恢复了些许往日的光华,只是,我还会等着云中谁寄锦书来吗?我也不知道,光阴不停轮回,我把答案交给它吧。
美人歌(中篇,言情)
罗亚国国王艾宁欣赏着眼前这位明眸皓齿,眼波流转的妙龄女子的献艺,目光中流露出无比的赞赏与爱慕。那种一见钟情的描述绝对是他此刻内心最佳的读白 和写照。他感觉整个心胸荡漾,像一池碧波般漾动,漾动,直到要溢出池堤,一泻千里。他咽着口水,喉结艰难地上下蠕动着,像有只苍蝇哽在喉舌。他的整个心都 要跳将出来,他拼命压抑着,不让自己的心跳得太过猛烈,可是有那么一刻,他几乎觉得快压抑不住了,心狂跳不止,一股血脉喷张,涌上胸腔和脑门。他知道自己 的脸和脖子还有眼睛都充溢着血色,那是激|情燃烧、欲火焚身、汹涌澎湃的情感激流。
这位让艾宁魂不守舍的少女是本国朝中大臣达多的女儿爱琪,芳龄15。达多是个弄权使计的弄臣,最好溜须拍马,见女儿爱琪已到婚嫁年龄,又出落得如此这般倾 国倾城,沉鱼落雁,遂在国王艾宁寿辰之日将爱女献上,名为献艺,实为献人。爱琪虽百般不愿,可也强扭不过诡秘狡诈的父亲,她当然知道父亲的如意算盘,但是 没有办法,父亲时不时就会向她灌输位极人臣、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种种好处,可单纯的爱琪对这些似乎都提不起丝毫兴趣。
国王艾宁的寿辰当天还邀请了邻国波普国王子扎里。当时扎里和艾宁同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欣赏着爱琪的曼妙舞姿,也很是为之胸襟荡漾,惊叹此等女子怎会是食着 人间烟火长大的,她应该不属于这喧嚣俗世,她定是投错了胎。他的眼神紧紧追随着她的身姿,他的耳朵竖起,仔细聆听她的吟唱,那舞姿应该是仙女才有的飘逸出 尘,那歌喉应是云雀之声,是那般的清丽婉转,有如泉水叮咚,有如丝竹仙乐,让人不禁心魂出离,心神驰往,以为那是天国该有的景象。他慨叹,这等飘逸脱俗的 女子,这般才情激扬的女子,要是能此生相守该是人生一大幸事快事哉。想想自己那三千佳丽嫔妃,再看看眼前这飘逸仙女,真是不得不让人感慨万千啊,他想,若 有此一女,那么三千佳丽尽弃不惜。
爱琪的老父亲达多看在眼里,喜在眉梢,心想这回老朽的夙愿终将达成,很快自己将得到这个国家的至高荣耀和财富。他不由得笑意飘飞,连长长的白须都要跟着他的笑飞起来了,脑海中已在构画着不远将来的锦绣繁华,置身其中,沉醉不已。
达多和艾宁、扎里都不知道,爱琪其实早已有了意中人儿了。她的意中人就是她奶妈的儿子比蒙,她和他是在2岁时就认识了。那时奶妈带着2岁的小比蒙进到爱琪 的家中照顾她,她从小和比蒙一块长大,虽然父亲位高权重,母亲和一大帮父亲的小妾们都很不喜欢她跟比蒙一起玩,可是在幼小而纯真的爱琪心里,父亲母亲还有 父亲的小妾们的想法都是错误的,他们不知道,比蒙有多疼爱她,能带给她多少的快乐,能化解她多少的忧愁。于是他们两个小不点经常趁大人不注意便溜出大门去 玩,到附近的河里捉鱼,到附近的山坡上捕蝴蝶,采野果,他还会给她编好看的花环戴在她的头上像个小公主,他也会给她采来大把大把的小野花和蒲公英。她喜欢 被他照顾着,喜欢被他宠爱着,喜欢被他呵护着。
14岁那年的某个云淡风清的日子,爱琪和比蒙寻了个空又偷溜出门,来到附近他们常去的小山坡上。此时正是山花烂漫的季节,满山遍野的野花开得姹紫嫣红,仿 佛百花媲美一般。爱琪穿了件小白裙,白皙的粉嘟嘟的脸蛋透着桃花般的娇羞嫣红,行走在烂漫山花间像极了仙子。比蒙很健壮了,修长的身子像个勇猛的骑士一般 在荆棘野草间为爱琪开道,深怕她的纤细白皙的皮肤会被刺钩钩破,也怕野草上的毛穗会蹭破她的腿。来到一个山顶的小草坪上,比蒙让爱琪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下, 他则到林子里去了。爱琪很乖,很听话,她于是躺在小草坪上半眯着眼睛望着浮云飘散,吹着轻柔山风,闻着青草芳香,感受着大自然的无比美好,感觉无边的惬意 舒爽。山风吹拂得她都快进入甜蜜的梦乡之时,比蒙神秘兮兮地回来了,他把双手绕在背后,蹑手蹑脚地走近正泛着甜蜜微笑快进入梦乡的爱琪身边。他把一个非常 美丽的用各种鲜艳娇美的小花朵编成的花环轻轻戴在爱琪的秀发上,又将一个用当地最结实的草织的戒指轻轻套在了爱琪的纤纤玉指上。他想,等她醒来,一定会很 高兴,很开心的。他在她边上躺下,看着天上的浮云聚散离合,感受着大自然的清新美好,再侧眼望望身边美丽的姑娘,觉得世界是那么的美好,神赐予自己的东西 太多了。
不知过了多久,爱琪睡眼朦胧地从甜美的梦乡醒过来了,她首先感觉到的是戴在头上的花环,她拿 下来,看着这精心编成的花环,它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娇艳,那么的散发着沁人心脾的甜蜜芳香,她把它重新戴在好看的秀发上。接着她看到了手上的戒指,那戒 指是用青草编织的,还鲜绿鲜绿的,散发着青草好闻的气息,戒指上还有如同宝石一般突出的小圆饼,她感动着,觉得他对她太好,他是用心编成的,是用他全部的 爱编成的。她看着沉睡中的他,他的脸上正泛着甜蜜的微笑,她猜他一定做着和自己刚才做过的一样的美梦。她刚才梦到,她和他牵手一起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在金 色大厅里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他为她戴上了金黄|色的公主冠,还为她戴上一枚闪着耀眼光芒的金戒指,还在她的脸颊上亲吻着。没想到现实中确实如此,虽然不是金 黄|色的公主冠,虽然不是闪烁着耀眼光芒的金戒指,可是她觉得这美丽的花环和可爱的戒指比那真正的金冠和金戒指都要好看得多,宝贵得多。她俯下身去轻轻吻了 一下他宽阔的额头。他醒了,看到他美丽的新娘正戴着他为她亲手编织的美丽花环,戴着他为她亲手编织的草绿戒指,她比他梦中更美,美得如同天仙。他深情地对 她说,你是我的公主,她深情的眸子凝视着他同样深情的眼眸,我是你的公主,永远的公主、、、、、、她为心爱的他唱着他们在一起时经常吟唱的歌子《美人 歌》,“美人有恨,美人有爱,美人的心有谁知?美人有心,美人有情,美人心随那少年舞。我那英俊的少年郎,你可知道美人心,美人为你流泪,美人为你心碎, 美人为你把心窝掏尽。我只爱我那翩翩少年郎,问君你可知,美人心属你,心属你,心属你、、、、、、”唱得他如痴如醉,这首歌就是唱给他听的,他知道这是她 编的词,她编的曲,这是她对他的爱的表白,他想他对她的爱已经不需要过多的表达了,她定知道他是多么的深爱着她,从少不更事起。
偷偷的相爱让他们觉得充满了神秘的快乐感和新奇感,炽热的感情烧灼着他们年轻的心。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的爱情必定会经受着一番烈火炼狱般的考验,必定会遭 受着诸多严峻艰难的磨砺,但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的相爱,因为没有人可以把两颗早已相互融合的心剥离开来,他们的灵魂早已融为一体,无可分离。
达多被国王艾宁授意进入密室商谈要事,正沉浸在美梦中的达多喜得手舞足蹈,几乎是跳着舞一般地跟随国王进了他的密室。艾宁说要跟爱琪成婚,尽快办理。达多 喜滋滋的,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喜悦之情,巴不得越快越好。扎里急急回国同父亲商量要娶邻国的爱琪为妻,父亲不同意,他觉得扎里贵为一国王子,怎么着也得娶 个公主,但是扎里不想理会父亲的这一套了,他心以许,不可改变,也不会改变,他不容许他的爱就此夭折,哪怕失去整个天下,他也要得到她,他发誓。
正当爱琪和比蒙偷偷相会之时,达多告知她此等好事,本以为爱女会兴高采烈,可是她却愁上眉梢,揪心疼痛,极力反对父亲的做法。达多不明白爱女是怎么了,这 是多少人都羡慕和盼望的事情啊,更何况国王艾宁正当年富力壮之时,又不是徐徐老朽。爱琪以泪洗面,比蒙偷偷从窗棂翻入她的闺房,得知此事,深感不妙。虽然 他们早有心理准备,可这等强势对抗还是没有料到,毕竟比蒙只是一个身份卑微得不能再卑微的下人,而他们要对抗的却是这个国家至高的首领国王。他们都僵了, 不知道能怎么办。比蒙的手臂上和额头的血管突突地跳着,爱琪知道他此刻内心定是汹涌澎湃,她自己内心也是翻江倒海一般波澜起伏,心神不宁。
扎里和父亲一番激烈争吵后迅即驱马疾驰飞越崇山峻岭日夜兼程来到邻国罗亚国,他要向罗亚国国王艾宁提议此事,要尽快娶到爱琪为妻。他赶到时,罗亚国国王正 布置达多和众大臣张罗举国大婚,以庆祝他和爱琪的婚事。他顷刻间瘫倒在地,仰天长嘶,不明白老天为何如此弄人,天空中突然大雨瓢泼,他全然感觉不到凉意, 因为他觉得他的心快死了,快死了的人通常心都已经凉透心肺,是感觉不到凉了的。猛然间,他又迅即从雨水泥泞中站起来,心想他们还没举行大婚呢,还有机会, 哪怕劫走爱琪他也要得到她。这么想着他又觉得天空明媚起来,他心里涌起了一股莫名的冲天豪气,像是誓死的壮士英勇献身一般。
此刻最为紧张的莫过于爱琪和比蒙了。他们两在极度不安中度过了整整两天,举国上下都在讨论着这件即将到来的大好事,可在他们俩心里却是无比的哀伤沉痛,无 以附加的愁云惨雾包绕着他们,使得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想到了私奔,于是又如此这般那般地计谋了一番,设计了私奔的路线,他们的计划是逃到邻国波普国去, 因为波普国离罗亚国最近,只要有马匹,两天就能赶到。
是夜,爱琪换上黑衣男装,比蒙也一身黑衣劲装。他们从后花园翻墙而过,墙外有他们的一匹白驹在等待。一把翻上马背,疾驰如风,消失在黑夜里。此时处于极度 紧张中的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翻墙而过疾驰而去那一瞬间,有一匹黑驹也随同他们疾驰而去,那是扎里王子和他的爱驹。他本来是想直接从爱琪的闺房中把她劫走 的,没想到比蒙和爱琪他们先行了一步。不过这样也好,他就可以直接在路上劫持他们了。两匹快马奋力向波普国疾驰着,比蒙和爱琪还是没有发觉跟在他们后面的 扎里王子。到了边境,扎里准备动手了,他自幼就擅长剑术、马术等等,练就一身高强武艺,这自然是没受过正统武训练的比蒙比不上的。扎里拦住了比蒙和爱琪, 比蒙下马,剑出鞘,灵动如游蛇一般刺向扎里的喉结,扎里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避开了,一番天昏地暗的打斗之后,比蒙倒在血泊之中,他眼神中饱含着对爱琪的 恋恋不舍,爱琪伤心欲绝,悲痛怆然,捡起比蒙的剑就要抹上自己的脖子,却被扎里一把拦下。爱琪看到比蒙眼中的光亮一点一点消失,可是她知道他的心是她的, 他的灵魂是她的,他的血液里流淌着她的血,永远都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她即使死了也是他的鬼。扎里把她横抱上马,她诅咒着这个恶魔,她恨不得把他杀了以告 慰她心爱的人的亡灵。可是她力气太小了,在强壮如牛的扎里怀里她压根没有反抗的余地。她用手打他的胸膛,用牙齿咬他的手,可是这个恶魔一般的人毫无感觉, 他的眼睛里布满鲜红的血丝,他的心突突地跳着,他知道从此以后,她会是他的了,永远只属于他一个人,任何人都不可能把她抢走。
艾宁得知扎里王子劫持了自己的新娘,就在举国大婚前两天,这让他的尊严一下陷入了低谷,他绝对不能容忍有人对他的地位提出此等挑衅,陷他于如此耻辱不堪的 境地。再说爱琪是他的,他早就认定了她,没有她,空有这一国首领之位,拥着这大好河山能有什么意义呢。达多倒不气不恼,反正扎里也是一国王子,他同样可以 得到无上的荣耀与财富,他才不急呢。艾宁国王满腔怒火地发动了战争,扎里王子迎战,两个国家烽火争雄,斗得正酣时,爱琪从扎里捆绑她的殿里逃了出来,骑上 那匹那天偷偷跟她来到波普国的她和比蒙心爱的白驹,疾驰穿过波普国国境,在罗亚国边境找到了比蒙的尸体,他还是那般美好安详,眼神里还是充满无限柔情,苍 蝇和虫子都舍不得吃他,他的身体仿佛还散发着余热,她知道他永远都是爱她的,他的心永远都为她而守候。温柔地抱着他的头,细细抚摸他的脸颊,一股殷红染上 了她和他的黑衣襟,黑红透湿的血是那样地震人心魄,撼人灵魂,她倒在了他的身边,如同当初他们在山顶小草坪上看天边云卷云舒一般安详甜蜜,他的眼睛轻轻地 闭合上了,满脸的宁静祥和,甜蜜的微笑挂在他们的嘴角,草织的戒指还在她的纤细的手指上,只是被血染成了红色,鲜红鲜红的,花环在他身边的包裹里,那些花 朵已经枯萎了,可还是那么美丽,散发着甜甜的气息,有如他们的爱情一般甜蜜芬芳。远处的山风轻轻送来模模糊糊的吟唱,“美人有恨,美人有爱,美人的心有谁 知?美人有心,美人有情,美人心随那少年舞。我那英俊的少年郎,你可知道美人心,美人为你流泪,美人为你心碎,美人为你把心窝掏尽。我只爱我那翩翩少年 郎,问君你可知,美人心属你,心属你,心属你、、、、、、”
荷花仙子
荷花仙子
荷花长得其实还算漂亮,只是她的右额角不知道怎么地从出生就带着一块印记,活像一朵荷花。就因为这多荷花印记使得荷花整天懊恼不已,隔壁就住着她心仪的男子吉源,可是吉源连正眼都没瞧过她。
荷花的家境很贫寒,但是父母都视她为掌上明珠,从来都不让她干一点点粗活,因此她保养得很好,白皙凝脂如玉的皮肤,纤细娇嫩的手指,飘逸如云的秀发,窈窕妙丽的身段,其实她算得上是个美人胚子了,可是就因为这块讨厌的印记,她天天照镜子祈祷上天开眼,能让她在某天早晨起来一照镜子发现那块印记不见了,那该有多好啊。她每日里都会在镜子前照来照去,苦恼不已,又万分虔诚地祈祷着。
吉源的父亲是个小小的员外郎,家境也还过得去。从小他就娇生惯养的,那手指保养得比女人的手都柔嫩,那脸蛋保养得比女人都要白皙,但是他天生一幅风流骨架,再加上眉眼也算清秀,因此让就住在隔壁的荷花对他心生爱慕不已,可是吉源是个很有女人缘的人,好些千金小姐都心属意于他,他也每每流连烟花之地,在那等红粉金子紫之地,他可是个极受欢迎的人物。他也好些附庸风雅之事,荷花时常能听到他在隔壁院子里拿着把折扇踱着方步对着青天摇头晃脑地吟诗作对,每回荷花听到他高声吟诵时都要偷偷笑上一阵,羞红了脸,这是自我陶醉的吉源所不知道的,因为他自己觉得他的才华还算横溢,风流也算倜傥,女人堆里他很受欢迎,自然是不待见隔壁的荷花的。
在吉源六岁时,生过一场怪病,他父亲求医问药,遍访名家,都不知道他到底得了什么怪病,总是浑身抽搐,高烧不断,不进水米,见人不识。老父亲把头发都急白了,心想老来得子多不容易啊,没想到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这夜,老父亲正躺在床上老泪纵横,哀叹不已,却有个声音飘渺而来,极其轻柔地对他说,“你儿子的病并不是没得治,念在你多年潜心向佛,用心行善的份上,天庭派我来指点你,取你家门前池塘里的荷叶一片,荷花一枚,用下雨天的屋檐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再给你儿子在子时服用即可。”老父亲感激涕零,立马采来荷叶和荷花,照着仙人指点,果真吉源又如从前一般活蹦乱跳了,老父亲从此要吉源拜门前池塘里的荷花为母,请求它保佑吉源长命富贵。老父亲也要求吉源和自己一样尽心行善,少为不为恶事。
十二岁时,吉源跟伙伴们到山里玩耍,遇到一条很大的蟒蛇,那蟒蛇足有他家水桶那么粗的腰,长足有七八米,其他小伙伴都逃开了蟒蛇的视线,唯独吉源被蟒蛇围追堵截住了,那蟒蛇团团围住他,嗤嗤地吐着血红色的星子,阵阵热气扑面而来,这阵势把柔弱的吉源给吓晕了,在蟒蛇的巨大嘴巴扑向他的时候他昏死过去。过了好久他才醒来,但是腿上留下长长的伤口,流血流脓不止,发出阵阵恶臭。老父亲伤心不已地把他背回家里,看着他的那条被蟒蛇咬过的腿上的肉变成黑色,他自己也疼得死去活来的,但是什么药都试遍了,不管用,老父亲再一次老泪纵横,唉声叹气,觉得儿子这回肯定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半夜,那仙人有送来了指点,说要他用老方法,就能就吉源的命,老父亲千恩万谢地道谢,虔诚地照着老法子做,果真吉源的腿完好如初,连伤疤都没留下一个,老父亲想这荷花真是儿子的救命恩人啊,从此对池塘里的荷花照顾有加,无限虔诚地烧香敬荷,也怪了,人家家里的荷花到了冬天就都蔫了,谢了,可吉源家的荷花却永远是那么娇艳明朗,粉丽动人,不败不谢,被当地人传为奇谈。
吉源渐渐长成一个风流潇洒但却稍显柔弱文气的少年郎,他对女人的兴趣也与日俱增,成天流连烟花之地,跟那帮红红绿绿的娇媚女子饮酒作乐,吟诗作画,要不就是去戏院看戏,顺便跟那些大家闺秀们眉目传情,暗送秋波,倒也撩拨得那些大家千金们为之心神荡漾,对他钟情不已。好几家大府千金都托人婉转地前来说媒提亲,但是流连花丛的吉源可不想这么早地吊死在一棵树上而放弃整个森林。老父亲为此没少说他,对于吉源流连花丛,老父亲心痛不已,但是规劝无效,也就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之任之了。这日,吉源从绮红楼回来,因喝多了酒而摇摇晃晃,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从此长眠不醒,身上散发出来冲天的臭气。年事已高的老父亲泪眼婆娑地抹着老泪指着躺在床上如同死尸一般的吉源哀叹,“儿啊,我说了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谁叫你整日里流连那等肮脏之地,你这次定是为那些晦气肮脏之物所害啊,老爹我也救不了你啊,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你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情何以堪啊、、、、、、”情绪太过激动的老爹口吐一股乌血,从此真的长眠地下了。老母亲便照着老法子救吉源的命,没想到吉源命大,又捡回一条性命。
其实他不知道,隔壁的荷花是修炼了五百年的荷花仙子,当年她是投胎到吉源隔壁的这户穷困人家的,生下来就带着荷花的印记。而吉源则是池里的一弯鲤鱼精,在他们同为仙妖时,荷花就属意于他,只是他后来为了超脱便投胎到凡间做了公子哥,荷花便也追随他而去,并且先后救过他三次。吉源对于自己的前生是条鲤鱼精是根本不知道的,他更加不知道的是荷花每救他一次就要耗费自己一百年的功力,因此投胎为人的荷花原本可以活50岁的,但是她现在只能活20岁了,这对于已经 18岁了的荷花来说太残忍了,而且她钟情的吉源又是那么的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让她伤透了心。
吉源看上了周家的千金霓玥,这霓玥也生就非凡美貌,宛若天上的一弯明月熠熠生辉,更重要的是周老爷可是当朝宰相啊,这等地位和荣耀可是能给家境普通的吉源带来无穷的机会和财富,荣华富贵简直唾手可得啊,这等美事对于吉源的诱惑太大了,让他兴奋不已。于是他派人上门提亲,霓玥也早就心为之动,因此一拍即合,周老爷对这个掌上明珠的要求奉若圣旨,自然赞同,于是速速定好婚期,决定举行大婚。
十九岁末的一天,荷花照着照着镜子,突然发现自己额角的那块荷花印记居然不见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时间不知道眼前镜中这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俏丽佳人是谁,她定定地看了许久才明白那是自己,她很惊讶于自己的这等非凡的美貌,更惊讶于自己容貌的突然变化。她走出院门外,周遭凡是看到她的人皆驻足而立,张口结舌,以为西施在世,贵妃再生,这等倾城美貌实在不是凡人所有,她定是上天落下的仙子,这般的飘逸脱俗,这等的美好娇俏。不一会儿,她家的院门外就围了一大堆人,都是瞠目结舌地望着她,好些男人的涎水流得老长。正张罗着婚事准备明天举行大婚的吉源从外面回来,发现一大堆人围在自家和隔壁家的院门外,就好奇地挤进人群里,这一看不要紧,登时吉源的眼球都快要突出来,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哪是人间的女子啊,人间是不可能有这等非凡美貌的女子的,她是仙子下凡吧,要不怎么会有如此动人心魄的容颜呢,他觉得一股热血直涌胸膛,直冲脑门,然后他几乎昏厥过去,他没认出来她就是隔壁的荷花,那个有着一朵荷花印记的被往常的他忽视的荷花。
回到家中吉源还是恍惚不已,真想不到世间居然有此等容颜的女子,那一刻,他有个强烈的念头,他喜欢上这个惊为天人的女子了,什么周家千金,什么宰相大人,什么荣华富贵,什么荣耀地位,都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周家千金的美比起这个仙子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若能得此女子一爱,便是做鬼也风流,也此生无憾啊。第二天,吉源的家中张灯结彩,新娘却不是周府千金霓玥,而是隔壁的荷花。人们奔走相告,传送这一消息,霓玥因不堪此辱而上吊自杀。在本该喜庆的洞房花烛夜时,毛若天仙的荷花却已经气若游丝了,周宰相因吉源带给他和女儿如此的奇耻大辱而派人前来暗杀吉源,在他们寒光闪闪的匕首即将刺入吉源的胸膛时,荷花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替他挡住了那把匕首,然后香消玉殒在惊愕不已的吉源的怀抱里,只是吉源永远都没有明白这个用生命守护着自己的女人对他的一腔深情和付出。
红舞鞋
红舞鞋
她来自烟波似媚的江南,西子湖畔的荷风给了她清澈和清纯的眼眸和心。
她来到了一个叫做上海的城市,第一次见到了她心爱的人,几乎是第一眼,便从此对他倾心不已。
她进了一个不很正式的舞蹈队,虽然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舞艺训练,但凭着她打小的聪明伶俐倒也能舞得翩翩曼妙。
她不很美丽,但绝对耐看。
他偶然遇见她时,她正穿着红舞鞋在练功房如同一只轻盈的蝴蝶般飘飞,被她的脱俗不凡的美好沉静深深吸引,一种叫Zuo爱情的东西悄悄触碰了他的心,他听得到自己的心跳有如不规律的敲钟,震得他虚脱乏力。
很自然地,两颗相互吸引的心在眼神的日渐交流中渐进式地紧紧贴在了一起,就好似她前生是为他而生,他此生是为她而来,就好比一朵娇艳的小花遇到了适合她生长的那个花盆,仿佛一切都是早就注定的。
相恋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而短暂,他们恨不能把24小时变成72小时甚至更多地待在一起,这样才足够容纳他们深似大海的爱。
许多的回忆伴随着正在享受的爱一起变得悠长,但在她心里,怎么为他付出,怎么对他好都不够,因为她认为前生自己肯定就是属于他的。
突然有一天,他不见了。她开始到处打听询问,几年过去了,他如同消失了一般毫无音讯,就仿佛这世间从来没有过他的身影一般。
渐渐地,她的心碎了,青春也渐行渐远,拒绝了很多伸向她的爱情的手,舞姿也变成了对回忆的回忆,只是偶尔想到他依然会心悄然地刺痛一下,那双红舞鞋再也没触碰过,虽然颜色依旧鲜艳如新。她只想有一天他还能回来,还能看她穿着红舞鞋为他翩翩起舞。
她以为她可以忘了他,但世间有些事情偏那么无可奈何,无法解释。在她以为已经将他彻底锁进自己记忆深处的黑匣子时,一个他当年的老朋友告知了她他的老家地址。她辗转千里来到了福建的一个小山村,刚进村里看着那些曾养育过她心爱的人的青山绿水,感受着他曾呼吸过的那片天空里的空气,她觉得有点幸福,仿佛能从这里感觉到亲爱的人的呼吸。
找到了他的屋子,只有一个白发的老婆婆,还有一个生涩的小女孩拖着婆婆的裤腿害羞地偷眼看她。没有他的影子,连张他的照片都没有见着。婆婆问她从哪里来,她问婆婆他到哪里去了,婆婆无语,只无限爱怜地望着那小女孩和她,小女孩还是涩涩地绕在婆婆的背后,偶尔偷偷地蹙着眉头好奇地看她。她知道眼泪又在她的脸上飞过,还有婆婆的眼泪,小女孩也呜呜地哭起来了。婆婆泪眼婆娑间告诉她他打小女孩出生以来就没回过家,也没任何音讯,女孩的妈妈难产早死。
她抱着婆婆,却没了眼泪,心是冰凉的,没有任何感觉。亲亲那眉目之间像极了他的小女孩,把她几年来的一点积蓄全塞到婆婆手里,一声凄惨的哭声撕心裂肺从她胸腔发出,“妈妈”,她跪拜着婆婆,婆婆早已虚脱一般无泪呜咽,无力地将她从地上拖起,抱着她,就像抱着自己的闺女,是那么的充满爱恋和不舍。
离开那个小村子,她知道她的心从此裂开,永不愈合。她也发誓翻遍整个地球都要找到这个如风般消逝的男子。老天给了提示,她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了他此刻的所在。那一刻,她脑袋空空,眼神呆滞,鼓膜失聪,只两秒钟她的眼眶泪如泉涌,心若刀割,她知道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心,他一直深埋在她的记忆里,他一直是她此生不舍的牵挂、、、、、、
她坚决要朋友带她去找他,朋友犹疑不决,经不住她的眼泪,也受不住她对他的爱的感动,横下决心,将她带到了她日思夜想的人身边。
他只给了她一个背影,便想匆匆逃离。她看到了,这个让她魂牵梦萦,这个让她付出青春和满腔的爱,这个她曾以为是她此生的托付和毕生可以依靠的港湾的男人,他的背影消瘦了很多,脊梁也不如几年前挺拔,多了几许沧桑,这让她莫名地感伤,心绞在了一起,她用双手捂住嘴巴,脸憋得通红,呜咽着哀嚎,无尽的眼泪是此刻他的沧桑背影赐予她的见面礼。
他匆匆前行,似乎想如风般遁去,她风也似地狂追上去,身影矫捷,一如当年练功房的那只美丽轻盈的蝴蝶。眼泪飞着,心也像在飞着,她有预感,这是此生最后的会面。终于将他堵在了墙角,他显然不如她那么身手矫健。他形容枯槁,眼神空洞,虽然闪过一丝爱怜,但这丝似曾相识的爱意只在他脸上浮现了不到一秒钟便消散了,他转身又想遁去,逃避着她的追问和关切,她不停地追问他为何这般对她,为何这般对他的老母亲和小女儿,他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几番纠缠,他终于挣脱她的牵扯,又像风一般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她无尽的心痛和疑问。
两个月后,她参加了他的葬礼,在那个曾养育过他的美丽的小山村。老婆婆告诉她,他死于晚期肺癌,临走时一遍又一遍凄厉地呼喊着一个名字,那是她的小名。她把那双红舞鞋和他葬在了一起。她决定认养小女孩,直到把她抚养成|人,因为她是他和她之间从此以后在这世上唯一的联系,她想,就让爱默默流淌在他的骨血身上吧。
孽情恨(中篇,言情)
孽情恨(中篇,言情)
佳丽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娇喘吁吁,挥汗如雨,粉红的紧身运动短装紧紧裹住她颀长高挑的身材,一张秀美的鹅蛋脸,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微微上翘的长长睫毛上被额头流下来的汗水粘上,像晶莹的露珠一样随着她的奔跑一闪一闪。
凯悦也在这个健身房,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以前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健身运动了,回国自然也少不了。他的健硕的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伟岸挺拔,像一棵苍劲有力 的大树一般彰显着无穷的生命力,而他的脸孔却又带着几分秀美,真符合时下人们眼中所谓的花样美男。那拉力器使得他的胸膛像个鼓风机一般高高隆起,那令许多 男人羡慕的发达胸肌就是这样坚持不懈地练出来的。
凯悦的父亲韩骥旗是凯悦集团的董事长,这个在旁人看来很是功成名就的男人却是唯独对女人情有独钟,在他周围环绕的女人简直如同翩飞的蝴蝶般数不胜数,所以坊间流传着很多他的风流轶事,还给了他一个雅号,旗帅,意思是像香帅那般流连花间,迷醉不知归途。
凯悦的母亲香茗是个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她爱她的丈夫,可是她不能忍受她这个风流的丈夫终日给她造成的伤害、她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可是他一次又一次地背 叛她。很小时,凯悦就不得不在这个金玉其外的家里承受着父母日复一日的争吵,甚至连他的同学都骂他是野种,说他肯定不是他妈生的,肯定是他爸跟别的女人生 的。他难以忍受别人的眼光,难以忍受这种耻辱,所以打小他就反感父亲,有些自闭。
战争终于彻底爆发了,父亲又跟不知哪个陌生女人搅在了一起,香茗真的绝望了,因为她知道这次遇到了竞敌,骥旗这回不再像以前一样回来求得她的原谅了,而是 跟那女人私奔了,她在这个过程中越是打压他们,他们就越是铁了心要在一起似的要气死她,她没有了别的手段,选择了以死抗争,她要让他一辈子心中不安,让他 一辈子灵魂不得超脱。那个夏天香茗喝下了毒,带着无限的遗憾和怨恨还有诅咒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她伤痕累累的世界。
凯悦一直痛恨这个风流成性的父亲,虽然他很有才华,也很有魄力,年纪轻轻就拥有这么大的事业,可是他逼死 了母亲,他带给他和母亲无尽的耻辱和伤痛,所以在他眼中他不是父亲,他根本不配。母亲死后,他高中没毕业就选择出国,出国的费用是母亲留给他的遗产,虽然 比不上父亲的一根手指头,可供他出国还是绰绰有余。他想永远离开这个世界,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个风流鬼父亲,就让他死在女人堆里吧,他临走时这样诅咒着父 亲。
在国外待了好几年,学了些实用的技术,也拿到了硕士学位,人也渐渐开朗了些,却还是不太适应那边的饮食和气候,但是对父亲的恨从来没有从他心底离开过,只是他下意识地要把这道伤疤隐藏起来,不想轻易触碰,一旦触及便会更加剧烈地疼痛,所以他选择麻痹和遗忘。
回国了,感觉国内变化真大,城市规划和设计都不比西方差,也很有国际大都市的风范和韵味。他没有去见父亲,在他眼里,他早已不是一个活人了。虽然时常能从 媒体报刊以及周围人民嘴里听到看到凯悦集团的消息,他都没了感觉,仿佛那跟他没有什么瓜葛,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般漠然。在这个曾经是他的家的大城市,他 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像只漂泊许久归巢时却发现巢已不在的受伤的鸟儿,也许他原本就没有一个属于他的巢吧。他找了份软件开发的工作,是个外企,很不错的工 作。他依然坚持每天去健身,在挥汗如雨的过程里可以忘记很多烦恼,汗水的浸泡和体力的消耗会让他感觉灵魂得到重生一般解脱。
韩骥旗自妻死儿走后,也真的有些反省了。回想自己这么多年来的所作所为,设身处地地为死去的深爱他的妻子和他们爱的结晶儿子想想,还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 吓一跳,觉得自己多年来确实没尽到一个做丈夫和做父亲的责任,却给他们带去那么多无法愈合的伤痛。他也想办法跟在大洋彼岸的凯悦联系过,还曾经多次亲自飞 到那里去见他,无奈凯悦始终不能原谅他,根本当他已经死了,想方设法不让他找到。很多次睡梦中都出现死去的妻子幽怨的眼神在责骂着他,是你害死我,是你这 个恶魔,是你这个风流鬼,你不得好死,我不会让你好过的,你等着瞧、、、、、、好几回半夜惊醒,好像都看到穿着白衣的妻子披头散发眼放绿光口鼻流血面色苍 白地向他飘过来,带着风的呼呼的哀号呜咽声,吓得他直发抖,跪着哭求,香茗,你原谅我吧,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对不起你,真的对不起你啊、、、、、、
坊间流传旗帅中女人的毒太深,被妻子的鬼魂缠身,都神经错乱了,还进了精神病院。其实没这么严重,韩骥旗怎么着也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生意场上这几十 年的风风雨雨,因生意纠纷遭竞争对手打压报复好几次死里逃生,他不是个轻易能被打垮的人。但是妻子的死和儿子的走对年近半百的他来说毕竟是种创痛,而且罪 魁祸首就是他自己,是他自己一手把这个幸福美满的家给拆散的,是他作茧自缚自掘坟墓,他是个罪人。
这以后,韩骥旗好像真的改邪归正了。韩骥旗老了,身体也有些发福了,虽然还保持着从前的风度,可是人们可以看见他手上脖子上明显的老年斑了。凯悦集团的生 意越做越大,都已经快发展成为国际集团了。韩骥旗的感情生活还是一直很为人们所关注。最近这两年坊间流传说他找了个小蜜,这女孩真是人间尤物,人见人爱, 倾国倾城,所以本就风流的旗帅面对这般美艳撩人的尤物怎会不动心呢?于是乎,关于他的传闻就又喧嚣尘上,人们都在纷纷猜测他们何时成亲。
这般天仙美女就是佳丽,她生在江南一个穷乡僻壤,家境自然贫寒如洗,不得不年纪轻轻就出来打拼。她的美貌给她带来了很多好处,可是也给她带来无尽烦恼。她 找工作很容易,可干不了多久就会在那地方掀起一阵波澜,男人们都色迷迷地对她想入非非,女同事们都对她恨得咬牙切齿,说她是狐狸精,专门害人的,生怕她们 的老公或者男朋友被她一个媚眼就勾走了。她在这些人面前都左右为难,不知老天为何这般捉弄她。于是她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直到遇到韩骥旗。韩骥旗其实和别 的男人能有什么两样呢,只不过他的身家和地位,他的财富和荣耀让人看得眼红,觉得高不可攀。既然这样风度翩翩又有财富地位的成功人士能看上她,她觉得自然 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她于是想到了从前面对的那些男人时她的故作清高原来都是虚伪的,是因为他们的钱财比不上韩骥旗的多,所以她没有选择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人,原来她也是这么现实,这么丑陋。
她成了韩骥旗的固定情人,人们都说她很有可能成为韩骥旗的第二任妻子,继而成为凯悦集团的继承人,她自己也这样想,也这样盼望。可是她还这么年轻,这个韩 骥旗虽然这么有钱,也还算有些风度,可是他毕竟老了,她每回看到他手上脖子上松弛打皱的皮肤都感到一阵阵反胃,可又不能表露出来。她其实还是希望拥有一个 普通女孩子所拥有的真正的爱情,她也盼望有一天会有这样一个白马王子出现,那是她打小的梦想,可是看着这个睡在她旁边的两鬓苍白,浑身皮肤松弛,长满老年 斑的富商时,她总在夜半心酸,借酒消愁。
韩骥旗对她宠爱有加,马首是瞻,言听计从,只要她想要的都买给她,还送了她一套别墅和一辆名牌跑车。自跟了韩骥旗后她再也不用出去奔波劳碌了,每天没事可做的时候就开上这辆跑车去市里最好的健身中心做运动,这可是时尚,永不落伍的时尚。
凯悦和佳丽就这样相识了,他没告诉她他的过去,她也更不好提她的过去。两个相互需要隐瞒历史的人却被对方深深吸引,凯悦和其他男人一样被她的美貌折服,拜 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佳丽则是需要体会和享受他带给她的年轻而充满激|情的爱情火焰的刺激,就这样他们相爱了。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从不过问彼此的过去,都小心翼 翼地藏好历史,深怕会因揭开这层伤疤而伤害彼此的感情。他们自以为遇到了真正的爱情,凯悦甚至想过未来他们的生活,佳丽沉醉于这年轻的生命带来的鲜活的感 觉,有那么一刻,她想成为他永远的爱人,她想要是韩骥旗像凯悦这般年轻该多好啊,她知道自己无可救药,她喜欢和需要钱财荣耀,可她也想得到真正的爱情,可 是这两者不能兼而有之,这是多么矛盾而折磨她的事情啊。
最终她选择了嫁给财富与地位,她想她就是一个无耻丑陋地追逐财富物质的人吧,她觉得她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爱情。婚后不久,她生下一个男孩,韩骥旗无比欢 欣,老来得子的幸福喜悦使得他布满皱纹和斑点的脸都年轻了许多。孩子两岁多时大病了一场,送进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连DNA都查了,医生在电话中把结果告 知年老的韩骥旗,他震惊了,愤怒了,他不敢相信这个他精心呵护、全心培养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他全然不知道,婚后佳丽还一直跟凯悦保持着联系,凯悦在他 们结婚时才知道佳丽就是跟自己那个风流父亲结了婚,他其实对于佳丽这个他曾深爱过的女人选择嫁给了财富是很痛恨的,但是又因为她嫁的是父亲,想到父亲的情 人居然是自己的女朋友,而且他甚至都怀疑那个孩子是他的,他就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复仇的快感,却也伴随着深深的羞耻,因为他无意的举动成了复仇,而这个孩子 却是无辜的,他不应该成为他复仇的工具,所以他在内心里觉得欠这孩子太多。对于佳丽他心中是五味杂陈的,说不上对她现在是爱还是恨还是什么别的,只是觉得 她不是个好女人,她对孩子缺乏最基本的人性的母爱和责任感,他之所以还跟她保持着联系完全是因为这个自己的骨肉。孩子生病时他很痛心,终日守候在病房前, 韩骥旗来时他就马上回避,可是检查结果出来的那天他决定向那个夺去自己父爱和母爱的风流老鬼摊牌,他要告诉他这是他的骨肉,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他要带走 他。佳丽根本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两个男人竟然是父子,而她的孩子竟然是丈夫的儿子的儿子,她为自己感到羞愧,也感到天意弄人。
韩骥旗怒不可遏地回到家里,把佳丽关在屋子里,不让她见到孩子,他认为这是对她最好的惩罚。他要她交代这个孩子的父亲是谁,佳丽只得说出实情,韩骥旗颓然地倒下了,送到医院抢救时已经晚了,他那颗心脏根本无法承受这样不可思议的巨大的打击。
凯悦没能等到韩骥旗的出现,他从新闻里得知他刚去世,他本以为自己会很开心看到他这样的结局,可是居然没有,一点都没有,反而在心中涌起一股伤痛。他抱着 自己的骨肉离开了这个城市,他要带他去一个任何人都不认识他们的地方给他一个温暖的家,要悉心照顾培养他成|人,让他享受自己没有享受过的温馨的父爱。从此 以后,人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天天在附近转来转去,她时常自说自话,时哭时笑,因为她早已疯了。
你是我心中永远不倒的爱情树(中篇,言情)
你是我心中永远不倒的爱情树(中篇,言情)
山城的夏天有些炎热,但还可以忍受,毕竟山多所以树木多,可以吸走空气中过多的热量,为山城的上空带来些许的凉意。
静坐在电脑前,巴望着那个灰色的头像能亮起来。每当它亮起的一瞬间,她就一阵狂喜,血脉喷张,一股激流冲上脑门,紧接着一阵脑热,眩晕。
百无聊赖时,她对着镜子照了不下十遍,又坐立不安地起来喝了好多杯水,再就是不断地上厕所,却又不敢离开电脑屏幕太久,生怕它亮时她不在。
老天终于开眼,那灰色一瞬间变亮了,她激动得差点从凳子上摔下去。还没坐稳就迫不及待地敲下一个鬼脸发送过去,生怕它又变灰了。
电脑的那端是铭,是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计算机的小伙子。静和他在网上认识有两年了,静和他同岁,比他小月份,也刚刚大学毕业,学的是服装设计。
读大学时课程不是很紧,静也有了大把的时间用在网上。最初她对于网恋是嗤之以鼻的,要是听到哪个同学跟别人网恋都觉得那人简直是稀有动物了,觉得那样的人 简直是幼稚没头脑到不可理喻无可救药。铭也是这样想的,他的一个室友就是跟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两人不在同一城市,所以矛盾多多,经常找他诉苦, 这更加导致他对网恋的排斥。他觉得两个人通过网上认识就开始恋爱,都不知道对方说的是真是假,也不知道对方发的照片是自己的还是冒用别人的,就开始谈什么 感情,简直是无稽之谈。铭和室友就曾无聊地在网上骗一个男人说自己是女孩子,想要跟他恋爱,那男人要他们发照片过去,于是铭和室友就在网上百度了一个不很 红的女明星的照片发了过去,没想到那男人信以为真,一顿乱夸,说你长得真漂亮,就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真的对你很心动,求求你跟我视频吧。铭和室友狂笑却又 有点担心,怕那位仁兄性格偏执真要闹出什么剧来让他们吃不消。所以在铭的心里,网恋简直太不靠谱了,随时充满了谎言和变数,陷阱和樊篱,让人防不胜防。
最初是静先加的铭,她那天考试没考好,心情郁闷到不行,很想找个人来诉说发泄一番,QQ上认识的人都灰着,没一个活的,所以她就随便加了一个,连对方的资料也没看,她就想找个陌生人来发发牢骚,哪怕对方是只小狗也行,只要能听她说话。
铭刚好在线,接受了她加他为好友的请求。她铺头盖脸就来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我想发脾气,你能忍受吗?”铭觉得很搞笑,发了一个笑脸过去,于是静一通连 珠炮也似的极快地敲着键盘,那可怜的键盘真经得起她手指的蹂躏,一大通不着边际无所顾忌的话语连个标点符号也没有地就发送了过去,由于不停地有静的新信息 过来,铭都无法好好地看完她说的话,他苦笑着,心想这个人真有意思,看她发过来的那些话也是很直率夹着点幼稚劲儿。静把一堆想要说的话都敲了过去后长长地 舒了一口气,觉得心里舒坦多了。在他还没来得及看完她的话时她又发了条信息过去“好了,我心情恢复了不少,谢谢你能听我的牢骚。”于是下线,弄得网络那端 的铭哭笑不得。
此后他们就经常在网上遇见,也没什么很特别的感觉,偶尔在网上看到对方的头像亮着就打个招呼什么的。直到有一天,静很正式很郁闷地在网上告诉铭,她喜欢上 同班的一个男生,但是那男生喜欢的却是另一个女孩,非常直接地拒绝了她,让她感觉尴尬和伤自尊极了。她问铭,“男生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比如说你吧”铭 想了想,很郑重地告诉她,“我喜欢天真率直的人,就像你这样的”。静哭笑不得,觉得他的玩笑话让她心情大好,他总是这样,每当她有不开心的事情,只要跟他 说一说,他几句话就能把她逗笑,让她开心,她于是习惯把他当成自己的一个知己一般,什么话都说给他听。他也乐意当个大哥哥一样地开导她,在开导她的同时仿 佛自己也明白了一些平时没仔细想过的道理。就这样作为彼此的心灵慰籍而在网络中相识着走过了两年。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他们触及了爱情的话题,这次爱情的主角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他们仿佛早就相恋的恋人一般由逐渐的试探而有所顾忌到后来的急急的倾吐 着对彼此的思念,或许这种爱的情愫早就在他们心里生了根,只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也可能他们早已意识到但是缺乏一个合适的契机来揭开这个话题,也或者他们都 因矜持羞涩而在等着对方先开口、、、、、、但是他们都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两年来他们都没有问过要对方的照片,也没提出过视频,这点连他们自己都惊讶, 或许是一种潜意识的默契吧。他们约好夏天在小山城见面。
可是那个夏天地震降临到了这个小山城,在毫无朕兆的情况下降临到了猝不及防的人们身上。铭是从网上得知这一噩耗的,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的静是否安好,他给 她打电话没人接,他心急如焚地买了去那个此刻让他无比牵挂的地方的飞机票。由于飞机降落的城市离发生地震的小山城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而这段路又在地震中垮 塌得面目全非了,所以他只得想尽办法跟随一大班进灾区采访的记者队伍九死一生地赶到了小山城,这里有他的爱人,他此刻甚至觉得要是自己的生命可以换来静的 生命的话他是多么的愿意啊,然而他爱的人,还从来未曾谋面的人此刻却生死未卜。从电视的报道和他亲眼所见灾区的凄惨景象来看,他觉得她很可能遭遇了和大多 数人一样的命运,被压在哪个角落生死不明。他想老天怎么这样不长眼啊,让这么多善良的人们被埋在这钢筋水泥的腹下呻吟,痛苦死去,血肉模糊。他看到很多的 战士都在奋力抢救伤员,他也看到了一排排被塑料布遮盖的尸体,那些可怜的人们永远得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们当中很多还是没来得及经历美好精彩的人生和爱情的 小花朵。他看着这样凄惨的景象,再想着自己心爱的人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躺在这些从此长眠的人们当中,他捶胸顿足,那种悲痛无以为解,难以言述。他也在心里下 了决定,不管怎样他都要找到她,不管她是活着还是死去,因为在他心里她比他的生命都要重要。他想,爱得这么离奇,这是老天的安排,要不他们怎么会千里相 恋,这是怎样的奇缘啊,既然连面都没见着,既然爱得这么辛苦,他就要给这段爱情一个圆满的结局,想到这里,他为她和自己的爱而感动得鼻子发酸。
他开始了艰难的搜索,不停地用手机给她发信息,虽然信号有些不畅,但是他想如果她还活着就或许能够看到他的短信,能听到他对她深情的呼唤,能给待在不知道 的哪个黑暗的角落的她爱和生存的力量。之前在网上她告诉过他她家的具体地址,虽然地震给这个小山城带来了灭顶之灾,许多地方夷为平地,到处一片狼藉,但是 他向当地的居民打听到了这个具体地址所在的位置,他想起地震当天的早上她告诉过他她今天休息,想待在屋子里睡睡觉,哪儿也不想去,他于是断定地震发生时她 一定在家里,而眼前这片触目惊心的钢筋水泥的残垣断壁下很有可能就埋着心爱的人儿。由于交通还没有恢复,那些挖土机之类的工具没法开进灾区,战士们只能用 手或者木棍铁锹来把那些或死或伤的血肉模糊的人们从坚硬如磐石一般的预制板下一点一点艰难地挪出来。他一直不停地在这片废墟转了三天,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着 她的名字,希望黑暗中的她或许能够听到,老天不负,他终于在第三天得知了她就埋在这里的消息,那一刻,他知道自己从此不会再失去她,也永远不愿意失去她。 她被埋在了沉重的预制板下面,没有挖土机之类的专业工具似乎很难撬开那些重物,他心急如焚,生怕耽误一秒钟她的生命就有被夺去的危险,幸好她能听到他说 话,虽然由于长时间受压而且处于缺氧状态再加上三天水米未进她的气息很微弱,他就不让她说话,而是不停地跟她说着一些情话,找一些她感兴趣的话题比如“我 们什么时候结婚”“你结婚时想穿婚纱还是旗袍”“你想举行中式还是西式的婚礼”等等这样的话题来唤醒她,使她处在清醒的状态而不至于沉沉睡去,那样的话她 会有可能再也不能回到他的身边了。
终于,在被埋了三天后静被铭和战士们一起从沉重的预制板下被救了出来,她的腿已经血肉模糊,裤子和烂了的肉粘在一起惨不忍睹,连骨头都几乎露了出来。由于 长时间未见光,为防止眼睛被突然的见光伤害,她的眼睛被布蒙上了,他甚至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他深爱的女孩一眼就先看到她不忍再睹的双腿,他不确定她今后是 否还能站立,但是这些都无关他们的爱情,因为此刻生命超越一切。她出来后,他问的第一个问题是“现在有营养快线和可乐可以输给你,你做个选择,喜欢哪 个?”那是充满愉悦、激动、兴奋、怜爱、关切而又调皮想让她放松下来的问话。此刻,在她心里或许来不及细细体味这些话所包含的深厚的爱,因为她实在太疲惫 了,疲惫到如果没有他深切的爱的呼唤她愿意从此长眠,那种在黑暗中呼吸着稀薄的氧气,水米全无,双腿锥心刺骨的疼痛的惨痛经历是非人所能忍受的。或者,在 以后的日子,她会细细地品味这些陪伴着她度过黑暗、孤独、恐惧,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的生命的承诺与爱的呼喊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而于他则是收获了真挚的爱, 他用自己的真诚和坚持赢得了她的生命,不管她今后能否站立,她都已经在他心里站成了一棵永远不倒的美丽的爱情树。
觅爱女人(中篇,言情)
觅爱女人(中篇,言情)
蜜丽和她的名字一样甜甜蜜蜜美美丽丽的。她是那种很有风情的女子,虽然不是倾国倾城之美色,但因着她的那股风流妩媚劲却使得一帮子的男人纷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一个个把她当女皇顶礼膜拜,可说来也奇怪,到现在她都没能找着一个她认为适合把自己嫁出去的对象。
蜜丽遇到的第一个恋爱的对象是她上高中时候的一个老师。那老师给他们讲历史,他人也长得和打扮得挺历史的,经常穿一双布鞋,头发长长的,还蓄着不长不短的 胡须,不带眼镜,身上经常穿着白色印花的大褂,活像一个很有修为的历史故堆里的白衣飘飘的儒生。他不是那么合群,但是见到学生都是很和蔼的,他的历史知识 确实是丰富,学生都爱听他的课,经常把教室挤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每当上他的课,从来不好好念书的蜜丽倒是坐在第一排听得最为认真,连下课也舍不得 出去上个厕所,就那么傻傻地坐在拥挤不堪的教室前排听他的课。私底下,蜜丽她们几个花痴女生给他取了个绰号叫柳才子,因为这位白衣飘飘风度翩翩的富有古典 气质和历史风尘的老师姓柳名才,蜜丽她们想,他爸妈可真是有历史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眼光啊,要不怎么会给他取了一个这么符合他今后的发展方向和才气风度的名 字啊。蜜丽彻底迷上了这个大才子,虽然大才子当时已经30有余,比她大出一轮多,而且才子也已经有家室了,可是蜜丽却觉得这样才具有挑战性。她于是经常找 借口去见才子,一会儿是说有问题要请教,一会儿说是要向才子借书,一会儿又说是邀请才子去看展览,等等,不一而足。自古才子爱美人,所以柳才子对着这样一 个充满青春气息的如花似玉热情似火的女孩没法抗拒,她的热情像一团火一样在他周围燃烧,最终让他引火烧身,他们被他的老婆抓到了把柄,最终柳才子被开除出 学校,现在不知道漂流在哪个角落。
像蜜丽这等不爱学习也不会学习的人高考结果可想而知了,但是好在她老爸是当地的一个富豪劣绅,因此通过各种渠道为他的宝贝女儿找了个三流学校。蜜丽想着那 就混混呗,反正不上学也没啥可做的。很快,风情万种的蜜丽在这个学校掀起了一股旋风,好几个男生为她而决斗,在她的周围围绕着一群蜂蜂蝶蝶。在这群人当中 蜜丽没找着有感觉的,任他们为她斗得死去活来的。倒是一个学音乐的酷酷的男生引起了她的兴趣,她主动接近他,可是他对她爱理不理的,当她不存在,这可让从 小被人当成女皇一般崇拜的蜜丽自尊心遭受了巨大的打击,越发的心有不甘,她发誓一定要攻克这个冷酷的堡垒。她于是也学音乐和唱歌,逼着自己念那蝌蚪样的五 线谱六线谱什么的,把本来就没多少的脑细胞弄得死了不少。她觉得苦啊,何必呢,从小到大都没这样折磨过自己的脑袋,现在就为着这样一个冷血的人苦苦折磨自 己,练吉他把她的纤纤玉指都练得出血起茧子了,可那该死的吉他还是没一点进步,气得蜜丽把这把贵得要死的吉他狠狠摔得老远,发誓再也不碰吉他,也不再对这 个冷血人有任何的奢望了。可世界就是这么的阴差阳错,正当蜜丽死心的时候,冷血人大发慈悲,他走过来拉起她的手很心疼地摩挲着,像呵护他的心肝宝贝一样用 无限温柔的眼神抚摸着她流血的指尖,蜜丽哭得稀里哗啦的,心都碎得一瓣一瓣的。
蜜丽大学毕业时,学校举办了一个讲座,是个当地有名的作家来推销他的一本新书。蜜丽没看过作家的书,但是听姐妹们说这作家长得超帅,很有才气,于是她就买 了本作家的新书,讲座一结束,蜜丽冲到最前边,扑到作家面前,对他狂抛媚眼,作家一时惊愕,随后反应过来,遇到狂热粉丝了。就这样,蜜丽跟这个年轻有才的 大作家打得火热,市里每一个浪漫的角落都留下了他们流连忘返的身影和爱的踪迹。可惜好景不长,作家腻味了,因为他从美丽妩媚的蜜丽身上已经感觉不到他需要 的灵感了,于是作家又结识了另一个更加美丽但是也很有才气的女子,把蜜丽一个人丢在了他们共同构筑的爱巢。蜜丽当时是伤心得寻死觅活的,可是那作家压根就 不管她,知道她那点伎俩。过一天,姐妹们叫蜜丽去蹦迪,她玩得很HIGH,似乎伤痛并没在她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她跟那些红红绿绿的帅哥猛男玩兴正浓。
工作后的蜜丽越发地有女人味了,是个真正的熟汝了,所以招惹了一堆的男人围着她转,办公室的花都堆不下了,上司对她这方面很不满意,提醒她不要把工作地点 当成爱情展厅。其他女同事则恨得咬牙切齿,因为自蜜丽来后她们基本上就得不到异性的关注了,她们就把怨愤加诸于蜜丽身上。蜜丽本身心高气傲的,她们越是 恨,她就越是把自己打扮的更漂亮火辣,在她们面前卖弄展示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蜜丽就在聚会上跟一个富家公子勾搭上了。那富家公子长得虽然寒碜了点,可是 人家确实有钱,资产好几个亿,富豪他爹就盼着儿子能赶快找个儿媳妇给他生个胖孙子,无奈这儿子虽然成天左拥右抱地流连于百花丛中,就没见他带一个让老爹满 意的回来。蜜丽跟着富豪在一起可享尽了人荣华富贵,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都享受过了,富豪还带她到国外环游了一圈,她本以为这样就栓住了富豪的心,以为 富豪会带她去见他老爹,可惜她不知道富豪只是把她当玩偶,玩腻了就丢到一边了。这回蜜丽可是真有点伤心了,不是为爱情,论爱情她倒真对这个富豪没什么,但 是就是惦记人家的钱,有钱可真是好啊,什么都能买,什么都会有,这长得非常磕碜的富豪不就是拿钱买爱情吗,他要是没那点钱谁会看上他啊,蜜丽极端地想,又 把过往享受的那些奢华仔细回味一遍,随即迅速穿上一件富豪送给她的镶满钻石的裙子,临出门时狠狠地想,他算什么东西,老娘还瞧不上他呢。这样想着她就去出 席一个新的聚会了。
一个姐们给她介绍了一个老外,这个老外在中国一家公司里从事计算机方面的工作,工资当然是比国人高出很多。老外很年轻,比蜜丽还小两岁,长得很帅,比莱昂 纳多还帅,蜜丽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有白白的皮肤自不用说,他的深蓝如海的眼睛也不用说,他的金黄卷发也不必说,就是他的白马王子一般的绅士风度和浪漫骑 士一般的气质深深吸引了蜜丽。蜜丽见过的帅哥可真不算少,可以用打来计算,但是这么帅的异国风情的男子还真是第一次碰到。那老外自然也被蜜丽的深情火热还 有她的妩媚柔情给迷惑了,他们两迅速堕入爱河,老外还带蜜丽去了自己的家乡,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农庄,蜜丽很喜欢那里,但是她更希望老外的家在纽约大都 市。农庄虽然风景迷人,空气新鲜,可蜜丽更喜欢大都市的氛围,因为她本来就是都市的精灵。没有了都市的纸醉金迷她会觉得生命了无意义。老外说想跟她结婚, 但是蜜丽拒绝了,因为老外不在中国安家,也不在纽约安家,而是想回到他的农庄去安家。
本市市委书记的儿子到蜜丽所在的公司洽谈时,偶遇蜜丽,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蜜丽想那公子也是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于是乎,飞蛾扑火一般地陷入新的爱河。人 们看着他们般配地走在一起都祝福他们,以为她定会是他的准新娘。他也带她去见过父母,父母很满意,说择日完婚吧,还送了好多的精美首饰给她,她高兴坏了, 心里做着美梦,心想公子人长得帅,又有才华,他老爹又有权势,真是一桩完美的婚事啊。就在结婚的前两天,市委书记他儿子收到一个陌生短信,说了很多蜜丽的 坏话,还说有证据。公子生气了,压抑住满心的火气,偷偷见了那个陌生人。陌生人递给他一个大纸袋,纸袋里装着很多不堪入目的照片,照片的主角是蜜丽和形形 色色的男人,这下蜜丽的完美计划彻底泡汤。她不等公子休她就立马自己逃跑了。
一个男演员,帅气的男演员,以前总让蜜丽在电视机前欲罢不能的男演员走进了蜜丽的世界,是蜜丽主动勾搭上他的。她为他的阳光灿烂的脸和略显忧郁的气质所痴 迷,还是少女时她就梦想拥有这样一个男人,现在他真的来到了她的身边,她以为那是真爱,热情而投入,以为那会是她的爱停靠的地方。相处两个月,她和男演员 总共待在一起的时间没超过10天,她每天都受着等待的煎熬,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他的八卦绯闻漫天飞舞,不是传他跟某个合作拍戏的女星就是传他跟某个男星 同性恋,甚至为了维护他的偶像人气他在采访中说他没有女朋友,这可让蜜丽彻底死心了,还没等那男演员从不知道哪个城市飞回来,她就逃离了,再也不想那什么 白马王子骑士风度了。
蜜丽说自己是个恋爱机器,她觉得自己不能缺少爱情,其实也许她并不懂得爱情,这同样是一种爱无能的表现,她自以为她对每段感情都很狂热地投入,自以为那些 都是爱情,可是爱情却一次一次远离了她。她从来没想过到底是为什么。直到多年爱海沉浮飘零后,在她30出头还没能把自己嫁出去时,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这个 男人改变了她。这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他不英俊也不潇洒,不伟岸也不挺拔,可是蜜丽分明能从他并不很宽阔的肩膀上感受到爱的力量,他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是 个做事有气魄的真男人,尽管他不能带蜜丽环游全世界,尽管他没有一个有钱有权的老爸,尽管他没有才子的风流倜傥,尽管他没有老外的浪漫情怀,可是他给蜜丽 坚实的爱,给她垒筑起坚强的堡垒给她遮风挡雨,始终把她记挂在心里,他不让她受委屈,在她需要爱时给她温暖呵护,因此,蜜丽第一次真正地感觉到了爱,这种 爱与金钱地位无关,与权势外貌无关,她喜欢的就是他的人,一个给她普普通通却深沉的爱的男人。她想如果失去他,她的心会很疼,一直疼到死,疼到不能呼吸, 这是她这么多年来遇到这么多段感情以来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心疼。她知道,她的爱从此复活了,她要幸福地和她的真正的王子一起去享受那普普通通却真真正正的 爱情了。
团扇娇娘凄清情(中篇,言情)
团扇娇娘凄清情(中篇,言情)
柳阿宝步履蹒跚地走在集市上,来往熙熙攘攘的人流把他撞得东倒西歪,他仿佛一个喝醉了酒一般的人,疲乏无力,跌跌撞撞。其实他没有喝酒,只是刚刚看 完榜回来,他再一次名落孙山,想起家中老娘的殷殷期盼,再想想自己也记不清参加了多少次科举考试,头发都快熬白了,可他在榜上的名次似乎永远停滞不前。
行至廊桥,集市人群稍微少了点,六月的知了在酷暑中没命地嘶叫,地都快被辣毒的烈阳晒开了 缝。桥头一颗百年老柳树下仿佛还有点清风拂面的感觉,所以三三两两聚了些人在树荫下乘凉。柳丝轻摇间,一个在树底下摆了个小地摊的白发白须的干瘦老头向路 过的神情痴癫的柳阿宝吆喝,小伙子啊,来看看哦,我这里好多宝贝啊,不看会后悔的啊,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了啊。柳阿宝并没听进去老头的话,还是痴迷呆呆地 往前走,白须老头立马上前拉住他的衣襟,他只得蹲下来无精打采地望着那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什物,根本没有打算买下什么。老头拿起一把扇子递给他说,小伙子, 我看你肯定是遭遇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这样吧,我把这把扇子送给你,你拿着它,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的。柳阿宝木讷地接过那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团扇,这把团 扇的材质也很普通,甚至有些粗糙,倒是扇面上有个在此刻的柳阿宝看来有些搔首弄姿的艳丽女郎,穿着绫罗绸缎,裙裾飘逸翻飞,彩带飞扬萦绕,边上几株苍翠的 绿竹。团扇四围是用朱红油漆漆成的木质材料围箍而成。柳阿宝并没想太多,心想老头让他拿着就拿着吧,反正又不重,刚好还可以在这大热天气遮遮太阳扇扇风。 于是柳阿宝跌跌撞撞地拿着那把扇子回了家。
家在山脚下,还是那么的破,还是那几间茅草盖成的家徒四壁的房子。白发苍苍的老 娘在缝补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衣服,见他垂头丧气进门也知道个十分八分的了,这种情况老娘见得多了,也仿佛有些麻木了。老娘问他吃饭不,他目光呆滞地点点头, 老娘于是起身去给他端了一小碗饭和一钵土豆,他看见土豆几乎都要吐了,不知道自己和老娘已经吃了多少顿土豆了。他家这点薄地种啥啥不长,唯独种土豆倒是疯 长,于是老娘和他顿顿吃土豆,他感觉再这样下去,他自己都要变成土豆了。
吃过饭,老娘出去忙活了,这大热的天气,阿宝是不想出去折腾了,再说他心情如此差劲,就更不 想动弹了。他又拿起书来,那一本本厚厚的书堆得老高,大概是这个屋子里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了,可是阿宝觉得书上的字和蝌蚪一样密密麻麻跟他捉迷藏,他的眼神 老是不能定下来,不一会儿就只望见眼前一片模糊的云舞。他生气地丢下书,把自己狠狠扔在破烂的床上,扔得太重了,床一声闷响,一角塌了下去,他起身抚着疼 痛的后背呲牙咧嘴地出门找了一块石头进屋垫起破断的床腿,长叹一声死死睡去。
半夜,阿宝醒来了,点亮那把破旧的油灯,他仔细把灯芯拨了拨,打个长长的哈欠,埋头到书里。一阵清风吹过,灯光摇曳,灯影乱晃,窗棂被风吹得左右摇晃。阿 宝抬头望了一眼漆黑黑的窗外,除了灯影映照着窗外如鬼魅一般摇曳晃荡的树影之外并没有什么。他继续埋头书堆,这时一股青烟悠悠升腾,一阵幽幽香气扑鼻,那 把普通的团扇飘飞到屋子中间,扇面上的女子纤巧曼妙地出现在他眼前,他惊愕不已,揉揉眼睛,掐掐大腿,没错啊,眼前的女子正冲他吃吃娇笑呢。那女子大约二 八年华,穿着绢丝锦衣,首饰佩物一应俱全,一路迤逦过来,饰物叮叮当当,伴随她的娇媚俏笑,宛若银铃,轻叩心扉,舒心不已。他问那女子从何处来,那女子纤 指轻盈拈起桌上的团扇,继而又用手指点了一下他的额头娇笑道,你真笨,明明看到人家从扇子上下来还问人家从哪里来。他看着眼前这等风流妩媚的娇俏佳人,禁 不住心神荡漾,想入非非,但是好奇心还是压住了这想入非非。他不停地问她是人是鬼,怎么会从扇子上下来,来这里做什么、、、、、、她只是不停地吃吃笑着, 并不急于回答他的问题,反而调皮地挠他氧氧,或者夺过他手里的纸笔,他有些气恼了,她也就不再逗他玩。她定下脚步,立在他跟前,眼眸含情,幽幽轻诉,我是 前朝一大户人家千金,我叫蕥怡,16岁时被父亲的小妾毒死,于是化作扇面美人,并无他意,只是你此刻的住地是我当年的闺房所在,我只是想家了,就来这里看 看。
他确定她是鬼魂,是前朝那个大府千金的鬼魂,他突然感觉阴风四起,冷嗖嗖的,脑后们都是冷汗 淋漓,她见他瑟瑟发抖,于是对他说,你不用担心,我并无歹意,我虽是鬼,但我不会害人,我知道你一直科举不第,因此受高人指点前来助你一臂之力,你且安心 研习,我虽不才,但从小习得文采,虽资质浅薄,但可帮助你科举登第。他一听这话立马来了劲,激动万分地拉着她温润如玉的小手说,我不怕,你是鬼的话也是个 好鬼,你是神仙,一定能帮我科举中榜,你一定要帮我。她点点头,扶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书桌前,随手呵气,整个屋子大变了模样,茅草屋子变成了红墙绿瓦,四 周墙壁上都挂满了古香古色、意境优美的诗词画作,贵气的花瓶里盛开着牡丹,还有几盆君子兰摆放在宽阔的窗台上。灯光把屋子照得通亮,连原本瘸腿的床和书桌 都变成了紫藤木的,散发着幽幽的紫藤香。她又给他变出一杯冒着淡淡茶雾散发悠悠清香的香茗来让他品尝。他惊奇地望着这一切,仿佛置身仙境,陶醉不已,他自 己都不知道有多少次梦想拥有这样一栋房子,能坐在这样的房子里静静品茗是他孜孜不倦追求功名的动力。
自此以后,每天晚上半夜十分,烛影摇曳间,蕥怡就会从扇面上下来,给他变出温馨舒适的环境供他静静读书,偶尔给他讲解难懂之处,在他累了时给他轻轻捶背, 在他渴了时给他端来香茗。到了天快亮时,蕥怡又回到了那把普通的扇子上,而温馨舒适的房子又将变回破败不堪的茅草屋,柳阿宝又只得睡在断腿的硬板床上,也 没了君子兰和牡丹花。但是这些日子柳阿宝觉得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为惬意的日子,因为有着这般美丽而才情四溢的女子作伴读书,真乃一大幸事,虽然她是个女 鬼,可是这么美丽动人有才的女鬼可是可遇不可求的,要不怎么就他柳阿宝遇到了,他想这肯定是老天对自己的眷顾,不想让他继续遭受科举落第的痛苦煎熬。他每 晚临睡前都细细端详着那把以前看来很是普通的扇子,而现在它却承载着他的喜悦和欢欣,扇面上他蕥怡笑得很是灿烂,仿佛在冲他眨眼睛呢。他用手轻轻抚摸着扇 面上她的脸,仿佛就是在抚摸着真实的她的脸一般,那么惬意,她的眼眸那么的勾魂摄魄。
这晚,还不到半夜,柳阿宝就急切地乞求蕥怡从扇面上下来,他对着扇子上他画像说了无数的情话,可是蕥怡一点动静都没有。直到半夜时分,蕥怡粉面含羞地下来 了,他责怪她为什么不早点来,她害羞地不做声,他问她有没有听到他对她说的那些情话,她羞涩地点点头,他又问她答不答应,她不好意思地扭身跑开,躲避着他 的追问。他追过去,在窗前拉着她的手,轻拥她的腰肢,对着窗外明亮的月亮和窗台上带着露水光华的君子兰发誓一般说,等我考上功名,我要和你双宿双飞,你等 我,我一定说到做到。她眼里满是泪水,月光和露水把她的泪水映衬得斑驳婆娑,更显得她的魅惑动人。她说,谢谢你能给我这般感人的爱,我当年就是爱着一个男 子,可是在我跟他想长相厮守时,我父亲那恶毒的小妾为了跟我娘争宠而将我毒死,我一直觉得这是我年轻生命里最大的遗憾,谢谢你为我弥补了这个遗憾。
自此,他们相亲相爱,她为他红袖添香,他们在一起吟诗作对,对酒当歌,可谓琴瑟合鸣,两情相悦,珠联璧合。不久,他再次赴京赶考,她在暗夜里为他煮酒送 行,说等他的好消息。他一饮而尽,一醉方休。临行前,他再次立下誓言,说中举就回来与她长相厮守。她也将一腔厚望和深情寄予他。望眼欲穿盼君心切,左等他 不回来,右等他还不回来,她心碎无痕,凄清不已,却不知他已高中状元郎,被皇上赐婚,封为驸马爷,面对着千娇百媚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面对着即将加身 的良田万顷黄金万两,面对着各色妃嫔佳丽,他早已将誓言忘得一干二净,也将她堆砌在心底不知哪个角落。自从得知自己中了状元后,他几乎就没想起过曾经郎情 妾意柔情蜜意的她,就没想起过他对她发过的海誓山盟,他对她说过的甜言蜜语,在他心里,她只不过是一面普通的扇子,至多不过一个前朝含恨而逝的女鬼而已。 他早已沉浸在万般宠爱之中了,真正体味到什么叫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无尚至尊的荣耀了,他觉得这种感觉真好,这才是做人的真正滋味啊,从此以后他的人生将 与这举国的荣华富贵锦绣光华相伴了,更有这等娇妻佳人作伴,真是神仙般的日子啊。
她只是一把扇子,只是扇子上的一个美人而已,没了他,她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她也走不出这薄薄的扇面了,只是她的心从此碎成了裂片再难缝合,那些过往的誓 言和许诺也似乎从来都没有存在过。整个扇面都沾满她盈盈泪水,扇面正中破了一个洞,那正是她的心所在的位置,她的脸上也早已没了笑容。寒冬腊月的天气,她 不知被丢在了哪个角落。因为,她只不过是一面扇子,一面普通的扇子。
寥落红绡头(中篇,言情)
寥落红绡头(中篇,言情)
红菱从小被孤苦的爹娘卖到红楼为妓,但是她不甘就此沦落风尘,而是另有一番打算。在红楼她习得百般技艺,论诗,写词,弹琴,作画,下棋,比舞,唱歌,她样样精通,再加上绝美容颜,华丽身姿,自是招蜂引蝶,被一帮名流浩宦、纨绔子弟追捧不已,还被封为花魁,老鸨也将她当摇钱树栽培,但红菱自知此等身份低微不足挂齿,众人嫌弃看轻,因此坚决卖艺不卖身,绝不涉足这等皮肉营生一步,她知道踏足一步便从此再无回头之日。王公贵族们皆知红菱虽身陷这等烟花灿流之地,但性情孤傲,不可轻易冒犯,因此皆以能博美人一笑为幸为荣,但红菱对着他们就是笑不出来,虽然她从事的这个行业就是要对人俏笑。每每红菱柳眉深蹙,凝眸深思,竟也引得王公贵族们兴致大兴,诗情才气大肆流放,皆以她为灵感源泉。
红菱天资聪慧,又美貌脱俗,气节高傲,于是跟很多才华遍溢的才俊们皆有来往。那些才子们皆是欣赏她的才情、美貌和气节,从来未将她当作烟花女子,只当她是知己红颜。当然她也对他们中的某些才俊动过心,只是碍于自己这等身份而不宜轻易表露,而那些才俊们当然也想一亲芳泽,但红菱怕他人闲言碎语,只得强行按捺住对才子的倾心爱慕,心想要是自己不是这等境遇,遇着自己喜爱的男子当然能跟他从此双宿双飞,可是照眼前这景象,若是大意为之怕是会置自己这等处境更为尴尬,恐将来回头无岸。
其实也有好些王公贵族和才俊卿人要为她赎身的,但是红菱不是普通的女子,老鸨要价太高,吓退了那些卿卿才俊,他们大多是些空有一腔才情却囊中羞涩的文弱书生,而那些王公贵族虽是出得起这等高价,但是太高身份的红菱也不想去,因为她深知豪门深似海,更何况自己这等出身,想必若真进了那等高官府第怕也没什么安宁日子过。于是红菱选择了嫁与红楼常客钱老爷,他的官职不是很高,只是一个小小的知县,薪俸供养家人自是没有问题,再说他年纪也不算太大,也就五十出头,长相也算过得去,听说家中只有一妻两妾,不似别人ℚi妾成群。
于是钱老爷异常兴奋地将红菱赎回了府第,旁人羡煞的眼光大大助长了他的虚荣之心,几多王公贵族更是想不通,红菱为何放着高官厚禄的他们不嫁而选择了这等太不显眼的钱知县,这让他们的自尊心和优越感大受打击。一想到以后在红楼再也没有似红菱这般脱俗美艳出彩的女子赏心悦目,他们就心神暗淡下去,连老鸨也深感后悔,从此红楼的生意大不如前。
起初红菱对钱老爷赎自己出离那等烟花之地深为感激,但钱老爷太过深入地陷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难以自拔,在他心里,红菱似乎只是他用以炫耀的一个道具,他不懂得欣赏红菱,他只是个靠着祖宗余荫而捐了个县令的粗人,根本不懂得红菱所钟爱的琴棋书画,这是红菱始料未及的,为此她苦恼不已,但想着从此能与那等流脂淌粉、纸醉金迷、肮脏晦气之地脱离关系,能被人当成真正普通平常人家的女子敬戴,也就稍微宽了些心。整日里,她乐得清闲,甚至有时自己起来打扫庭院,擦拭案几,拂拭尘埃,清洁锦衾,倒也安闲自在。偶尔细细磨着一方砚台,扯一方宣纸,在上面涂涂画画,记下些许念想。
那日,天高云淡,阡陌田间,芳草萋萋,碧杨绿柳,柔风拂面,正是个踏青的好时节。闲来无事的红菱便跟钱老爷提出要去踏青,钱老爷遂命儿子瑜琉陪同四娘红菱前去踏青。这瑜琉此时已经十八岁,比红菱小两岁,乃是钱老爷和正室所生。自打红菱来到钱府,正室和其他两房小妾便没拿正眼瞧过她,一来她的出身太过低微,让她们觉得钱老爷此举实乃智昏,有辱家门,二来真正让她们在意的当然是红菱比她们都年轻,都美丽,出于女人之间的嫉妒,她们当然更加嫉恨红菱,再说这红菱来了之后,钱老爷几乎都没到她们三房妻室过夜,让她们深感冷落,觉得这红菱是狐狸精,是脏货。红菱也不跟她们一般计较,因为在她眼中,这些庸脂俗粉根本不足为挂,她们鼠肚鸡肠,整天就知道算计争宠争财,丝毫没有女人的才情和娇媚。倒是瑜琉对这位比自己只大了两岁的四娘欢迎至极,他也到了思春的年纪了,对于这位貌美如花、才情四溢的四娘不想入非非都难,这等情事当然是粗人钱老爷发现不了的。
红菱在府中被三房妻室排挤,虽然她自己不感觉有什么,但还是会有点烦恼的,唯独这个瑜琉倒是对自己很关心,丝毫不似他的母亲和其他两位小妾,他一点轻视自己的意思都没有,而是敬重她,爱慕她。瑜琉虽然是钱老爷这等粗人所生,可却不似父亲那般粗俗不堪,而是文质彬彬,胸怀朗朗的俊美少年郎,这让红菱在入府第一天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心生好感,这也是她虽生活在那三房太太嫉恨目光的压抑之中却还能有着闲情逸致的原因。对于钱老爷安排瑜琉陪同她前来踏春,她和瑜琉都是兴奋而激动的,但只得悄悄压住这份兴奋与激动。
红菱衣着华丽锦绣,发间金凤银凰,蝶飞龙舞,再看她纤细腰肢,曼妙婀娜,细腻的皮肤透着芝兰淡香,凝脂玉白,吹弹欲破,还有那纤细白皙的小巧脖颈在飞彩流金的华衣里更显洁白如玉,她袅袅婷婷地行走在姹紫嫣红的阡陌之上,轻盈如蝶,纤巧如仙。路过一脉溪流,她静静站立,欣赏着自己的倩影,却不知紧随其后的少年瑜琉心下波澜起伏,滔天浩浪,翻腾不已,按捺不住,被眼前如此淡雅若兰,明媚似梅的四娘的娇媚姿态给深深吸引了。
而瑜琉也如迎风玉树,恬淡悠远,清闲若云,更兼其才气轻灵,意气飘飞,又这等萋萋年华,钟情之岁,怎能不为眼前这样动人魂魄的美景美人所动。更何况在旁人眼中,他们是一对如此契合般配的佳偶,没人知道他们实乃呣子。他们行走到哪里都会有一大群有意无意的眼神关注着,因为在旁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幅流动飘逸的春日美图,比这四围的春景要耐人寻味得多。这些他们自己是不知道的,他们只顾着欣赏着这美丽恬淡的怡人风景,只顾着欣赏如画中人一般的彼此,都没心思关心周围人的想法和看法。
淡淡暮色里,这双旁人眼中的璧人才迤逦迟归,连斜阳都卸了余晖。经过这一日踏青之游,他们从平日里的眉目传情到了彼此心有灵犀,心心相吸的地步。奇怪的是,两人都没想到礼教俗规,都没想到这等举止和念想是为世人所不容的,在他们彼此的心里,这等感情是如此的纯净和姣好,容不得丝毫玷污。
从此他们开始了偷偷相约,好在那三房都是好财之人,对于争宠倒并不真正在乎,只要能够跟着钱老爷得到更多的钱财她们才不在乎钱老爷宠不宠爱自己呢。当初她们都是贫寒人家女子,嫁给钱老爷,就是看着钱老爷祖上余荫丰厚,家俬十足。她们和钱老爷都想尽办法收刮民脂民膏,对于红菱和瑜琉之间的情事漠不关心,当然也因为他们掩饰得好。
那日月上柳梢头,红菱和瑜琉相约黄昏后。红菱从怀中取出一截红绡,又掏出一把小剪一剪两段,一段给瑜琉,一段藏于怀中,对瑜琉说,“这是我老家的风俗习惯,女人若对男人中意,便会用一截红绡头来栓住男人,让他永远属意自己。现在我把这截红绡一头给你,一头自留,愿君心似我心,痴心昭昭若日月,从此两不负。”说着说着居然两行清泪溢出深眸。瑜琉感动不已,轻轻为她拭去泪水,将那半截红绡头栓在裤腰,情深款款,“打今日后,我定当将这截红绡永远系在我的裤腰之间,愿与尔同心同德,痴心两不负”。两人都感动不已,泪眼模糊,为了彼此的深情,对着似水月华双双饮下清酒,以示情深永爱。
次日,瑜琉上京城考功名,正逢朝中一位高权重、富可敌国的大臣之女姑娘抛绣球招亲。这姑娘年方十八,但长相丑陋不堪,为出嫁而愁苦不已。她当时用盖头遮了脸,人们只知道她有个富可敌国的老爹,所以平民百姓的青年中年凡未娶妻生子的皆拼了命般地去抢即将抛下来的绣球,可这绣球却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打马过路的瑜琉手上,让他惊愕不已,赶忙把那绣球又抛出去,仿佛是个烫手山芋一般。无奈为时已晚,那姑娘隔着纱帘已经看清了瑜琉的模样,这等玉树临风,优雅若兰的绝美少年郎不正是自己期盼已久的梦中情郎吗?终于寻着了,怎能轻易放过。于是赶忙派了人马去调查瑜琉的身世背景,任瑜琉如何推却,说自己是无意接到的绣球,无奈那姑娘硬是对瑜琉动了心,不管他说什么也不肯松口,非他不嫁,害得他连功名也不考了,连夜从姑娘家豪华辉煌的府邸里逃了回来。这姑娘和她爹可不答应,反正已经知道他的家乡了,于是差人来到他的家乡跟他父母商谈,钱老爷和瑜琉母亲一听还有这等好事,心想这下发达了,钱家从此要交好运了,于是答应他们要千般万般地说服瑜琉,还拍胸脯打保票说一定能说服瑜琉,无奈瑜琉是铁了心地要违抗父母之命,坚决不答应娶那相貌丑陋的大臣千金为妻。在他看来,即使那姑娘貌若天仙自己也不会娶她,在他心里,没人比得过红菱,世上从此再无此等才情纵横的绝色佳人了,他觉得自己何其有幸,又是何其不幸啊。他决心以死抗争,守候他和红菱的爱情。他当然不敢向父母吐露他与红菱的私情,这是万万不可诉与他们的。
大臣和千金居然亲自登门来拜访了,还带来了众多的金银财宝,让钱老爷和他的三房妻室瞠目结舌,涎水都流得好长,眼睛都看绿了,这么多钱财真是一辈子都花不完啊,可是一看那姑娘却也都有些为瑜琉感到委屈。但是他们更关注的还是那些花花绿绿的财宝器物,瑜琉在他们眼中已经变成了一个交换钱财和地位的工具了,他们关心的不是瑜琉的幸福,而是他们自己的财宝和地位。红菱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深深地为瑜琉而感到悲哀,也看到了瑜琉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她于是独自转身,向隅而泣,为瑜琉,也为自己。
瑜琉拒不出来见这大臣和他的千金,千金还搬出她老爹的头衔,似乎是想威胁瑜琉和他爹,说如果不答应,就叫人将瑜琉拉去治罪砍头,瑜琉他爹听了吓得屎尿流了一裤子,进到瑜琉的屋子里对着瑜琉三跪九叩的,声泪俱下地说,“我的儿啊,祖宗啊,咱得罪不起这朝中大臣啊,你看在钱财的份上还是答应了吧,要不你性命都难保啊。更何况你娶了这女子,以后功名利禄荣华富贵唾手可得啊,下辈子都不用想事了,你就答应了吧、、、、、、”这方景象也被红菱看在眼里,她非常反感那个丑陋的大臣千金一副颐指气使舍我其谁的做派,也讨厌钱老爷和他那三房贪财势利的太太,心想要不是他们如此贪财,瑜琉也不至于被这姑娘纠缠至此。想到这些,她恨不能生了翅膀带着瑜琉直飞冲天,远远逃离这些肮脏的红尘纷争。
大臣见这瑜琉态度如此顽劣,心想我堂堂朝中重臣,如此低声下气地前来提亲,你却如此对我,让我心何甘,世人如何看待我,我的脸面何存。那千金也想着,我堂堂尊贵千金,现在如此的委曲求全,你却丝毫不给脸面,叫我如何面对世人,今后如何为人。两父女心下盛怒,依仗位高权重,便要将瑜琉重重治罪,瑜琉父亲和三房太太皆跪地求饶,无奈大臣和千金盛怒难却,不置瑜琉于死地不足解恨。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于是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要置其于死,次日即欲将瑜琉押赴刑场处死。瑜琉铁了心要跟他们斗到底,绝不松口。这下钱老爷和三房太太们泪水涟涟了,知道是自己的贪欲害了瑜琉,他们抽打着自己的嘴巴,也在心里责怪瑜琉的倔强,可是一切为时已晚。
这夜,红菱彻夜未眠,她无计可施,她甚至想要去说服瑜琉答应这门婚事,可是她知道瑜琉的个性,说什么他也不会舍她而去娶那个丑陋不堪的富家女子。她于是来到瑜琉房里,他已经形销骨立了,她紧紧抱着他,泪水湿透了他们彼此的衣襟,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但是此时无声胜有声,任何一句话都是多余的,彼此都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深情。他们就这样紧紧相依,那一夜他们都感觉到了无边的幸福。第二天,那丑陋不堪而飞扬跋扈的千金早早起来,她恨不得现在就拉那个可恨的瑜琉去砍头,她来到他的屋子里,想看看这个可恨的男人此刻是不是会改变主意,求她饶过他,跟她说同意娶她。可是在她刚进门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满屋的异味,她惊了一下,近前一看,瑜琉和一个她不认识的绝美佳人紧紧抱在一起,他们口鼻都流着乌血,已经停止了呼吸,但是他们的脸上都是幸福而满足的笑颜,这笑颜让千金深深妒忌,而且震怒,她还看到他们的腰间各栓了一截红绡,她彻底明白了为什么即使她富可敌国位高权重而瑜琉照样不会爱上自己的原因了,你看他们虽然死了,可是他们却是那么地带着满足的笑容,带着这样红得触目惊心的红绡定情物而逝,那一刻,她泪如雨下,落寞转身而去、、、、、、
烟花三月下扬州
烟花三月下扬州
(一)
那日,二十桥畔,湿风带雨,柔波碧碧,我乘着画舫荡荡悠悠,微微杯酒,熏不醉我的心,更熏不醉我的魂。正当我仰天长叹,悲鸣哀绝,双泪横流之时,你乘一叶纤舟姗姗踏波而来,烟雨凄迷里,你美轮美奂的身影渐渐穿透眼前这湿湿迷迷的细雨,渐渐映入我恍恍惚惚、迷醉游离的眼眸。你不知道,我心本已沉若深海,泛起的涟漪只是我自己的牵挂和惆怅,而你,你用你那绝美流芳、溢彩烁华的身姿和冠盖世人、芳华迷离的容颜,悄无声息却也仿佛早有预兆般,在我深沉若海的心魂里荡起浩浩狂澜。只这一眼,你便让再次我跌入红尘的深渊,从此不能回头。
在那之前,我心已近乎死亡,每每深夜,我似乎都可听到死神的呼唤,我以为我这堂堂七尺之躯只剩下空空乏乏的皮囊。我立足于这等红尘喧嚣之地,只看着这些红男绿女们在世间尔方唱罢我登台,只看着他们来来去去,过过往往,离愁别恨,挥泪饮恨,而我自己却只是这繁华俗世的一个匆匆过客,我像一片凋零的枯叶被尘世的风雨携着沉沉飘零打转,终至漂流在世间不知哪个角落腐朽成泥,或着化作细碎的尘埃消失不见,我以为我是天边的一只孤鸿,在浩渺苍穹里孤独飞翔,独自哀鸣,早已迷失了方向,远离了人间的爱恨情仇。
我原本有爱,有情,我也原本是一翩翩才俊。想那时,我也被万人追捧,众人皆说我有潘安之貌,唐寅之才,多少大家闺秀,富豪千金,小家碧玉,农家村姑都为我的才情迷醉倾倒,连圣上皆惊闻我名,召我为官。无奈我对宦海沉浮无意无心,遂拒了圣上这番好意,心下愧之。好在圣上开明,并不追究,反而赐我如花娇娘玉瑶,她乃圣上掌上明珠,生就闭月羞花之颜色,一笑倾城,再笑倾国,更兼才情四溢,琴棋书画,无不精通,造诣颇深。那时,众人皆羡煞我得如此三千宠爱于一身之如花千金,更羡煞我与玉瑶日日吟诗作对,夜夜对酒当歌,我与她时常把酒话桑麻,举杯邀明月,秉烛夜谈,寂寞长宫里因着我与她之间的琴瑟合鸣倒也多了许多人间的风尘和繁芜,多了许多生气和灵韵。
韶华无情似流水,这等羡煞神仙的美景良辰并不长久,我心中皎洁如月,貌美若仙的玉瑶居然在一个早晨香消玉殒了,她走时居然没来得及跟我说上一句遗言。我此时才知道她先天心有恶疾,三岁时一云游四海的老道给她算过命,她活不过十八,果然,在她这等菁菁如花年华,在这等如诗如画的神仙眷侣日子里,她还未来得及跟她心爱的我说上哪怕一个字眼就乘鹤西去,她定是去那明艳媚丽的极乐世界了吧,我当时就想跟她一起西去算了,于是我喝下剧毒的鹤顶红,却命不该绝,被府中人送医救起,可我已对红尘没了念想,一切的一切,都随我的玉瑶而逝,不留一丝丝痕迹。我的玉瑶,她走了,永远地走了,带走了我的心,带走了我的魂,带走了我对世间一切一切的尘缘,我只想着在那极乐世界与她再续前缘,再谱恋曲,可是我却又莫名其妙地好端端的独自凄零苟活于这世间,但我的心和我的魂永远追随我心爱的玉瑶去了那花香摇曳的极乐世界,那才是我身灵最终的归宿。我不知道我的玉瑶她独自在那陌生之地可否孤独,可否会如同我思念她这般刻骨铭心地思恋我,我永生难以忘怀她在临死时眼中溢出的泪,那是清丽的泪,那是万般不舍的泪,那是留恋红尘的泪,那是抱憾含怨的泪。她这等灿华之年,她这等芳华生命,便这样消逝殆尽,从此与我天人永隔,红尘两断,这怎不让天恨人怨呢,这怎不让我揪心撕肺呢,这怎不让我失魂落魄呢?
我便从此默默仰望万里长空,时时独斟独酌,夜夜萧歌寄语,我以为我浪迹天涯便可忘记我的玉瑶,我以为我放浪形骸便可摆脱思念之痛,哪成想,越是这般放荡不羁,笑语欢言,越是这般歌舞声声,笙箫鼓瑟,我便越是落寞不堪,表面的流光溢彩藏不住我内心撕裂般的疼痛,没人知道我在暗夜泪洒杯盏,泪湿锦衾的凄苦和哀绝,没人知道我思恋我爱的玉瑶的沉痛,难以言述,难以承载的疼痛。
(二)
那日,二十四桥畔,湿风带雨,柔波碧碧,我乘着画舫荡荡悠悠,我没喝酒,但我已心魂出离。你看不到我眼眸深处隐含的深痛。
我本乃当朝权贵之女,平日里受万众瞩目,爹娘和仆从追星捧月一般将我爱怜呵护,但我从不奢华靡颓,众人皆夸我娴静安好,细腻温婉,如诗如水。那时,我也才情不薄,一手娟秀文字让人倾慕,一曲怨曲能唱得人心魂出窍,更兼我琴棋书画打小细细研习,故也博得万众夸赏。我也生就如花容颜,名士才俊纷纷追逐,环绕四周,或歌或诗,或乐或曲,皆为博我莞尔一笑,他们便魂魄悸动,迷醉痴狂。到我年方二八之时,慕我容颜和才情之皇亲贵族皆纷至沓来,将我家槛栏皆踏破锈蚀,奈何我没能看上其一。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在我心里早已有了心上人,那便是我在年少时父亲大人带我去民间游玩时在一个江南水乡的小镇上小住了一段时日,便在郊游时遇见一个小小牧童。在那么小小的年纪我便已经对他产生了感情,后来与父亲离开那个如画如诗的水乡小镇时,我依依不舍,流连辗转,仿佛心肺都被掏尽一般疼痛不堪,而那小牧童也泪水涟涟,将我送出好远好远还站在水乡堤岸上挥泪摇手、依依惜别。
此后,这个小牧童勤奋上进,专心研书,想要在仕途有一番建树作为,也为了能与我续上前缘,配上我家室地位。无奈天意弄人,这牧童虽然人极其聪颖脱俗,科举及第,却无端身陷舞弊案,后又遭遇文字狱,被朝廷吏部打入监牢严惩。我便求爹娘告奶奶奔走相救,无奈这牧童被指控此两大罪状皆证据确凿,我知他是遭奸人陷害,因为朝中另两个大臣之子早已属意于我,而我看不惯他们不学无术,纨绔浮浪,故对他们的追求明确拒绝。他们怀恨在心,知我心有所属,便联手设计陷害牧童,欲置他于死地。我无计可施,此事事关重大,甚至牵扯当朝圣上,龙颜大怒,一气之下,竟然将他斩首示众。我悲痛欲绝,想就此追随而去,奈何爹娘白发两鬓,憔悴老朽,不堪忍见他们孤苦凄凉,便断了自尽念头,但从此深感与红尘已了无干系,心无旁骛,遂欲遁入空门,六根清净,朝吃素食晚念经,过那无欲无求余生。此番正是要乘舟去那附近城中庵里剃度修行。正思忖犹豫间我的眼眸便划过你幽怨如深潭的眉目,从此我便知道我的眼神再也不能从你深若渊潭的凄苦里逃离,我知道你是一个无意的猎人,而我却心甘情愿成为你的猎物,成为你笼中的一只鸟儿,甘愿被你囚禁。
那时你正仰天长笑,可我分明看见自你笑意满溢的眼窝深处旋转着一颗清亮却浑浊的泪,那是伤痛欲绝的泪,那是千疮百孔的泪,那是无尽无止的泪。虽然那时你是笑着的,可你的笑藏不住你内心难以言述的苦痛,微酒熏得你器宇轩昂的身形和你俊秀明朗的脸颊绯红飘逸,可这般狂放恣肆更加彰显了你难掩的苦楚。我看你时,原本凋落如泥淖,穿孔如烂衾的心居然莫名地温柔一疼,我也不知道我是为什么而疼,或许是为你的故作潇洒而心疼,或许是我在此刻想到了我如烟的过往风尘,想到了我如你一般伤痛哀绝的遭际,或许吧。
(三)
你看这三月的扬州城,是这般的多情孟浪,绯红的桃花映红了美丽别致的扬州城,莹白的李花照亮了清纯如玉的扬州城。亭台水榭,歌舞楼台,小桥细径,似锦芳华,这是三月的扬州城,霏霏烟雾,潇潇细雨,绿柳摇曳,这是三月的扬州城。
三月,扬州城的烟雾凄迷里,你我初识,歌一曲《烟花三月》为你我从此又重回红尘俗世打滚翻转而饯行,为你我前朝往事和明朝际遇而奏响结局和拉开序幕,看款款如烟的过往如水流去,不留一丝痕迹于你我心中,从此便再作人间佳偶,续上美好姻缘,在这扬州城里,在这烟花三月,在这二十四桥之畔。
牵住你的手相别在黄鹤楼,波涛万里长江水送你下扬州。真情伴你走,春色为你留,二十四桥明月夜,牵挂在扬州。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好朋友?扬州城有没有人为你分担忧和愁?扬州城有没有我这样的知心人?扬州城有没有人和你风雨同舟?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
鸳鸯只影江南岸 肠断枯荷夜雨声
沁娘打小学着唱戏,因为先天条件好,身段美,扮相俏,很受当地公卿贵族的追捧。后来她遇到了她心仪的人,是个当地有名的商人,这商人姓柳名庭芳,做的是丝绸生意,家底殷实,人也厚道,善于钻营,故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柳庭芳原本已经娶了两房妻室,虽然生意做得很大,无奈这两房皆没能给柳庭芳生个带把的,而是给他生了四个粉嘟嘟娇滴滴的女娃儿。柳家几代单传,他爹娘和他一心盼着能续上香火,期盼柳家能够人丁兴旺,于是一直惦念着要柳庭芳再娶个小妾,给柳家传递香火根脉。
柳庭芳和爹娘四处寻找能给他家传递香火的合适人选,在他这么多年天南地北、四海纵横的经商生涯中,他也在苦苦追寻,不觉年已届四十。这柳庭芳倒也文雅儒秀,打小习得诗词书画,虽然后对经商产生了浓厚兴趣,从此弃文从商,原本就比较丰厚的家底在他的经营下红火昌盛。他并不似一般的风流雅士四处留情,而是想寻个既能给他生儿子又能真正跟自己产生感情的红颜知己作伴。
虽然已有两房妻室,无奈柳庭芳常年在外经商漂流,跟那两房原本就没更多的时间在一起交流感情,那两房也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娶进柳家大门的。她们皆是寻常百姓家平常女子,只知相夫教子,没有任何文采风韵,中等姿色,性情倒是柔和雅静,给柳家省了不少无聊纷争。对于没能给柳家生个带把的,她们都深感歉疚和无奈,倒也支持柳庭芳再续一房,甚至她们也张罗着给柳庭芳找合适人选。
这日,柳庭芳自山西处理几单生意归来故里,他已经在山西、河南、安徽待了差不多有两年时间了,这趟回乡也是因生意需要。他一进门就碰到旧时交好登门拜访,这好友遂邀请他上城里的祺祥楼喝茶听戏,这祺祥楼可是当地非常有名的茶肆酒楼,当地有名望的贵族皆在闲暇之时去那里品茗看戏。
柳庭芳在生意场上多年摸爬滚打,见过的绝色佳人不计其数,奈何这日一见正在祺祥楼前厅台上顾盼生辉、明艳动人的沁娘眼睛就似乎粘上了她的粉面娇容,陶醉在她优雅如云、曼妙若仙的身姿吟唱里,痴痴狂狂,禁不住要跟着台上这般美丽如诗如歌的妙龄女子吟唱舞蹈起来。彼时,沁娘着一身玫瑰红的柔润绢缎,衬得她人如玉生辉,那是温婉细腻的润泽光辉。两支浓密黑亮的秀发披散在柔弱香肩上,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仙气,似妖似狐,却又温柔若水,静素若风,更兼那如泉潺潺,如铃悦耳的缱绻吟唱,让柳庭芳心魂出离,情不自已。他仿佛觉得有一阵携带着温润迷香的清风柔柔扑面而来,漫过他火热的胸膛,扇起更加猛烈的旺火,那火烧得他眼神迷醉,浑身躁动不安,他拼命吞咽着口水,茶都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可还是不解渴。他觉得他找到了他一直追寻的梦,他的红颜知己就在眼前,他于是想到了一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曲完毕,众人皆喝彩夸赞不已,高呼沁娘再来一曲,戏班老板上来应对,说这沁娘今日玉体欠安,由他人继续为大家献艺,众人皆遗憾无奈。沁娘下得台来,柳庭芳立马来到后台,顺便叫手下仆人去对面西街给沁娘买来燕窝让她润喉滋补。沁娘娇嗔腼腆,福了一福,问询眼前这等温厚端正的中年男子姓什名谁,两人在后台一番细细交谈,把各自的大体了解个清楚,沁娘打心眼里对这个相貌堂堂的敦厚男子深有好感,想到自己多年飘零,打小卖艺,个中滋味,谁人能知?再兼她身为戏子,身份低微,虽是名角,白日里受着众人追捧,但这等唱戏卖艺终究不过是碗青春饭,再过些年岁,又会有更加年轻漂亮的人儿出现来顶替她,那时她又该如何度过下半生呢?这些年,追求她的王公贵族不是没有,而是数不胜数,但是她觉得一直未能觅到如眼前这般稳重敦厚的男子托付终生,她见他第一眼便在心里漾起羞涩的情愫,知道自己终于盼来了意中人。
此后,柳庭芳成了祺祥楼的常客,而沁娘也觉得在台上不是为别人演出,而单单是为着柳庭芳献艺。她在台上翩翩曼歌时,眼眸一直默默含情地向柳庭芳传递着爱慕的情愫,而柳庭芳也是癫醉痴迷不已,仿佛这偌大的祺祥楼早已没了旁人,独独剩下他俩眉目传情。
柳家那两房闻听柳庭芳找到了合适的对象皆为他高兴不已,虽暗夜也会面壁而泣、暗暗哀伤,毕竟谁叫自己肚子不争气呢,终究能给柳家续上香火才是大事。不久,柳家大张旗鼓,操办婚事,迎娶沁娘。万般娇媚的沁娘沉浸在无边的幸福里,太过美好,让她一直晕晕乎乎,仿若在梦。婚后,沁娘与柳庭芳举案齐眉,卿卿我我,花前月下,仿佛神仙眷侣。三个月后,柳庭芳带着沁娘到了京城,因有几大客户在此,他们要在京城待上半年有余。
沁娘自此变成相夫教子的温柔小妻,如同小鸟依人一般日日陪在柳庭芳侧,再也不用登台献艺做个身份卑微的戏子。最初,她很是享受了一番这等衣食不缺的安静平常日子,也喜欢这等锦衣玉食,可日子长了,她也觉得太无聊,太漫长了。柳庭芳日出夜伏,有时三天两头因生意缠身而不归,沁娘只得独守空房,她便渐渐觉得孤寂无奈,度日如年。
这日,深感无聊的沁娘独自来到京城最为繁华的长安街上闲逛,她还是喜欢有人群的地方,跟这么多人在一起熙熙攘攘还是比独自孤苦凄凉地在家等着柳郎回来要好得多,这些繁华是她过去所熟悉的,是她已经习惯了十多年的生活。她便独自悠闲自在地从长安街这头走到那头,不过瘾,又穿越密密人群,从那头挤到这头。正当她享受着人群喧嚣的快乐时,一匹高大白马在她跟前刹住了,那马仰天长嘶了一番,吓了沁娘一跳,惊魂未定之际,从马上下来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这公子长得可真叫一个俊啊,鼻若悬胆,剑眉星目,有如玉树临风,潇洒不羁,气势逼人,一双明眸定定地看着娇羞受惊的沁娘,沁娘玉手轻轻抚着心口,好久才平静下来。公子自我介绍说乃当朝十一皇子,出门视察民情,本不想轻易以真实身份示人,但见姑娘慈眉善目,因此不碍透露身份,方才是马儿受惊,吓着了姑娘,还请姑娘见谅,为表歉意,欲请姑娘赏脸到皇宫一游,我欲设宴压惊赔罪。沁娘自知道他乃当朝皇子就已经惊诧不已,再听说要去皇宫重地,心下震动,犹豫不决,便告知十一皇子自身已是有夫之妇,草民百姓,不敢随便去那圣地惊扰。无奈十一皇子态度异常坚决,几番邀请,沁娘也几番拒绝,推脱不下,便随十一皇子进了皇宫圣地。这里雕梁画栋,金壁辉煌,威严沉穆,简直不是人间的时日。
十一皇子刚一吩咐下去,满汉全席便堆在了沁娘眼前,沁娘的心自见到皇子就没停止过狂跳,一直忐忑不安,面对这许多人间不可多得的美食,她却没了胃口,只顾着忐忑了。心神不定间,十一皇子亲自为她夹来好几头鲍鱼,她不好意思地推却,无奈十一皇子已将鲍鱼夹来要亲自喂她,这下她更局促不安了。纵然她前十几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遇到过千变万化的场合,可今日却是当朝十一皇子亲自在皇宫里给她夹菜亲自要喂她,她何时见过这等场合,又有几人经过这等场合,这样的际遇是好是坏,她心下自然忐忑不已。
好不容易应付了这顿丰盛却如鲠在喉的盛宴,她说天晚了,要回家,皇子便亲自驾着马车将她送回了家,柳庭芳还是没有回来。这一晚,沁娘的心辗转不已,难以成眠。皇子那张秀美俊朗的脸,那温柔痴缠的举动,那体贴熨籍的举动和话语老是在她心里碾过,搅得她心海翻腾不已,挥之不去。
第二日,皇子早早骑马来到了她的住处,说邀请她上郊外去游玩,她矜持但是却又有些欲拒还迎地说,不去了,柳郎可能今日回来,我在家等他算了。皇子不由她再推辞,而是拉起她就上了他的马。在姹紫嫣红、缤纷明媚、柳绿桃红的京城郊外,沁娘很开心地被皇子温柔地引领着环游了一圈,不时地被皇子的甜言蜜语逗地娇笑不已,还在皇子的纠缠下为他唱了一曲曲子,他则吹起长萧轻轻和着,引来无数游人驻足观赏,皆叹郎才女貌,天造地设,沁娘听这话脸红心跳不已,偷眼看皇子却是得意舒畅不已。
晚上回到家中,柳郎回来了,很高兴地告诉沁娘说要去四川做几单大的生意,是朝中权贵介绍的,且有朝廷密信保驾护航。沁娘惊诧不已,但随即明白了其中玄机。她掩饰着心跳和不安,不知该不该告知自己与皇子交好。可是她犹豫再三,还是说不出口。柳郎一早起来就去了四川,嘱咐沁娘先在京城待上一段时日,过段时日等四川那边安顿好再过来接她。她眼泪婆娑地送走了柳郎,却又有点点莫名的兴奋和期待,仿佛在等着什么。皇子在这天中午又骑着他的高头大马来到了她的住处,邀请她去皇宫游玩,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在皇宫里待了四五日,天天与皇子在一起嬉戏游玩,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已是个有夫之妇,只觉得跟皇子在一起日子过得飞快,而柳郎一去居然杳无音讯,她想他定是忙于生意而忘记了跟她联系,她有点盼望,却又有点害怕他会跟她联系。
这几日与皇子相处下来,她发现了皇子眼中那默默的温情,他是爱她的,他对她说要娶她,哪怕不要这大好河山和荣华富贵。她知道他是有希望继承皇位的,因为所有皇子里就剩他和三皇子,其他的都夭折了。可是他居然告诉她,为了她这样一个有夫之妇而愿意放弃皇位,还要娶她,这让她感动得泪水涟涟,却又深感对不住柳郎,他还一直蒙在鼓里,而且他去四川肯定是十一皇子暗中安排的。皇子就是想多些时日跟她在一块温柔缠绵,完全不在乎她已是人家妻室,完全不在乎她过去曾是一卑微戏子。
皇子在京郊给她安置了一处更好的住处,她便安静而又惶恐不安地待在这里,后来她对皇子说这里风景不够优美,皇子于是斥巨资给她建了个人工花园,她说她喜欢吃荔枝,于是一骑红尘妃子笑,她便如同当年的杨贵妃一般吃到了他派专人从岭南运回来的新鲜荔枝。她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享尽了皇子的温情体贴。
许多时日过去了,她却等来了柳郎的一纸休书。她并不知道,这也是深深爱慕她的十一皇子差人以朝廷的名义逼迫柳郎做出如此举动的。柳郎那时方才醒悟这一切的一切,登时昏死过去,醒后心泪枯竭的他无奈只得写一休书交付皇子仆从。她接到休书后,心里像刀子在撕剜一般,泪雨滂沱,她知道自己辜负了曾经深爱她的柳郎,她知道她永远地伤害了曾经对她那么好的柳郎,可是这一切皆不能再回头了。可是她知道自己的心很痛很痛,为了柳郎,为了自己对他的辜负。
再过些时日,忧伤渐渐平复了些,皇子还是似往常一般对她千般万般好,她也非常享受着他的柔情蜜意。他说过些日子,就跟她拜堂成亲,她心虽有不安,可想着能跟他在一起也是好的,毕竟自己是喜欢他的,这喜欢不同于对柳郎的喜欢。对柳郎,她觉得他带给她安心的感觉,跟他在一起她觉得什么也不害怕,而对皇子,她觉得他带给他很多青春的激|情和快乐,跟他在一起总听不够他对她的甜言蜜语,总觉得日子过得飞快,而他对她也是这般的好,这般的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贝一般疼爱不已,还为了能够拥有她而做出与他性格不符的逼迫柳郎的举动,她虽也有几分怨他,可感动于他对她的痴心,知道他是爱她如命才做出如此举动,也就原谅了他。
那日,皇子从她住处离开,说是今日父皇要求他和三皇子来个比赛,有武斗,有文斗,主要想看看到底谁更适合成为未来的一国之君。她倒并不希望他成为什么皇帝,只求与他过平常百姓家的日子就好。她在住处等他回来,可是等了好些时候也不见消息,还是皇子的一个亲信仆从趋马而来,告知她噩耗,原来十一皇子在与三皇子斗武时不慎被三皇子的长毛刺中胸膛,救治无效,已经归西。她听后觉得悲痛欲绝,心如刀割,昏厥过去,良久,她才悠悠醒来,却茫然无措,不知身在何方,又将向何处去。
多年以后,已经白发苍苍的她在一处僻静庵里静静修行了几十年,日日诵经,吃斋念佛,深感自己已与红尘断了干系,只想做那浮云野鹤,从此了无牵挂。
笙歌梦断蒺藜沙,罗绮香余野菜花
汝宁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子,不光才气逼人,而且相貌也很美,又很年轻,所以这样才色兼备的妙龄女子自然被众多的男子追求,每日里应付这些人都成了她的一大烦 心事,因为她原本只爱写写字,画几笔画,有灵感时作作诗,她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喝酒。说起喝酒,那可是海量啊。只是她家境贫寒,买不起很好的酒,一般只 能喝些自家酿的酒。
要说这酒量还是从老爹那里学来的。老爹是个老秀才,虽有满腹诗书,可是一直在功名路上不顺畅,他一直想考到更好的功名,无奈每回都名落孙山,这样过了许多 年后,他头发也白了,心力交瘁,所以恋上了酒,从此对仕途功名也失去了信心和兴趣。汝宁她娘是个不识字的农家女子,这许多年跟着汝宁她爹可受了不少苦,一 直靠着自己那点酿酒的技艺再兼帮人做点女红而供着丈夫考功名,还要供养汝宁。
虽然穷困潦倒,可看着自己的闺女出落得越发窈窕秀丽、婷婷袅袅,做娘的心里也万分的高兴和欣慰,一心希望她能嫁个好人家,不要再过这等苦日子。老爹打她很 小时就教她诗词歌赋,有事没事地教她书法和画画,她娘那时候看着这爷两一老一少只顾着忙活这些玄乎的东西,却不帮正忙得不可开交的她 哪怕一手,就对汝宁 说,女儿家家的,学这些劳什子有什么用,还不如跟为娘的学些女红,将来嫁人可是要学会女红的。每每她娘这样对她说时,小小的她就朝她娘挤眉弄眼,撇嘴翘 鼻,才不信她娘那一套呢。她可不想将来像娘这样天天只知道酿酒、做女红,她喜欢的是诗词歌赋,舞文弄墨,这样的事情才能让她感觉到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才能 让她感觉到快乐,这是她那个不识字的娘永远也理解不了的。
汝宁在诗文方面颇有天分,她爹看着很高兴,到她稍大一点时,爹就时常和她对对联,一起作诗,爹说出上一句,汝宁就马上接下一句,她爹就很认真地给她分析哪 个字用得好,哪个字用得不好,她因而从中学到很多作诗的玄机和技巧,灵感当然是最重要的。汝宁从小跟爹一起喝酒,一喝酒就特别有灵感,一有灵感她就文若泉 涌,写出来的诗作让爹大为赞赏,甚至知府大人都知道了她的大名,百姓们都说这姑娘将来可是要成为班婕妤那样的女官的,都说她老爹老娘有眼光,她一定能实现 她老爹的夙愿的。
到汝宁十六岁时,她遇见了让她心动的男子,这男子叫木元,乃是邻县知府,已有一妻庞氏。木元也是早闻汝宁的才华名气,故在自己寿辰之时邀请汝宁和她爹来府 上做客。席间,汝宁与木元一唱一和,作诗作画,木元深叹该女子乃巾帼奇才,不可多得,再见她朱唇皓齿、嫮目宜笑、娥眉曼只、容则秀雅,穉朱颜只,出落得如 此窈窕姝秀,姱修滂浩,因此心中有些想入非非,这一切都没能瞒过庞氏的眼睛,她妒火中烧,恨不能立马将汝宁父女赶出去。年少单纯的汝宁可是不管这许多的, 她也深为知府大人的才气所倾倒,看他的诗作,看他的画作,居然跟老爹有得一拼,不愧是知府大人。更何况他也还算相貌朗朗,轩昂若玉的,年岁虽大自己一轮 多,但是不碍自己对他的爱慕,于是心也飘飘,老爹也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但有种感觉,即是不想让女儿嫁给知府为妾。
回到家里,汝宁就开始想象着嫁给木元的好光景了,她想象着,两个人一起天天诗词歌赋的肯定比跟爹在一起吟诗作对浪漫多了,更何况她看得出木元也对她有意 呢。木元也在思忖着该怎么跟庞氏说要娶汝宁为妾的事情,庞氏恨恨地根本不理会他,只见他眉头紧锁,在屋里来回踱着方步。木元终于跟她来说此事了,庞氏突然 笑着答应了。那厢,汝宁也求爹娘能够答应她嫁给木元,爹娘死活不同意,说这知府大人家虽然也算有地位,他人也有才华,但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你嫁过去做人家的 小妾,更何况那木元的妻子庞氏看来不是面善之人,你嫁过去只恐没有什么好日子过。奈何汝宁铁了心,她以死相求,说是非木元不嫁,爹娘见她态度如此决绝,知 道多说无益,也只得由她去,是福是祸,也终究是她自己的命。
于是,木元就大张旗鼓地将汝宁娶了回来。本想着两夫妻能恩恩嗳嗳、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没想到汝宁的苦日子就此拉开帷幕。这庞氏本就诡计多端,心胸狭 窄,她原本就恨死了汝宁,木元先前要娶汝宁时,她辗转难眠,心里始终咽不下这口气,心想绝对不能让木元这个见异思迁的死鬼得逞,可后来她又转念一想,何不 让她进得门来好生教训教训她这等狐狸精,让她尝尝老娘的厉害,看她还想不想做木元的小妾。于是当木元亲口跟她说此事时,她一脸的笑容,木元心下感激不尽, 觉得庞氏真是贤妻,大度豁然。
汝宁一进门,庞氏不准许木元去她房中过夜,连洞房花烛夜都是汝宁独守空房。后来,府里每日本是仆从丫鬟们做的事情却轮到汝宁来做了,更加让汝宁气愤的是, 庞氏说自己陪嫁的金手镯不见了,就说是汝宁偷的,说这么多年都好好的,怎么你一进门家里就丢东西,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汝宁眼泪婆娑地去找木元,无奈木元 也只有叹气的份,他是个怕老婆的人,想当年,他虽有才情,可要不是靠着老婆她爹爹的权势,他也不会这么快就当上知县的。所以他能有今天可说是老婆的恩赐, 老婆既然能够将这些地位财富赐予他也就能够剥夺,让他变得一文不值。因此他虽然对于老婆如此苛刻地虐待汝宁也心感愤愤不平,可又能怎么样呢?
又过了不久,府中的一条狗死了,后来发现是吃了有毒的食物,那狗是庞氏喜欢的一条很名贵的狗。庞氏做出很心痛的样子,一哭二闹三上吊,说是汝宁跟她过不 去,故意毒死了她心爱的狗。汝宁只有抹眼泪的份,百口莫辩,庞氏于是叫家丁狠狠将她打了一顿,打得她后背和ρi股皮开肉绽的。
半年后,庞氏偶然看到汝宁的腹部微凸,她气不打一处来,心想在老娘我的眼皮子底下居然让你怀了孩子,这还了得,于是当着府中男女老少的面硬说是汝宁在外偷 人所生,说老爷都没去几次她房间过夜,怎么会莫名其妙怀了孩子呢,这等不守妇道的女人就该打。说完一脚朝汝宁腹部踹去,她登时倒地,随之大出血,那庞氏还 恶狠狠地逼她说出奸夫是谁,她用求救的眼神望着站在一旁一动不动的木元,木元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他既不敢告诉庞氏说是自己偷偷跑去跟汝宁约会的,更不 敢替她求饶,所以只能望着地面,不敢看庞氏,更不敢看汝宁求饶的可怜的眼神。汝宁痛得昏厥过去,庞氏指挥下人说不要管她,这种女人死了世道干净,还把木元 也拉走了,任由汝宁自生自灭。
自嫁进这个门以来,她就每日里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生怕惹出什么岔子来又让那凶狠的庞氏生气找茬。可是不管她如何小心,那个凶残有如母夜叉的庞氏就是能想 方设法折磨她,而懦弱的木元也只有暗暗陪着她掉眼泪的份,根本帮不上她半个指头的忙,甚至在庞氏面前他连半句话都不敢帮汝宁说。
多少个黑夜她独自对着月亮默默流泪到天明,爹娘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过着这样的日子,因为庞氏暗中安排了两个下人监视她,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跟踪她,所以她压 根就回不了娘家,只怕还没出门就会被庞氏拽回来又找个什么借口将她暴打一顿。她抚摸着自己身上各种各样的伤痕,深深浅浅,那都是血啊,都是泪啊,都是痛 啊,更痛的是她的心,那些悔恨啊,那些抱憾啊,可有什么用呢,无济于事。她想到了逃跑,跑到庵里去剃度修行,这样庞氏就奈何不了她。于是她趁一个下着大雨 的深夜,悄悄从后院逃了出去,一路狂奔,逃到了静宣庵,跟庵里的尼姑说了自己的遭遇,她们都很同情她,于是收留了她,并说这里很安全,庞氏是不可能到此闹 事的。
她于是静下心来,可是往日的悲惨遭遇让她对庞氏充满了恨意,她几乎都想跑回去把庞氏杀了,不光要杀了庞氏,连木元也该杀,就是因为他的懦弱,所以庞氏才会 如此嚣张,才会如此地虐待她,让她受尽非人的折磨。如此这般她便觉得天下男人都靠不住,做个好女人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像自己这般受尽欺凌,倒不如做 庞氏那样的恶妇,只有别人受她气的份,她是从来不会受别人的气的,她总是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的,过去都是自己太软弱了,从此要做就做庞氏那样的恶妇。
不久,她听说木元带着庞氏到扬州做官去了,她于是在城里贴上一张告示说“韩汝宁诗文候教”,从此静宣庵成了她汝宁的天下,那些老尼姑们都拿她没有办法,纷 纷转到别的庵里去了,就剩下她每天迎接一个又一个以交流诗文为名而来的男人,她成了半个娼妓,这是她的爹娘始料未及的,甚至是木元和庞氏始料未及的。
慕她芳名而来的不光有普通寻常的男子,还有当朝权贵名士,他们都是打着诗文会友的幌子而来,实则将静宣庵当成了寻欢作乐的烟花柳巷。就这样,她跟这群名士 中的一个叫于蔚的人产生了感情。这个于蔚也是个附庸风雅之人,爹在朝中做官,故家中也算有权势地位,再加上这人样貌风流潇洒,身形笔挺直立,气度也算卓尔 不凡,又写得一手好字,做得一纸好诗,因此汝宁倒真正对于蔚动起心来。而于蔚当然是慕着她的如画容貌、不凡才情而来,再兼江湖传闻此女极其妖冶妩媚,很会 讨人欢欣,于是前来会会,果不其然,于是也对她产生了些许感情,只是不明白她为何如此自轻自贱。
两人时常在一起饮酒取乐,吟诗作画,于蔚也叫她不要再这般作贱自己,好好过正常人家日子,汝宁于是说,那好啊,你娶我为妻吧,可于蔚犹豫了,没有答话。汝 宁也不再追问下去,而是倒上满满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只有她自己知道,泪水掉进了杯盏,和着苦涩的酒水一股脑儿灌进了肚里,当面对于蔚那张俊秀的脸庞 时,她依然笑得无比灿烂妩媚,仿佛从来不曾有丝毫怨愁停留似的。
晚上,于蔚在庵里留宿。半夜,汝宁醒来,发现于蔚不在身边,就轻声唤他的名字,不见人答,于是她就到隔壁丫鬟箐枚屋里去,想问问她有没有看到于蔚。当她敲 箐枚的门时,她听到箐枚屋里有男人说话的声音,那声音虽然很轻,但是她听出来是于蔚的声音。于蔚好像在对箐枚说早就很喜欢她了,要娶箐枚回去做小妾,要箐 枚答应他,箐枚好像是答应了,所以于蔚很高兴地说太好了,过几日就摆酒席娶她过门去。汝宁听得火冒三丈,真想踹门而入,给他们两人一人一记闪亮的耳光,可 是她又压抑住自己内心如火山一样熊熊喷涌的火势,心里闪过一个念头。
她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假装睡着了。过一会儿,于蔚轻手轻脚地回来了,在她身边躺下。第二天早上,汝宁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依然很高兴地称呼 于蔚为于郎,但是劝他早点回去,过些日子再来,因为庵里这几日请了人来装饰,等装饰好了就立马叫于郎过来。于蔚想着也好,正好可以回去好好准备迎娶箐枚, 于是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临走时还偷偷冲站在汝宁边上的箐枚眉目传情,这丝毫没有逃过汝宁的眼睛,她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还是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依然妖娆妩 媚、风情万种地目送着远去的于郎。
等那于郎一走,汝宁就在箐枚的饭菜里下了砒霜,可怜箐枚这年方二八的俏丫头,悄无声息地就这么去了。汝宁悄悄将她的尸骨埋在了后院里。时值夏日,庵里这几 日来客也还算多,三五成群说是来跟汝宁探讨诗文技巧,汝宁正为除了心腹大患而舒了一口气,虽然有些惊魂未定,但是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很会乔装掩饰,所以 过一会儿她又变成了以前那个在众男人面前风情万种、魅惑妖娆、才气四溢、容颜绝美的女子了,引得那些所谓的附庸风雅的男人涎水淌了一地。
午间,有两个男人到后院纳凉,却发现石榴树下苍蝇蚂蚁成群,于是拿树枝悄声挖开一点土,惊奇地发现一具女尸,衣着还很鲜丽,仿佛是之前见过的汝宁身边的丫 头,怪不得这两日没有见那丫头呢。这两个人也不好声张,只装作若无其事,迅速离开静宣庵,到衙门报了官。衙门立即派人过来调查了此事,尸检发现了箐枚腹中 的砒霜毒物,汝宁心知不妙,不得不含泪如实交代了一切,衙门立即抓捕了她,将她关进监牢,处以斩刑。
在法场时,当刽子手的刀即将砍向汝宁秀美的头颅时,她脑袋里除了怨恨还是怨恨,她回想起短短二十四载韶华,不知道这个结局是否早就注定好,不知道到底是男 人毁了她还是自己毁了自己,她无限无奈地仰头长叹了一口气,人群中站着木元,站着于蔚,站着她的爹娘,他们仿佛都没了表情,一切都随她那颗曾经装满了才华 诗文的秀美的头颅落地而尘埃落定了。
阴冷的风吹起法场四围的野菜花,众人看到汝宁的那颗滚落在地的头颅上的乱发如同这四围的野菜花一样凌乱不堪、肃杀萧瑟,一滴泪从她的眼里缓缓流了出来。
萋萋芳草忆王孙,柳外楼高空断魂
那日,季渺闲来无事,便邀三五好友吟诗喝酒,酒醉七分时,他们打月华楼前经过,一众烟花女子挥舞着红红绿绿的绮罗手帕浪声莺唤,娇媚招人,公子季渺与好友 皆兴致纷纷,眼神迷离,更兼方才在酒楼茶肆畅饮一气,海侃神聊,兴致颇高,余兴尤浓,见这等妙龄烟花女子声声腻耳,娇羞沁扉,怎生耐得住寂寞,于是脚下不 听使唤般与众人拥堵而至。
到得厅前,众莺莺燕燕,香脂媚粉,投怀送抱,一时间有如云雀翩飞,百灵齐鸣,好生热闹,老鸨那张皱巴得如同掬花的脸笑得脂粉乱颤。季渺和其他几位好友几乎 是被这些姑娘们架着往楼上走的。上楼间,他的眼神自然在这一帮女子中寻找最为中意的,忽而眼神被楼上一幔帘背后稍纵即逝的一张脸给深深吸引了过去,他赶忙 揉揉眼睛,再看时已不见了刚才那仙子绝美容颜。他急急挣脱几位掺扶着他的姑娘,三步两步的赶紧攀上楼去,追寻那姑娘已经消失的身影。
寻了几个房间,皆没能看到那女子,他于是问老鸨,形容了一番刚才惊鸿一瞥间留存的些许姑娘的容貌,只说是貌赛天仙,胜过玉环的那位,这老鸨自然明白他指的 是哪个,可也故作糊涂,王顾左右而言他。季渺急得不行,可又奈何不得。其他几个好有皆跟姑娘们在饮酒作乐,独他郁郁寡欢,老鸨叫来其他几个姑娘陪侍他,他 毫无兴致,推脱而去。
其时,他年已二八,刚考取功名,即将赴任苏州守帅,家中已有三房妻室。回到家中,他百思不得其解,心中思忖那姑娘究竟为何人,莫非仙人妖狐,竟然如此美貌 动人,却为何在那等烟花之地出现,却又为何一闪即逝,仿佛还对他巧笑倩兮。他更为牵挂的自然是那姑娘的非凡美貌了。
过后几日,他每日逗留月华楼,苦心翘首期盼那女子露面,只可惜他等来的却是老鸨不甚高兴的颜色,还有其他姑娘们的白眼,心想你到我们这里来却谁人你都瞧不 上,这不是摆明了说我们颜色残破,入不得你的法眼么,既然如此,你又何苦来此地生生硬缠呢?这些女子和老鸨不知他身份来历,只道他是一痴缠书生而已,便不 拿他当回事,他也不计较,心里只心念念地想着见到那个鬼影一般消散的姑娘。
他守了好几日,终究不见那姑娘倩影,于是只得回去,这时他也赴任了,官袍加身,众人道贺,受人拥戴,感觉颇好,心想也不负那十余载寒窗苦读,今朝终可衣锦 还乡,对的起那老朽爹娘了。他摆了宴席,宴请了当地知名官绅,席间,有官绅唤来月华楼一众姑娘歌舞助兴,正忙于觥筹交错的季渺突然惊住了,他立在那里,眼 神和魂魄似乎都已经游离于天外了,众人也都停下喧嚣,不知季渺何故,只见他双眼紧紧盯着一个方向,目瞪口呆,顺着他的眼神望去,那是一个绝色妙龄姑娘正轻 盈抚琴,低吟浅唱,余音袅袅,仿若清泉,众人也被眼前这位容颜绝俏的姑娘给深深吸引住了,没人再似刚才那般喧嚣不堪了,只听得那如花女子纤指柔柔划过筝 弦,清泉幽幽流淌在这府第之上,再听那姑娘红唇贝齿间轻缓流泻的悠扬歌子,还有那姑娘沉鱼落雁之绝美颜色,真乃人间罕见的绝美景致啊,不怪季渺如此心魂出 离。
宴席过后,季渺方才恢复了神智。他向那官绅打听得知,这姑娘乃月华楼的花魁幂虞,才色艺俱佳,性情孤傲,只卖艺不卖身,今日是闻听苏州城守帅上任,故肯赏 脸献艺。季渺这才知道方才让自己魂魄出窍的女子就是那日在月华楼惊鸿一瞥的女子啊,他刚才才算仔细看清了她的容颜,怎一个国色天香,闭月羞花形容得了,又 是这般才情皎皎,气性孤傲,真乃人间奇女子啊。只是这等清丽芳华的女子怎会在那烟花之地逗留营生,定是有她不得已的难言之痛吧?他想。
官绅见他心魂荡漾,于是说当地好些名望贵族皆想娶他为妻,无奈这幂虞姑娘谁也看不上,老鸨也不答应,指望着她这棵摇钱树呢。要是守帅您想抱得美人归,只要 那幂虞姑娘答应,老鸨不可能不给您老这个面子,我等可从中牵线搭桥,玉成此等美事,何乐而不为呢?此番话正中季渺下怀,于是,次日,那官绅便前去月华楼跟 那老鸨商量此事,老鸨先是犹豫,可一想到以后在这苏州城还得指望着守帅大人呢,怎么着也得忍痛割爱啊,于是对那官绅说,只要幂虞姑娘答应,便只收个当初买 她的身价即可。
季渺欢欣不已,立马前去月华楼见幂虞。这回老鸨可不敢怠慢了季渺,对他千鞠躬万作揖的,说是自己先前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要跟草民一般见 识。季渺也不理会她这般啰嗦套话,只急着问幂虞在何处。老鸨唯唯诺诺赶紧带着季渺去了后院,季渺这才知道这月华楼还有个深深的后院啊,怪不得之前自己在月 华楼守了这么多天,硬是没见着幂虞只影半人。
进到幂虞的香闺,老鸨知趣地退下了,只剩季渺和幂虞了。幂虞眼波流转,含羞带笑,一直望着季渺微笑不语,季渺被她望得脸都红了。说来也奇怪,他们两人只见 过一面有余而已,却仿佛先前见过很多回似的,丝毫没有疏离感,反而彼此心里都知道对方的想法似的,很有默契。季渺只得故作安闲地环顾幂虞的闺房,这房间不 大不小,光线明丽,素雅恬静,四壁都挂着书画,或兰或菊,墨香四溢,几上一只青色长颈花瓶,内Сhā一枝绿竹,那绿竹上还带着滴滴鲜露呢。几上还有若干宣纸, 一方看似很有年头了的砚台,一排各色毫笔,显得整个屋子充满了书香气。几案边上摆着一把筝,一把琴,还有一把琵琶。屋子西头是塑花雕凤的大床,挂着银白色 的帘帐,窗台上熏着幽幽兰香。
季渺收回眼帘,柔声开口问幂虞,那日为何只匆匆一现便不再露脸,幂虞说,我只是打那经过,偶然遇见你罢了,此后我就回了屋子,不知你在寻我,后听老鸨子和 众姐妹说有个痴人那几日天天在院里寻人,却不知他寻的谁人。说这番话时,幂虞有些娇嗲,有些责备,也有些戏谑的意思。她自然是明白那个痴人就是季渺,而季 渺寻的人就是自己,但她出于矜持又不好直说,只得故作埋怨,也的确是埋怨,在季渺那几日在月华楼痴心守候自己时,她几度想从后院走到前院去,去看那呆子的 傻傻痴痴相思象,无奈老鸨不准许,说是这书生开起来没钱财,不值得对他如此好,而自己多年来也是性情孤傲得很,怕被姐妹们笑说此番为何改变得如此快,于是 拼命压抑住自己。心里也不断埋怨老鸨,也埋怨这呆头鹅不聪明点,往后院走不就可以寻着她了吗?后被老鸨安排去给新上任的守帅大人献艺道贺,这才知道这守帅 大人原来就是那日在月华楼匆匆一瞥的那个痴书生。其实,那一眼便让幂虞心生无限爱慕,她虽性情孤傲可也敌不过那一眼情深。她看到季锋进了月华楼来,看着他 的身形俊朗,相貌堂堂,别有一番动人气质,与其他公卿贵族皆不一样。在他身上流露出的是一个朗朗男儿的真性情,仿佛才情在他身上流淌着,这是别的人所欣赏 不到的,独独幂虞这个至情至性、兰心慧质的女子才可察觉。这便对他动了情,但眼见他上得楼来,迫于羞涩,还有众姐妹的嫉妒,她只得抽身逃离,只留给他一眼 惊鸿,独留他苦苦寻觅相思。
季渺把自己对她的一片痴心说与她听,还说要娶她回去,她感动,泪水湿了衣襟,她当然是万分愿意,也是多年等待,今日夙愿终将达成,更何况这季渺仪表堂堂,身居守帅,才华四溢,气质朗朗,而且可以离开这个喧闹酴醾的地方,自然是可遇不可求的。
季渺大设宴席,娶得美人归,很是高兴了一把,觉得有此美眷在侧,此生无憾,老天待他不薄。公务繁忙之余,他皆会跟幂虞到城里美景之处游玩,也会跟幂虞共同 作画,一起作诗,那三房妻室恨得牙痒痒的。不久,季渺的一个好友乐天来到苏州城游玩,这乐天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诗人,一手好诗,一手好字,世人无不敬仰称 道。季渺很是高兴,设宴热情款待乐天。席间,为了助兴,季渺唤来幂虞奏琴献艺,乐天感叹世间竟然有这样的才貌双馨的奇女子,而且是好友季渺之妻妾,乃对季 渺说,兄乃有福之人,能拥着如此绝色佳人,红袖添香,白头偕老,实在是人间一大幸事。羡煞不已之余,乐天作诗相赠,诗赞幂虞“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季渺也深感自己有福,心飘飘然也。
好景不长,两年后,季渺病故。那三房妻妾皆纷纷离去,各寻出路,独留幂虞默默守候在季渺的旧宅云雀楼,她决心不离不弃,要守候夫君魂魄终生,以报答夫君的知遇之恩,也告慰夫君的思慕之情。这一守就是十年光阴,这十年里,她每日吃素念经,为夫君虔诚祈祷,每日里对着自己为夫君画的画像喃喃自语,诉说相思之苦,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好几次她都梦到夫君从画像上走下来,为梦中泪雨滂沱的她擦拭泪痕,醒来时总能看到画像上夫君眼中似乎含泪欲滴,眼眸凄怨。这十年光阴匆匆而逝,她也从一个妙龄女子变成了一个忧怨的少妇,依旧不改的是她举世无双的才情和芳华绝丽的容颜,改变的只是她的眉眼深处的对于夫君早逝的遗憾和凄零。无数个孤灯照壁的凄清寒冷,她独自垂泪,难以成眠,心里充满着对夫君的深深思恋,她多想夫君能够起死回生啊,能够再和自己一起饮酒赏花,吟诗作画啊。可是夫君不会再回来 了,他在黄泉路上孤独徘徊,而她却在人世间独自凄凉。
十年后,乐天闻听幂虞为季渺独自守候了整整十年,震撼之余,却又作诗一首“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托人付与幂虞,说她既然已经为夫君守节这么多年,何不干脆以死殉夫,以名垂千古,为后世所效仿敬仰,成就千古美名呢?幂虞一见此诗书,泪如雨下,心如刀割,她想自己痴心为夫君守候,独自凄凉苟活于俗世间,就是怕世人误会夫君季渺自私,死了还要夫人陪葬,所以她为着夫君的名节着想,才这般苦苦苟活,却不想她对夫君的一腔深情却换来夫君好友乐天以诗相讽,这怎么不叫她十年含辛茹苦、凄凉悲郁幻化成影,怎不叫她心寒荒芜呢?此后十日,她整日对着夫君的画像以泪洗面,茶饭不思,绝食而逝。一个如此才情皎皎、芳华盖世、痴心昭昭、情深款款的女子就这样香消玉殒,去那黄泉路上会她朝思暮想的夫君了。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姬雪生于贫寒之家,打小失去父亲,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自幼聪颖过人,虽然母亲没有钱财供她去私塾念书,但是她却自己学会了诗文,也擅长琴棋书画,被人喻为才女。更难得的是她还是个大美人,纤瘦腰肢,婀娜曼妙,明眸皓齿,面若桃花,袅袅动人,为当地的众多达官显贵、青年才俊所仰慕。
很多当地的贵族子弟们都上门来提亲,却被姬雪一一拒绝,也有人见她家破败不堪,提出要出资为她母女两修缮房屋,但姬雪谢绝了,她觉得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些达官显贵们嘴上说着不要你任何回报,免费帮你修屋子,可要是真的让人家破费了,人家肯定还是希望有所回报的,聪明若雪的姬雪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家里虽然贫困不堪,但是粗茶淡饭更加锤炼出姬雪的天生丽质难自弃,有人夸她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因此她的美在当地羡煞了多少大家千金和小家碧玉啊,人人都拿她当美人的标准,都像她看齐。她没有绫罗绸缎加身,没有胭脂水粉装饰,可却比那些整日穿着锦衣华服,抹着香脂红粉的大家闺秀出落得婷婷秀雅,出落得水润光华,真不知她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从小,姬雪就跟着她那心灵手巧的娘学女红,她在这方面也很有天分,所以上门来求她女红的人络绎不绝,都以能得到她绣品或女红者为荣。稍大点时,她就利用帮人家做女红来养家糊口了,毕竟娘也老了,眼睛不好使了,只得指望着她了。由于她误性颇高,绣啥是啥,甚至比真实的更美,更动人,所以人家拿回去都舍不得用,而是把那些姬雪亲手绣成的绣品当艺术品放在家里观赏。
到了十五岁时,姬雪被许配给了一个叫鸠玉的男人。这个男人也出身寒门,当过别人的幕僚,后来又在外经商多年,只是一直不怎么顺畅。鸠玉的爹娘一把年纪了,眼见鸠玉三十出头了还功名未卜,前程茫茫,更没个一妻半子的,担心连香火都要断了,于是催促他赶快回家来找个对象。爹娘一直都想鸠玉能娶个姬雪这样的女子为妻,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的女子方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子。鸠玉虽说功名没能考取,但是聪颖过人,爱好诗文,琴棋书画也是样样拿得出手,只是运气不佳,屡试屡败,因此他也无心功名而想寻求别的出路。只是鸠玉常年在外经商,对一直待在家乡足不出户的姬雪先前并不知晓,只是听从父母之命而回家来成亲。这鸠玉父母托媒人到姬雪家提亲,还拿出鸠玉的画像让姬雪她娘看,她娘想着不错,鸠玉虽没考上功名,可也一表人才,又听得鸠玉父母夸赞儿子文采极佳,诗书不逊,心想姬雪也是这般爱好风花雪月之人,再加上她心高气傲,是看不上那些王公贵族的,因此当时就同意了。
鸠玉回家来第三天,在和姬雪连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两人在双方父母和一帮乡亲的见证下举行了简单的婚礼。进洞房时,鸠玉挑开姬雪的红盖头,惊诧不已,心想人间真有这样美貌极致的女子么,这女子真是自己的妻子了么,他看得目瞪口呆,傻傻痴痴,而姬雪则被他盯得不好意思地羞红了脸,娇嗔道,夫君,你不要再这般望着我了,羞煞小女子了。鸠玉这才回过神来,心下激动不已,心跳的厉害,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自己的那种欢愉,心想老天真是没有亏待自己,虽然功名路上一直不畅,却让他娶得如此美艳销魂的人儿做妻子,此生何憾啊。
此后,小两口过着情浓蜜意的小日子,虽然也是粗茶淡饭,但夫妻两因有着共同的爱好和才情,也能够在这等平凡艰苦的日子里苦中作乐,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苦的。一日,姬雪又端出了顿顿都吃的山药蛋,怕夫君吃这山药蛋口味都腻了,于是说咱们来个对诗,如果谁对不上就罚吃一颗山药蛋,对上的就不用吃,鸠玉一听对诗就来了兴致,这可是他的强项。于是两人对了几个回合,姬雪故意输给了夫君,于是鸠玉高兴万分,大吃特吃起山药蛋来,觉得那山药蛋真是香,平时咋就没这么香呢?姬雪在一旁偷笑不已,心想鸠玉真是傻得可爱。两夫妻的感情也就在这种艰难的日子里变得更加亲密和坚固了。
婚后第二年的一天,鸠玉的一帮从前的好友邀请他去外省玩,可能一去好十几天,夫妻两可舍不得奋力这么长时间,于是决定由姬雪女扮男装随同夫君出游。夫妻两在那名山秀水间如同鸳鸯结伴一般形影不离,其他好友皆没能识破姬雪乃是女儿身,还以为十几年不见,这鸠玉咋就有个龙阳之癖呢?也不管他,只要大伙玩得尽心就好,再兼这趟出游乃是由鸠玉这帮好友中经商最为出色的一个富家子弟出资,因此众人便直观放心游玩,不用担心资费,因此鸠玉和姬雪放宽心地对着大好河山好好享受了一回。
回到家来,面对的却是鸠玉爹娘拉长的脸子,老两口非常反感姬雪女扮男装陪夫君出游的做派,心里非常失望,因为一心想要早些抱个孙子,却没一点动静,倒还女扮男装混在一大堆男人里游玩,成何体统,这要传了出去可是有辱家门的啊,于是搬出家法将姬雪教训了一顿,说她不守妇道,鸠玉站在妻子这边,认为爹娘太过小题大做了,并说姬雪如此打扮是他的主意,要罚要骂骂他好了,再说姬雪也没什么地方做错了,她这样做纯粹是为了他,他们在一起游山玩水增进了夫妻感情。老爹老娘被儿子这番话弄得气晕过去,心想真是娶了媳妇忘了爹娘,这么多年养了个白眼狼,胳膊肘往外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过后,鸠玉和姬雪跟爹娘提出要分家另过,不想受老爹老娘这般陈腐的思想的管制,爹娘想想也好,自己老了,由他们过去吧,眼不见心不烦。只是自此以后,小两口就很少跟爹娘有来往了,老爹老娘也不太愿意打理姬雪,更不愿意打理鸠玉,在他们眼里,他俩一个是不守妇道,一个是白眼狼,这样的人没什么好跟他们瓜葛的。
本就贫寒的姬雪和鸠玉自从分家后就更加贫寒不堪了,住的是破茅草屋子,穿的是简朴得不能再简朴的粗布衣衫,姬雪还是靠着做女红养家糊口,鸠玉在城里跟朋友合伙做点小买卖,进账不多,家用微薄得很。但两口子感情甚笃,夫唱妇随,什么苦在他们眼中都不见得苦了,因为他们比常人乐观,想得开。在他们看来,精神上的富裕那才叫做真正的富裕,只要一日三餐不饿着肚子,能够一起吟诗作画就是很美好的人生了,不光鸠玉这样想,姬雪也这样想。
这日,姬雪等鸠玉从外面回来就笑嘻嘻地说要跟他商量件事情,鸠玉不解,问她什么事,她说想给他纳个小妾来服侍他。鸠玉听着很生气,说我鸠玉有姬雪你就够了,你这般温柔体贴,聪颖伶俐,知书达理,才貌双全,能娶到你是我鸠玉几辈子修来的福份,我只要有你就够了,别的人我都不要,你不要再说这些傻话了。姬雪仍旧笑嘻嘻地瞒着他给他四处物色。鸠玉很想不通,两个人这么相爱,为何姬雪一定要自己纳个小妾来打扰两人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再说这家徒四壁的,谁会愿意进门来做小妾啊?他百思不得其解。
姬雪闻听城中惠香楼有一名妓绫悦才貌俱佳,遂拉着鸠玉一同去惠香楼看。进得门来,姬雪看那绫悦果然貌若天仙、兰心蕙质,再看她闺房挂着的那些字画皆是才情四溢,心下喜之。可是再凑近点仔细看那绫悦时,居然看到她眼角难以察觉的几丝细纹,心想这绫悦虽美貌非凡,可也已是徐娘半老啊,于是又改变主意不想让凌悦给鸠玉做妾了。鸠玉在一旁局促不安,不知道姬雪这是怎么了,为什么非要给自己找个小妾不可,而且要求还这般高,自己一介寒门子弟,家徒四壁,还有什么资格来娶三妻四妾,更没资格来要求别人这个那个的。
正在姬雪仔细打量绫悦时,一个满脸笑容、天真纯丽的小丫头进门来,叫了一声娘,绫悦便面带笑容地迎了出去,那丫头声似银铃,貌赛貂蝉,杨柳细腰,真是个俊俏的小美人啊。姬雪看着就打心眼里喜欢,眼前一亮,心想就是她了。
这个秀丽的小丫头是叫姝汐,是绫悦的女儿,今年十四岁,打小随同绫悦在惠香楼这等烟花之地长大,乃是绫悦和一书生所生,虽是生在烟花之地,倒出落得尘埃不染,如同粉荷一般出尘,又如同清风一般恬好,真是惹人怜爱呀。
姬雪于是送了个翡翠钏给姝汐,这可是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也是她娘唯一传给她的陪嫁物。满脸安慰地拉着一脸疑惑的鸠玉回到破败不堪的茅草屋来,鸠玉闷闷不乐,虽说姝汐那小丫头的确很美,可是在他心里,姬雪才是圣洁的女神,才是谁人都不可媲美的仙子。可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这么做呢,问她,她只笑着不答,笑容里却仿佛又若有所思。
姬雪跟鸠玉商量说两个月后迎娶姝汐,这两个月就赶紧多做点女红,叫鸠玉也抓紧去借些钱财来,准备摆酒设宴。期间,姬雪又去过惠香楼几次,跟绫悦商量婚事,绫悦心想自己烟花女子,女儿姝汐要是能嫁个寻常百姓就不错了,因此很赞同姬雪的提议,也在准备着姝汐的嫁妆。
一个月过后,一个不好的消息传到了姬雪的耳朵里,城里的一个富家子弟早就贪恋姝汐的美色,于是设法将她抢了过去做妾,并且已经成了亲,那姝汐也怀了富家子弟的孩子了。还是绫悦告诉姬雪这个消息的,当时一听此消息,姬雪大吐一口血,居然就这般香消玉殒了。临死时,鸠玉拉着她的手心痛不已,问她为何这般为此事伤感,又为何这般为他张罗娶妾之事,姬雪眼含热泪,狂溢不止,只是她已经没了说话的力气,鸠玉撕心裂肺地看到她瞳孔里的光亮一点一点地消失,那泪还在悄无声息地淌着,只是到最后鸠玉也没能弄清楚姬雪到底为何要这般打算。
或许姬雪是太过爱他,或许姬雪对他的爱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男女之情,或许姬雪对自己深有信心,觉得不会因纳妾而失宠,又或者姬雪是想找个人来试探一番鸠玉对自己的感情,或许……总之,鸠玉只得怀着这样的疑惑度过下半生了。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淼婗和淼孀是一对亲姐妹,两姐妹都出落得如花似玉,堪称绝色。两人都生就两条春烟含翠的柳叶弯眉,都有一双春水无声的杏花眼,都是俏媚灵韵,朱唇皓齿,莲面桃花,粉腮媚颜,莞尔一笑众生销魂,所以整日里蜂蝶萦绕,狂追痴缠,将两姐妹家弄得好不热闹,而爹娘也不知是喜是忧。
十五六岁时,两姐妹同时出嫁,淼婗嫁给了朝中宰相之子凌御风,淼孀则嫁给了朝中翰林公子尉迟俊璘。这两个公子皆是翩翩才俊,气度不凡,才华浩荡,风流不 羁,再加上这等地位身份,故而也是深深吸引了众多的朝中公卿贵族之千金闺秀,无奈这两人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百花丛中对淼婗和淼孀情有独钟、痴心不已。
婚后,两对小鸳鸯皆柔情蜜意,举案齐眉,卿卿我我,好生亲昵,羡煞旁人。淼婗和淼孀的爹娘笑在眼里,喜在心里,甜滋滋的,一天到晚沉醉在众人的夸赞和羡慕 声中,觉得上苍真是造福,让他们生就一双如此美貌绝艳的娇娃,还都嫁得风流倜傥的才俊公卿,真是祖上积德啊。
第三年,妹妹淼孀回家省亲,但想到姐姐淼婗也许久没有回娘家小住了,于是想邀姐姐一同回娘家看看。这样她便来到姐姐淼婗的府邸,这府邸自然也和她自己家的 府邸一般气势恢宏,院深墙高。进得门来,见姐姐姐夫正在院中赏花喝酒,姐姐淼婗一看是自家好些时日不见的妹妹,就高兴万分地迎了过来,正喝着小酒的姐夫凌 御风一见淼孀的面就惊呆了,连酒杯都不知道往哪放了。他趁姐妹俩高高兴兴地话家常时,拿眼偷偷打量着淼孀,只见髻拥春云鬆玉钗,眉淡秋山羞镜台,只见雅鬓 春云婵,象梳秋月攲,鸾镜晓妆迟,香渍青螺黛,盒开红水犀,钗点紫玻璃,只等待风流画眉啊。真像是一幅画儿一样勾魂摄魄,原以为她姐姐淼婗已经是天姿国色 了,没想到这妹妹更胜一筹啊,当下凌御风心里就打起小算盘了,心想早知如此何不当初把姐妹俩一并娶回来,岂不快哉。
淼孀跟姐姐如此这般那般叙了很久的旧,都很高兴。她要姐姐和她一道回家看望爹娘,无奈姐姐淼婗说这几日府里上下都在操办着公公的大寿,过几日才能成行,要 她在府中等几日。于是淼孀便在府中等着姐姐,这倒给了姐妹两许多时光一起回忆少时时光,两人想到爹娘已不年轻,又辛辛苦苦把两人拉扯这么大,如今却只能两 个老人家相濡以沫,而一双闺女皆嫁做他人妇,轻易不能回去看望伺候,都唏嘘不已。
淼孀跟姐姐拉家常时,姐夫凌御风会时不时找个借口过来看她两,实际上是为了看淼孀,淼孀也早从姐夫第一天看她时暧昧而火热的眼神里看出了端倪,这姐夫也确 实是人中之龙,气度翩翩,器宇轩昂,也着实招人爱慕,只是碍于他乃自己姐夫的份上,自己又是有夫之妇,万不可越了礼法规数,那可是有辱家门的啊。于是她躲 避着姐夫那热情似火的目光的纠缠,只是淼婗怎么也没想到这两个自己最为亲近的人之间涌动的暧昧情愫,只当淼孀还是少时天真娇憨、纯真可爱的妹妹,只当夫君 凌御风的殷勤是出于礼数规法,是对自己的妹妹出于亲情的一种亲近感。
这日吃午饭时,淼孀跟凌御风坐了对角,淼孀只顾埋着头吃饭,连筷子也不伸过对面去夹菜,她知道姐夫凌御风正拿那如炽如炬的目光在她脸上扫视,凌御风确实是 苦苦压抑住自己对姨妹淼孀的思慕之情,她像是一把火一般在他心里点起熊熊大火,这火烧得他痛苦不堪、憔悴不已,连淼婗都说他这几日瘦了不少,还以为他是因 为操办老爹的寿宴而辛苦成这样的,心疼地要他好好静养,不要太过操劳。他心里愧对贤良淑德的淼婗,可压抑驱赶不了对于淼孀的如饥似渴的思慕。他见那淼孀使 劲躲避逃离他的目光,丝毫不理会他的苦痛,便再也压抑不住了,他在饭桌底下伸出一只脚轻轻踢了踢淼孀的三寸金莲,可淼孀还是若无其事地避开了他,她不想让 姐姐为难,不想闹出这般不合礼教规数的丑事来,心里盼着姐姐的公公的寿宴早点到来,这样她就可以早些和姐姐回家看爹娘了,也不用待在这里受姐夫的骚扰了, 这种尴尬让她再也承受不住了。
过了三日,淼婗公公的寿宴终于结束了,于是和淼孀踏上了回家省亲之路,临别时,淼婗对夫君依依不舍,说是过几日就回家来,叫夫君好生歇着,千万不可再操劳 了,因为他已经形销骨立了。那凌御风眼睛却只直勾勾盯着淼孀的脸,淼孀冷若冰霜一般不予理会,只是回避着,巴望着能快点和姐姐离开姐夫家。
在家待了三天,爹娘很高兴,热菜热饭地张罗着招呼两朵姐妹花,周围的邻居也踏破门槛来看望两姐妹,两姐妹还给家里带来了好些器用什物,金银财帛,供老爹老 娘使用。老爹老娘脸上的皱纹笑成了花,众邻居只有艳羡不已的份,都对自己的小丫头说要她们向姐妹两学习,今后也嫁个宰相公子和翰林公子,光宗耀祖,衣锦还 乡。
三天后,姐妹两又踏上返程之路。淼婗回到自家府中,夫君尉迟俊璘早巴望着娇妻早回了,不想她一去就是近十天。自妻子走后,他是茶饭都思,坐卧不宁,连上朝 时都没了精神,几次上朝圣上问他话时他都走神。这下可把妻子给盼回来了,他于是拉过妻子的手,让她好生歇息着,唤来丫鬟端上燕窝,自己亲手喂着如花娇妻吃 下,等她吃完又扶着她到房间好生歇息着。他见淼孀的包裹在厅里几上放着,就拎起想送到妻子房间去,却不想从中落出一封信来,他好奇地打开一看,不禁火冒三 丈,气冲九霄,怒发冲冠,青筋暴露,眼里都布满了血丝。
这信不是别人写的,正是姐夫凌御风所写,信中尽是倾诉对淼孀的倾慕深情,倾吐自见到她第一眼以来自己内心无以言述和形容的焦灼和思恋,说希望淼孀能有所回 应,有所感悟,不要辜负大好韶华,不要被所谓礼教数规所囚,不要辜负自己对她的一腔深情,还责怪那日饭桌上淼孀为何毫无回应,白白辜负他的一片情深款款。 他本以为淼孀回家会打开包裹看到这封情信而有所回应的,却不知淼孀回到父母家根本没来得及打开随身携带的包裹,本来那包裹里也就放了几件换洗衣裳,回到父 母家时,爹妈拿出姐妹两以前的衣服让她们穿上,姐妹两都说以前的衣服比现在的漂亮,于是淼孀压根就没打开过这个包裹。
尉迟俊璘想冲进房里去质问娇妻,可从这信里可以看出娇妻似乎并未出轨,而是那好色的凌御风单相思。不知怎么的,他脑海里老是想象着信里所描述的饭桌上凌御 风用脚踢自己的妻子,而妻子尴尬地躲避的情形。他恨凌御风的色胆包天,可想到自己在朝中的地位却又不及凌御风和他爹,自己想要报仇都难啊。这样想着他便发 愁得很,眉头紧蹙,一心想着怎样才能报仇雪恨。他到院里吹着风,眼神迷离空洞,突然心生一计,他恶狠狠地想,凌御风,不给你点教训,我尉迟俊璘誓不为人。
那凌御风自淼孀走后便害起了相思病,憔悴不堪,上朝也老是出错,常常是圣上问东他答西,问西他答东,惹来圣上和朝中大臣一片哗然。他一心等着淼孀的回信, 却不见片纸只言,不知如何是好,心想自己堂堂朝中宰相之子,也算拥着高官重权,七尺身躯,却为了一个女人如此相思成灾,还得不到她片纸只言,真是折煞了大 丈夫的美名啊。这日早朝,尉迟俊璘等着看好戏,他前几天写了匿名奏折,参了凌御风一本,说是凌御风和他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一心谋逆,不可不除。圣上其 实早有铲除凌御风和他爹之意,因为他们在朝中的权势越来越大,站在他们那边的人越来越多,圣上时常感觉自己的地位不保,早就动了杀念。
圣上发令,要朝中吏部秘密派人收集证据,欲治凌御风父子于死地。吏部回报,凌御风和他老爹确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一心想着篡位夺权,证据确凿。圣上连夜 发令将凌御风父子逮捕关押起来,择日候斩。其他人等皆纷纷倒戈,生怕连累了自己,都跟凌御风父子划清了界线。这凌御风父子树倒猢狲散,顷刻间便从往日的繁 华似锦变成了腐朽如泥,淼婗也自缢而死。
尉迟俊璘心中得意忘形,却装作若无其事,仿佛事不关己一般。可圣上早已猜到那封匿名信乃是尉迟俊璘所为,圣上身边的谋士分析给圣上说是因为尉迟俊璘的如花 娇妻使得尉迟俊璘和凌御风之间产生了如此深仇大恨。这圣上倒好奇起来了,心想到底是个怎样的美人儿,使得两个大丈夫为此翻脸而大动干戈。圣上也才三十而 立,又是好色之徒,因此就暗中派人劫来了淼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怪不得这两个大男人会为了她而大动干戈呢,这等美人儿先前怎么就没能被朕发现呢, 这可把朕那三宫六院的嫔妃全给比了下去,那可真是六宫粉黛无颜色啊,顷刻间就为淼孀的天仙美貌而倾倒迷醉不已。
于是乎,这好色的圣上叫人秘密禁锢了淼孀,而尉迟俊璘也猜到了离奇失踪的妻子很可能是被这贪恋美色的圣上掳掠,可是他能怎么办呢?他只得郁郁寡欢,心下极 度思念着自己的爱妻,却别无他法。这淼孀从此待在圣上为她安置的深宫大院里,虽享尽人间荣华富贵,可自她被禁锢以来她就再也没笑过一次,心也早已如同死 灰。圣上隔三差五就会来看望她。两年后,她生了两个孩子,可是她恨这个害得她家破人亡的好色成性的圣上,因此她想着要杀了他才能解恨。
趁圣上酒醉之时,她掏出早就备好的一把匕首,正要刺向仿佛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圣上,可就在她感觉刺中的时候,圣上迅疾地拽住了她的手,她都没来得及看清他 是怎么抓住她的手的,他不是醉了吗?不是醉得不省人事了吗?怎么会突然这么清醒呢?圣上什么也没说,将匕首丢给她,冷漠地转身离去,她绝望的眼里滚出一滴 清泪来,她终于知道这个如同恶魔一般的男人,剥夺了她所有美好的男人,她是无论如何都斗不过他的,他像是蛇蝎一样,而她只不过是白白挨宰的羔羊。
她悬了一丈白绫在宫院的大梁上,结束了自己年轻而多舛的生命,留下的是无限的哀痛和悲凉。
那个让我无比心疼的女子
(一)
遇上她非常的无意却也仿佛冥冥之中注定。
因为最近写了一些叫做文字的东西,不到二十天我写了十六万多字,从来没想过自己要以数量来计算自己的文字,曾经以为追求质量才是我写字的初衷。
最初只是好玩而把写好的文字发在自己在新浪的博客里,可是有一天深夜偶然心血来潮,百度了一下发现有很多可以发文字的地方,于是并不作过多念想地注册了烟雨和红袖、天下。
此后,我的文字通常在新浪里完成,而后马上搬家到烟雨或者红袖、天下。第一次发的五篇统统被推荐了,感谢烟雨的编辑厚爱,能让我这个虽然从小爱文字但最近才真正开始认真写作的女子过一把发表文字的瘾。
后来的几天里,深深地迷醉上了唐诗宋词元曲,于是写的那些古代红颜女子的凄美故事统统用宋词或元曲作标题,而且统统被烟雨的编辑推荐了。
(二)
就在我因为要忙于导师布置的论文而决定暂时歇笔几天时,漫不经心地浏览着网页时,瞥见我的QQ栏里有个加好友的信息提示,打开,看到烟雨字样,我知道是烟雨的一个会员,我从前在打开烟雨中篇首页看自己的文章时便经常能看到她的名字,但还是觉得有些奇怪。
加上她,她问我有空否,我说有,于是我们便聊了起来。
她说我的文章其实每次离加精都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因为我不注重格式排版,也不注重文章标题,或者不注重文章主人公的名字而与加精失之交臂。
我点头答是,确实,我很佩服她分析得这么仔细,更感动于一个陌生人能够这样坦诚相见,毫无保留地跟你分享她的经验和心得。
她说其实关注我很久了,我问她是做什么的,她说是她是烟雨的小说编辑,她说其实好几次都想给我审稿,但是每次都犹豫着,又害怕审我的稿件。
后来她要我猜她的年龄,我之前加她时就已经在她的QQ资料上看到年龄栏里显示着29岁,于是对她说应该只比我大一点点,可是当她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时,我还是吃惊了不少。
我绝没有想到她是个这么小的女子,从她跟我说话的语气,从她说的那些理性的话语里闪现的睿智和成熟,仿佛经历过很多沧桑岁月的洗礼和历练,才能有这般的沉静和持重,可是她居然刚刚20出头,羞煞我也。
(三)
我知道她跟我在同一座城市,我说我还在上学,早该去挣钱了,她笑,说自己也是学生,并告诉我她不喜欢读书,因此在一所不太好的大学里念着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她说她很想逃离这座城市,因为某些不太愉快的过往,她还说希望我们能够成为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朋友,因为之前我说过跟她有种知音的感觉。
我说很好奇这样知性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模样,她说她很丑,后来她给我发来一张她的近照,那是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犹如一朵淡雅的茉莉花一般文秀的女孩,有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沉静和美好,可是她落寞的眼神告诉你她有很多伤感的故事,她的淡淡的忧伤刻在她的眉间,轻易不让人发觉,可是我居然能读懂她伤感的目光,能看到她受伤的心。
她很瘦,比我还瘦,那双忧郁的眼,那张苍白的面孔,总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我的心开始为她而揪紧,莫名地为她牵挂。仿佛她是我早就相识的一个亲人。
很晚了,我打开了她从前的文字,如同她忧郁的眼神一般的那些文字飘然入眼,颗颗透着血,和着淡淡哀伤的心便在我眼前呈现,撞击着我的心魂,那些故事里仿佛都能看到她的影子。
从她的文章里我知道了她与一个叫尘的美好的男子相爱了,爱得很纯,如同经典的爱情老片里那样两小无猜一般。那是令人羡慕的爱,那是纯纯如茉莉的爱,我突然有些释怀,终于有个人可以给她完完全全的爱了,终于她那瘦弱如花的身躯和面孔有另一个人去呵护了。
(四)
今晚,照旧打开她的文字,那些流泻的忧伤,那些伤感而灵动的文字,让我看不到一个20出头的女子,而是一个经历了多年的人生沉浮的女子,看到她那颗时刻都缺乏安全感却又是那么神秘而美好的心。
我说她是一个非常让人怜惜的女子,我在她的文章底下留言说要她注意身体,不要那么瘦,第二天她回复了我的留言,说谢谢我,要我也照顾好自己,说她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可能很久不会出现在网上。
我给了她我的手机号,我没问她要她的手机号,她也说她没有手机,我知道她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所以我不问,我只希望她能记住我的手机号就好。
在人群之中遇见一个跟你有知音一般,让你相见恨晚的人,那是多么的不容易啊,那是上天安排好的缘分吧,所以我从那天以后开始牵挂着我的这个知音,我的这个如同茉莉花一般透着淡淡伤感的妹妹,我的这个神秘如诗,优雅如兰,聪慧如雪的知己。
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只能从她的那些滴着伤感的血一样的空灵的文字里找到些许关于她的心情和故事,感念与期盼,知道她是个与众不同、有着很多故事的女子。
愿一切安好,我在这样如水的深夜记录下这些文字,只为这个茉莉一般让我心疼的女子。
流年似水里你是否依然想起我
流年似水里你是否依然想起我
(一)
我总在黑暗的夜里默默将你想起,你可否知道。
许多的年华逝去,不觉间已是十年。十年前你的笑容灿烂,明晃晃如同太阳一般刺眼,那是让我羡慕的笑容,那是无比明媚的笑容,深深刺痛我那少女情窦初开的心扉。
只是没想到,风雨会在那么年少时降临,你消失无踪,杳无音信。
我站成了路边的一棵梧桐,无论春夏,无论秋冬,总在那里将你期盼,心里给自己一个安慰的期许,说不定哪天你又会从我站在的路边经过。
我想那时我的心定是无比欣喜的,可是我在那里痴痴站了十年,守望了十年,而你,依然如同天空里的一只飞鸟,飞走后再也没有留下一叶飘飞的羽毛,没有在长空里闻听过你一声的鸣唱。
又或者,你在世界上别的地方已经找到一个窝,一个只属于你的幸福的小窝。我在想,是什么样的女子的笑颜挽留住你多情飘漾的心,将你的眼神牢牢地锁住。我想象着你跟那个女子在一起,你眼眸深处溢出的欢欣,那是令我妒忌的欢欣,是会让我心底流血的欢欣。
又或者,你也如同我一般在路边站成了一棵梧桐,无论下雨刮风,无论严寒酷暑,你痴心守望着,等待着岁月赐给你的答案,用你的苦心感动上苍,求他赐给你你要的那一朵红颜。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如果你也变成了一棵等爱的梧桐,你就会有如同我一般的心酸和苦涩。
路边的丁香花已经开了,它张扬着小脸,努力抬头给我一个温暖而灿烂的笑脸,因为它为我的痴情而感动,也为了安慰我如水斑斓的心事,我想它定是也在责怪你的悄无声息的离去吧。
只有我知道,在你离去的日子里,我的心便已经换了颜色。我从一个懵懂纯真的少女变成了多情哀怨的梧桐,一棵带雨的梧桐,一棵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都在痴心守望你无尽归期的梧桐。
连天上的繁星都歇了,连夜里的露水都不再睁开疲累的眼睛,我的枝丫还在尽力向着远方和天空努力伸张,只有这样我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气息,感受到我的心还在跳动,感受到我已经疲累不堪的心还能承受,还有希望在我温情脉脉却又疲乏不堪之时说不定能遇见你路过我脚下的样子。
(二)
你在什么样的女子的臂弯里天真地笑,你在什么样的女子的蜜语里迷失了方向?你是否会偶然想起我,如同我想你这般将你时时记挂?
你是否还记得我们那些如同烟花般绚丽却瞬即消逝殆尽的过往,是否还记得你写给我的那些如雪花翩飞的信件,是否还记得在绿水青山间你我游荡的影子?
不要告诉我你都已经忘记,那样我已经憔悴枯竭的心会承受不住的,我的本已麻木的泪腺会宣泄若泉的。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的眼泪,我不想让人看到我的悲伤。那朵小小的丁香花儿已开过了四季,每每看到我纷飞若雨的眼泪,它的眼眸里也盈满泪水,那是同情,那是悲怜,而我已经受不了这种同情和悲怜的泪水和眼光了。
我对自己说,从此以后,我要展现给路人一个灿烂明丽的形象,让人感受我的阳光和灵动,可是我在这样对自己说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到底气不足、心虚气短,我知道我那样说只不过自我安慰,反而印证我已陷得太深。
你从前总说我很可爱,可我的可爱在你走后便消散不见,我想我的可爱只会永远停留在你的记忆深处了,没人还能记起我可爱的笑,可爱的媚眼,可爱的表情,那是属于你的专利,那是留给你的美好,旁人无法与你分享。
十年,流年早如水一般奔流倾泻,一去不返。十年的光景对一个人的改变是巨大的,你应该明白,虽然你杳无音讯,虽然我心若死灰,但我想我还是在心底深处念着你,时常忆着过往的时光。
虽然韶华无可回头,但此情可待成追忆,我已经没了当初站在路边翘首期盼你路过的激|情了,爱如流水一般疲倦了,所以不管你在等待那个女子,抑或你已经拥着她在属于你的幸福的小巢甜蜜着,我都只能祝福。
只有一个念想,那便是你偶尔能够想起我,在如水的流年里。
告诉你一个你不曾了解的我
告诉你一个你不曾了解的我
(一)
最近写了很多字,连右手掌下部都因拿鼠标在桌上蹭来蹭去而起了淡黄|色的薄茧。
回头看看那些文字,大多是写着别人的故事,很少涉及我自己的生活和感受。我在别人的故事里笑着,哭着,揪心着,伤感着,笑着别人的笑,落着别人的泪,却发现现实中的自己已经很少会再感动和心酸落泪了,我禁不住问自己,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不落泪,不代表我活得很快乐,不落泪,也不代表我就没有忧伤。
很多的时候,我最怕的事情是看着别人或者热热闹闹、轰轰烈烈,或者冷冷漠漠、寥寥落落地过活,而我却只能作一个旁观者,躲在纱帷的背后,用一种羡慕的眼光和心态看着别人的抑或热闹如歌,抑或冷落如诗的生活。
是的,这些都是我所羡慕的。很都时候,你是看不出我眼底的忧伤的,你以为我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人,仿佛云淡风清,仿佛世界上所有的硝烟、所有的愁雾、所有的欢欣、所有的笑颜都与我无关,仿佛我就是一个跟现代人的生活格格不入的人,不,你错了,大错特错。
人世间的一切喧嚣寂寞都是我羡慕的,都会引发我的感慨,只是我不再像从前一般充满了热情,我的眼神不再为这些而放光,那些我所羡慕的东西只会在我藏在深海里的心上开满花朵,长满虱子,一直怒放到酴醾,而这些都是你所不知道的。
(二)
两岁时我就跟奶奶生活在一起,是奶奶拉扯我长到少时,直到奶奶去世我也没能尽孝,那时得知她去世的噩耗已是她入殓好些天了,因为有个非常重要的考试,爹娘瞒了我,我在千里之外揪心裂肺,那大概是我此生永远无法再弥补的伤痛了吧。
记得小时候我还算个听话的孩子,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经常受老师的表扬,小小的我内心有些激动。时常觉得与远在他乡辛苦谋生的父母有些隔阂,甚至一度觉得他们很是陌生,奶奶成了我童年唯一的印记。
但欢笑的背后,我知道我对着远方有些牵挂,舅妈告诉我,不到三岁的我时常在黄昏拽着她的衣角,央求她带我到对面的山坡上望着沉沉暮霭中的烟云大声呼喊妈妈的名字,要她早些回来,舅妈每每这时便会很伤心,可是我现在已经没了这段伤感的记忆。
两岁多一点时,舅舅用绳子把我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把我从他家驮到几十里之外的姑妈家。舅舅现在告诉我,当年他逗我说,你去不去姑妈家啊?小小的我扬起天真的眉眼,欢欣却迅即带些深沉的忧郁问,我去是想去啊,可我去了怎么回啊?舅舅于是笑我傻得可爱,但随即是怜爱的眼神,大概他在想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离开爹娘的伤痛吧。
两岁时我在镇上的姑妈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姑妈是个极其能干的女子,懂得好多高深的学问,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当地有名的才女,家里也经营得颇为红火。我当时和表姐一起睡个屋子,大我十多岁的表姐时常带着我去几十米远的邻居家看电视,那时电视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
我还记得那台黑白的电视机大概就十几寸吧,已经忘记当时看的什么片子了,只知道有一天晚上我看到十二点多才发现原本很是热闹的屋子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表姐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两岁多的我便一步一颠地在电视机屏幕上投射的光影里摸索着向门口挪去,出门便是一道宽而深的沟,幸好没有水,瘦小的我只得小心翼翼地从这边慢慢爬下去,又慢慢而艰难地爬上沟的另一边,再摸索着回到几十米远的姑妈家。我还记得我在穿越那道沟时有个妇女端着碗边吃着东西便看着黑暗中正在艰难翻越沟壑的我说,这是哪个的细伢子哦,看电视看到这么晚哦?
于是,你便知道我是属于夜的精灵了。从很小时,我便在电视机前长大,每天看电视看到深夜,上小学的年纪了,奶奶早睡了,我和她睡一个床,可我还趴在床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写着作业。原本一两个小时可以做完的作业我硬是看一会儿电视做一会儿作业,一拖拖到十一二点甚至一两点,你无法想象一个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爱看电视,而且第二天就得早起去上学,居然丝毫没有影响到上课的状态。
(三)
上小学三年级时,我被推荐去参加一个奥林匹克竞赛,比赛的地点是在离家很远很远的镇子里,老师说要我早起到学校集合,我便起了个大早,自己做早餐,锅碗瓢盆一阵响,香喷喷的饭菜便可入口了。天刚麻麻亮,我就启程了,等我到达四五里之外的学校又等上四五十分钟时,天才泛着亮光,远处的鸡才开始清脆地打鸣,街上才有了一两个慵懒的人影。学校还没开门,我便选了个墙角坐着等,那是初秋的早晨,夜里的露水似乎还未褪去,我的衣着有些单薄,寒意料峭间,我不由自主地打了好几个寒颤,你无法想象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在那么早的初秋里穿着单薄的衣衫忍受着寒冷徘徊在紧闭的铁门外的感觉,是的,你不可能知道,年幼的我似乎总干些傻得可爱而令人心疼的事情。参加完考试,直到暮色苍茫我才疲乏无力地踱回了家,奶奶早已在门前翘首期盼我瘦小的身影,她早做好了饭菜,热在锅里,我埋头大吃,把满满的一大钵饭全部填进了肚子,那个香啊,是奶奶去世后好些年的今天依然让我回味和怀想不止的。因为那天中午在参赛的学校里我压根就没吃下什么东西,太难吃了,考试时我饿得饥肠辘辘,两眼冒着金星,头晕目眩,最终好像还是得了个什么奖,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冷和饿的滋味。
似乎从我上小学起就一直要做很多很多的作业,有一回停电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出奇的多,我点着油灯一直到三点鈡才写完,第二天我才知道班上几乎就我一个人完成了作业,我不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了,只记得老师表扬了我,同学们投来羡慕敬佩的目光。现在想来觉得好搞笑,甚至有些傻乎乎的可爱。小时候的记忆力非常好,那些唐诗宋词、课文段落几乎可用过目不忘来形容,现在简直没法比,健忘地很,估计是未老先衰了。
(四)
那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看琼瑶的梅花三弄了,还有新白娘子传奇,还有林志颖徐若萱主演的旋风小子。不明白那时候还算小的自己怎么会这么痴迷于这些爱情片,看得如此地迷醉"奇-_-書--*--网-QISuu.cOm",难道是我早熟吗?不见得,因为我大学之前都没谈过恋爱。
梅花三弄里的那些发生在古代的事情,那些女主角芳华绝代的美在我小小的心里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几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结,那是无法复制和逾越的经典,不知人间是否还可寻着这样的女子,这样极致的美,这样极致的情。以至于后来我写雨玉兰时就想到了杜芊芊,想到了梅若鸿,想到了漾舒的春风里美人凭栏清浅的笑,想到了梅若鸿翩然回眸一瞬间瞥见的绝世仙子。西湖,烟雨浩渺的西湖,从此成了我心里最为梦想的地方,尽管有人告诉我西子最初的容颜已经不再,我仍然渴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够穿着素雅的旗袍环绕着烟雨凄迷的瘦西湖款款而行,我也渴望着在那时与我的王子装作偶然邂逅让后畅游人生,演绎出绝美的爱的神话。我的电脑桌面的背景现在就是梅若鸿斜靠在杜芊芊柔弱的香肩上,那般柔情荡漾,如水泱泱,四周是西湖浩渺如梦的烟雨迷蒙。
新白娘子传奇里的那个容颜秀美盖世、温婉多情、娴雅惠淑的白娘子成了我的偶像,我曾一度为了看她而废寝忘食。我细心地收集着他们的画片,贴在我最心爱的歌集里,还就着电视屏幕把他们剧中演唱的歌曲的歌词一一记录下来,心想着以后一定做个白娘子这样温柔多情的女子。巧合的是,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是发生在我钟爱的西湖边上,我那时就不明白,为什一旦爱情跟西湖扯上关系都会那么让人难以忘怀、向往不已?
(五)
妈妈告诉我,在我很小时,有一回她逗我,鹃儿,你是喜欢姆妈些还是喜欢爸爸些?我天真无邪,大声说我喜欢妈妈,爸爸便鼓着眼睛故作生气地问,到底喜欢谁?我便绕着躲到妈妈的背后,轻声如蚊子哼着说,我不说了,说了他待会会骂我的。妈妈和爸爸便都被我逗得乐不可支,我现在想象着觉得小时候的自己远比现在可爱淘气,那时候虽然贫困不堪但是我想爸爸妈妈因为有我应该是很开心快乐的事情吧。
少女时代,我随同父母背井离乡来到了繁华如鸿的大都市,但我觉得我的根一直在那个生养了我的秀美的小山村里,我永远觉得我老家的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山,虽然都不高,但是都很秀丽,老家门前就是一个大水库,那里的水一年四季都蓝盈盈的,映照着恬淡干净的天,映照着四围碧绿的青山,不似我后来在别处看到过的水都是混黄混黄的,一点都没有水本来秀美的样子。我甚至一度想把我老家的那栋大房子改成休闲山庄,如果你想去度假,我强烈建议你去我的老家。
大都市里我最初很不习惯,连过马路我都要适应好长一段时间。老师上课用的是他们的本地话,而我的普通话还说得不是那么标准,更听不懂他们的本地话,经常听不懂作业在哪一页,于是最初经常被班主任批评。我不喜欢数理化,毕业时老鼠逮了死耗子,居然数理化都考了高分,然而我还是离当地最好的学校差了十一分。初中没毕业时就被分到高中提前班里了,我那时梦想着考大学,可爹妈硬是逼着我去念了中专,这样我便在一个卫校里待了四年,学了四年的化学。那时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社团活动上,在学校身兼数职,算得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其实我还是要感谢这四年时光的磨砺,把我从一个腼腆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在人前能够从容自如表达观点,做事情也比较有主见和担当的人。可是我现在却丝毫不喜欢当干部,可能那时候操了很多心,现在只喜欢被人管着,再也不想操那些无谓的心了。
(六)
那时候我想过该行去当导演,真的,我甚至都在报上找了个戏剧学校,可最终没能迈出关键的一步,从而错过了我的梦想。后来,我考上了某医科大学的外科专业,但就在拿通知书的那天我做出了惊人的决定,我要去为我喜欢做的事情而努力,不能再任由父母主张了。面对着父母的哀怨的眼神,我苦苦诉求,终于在艰难的争取下我放弃了四年的药剂专业而到了京城一流学府里念起了法律。学校的老师非常的厚爱我,我成了学生会副主席,遇见了我的多才多艺的师兄,他是主席,我这个小妹妹便时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师兄后面学习他的为人处事,学习他的才华横溢,无奈师兄太过优秀,这些才华是我所望尘莫及的。他现在留学德国,也拥有一大批粉丝,真很为他高兴,也继续向他学习。
后来大学毕业了,我就考了司法考试,本想成为一个大律师的,但是听老师说了当律师犹如站在悬崖之巅,随时有可能掉下去,我胆小,怕死,怕痛,所以我不想时刻站在悬崖边,所以我不知道我现在还能不能当好律师。
接着我考了研,考研的日子超级郁闷,那两个月里与枯燥乏味至极的砖头一样厚的书本抗争,让一向讨厌考试的我痛不欲生,我便找亲戚红雨借来低音炮,每天一刻不停地听着那十几首歌,有李宗盛的鬼迷心窍,有陈奕迅的十年和爱情呼叫转移,有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有陈慧娴的千千阙歌和飘雪等等,我想我天生就是一个怀旧的人吧,虽然我在新浪的博客的背景我喜欢换来换去,虽然我电脑的桌面我也喜欢换来换去,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老歌和老电影的伤感怀恋。
(七)
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发现心依旧如同当年一般或者幼稚或者年轻,可岁月的沧桑还是在我的面庞上留下了不易察觉的痕迹,我和很多周遭的女伴一样害怕细细的皱纹,害怕黑眼圈,害怕蝴蝶斑,害怕粗毛孔,害怕长豆豆,可谁说过女人一生不是与皮斗就是与肉斗,好在我现在不用与肉斗,因为我几乎瘦得可用轻盈若风来形容,以至于老爹老妈见我如此瘦削就说你要再这么瘦下去不到三十就得拄拐棍了,仿佛我如果一如既往这般瘦削,他们就会嫌弃地把我丢到一边再也不理会似的,当然我知道他们是心疼得紧。
我喜欢美丽的裙子,每回逛街都有压抑不住的购物的冲动。我的裙子和衣服都不贵,当然贵的也有那么些,但是不多。我始终认为,我不需要所谓的名牌来伪装自己,即使我将来富有了,我也不会用它们来武装自己。只要一件衣服或裙子样式漂亮,质地过得去,我便会买下来。我自己也数不清我现在有多少裙子了,五颜六色,缤纷绚丽,我喜欢穿着它们,行走在人海里,如同一道流动的风,轻盈飘飞,这是我喜欢的感觉。
我承认我是个购物狂,每次我都是陪同女伴们去买衣服,结果我成了最大的买家,琳琅满目的各色衣裙鞋袜挂满我双手双肩。我还有一大癖好,别人买了衣服都是小心翼翼地叠好装进带中带回来洗过再穿,而我则每每穿上就走,无论鞋袜还是衣裙,我觉得衣服买了就是要穿的,没必要买回去在柜子里放上好久然后举行一个重大仪式般再拿出来穿。
我喜欢黑夜,通常黑夜里的我会更有灵感,所以我白天基本是在睡觉。白天太喧嚣,我不喜欢这么喧嚣,我也不喜欢去人很多的地方,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待着。可是有时候我却又很喜欢做些激烈的运动,比如我会去跳健身操,会在爬山的伙伴里跑在最前头。换在小时候我会去爬树,会骑着老高的男式单车轻松自如,会路见不平而跟调皮的男生打架,可能我天生就是个矛盾的人,可我不是AB型血,我是酷酷的B型血。
我很懒,这点我毫不隐晦,我甚至因为不想每顿饭后洗碗而想着暑假不回家,我可以用两分钟洗完澡再用一分钟洗完衣服,但是我对做菜情有独钟,我会愿意花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看明星的娱乐八卦,而在现实中我对那些一天到晚关注别人的隐私、挑拨离间的小人深恶痛绝,我也根本对别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这就是我,你可以把我看作一阵风摇,看作一弯水湄,或者看作一个虚浮的梦幻,但我的真实向你敞开,告诉你一个如此本色的我,一个总爱做梦的我。
你是我此生永远无法释怀的爱恋
(一)
你在彼岸昏黄的灯火里粲然嫣笑,而我却在芜杂俗世间凄然苦笑。
今夜,星空若水,你是否会在皎皎银河之端深情将我凝望和记挂?
为何,你不能等我,哪怕给我一个最后的笑颜,一滴最后的清泪?徒留我在千里之外揪心裂肺,只是在后来的日夜里你悄然潜入我的窗际,将我轻声呼唤,一如当年你的柔情款款。
三月的桃花已经谢了芳华,四月的玉兰也已失去了芳香,五月的石榴开得正艳,这些都是你所喜欢的,只是现在他们只能落寞寂静地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只是再也没有如同你一般恬静安详的行吟诗人将他们轻轻爱抚,柔声颂赞。
(二)
没有人能抛却你的笑颜,没有人能忘却你恬美的吟唱,只是,你不再回来。你将一腔憾与怨抛掷与我,而你却轻巧飘然,落入云端。
你可知道,多少人曾思恋你的芳华容颜,多少人曾爱慕你多情温婉的心,而你,终究不再回来,只留给人世多少遗憾,多少思念。
在那浩浩银河之中,在那皎皎长空之上,在那点点繁星闪烁的彼岸,你可曾安好,而我在这泠泠沥沥的尘世,在这寂寥冷落的红尘,在这熠熠灯火璀璨的此岸,只能在心里默默记挂着你曾经的笑语。
你在那里可否会怀恋人世的繁华和冷寂,是否会想念过眼的云烟,是否会将深深爱恋你的我时常记挂?是否会想念红尘之巅的芳菲与飘零?
(三)
我只能站在这如水泱泱的江畔,凄冷徒然地仰望浩浩夜空,盼望能寻着一点点你的影子,能让风儿传递我对你不止的念想,能让星子告诉你我对你无尽的怀想。
我时常在想,你究竟中了什么蛊,是什么样的魔向你递出了请柬,将你这般美好的生命带到遥远的天际之外,你竟如此地匆匆而别,不曾留给我最后一丝笑容。
今夜,摇曳的江船也早已熄了渔火,两岸闪烁的灯火也渐渐失去了光华,我只能依稀看着天空,期待你的身影能够闪现天际,期待你的笑颜能划破苍穹,期待你能给我一点点爱的启示。
你曾经的浩浩胸怀,你曾经的秀美容颜,你曾经的荡荡情谊,都给我无限深刻的记忆,那将伴我一生行走世间,在繁华与喧嚣,在落寞与寂寥,在每一个时刻,在每一个角落,我都不曾忘却,都不会忘却。
(四)
我曾以为,我柔嫩的臂膀有朝一日能为你撑起一片晴空,可是我只是在舔食着你给与我的无尽的爱的温情,却从不曾为你记挂丝毫,可我再也不能弥补一二了,你爱我如此之深,视我若命,可你也是如此的残忍,不给我丝毫的机会与希望弥补。
如果能有来生,你还会愿意用你有力的臂膀将我拥抱吗,你还会愿意我依在你温柔的怀里撒娇巧笑吗,你还会在我小小的面颊上印上你深情的轻吻吗?
任那过往的时光在我心上不停地烙上深深的辙痕,一道又一道,一道又一道,以至于我的心里再也盛不下因为思念你的惆怅和伤痛。
而你的丰茂的灵魂也被岁月镌刻上不朽的印记,那是红尘里你来过的印记,那是沧桑岁月里对你最好的祭奠和纪念,那是只属于你的荣耀与光华。
(五)
有谁可以告诉我还能怎样爱你,有谁能告诉我还能怎样思念你,我的心早在你离开我的那一刻被思念的灰尘布满、封闭,再也经不起任何的揪心牵扯,可我知道我的魂在你那里,永远守候着你,也守候着我自己已经迷失斑驳的灵。
裂开的心痕再也无法缝合,没人告诉我离开你我还能到哪里去找寻当年你赐予我的那般深爱,没人能够代替你在我心里的位置,没人还能让我一如当年在你怀中那样开怀天真地笑。
寂寥如花,在这样的深夜里只为你放,落寞如歌,在这样的月光里只为你唱,可是你能否感知,能否看见我的心上早已长满荒草萋萋,能否看见我漆黑如夜的眸子里满含的深情?
你牵起浩浩风尘,翩然游走人世之外,我仍然凄零行走于这世间,只是从此失去了方向,没有了你的指引,没有了你恬静的怀抱,我只能让我长满荒芜的心放逐,流浪,直到天之涯,直到云之端。
遁入红尘喧嚣之上的你,我最深的爱,在天堂可好,只想告诉你,你是我此生永远无法释怀的爱恋。
(写给我此生最爱的奶奶)
此刻,我心尘若海
(一)
今天,又被批了一顿,心情灰灰的,连晚饭也不想吃。也责怪自己,为何总是这般浮躁,总是这般散漫?
别人无心的一句玩笑却能在另一个人心里长久地种下根苗,不断滋长的苦果是一遍又一遍的叮咛,而这叮咛却让我无奈、苦笑。
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变得如此患得患失,我不曾要求过什么,也不曾奢望过什么。现在的我只是一个躲在某个角落悄悄欣赏着别人不断上演的成与败,得与失。
我压根不想成为主角,不希望别人关注的目光,不需要别人的喝彩抑或揶揄。我只喜欢静静待在某个角落,仔细回味着只有我自己才了解的忧伤和欢愉,不想与任何人分享。
是我已经变得太过冷漠么,还是我已经变成了未老先衰的老太,有着一颗苍凉而寂寥的心,只喜欢自顾自地说着,笑着,别人的眼泪和欢颜丝毫不能在我心里掀起任何的风浪?
(二)
那些过往,若可以说得上是荣耀,哪怕小小的,或者大大的,那都只是成了过去时,现在的我几乎将它们看得轻如尘埃。
我要的只不过是一句鼓励而温暖的话语,那是我继续行走的支柱和支撑,可是现在的我连这么简单的话语都得不到,得到的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好心的责备。
虽然知道那是对我善意的提醒,希望我能成为好孩子该有的样子,可是我不明白是什么使得现在的自己如此的浮躁,是什么改变了一度如水沉静的自己。
难道是年华,难道是时光?
听着别人博客里落寞伤感的情歌,仿佛那是属于自己的,仔细听,那不是属于自己爱情的写照。可那种伤感却能在此刻穿透骨髓。
那是熟悉的曲调,而我却忘记了名字,如同很多时候,我遇见的人,我只依稀知道他们的模样,却从来不曾了解和记住他们的名字。
没有别的解释,只能说我是真的变成了一个老太,被时光和世事搅合得失去了关注别人的热情和激|情。可我却不曾为之伤感过,也不曾以为自己出离于他们。
(三)
这个世界越来越叫我看不懂了,我能看懂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或者,我从来就没看懂过什么。
很多的事情都是飘忽不定的,你不要太过在意那些结局,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把尺,他们在丈量自己的时候也在偷偷丈量着你,可你要记住,这世间有太多的人,太多的人有太多的尺子,你永远无法变成别人用他们的尺子所丈量出来的完美典范,所以不必强求,我在这样对你说着的时候也这样在我心里轻声重复着。
那首落寞伤感的歌儿已经结束它最后一声低吟,重复的乐曲又再想起,却少了先前我所感受到的伤感和悲情,原来心情也是一段一段的啊,你不会永远都处在伤感落寞里,你不会永远都拥有灰暗的颜色,就如同你过往和你将来的人生,永远是起起落落,沉沉浮浮,会有曼妙缤纷的多彩,也会有抑郁悲凉的伤情,所以每一段都只是你走过的路上的足迹,不要太过在意它的颜色,我在这样对你说着的时候也这样在我心里轻声诉说着。
别人带着满目苍凉而滴血的文字继续在我眼底划过,黏黏的,泛着思念或怀想的腥味,不知道此刻的主角是笑着爱还是哭着痛。
(四)
昨夜有些失眠,因为睡得过早,反而失去了睡眠的乐趣,今早醒得太早,脑袋晕沉,今天只吃了一顿中餐,是大伙的聚会,觥筹交错里,欢歌笑语,可我却分明看到他们背后的泪和伤。不知道是不是我太过伤感,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的眼里不是永远只有灰暗的天空,只是我若海深沉的心会比别人看得更深而已,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眼神,可是我分明看到了,所以喧嚣里的落寞我不喜欢,那样更显得落寞,不是吗?
郁闷地回来跟师兄在网上发了一通牢骚,他安慰我,说自己一切做好就行,别人的事情永远是别人的事情。是的,我知道,没人比我更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我释怀了,我的这篇文章也要到此打住了,因为我的心慢慢明亮了起来,我的眼底那抹灰色不会是它永久的装饰。
静静地待着,让你的胃放个不长的假,听一首别人的歌,或许你会如同我一般想清楚很多事,会明白很多你从前的困惑,所以,记着,心,是自己的,主角是你自己,你才是自己的主人,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你让自己快乐,静心,放开,你会如同我一般洒脱。
那些让我心上血流成河的老歌
(一)
其实无伴侣 也不必寂寞 正好将一切感觉遗忘 如若能习惯 忘掉你 也不错
我说我不哭泣 所以不难过 再次见你 如何可决绝 干这一杯 却等于解脱
爱多一次 醉多一次 也得分手 醒觉后不再回头 爱多一次 痛多一次
谁能忍受 一个人痛苦已足够 忘掉谁是我 暗室中独坐 想当天一切所爱为何
其实难习惯 离别你 也许错 却永远不必奢想你想念我 再次见你 如何可决绝
干这一杯 却等于解脱 爱多一次 醉多一次 也得分手 醒觉后不再回头
爱多一次 痛多一次 谁能忍受 一个人痛苦已足够
爱多一次 醉多一次 也得分手 等最后一次白头
爱多一次 痛多一次 谁能忍受 一个人痛苦已足够
忘掉谁是我 暗室中独坐 想哭出一次都不等于难过(《爱多一次痛多一次》谭咏麟)
(二)
是对是错也好不必说了 是怨是爱也好不须揭晓 何事更重要 比两心的需要
柔情密意怎么可缺少 是进是退也好有若狂潮 是痛是爱也好不须发表
曾为你愿意 我梦想都不要 流言自此心知不会少 这段情越是浪漫越美妙
离别最是吃不消 我最不忍看你 背向我转面 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 那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讲不出再见
是进是退也好有若狂潮 是痛是爱也好不须发表 曾为你愿意 我梦想都不要
流言自此心知不会少 这段情 越是浪漫越美妙 离别最是吃不消 我最不忍看你
背向我转面 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 那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我最不忍看你 背向我转面 要走的一刻不必诸多眷恋
浮沉浪似人潮 那会没有思念 你我伤心到讲不出再见 讲不出再见(《讲不出再见》 谭咏麟)
(三)
每次听到这两首歌,都会有种揪心的疼痛,许久不曾落泪的自己都会有缤纷落泪的冲动。
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动容,如此悲郁沉痛。
歌被他演绎得如此凄零,凄冷得让我无法形容我每当听到它们时的伤感,仿佛我的心都碎成一点点,一点点,惨不忍睹。
秋风在此刻的夏夜刮起,掀起我寥落的蓝色窗帘,它在瑟瑟的风里跳着寂寞的舞蹈,也许,它也懂得了我的心事,莫非,那秋风也懂得我的心事?
难道是在想念一个人,一个远在天边的人,一个永远远离了这个世界的人?
那些伤痛的记忆,那凄凉孤寂的转身,他留给我的是无尽的心冷寂寒。
无法忘却那种心裂的感觉,也许你曾有过,那不是流泪可以表达的,那是欲哭无泪,那是无以复加的癫狂决绝。
(四)
为何人世间总要上演这样的伤痛和悲情,难道电影里的情节总要在现实中寻找它的灵魂和载体,可是,这样岂不是太过残忍?
不,我不忍心看着他这样满腔憾怨地离去,他还有那么多菁菁的年华,他还那么地年轻如歌,他还有那么多的故事要去续写,他还有那么多的豪情壮志要去实现,他还有那么多的浪漫情怀要去释放。
可是,我不得不接受这个残忍的事实,他,这样年轻如诗的生命终究随风而逝,如花凋零,在那深秋的寒夜,在那寂寥的星空下,在那苍凉的夜露里。
我曾以为我不会再悲伤,我告诉自己,要好好地生活,为着他在天国永远灿烂的笑颜,为着他默默的期许,也为了安慰自己流泪流血的心疼,我用时光和冷漠麻痹自己,还一度以为自己真正走出了那道迷雾凄离。
可是,为何当我听到这两首歌时,我的心一下揪紧,思念一下子纵横穿越了好多年岁月的风华,窜到了多年前的凄凉情境。
(五)
他在血泊里犹如带血的玫瑰,绽放着最后的娇艳,用的是他毕生的力量,那个笑容已经僵硬在他柔和的面庞,已经看不出当年他的灿烂和阳光,温情和缱绻。一点一 点的光亮消散在他曾经深情而温柔的眸子里,却没来得及滴下一滴泪,但我知道那泪一定在他心里泛滥成灾,我知道,那时,我心里的太阳落下了,永远不会再升 起,永远。
曾以为,所有的过往都会消散若风,都会落寞成雪,化作云烟,曾以为,所有的故事都会落幕,都会结束,曾以为,时光是位疗伤的神医,会把我所有的伤痛带走,直到消失殆尽,可为何我心里在听到这些老歌时会血流成河,会滴泪成霜,会纠结成茧,会落寞成泥?
所以,我终于知道,不是所有的伤感都会被岁月的口袋携走,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随主角谢幕而结束,不是所有的时光都会被黑匣子尘封在记忆深处。
(六)
我不知道,这样的伤痛还要伴随我走过多少的人生长路,都说路会遥远,都说路会漫漫,当思念成灾,你是否会因心疼我而将我麻醉,不让我的心因承受不住太多的伤痛而崩塌溃决?
你定是心疼我的,虽然这许多年里你不曾给我一个梦的讯息,但你在天边一定日日静静地望着我的身影,你在那里一定夜夜默默地将我守护,因为怕我受伤而独自饮泪,因为怕我苦苦思念而沉痛不已。
再一次听着这些歌儿,让思念的泪水在我心底流成汪洋,我会一直听着,一直听着,直到我也去了那遥远的天际,直到我在多年后见到你依旧温情脉脉的笑嫣。
(写给我的兄弟)
我那辗转蹉跎寂寞飞扬的青春
我那辗转蹉跎寂寞飞扬的青春
(一)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个爱做梦的孩子。
我沉醉在那些美丽如蝶的梦想里,看着它们在我明丽的世界缤纷绚烂着,似乎都长着一张张可爱而又温馨的笑脸,始终对着我调皮地眨眼,甜美地微笑,将我小小的心涂满了七色的流光和炫美的光华,是那般妙不可言,是那般让我迷醉不已。
当岁月的风尘慢慢抚过我的面容,我从青涩的孩童成长为花季雨季里的少女,然后,在岁月的蹉跎和年华的轮回里,我又变成了今日的青年。
或许我们这一代人都很爱做梦。
当街上那些流光溢彩的喧嚣和浮华闪过,当传媒里那些躁动不安的声音传来,当市井里那些大叔大妈们相互吹捧着各自的孩子,我们的梦想便如同吹出的七色泡泡般膨胀,膨胀,看着非常赏心悦目,可是它终究逃不过碎裂无影的宿命。
那些喧哗和浮躁让我们的心也越来越躁动不安,我们的青春从来就无处安放。当一道道霓虹闪过,当一堆堆红男绿女飘过,当酒吧茶肆里飘出暧昧的音乐和气息,我们就已经迷失在了这份浮躁的氛围里,缺失了安全感,心都一颤一颤的,不知道灯火璀璨而光华亮丽的城市里哪一处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电视里,网络里,报纸上,充斥的是各种各样的炫富,自杀,艳情,走光,傍款的消息,那些字眼和画面深深地刺痛着我们的神经和眼神,不明白世界是不是太过荒唐,已经出离了我们的想象,于是,我们的心变得更为浮躁了,我们再也找不到过去的纯真和自在了,我们所谓的梦想已经变得斑驳迷离了,远远不是当年它该有的乖巧纯真的样子。于是,我们问自己,这世界怎么了,当没有答案的时候,我们便以为是自己本身出了问题,于是,我们苦恼,我们思索,但是在懵懂间,我们越过了一道又一道的年轮和沟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当飘进我们耳朵的大多是诸如关系、背景、二奶、离婚、财富、地位、炒作等等刺痛神经的字眼时,我们便开始动摇了,不知道自己的坚持还有没有意义,不知道自己曾经坚信的那些纯纯的信念和原则是否还有立足之地,不知道自己如果继续坚持下去会不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傻瓜。我们便觉得,这世界给了我们太多的疑惑,我们有太多的不解。
可我们终究是要成长的,当这些字眼,当那些画面,充斥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眼帘和鼓膜的次数多到我们熟视无睹的时候,我们释然了,可是新的困惑又来了,我们该怎么办,是随波逐流,还是坚持信念,是冷眼旁观,还是积极投入?
当这一切找不到答案时,我便让心悄悄封闭起来,轻易不去触及这些敏感的话题,因为我不知道真切地面对它们时,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要怎样才算既不做傻瓜又保持着自己梦想的纯真。
但是我知道,梦想不过是梦想,它早已经如同那些吹出的五彩的泡泡一般烟消云散了,未曾留下丝毫的痕迹供我怀想,即便怀想,那也只有疼痛和无奈,苦涩和苦笑。
(二)
我总是想到多年前那黄昏如血的残阳照在笔直得如同玉龙一般的高速公路上,路两旁高大笔挺的白杨树的叶子在深秋瑟瑟的风里呼啦啦地翻动着,反射着昏黄而刺眼的太眼光。
那些时候,学业的压力可谓沉重,当考完试,带着一段时间的极度疲乏不堪,带着满脸的青春逼人的痘痘,将一颗落寞的心抛露在车窗口,任秋里有些冷寒的风使劲吹起我的长发,凌乱如麻的不只是我的头发,更是晒在残阳余晖里的心。
当斑驳如水的心事在这样寂冷的深秋里一一如同打开的相册闪现脑海时,那种撕裂的疼痛便更显得剧烈,但我的眼里没有泪水,有的只是一种桀骜不驯、绝不屈服的坚决。
如果时光可以倒回,会否人生会是另一番景象。
但我依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至少我拥有的许多是别人没有的。
深秋的风很大很大,深秋的太阳很冷很冷却刺眼明晃。
那些银杏的叶子如同黄黄的蝴蝶翅膀从树上一一飘飞,在那条长长的路上铺满一地,让我想到了生命和死亡。
那些被寒风使劲掀动的白杨树叶,总让我感到生命的寂落和无奈。
每当骑车在风雪里飘摇,在大雨里飘过,看着河面结的好厚的冰,看着那些垂下的柳条上悬挂着的晶莹的冰凌,还有我刚洗过便变成了冰柱的硬硬的头发,还有那没多少暖气的屋子,那种奋斗的激|情便在我心里涌动,却也为了自己身在异乡苦苦执着而感动不已。
美丽的碧水里倒映着我和老伴的身姿,她和我都捏着一段玉米在未名碧绿的柳丝下啃着,聊着未来的美好蓝图,聊着过往的如烟往事。
博雅的身影倒在湖面上,一漾一漾的,闪着迷人的光芒,仿佛那里有无尽的宝藏,仿佛那是一个非常迷人的去处。
飘过了四季,娇来到了我的身边,我们在烈阳里登上烽火万里的长城,下来的时候我另辟蹊径,脚受了不少罪。
八大胡同的遗风和香艳的故事犹在耳边,故宫的雍容和如烟的繁华一一掠眼,在心里轻轻地掀起波澜。
天桥的老剧院里古朴的老照片静静诉说着那也许并不遥远的故事,大栅栏成了历史的印记。
颐和园的旖旎风光揉搓着我们年轻的心,圆明园的沧桑和耻辱刻上我的心底。、、、、、、
过往如风,飘散得不见痕迹,如今的我在风里呼吸着,梦想在那遥远或也许并不算遥远的彼岸,只是我不再轻易提起梦想这些字眼,我的青春便是这样辗转着,蹉跎着,寂寞着,也飞扬着,你呢?
分飞燕
雪郁这天下午来到了私家侦探肖一鸣的办公室。
“我怀疑我老公有外遇,我需要你的帮助。”
两人谈好价格,肖一鸣便说一个星期后给她回复。
雪郁悠然点起一根香烟,吐着烟圈,悠悠答道,“一个星期太长,两天,两天你就给我答复。”
起身,离去,留下一屋子的香水味,肖一鸣耸耸鼻子,闻不出这股独特的香。
此后两天里,肖一鸣一头栽进这个婚外情调查中。他跟踪雪郁的丈夫马剑,从他上班都下班,他都跟踪着,用职业的眼光探寻着这个看似老实的男人,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是这么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会是背着老婆在外偷腥的男人?
马剑很清癯,瘦长瘦长的个子,长相很端正,鼻子挺挺的,脸型也方方的,西装革履的,比较整洁大方,不善言谈,但实在跟外遇扯不上关系。
不过,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肖一鸣想,说不定这马剑就是当着人一套,背着人一套,这样的外表只是他的保护色,说不定他就是打着这样的幌子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肖一鸣不断在心里想着马剑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当然还有他的老婆雪郁,还有她身上古怪的香水味。
两天里,肖一鸣毫无所获,雪郁又来到他的办公室。依然,悠然地吐着烟圈,悠然地转着椅子,身上漾着那股古怪的香水味。
“肖先生,这价钱我是给你最丰厚的了,但是你这事儿办得可不怎么样啊?”
她冲他喷出一口香烟,媚眼如丝地盯着他,那股香烟和她身上散发出来古怪的香水味令他头晕目眩,几近窒息。他看到她猩红的嘴唇和猩红的指甲,觉得像极了恐怖片中的女鬼,可她是个妖娆妩媚的女鬼,他不由自主地掏出她给他的酬金,递过去,还给她。
她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拈过那叠钱的一半,把剩下的一半推给恍惚的他。起身,优雅妖娆地扭动腰肢,到了门口,转身,又一个烟圈轻盈飘来,媚眼秋波传送,狐狸一样的魅惑火焰在空荡的办公室蔓延,“再给你两天时间。”狐狸样的女人摇曳着远去,走廊里回荡着高跟鞋得得的声响。
肖一鸣禁不住打了个寒颤,这才清醒过来。他数着这叠依然不算薄的钱,有些发愁了。他披上外套,点了一根烟,带上包,快步走出去,见那女人上了一辆黑色轿车,粉色的长裙和她的秀发在车窗里跳跃,那是狐狸该有的样子,他想。
肖一鸣驱车来到马剑的公司,他还在办公桌前忙碌,丝毫不曾抬眼看一下周围。他依旧西装笔挺,依旧文质彬彬,丝毫没有杂质浮现在他脸上。他的手指纤长,皮鞋擦得很亮,蓝色的西服配着白色的衬衣将他衬托得非常儒雅。无论如何,他不像是搞外遇的人,他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吧,肖一鸣疑惑地想着。
第二天下午,肖一鸣的神经紧张了起来,因为他看见马剑急匆匆地收拾好办公桌上的东西,他急急下楼,没有似往常一般到停车场开走自己的车,而是步行,而且他左顾右盼地转了很多条街,好几次他回头警惕地张望差点发现跟在不远处的肖一鸣。
肖一鸣巧妙而紧张地跟着他的脚步,始终与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心想,这小子上学时肯定是长跑冠军,要不怎么跑得这么快,而且他尽捡一些旮旯的地方拐,拐了不下十几个小巷,终于他在一家不甚起眼的酒店前停下了脚步,肖一鸣的神经高度兴奋起来,职业的敏感神经告诉他,有重要的线索了。他拍下了好几个马剑进这家酒店的镜头。
马剑跟酒店前台低语了几声,肖一鸣躲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给雪郁打了个电话。马剑匆匆上楼,肖一鸣装作要找人,进了酒店,蹑手蹑脚地来到了马剑所在的210房间门外,他听不见屋里的声响,但是感觉有个女人在里面,里面传来他们模糊的对话声。五分钟后雪郁赶到了酒店,她得得的高跟鞋在铺着地毯的走廊里根本发不出任何声响,敲门,里面传来慌张的男声,“谁呀?”继续敲门,良久,才有人来开门,开门的是马剑,他的衣衫很是不整,头发凌乱,眼神慌张,可以用身体遮挡着门缝,可还是遮挡不住背后女人的惊恐的眼神。肖一鸣端起相机咔嚓拍了好几张这种局面的照片,这是雪郁所需要的。
雪郁盛怒,一脚踢开门,把踉跄而狼狈的马剑推倒在地,她大踏步冲进去,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见,那女人的脸上留下了五根通红的手指印,那女人只穿了件单薄的纱衣,披头散发,捂着那通红的手指印记垂头哭泣,并时不时抬起头来哀求一脸杀气的雪郁原谅自己,奇怪的是,那女人居然一口一个“雪郁姐,原谅我,都是我不好”,而马剑则如图一只斗败的狮子一般瘫在地上垂头丧气,肖一鸣站在屋子一端看着三个人各自的表情,猜测着他们的走向,有些不适应这种压抑的气氛。
他没等雪郁发泄完毕就走出了那家酒店,他的任务完成了,照片过两天就可以出来了,到时候再给雪郁送去。他没有丝毫的完成任务的喜悦感,虽然他必须经常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必须经常同这些不堪入目的事情打交道,可这次他看见马剑眼神中闪过的无助,却非常同情他,因为他与以往自己所接手的那些案子里的男主人公不一样,他没有一点嚣张跋扈的气势,相反,倒是雪郁这个狐狸一样的女人,她似乎处在主导的位置,似乎她是女皇,而马剑不过是她的奴仆,听她颐指气使,任由她差遣,这一点在肖一鸣第一天见到雪郁时就感觉到了。虽然职业使命迫使他必须放下这些偏见,但是他自我地同情起了马剑,觉得他的出轨似乎是有理由的。
第二天,肖一鸣决定关机,给自己放一天假,他时时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天天追踪着这些烦心的丑恶的事情,有时候还不得不面对一些人身威胁,他实在需要放松放松了。他驱车几十里来到郊外的一个公园,在这里垂钓,垂钓时他任何思绪都没有了,天气真是好啊,云淡风清,微风送爽,他好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别致动人的时光了。
傍晚,他带着一身惬意回到家里,刚打开手机,发现上面十几条短信提醒他有个陌生号码打了他的电话,他感觉到那是马剑,拨过去,正是马剑,他声音低沉得很,说想约肖一鸣出去喝茶。肖一鸣感觉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跟自己说,于是说好在城西的茶楼见面。
如期而至,马剑消沉了很多,胡子拉杂的,一见面就说要委托肖一鸣去跟踪老婆雪郁,因为自己老感觉她早就有点不对头,她之前一直喜欢的是迪奥香水,现在喷的却不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香水,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有时候几天不归家,再说这雪郁的脾气火爆,心思细腻,自己内向沉默,根本管不住雪郁,而雪郁也吃定他这种性格,根本不把他这个做丈夫的放在眼里。
说着,掏出一把钱放在肖一鸣面前,肖一鸣沉默了,良久,他打算接下这个案子,但是他让马剑把钱收回去,他不知道怎么的,他很想帮他,他甚至在冲洗照片时故意没把在酒店房间门口拍下的马剑的狼狈照寄给雪郁,他想她用不着这个了。
当晚,肖一鸣就跟踪了雪郁,她坐在城里顶级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里,很优雅地品着咖啡,暧昧的灯光和更加暧昧的音乐衬托得她更加魅惑,她化着很浓的妆,真是像极了一只狐狸,魅惑妖娆的狐狸,随时用勾魂摄魄的媚眼游走在每一个成功男人或长相俊秀的男人身上。而她对面,坐着的是一个肥头大耳、膀大腰圆的中年男人,他手上戴了个超级无敌的宝蓝戒指,脖子上的项链那叫一个粗啊,他满面红光、眼神迷迷瞪瞪地望着对面同样迷迷瞪瞪的雪郁,时不时地,那胖男人的手会在雪郁的脸上摸一摸,要不就是抓住她的手细细摩挲,似乎连口水都要流出来。而雪郁则任由那男人的肥厚的手掌在自己细嫩的手背上蹭来蹭去,肖一鸣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他妈的”,他搞不清楚自己在骂谁。不知道为什么,肖一鸣感觉整个酒店大厅里都溢满了他们两人身上发出的古怪的香水味。肖一鸣掏出相机一顿狂拍,不放过任何一个他们调情的镜头。
过了一会儿,有个女人向他们走了过来,雪郁热情地招呼那女人在她边上坐下,三个人亲昵地说说笑笑,肖一鸣震惊了,这女人就是那天跟马剑在酒店的那个女人,按说当时肖一鸣知道她和雪郁是认识的,但没想到两个本该有着血海深仇的女人怎么会转眼之间就好得如胶似漆呢?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肖一鸣又疯狂地对着那正在说说笑笑的三人按下了快门。
他拿着那些照片找到马剑,马剑倒很平静,说那女人原本跟自己就认识,是雪郁的大学同学,叫云瑶,婚后他们一直有来往,只是这雪郁个性太要强,而云瑶跟她丝毫不是同一类型,她很温柔,所以从后来的交往过程中慢慢对她产生了感情,所以最近她给他打电话,打了好几次,邀请他一起出去玩什么的,他起初都拒绝了,心想这可是为出轨创造机会啊,虽然自己对她有好感,可也不能做对不起雪郁的事情。可后来实在招架不住云瑶的火热攻势,只好缴械投降,不想就被雪郁盯上了。
一个念头在肖一鸣脑海中闪过,“有可能你是被你太太设计陷害的。你看,她们两走得非常近,按道理两个女人应该是水火不容的,现在她们却是如此亲密,按照我的职业敏感度来分析,她们事先就合计好了,你是不是有什么把柄在你老婆手里?”
“把柄?那倒没有,我们夫妻之间有个协议,如果谁出轨则要把自己财产的三分之二划给对方,而且我们还去进行了财产公证,可能雪郁就是为了这个才这样陷害我的。实不相瞒,我家资产千万,雪郁是个有心机的女人,她也许早就盘算着这一天,想要拿到我的财产然后拍ρi股走人。她现在傍上的这个男人其实我早有耳闻,是个香水制造商,资产上亿,所以雪郁想早点跟我离婚,她一早就跟我提出过,但我一直不答应。你知道,我家也算是有地位,有名望的,轻易离婚对家族企业会有影响,而我父母也不会轻易同意我们离婚的,所以就一直拖,拖到现在。”
“所以她就要云瑶来勾引你,抓住你的把柄,然后要挟你离婚,并将三分之二的财产分给她。”
两个男人都沉默了,马剑更是一下苍老了好多似的。
不久,雪郁向法庭起诉离婚,并说自己掌握了老公出轨的充分的证据,法庭上,雪郁振振有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被人背叛抛弃的怨妇,而马剑被她丑化成了现代版的陈世美,正当人们想要纷纷指责马剑时,马剑和他的律师出示了很多张雪郁与那香水制造商调情的照片以及与另一个女主角云瑶亲密如同亲姐妹的照片,那个香水制造商就坐在旁听席上,他这时才发现这个女人真是个不一般的狐狸精啊,惹不得,惹不得,难怪她一搭上他就要他为她买别墅,买名车,买名贵的珠宝首饰,还想嫁给他做妻,幸好他没有上当,否则不定哪日,这个狐狸一样的女人就会把他也告上法庭,然后要求分他的财产,想来真是后怕。他悄悄出了法庭,从此再不想与雪郁有任何干系。
雪郁气得青筋暴露,她大声斥责马剑和他的律师歪曲事实,凭空捏造,云瑶站了起来,她的良知在最后一刻觉醒了,或者她原本就是同情马剑,也爱着马剑的吧。
“首先,我想请大家原谅我,我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我帮助雪郁女士设计陷害了马剑先生,雪郁女士那时候跟我说若是我帮助她离婚并且得到马剑的三分之二的财产,她便分给我一部分不菲的财产,说实话,我当时动心了,可是我很矛盾,因为我是爱着马剑的,从我知道他在婚姻生活中处处受到雪郁女士的牵制时就爱上他了,不是同情,而是惋惜,他是个好男人,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可惜他遇人不淑,没有碰到一个好的女人来爱他,最终还被我给害了。”
说完,云瑶泣不成声地跑出了法庭。
当一行人怀着沉重的心走出法庭时,雪郁颓丧地瘫坐在法庭门前的台阶上,她没有搜寻到香水制造商的影子,连他的黑色奔驰都不见了踪迹,那古怪的香水味熏得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都几近晕倒,马剑和肖一鸣无声地从她身边走过,只有那股香水味还在空中肆意蔓延。
那一夜的流星雨
我那时读着大学,因为家里极为贫困,我不得不在上学期间就到外面找工作以养活自己。
那些时日,日子虽然很清苦,却很值得回味,因为我虽然没有能够过着富足的生活,却有着一位温情脉脉、柔情款款的女友薇薇时时对我关爱有加,她的家境还算富裕,时常接济我,但我却把这份关爱当成了负担,心想下辈子要好好对她,不让她跟着我受苦。
总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我会牵着我心爱的她的手漫步在余晖里,青草就在这个时候向着那迎面吹来的微风徐徐颔首,那清丽的风儿撩拨着我们年轻的发丝,她柔柔黑亮的长发痒痒地挠着我的青春逼人的面颊,她洁白飘飞的衣袂随风轻轻舞蹈,她长长翘翘的睫毛在夕阳里变得如同轻盈的蝴蝶翅膀般透明闪动、、、、、、我时常以为我遇到了世上最最美丽温柔的姑娘,她像一首小诗一样撩拨着我多情年轻的心灵,时而,她又像是一阵小雨,打湿我悸动不安的湿漉漉的心,更多的时候,她在我心里是一阵风儿,在我忧伤寂寞的时候送上清新,送来轻柔的安抚,从而让我觉得我的青春年华里虽有风雨沧桑,可因着我心爱的她的出现和陪伴,我的世界里满是浪漫曲折动人的童话和情话,我把这辈子最最动听的情话都说给了她,她是我的天使,是我这个世界上最为牵挂的人,是我心底最让我魂牵梦萦的那朵红颜。我想她是山谷的一朵迎风而放的小花,她静静而努力地绽放只为等待远方的我,只为等她的心上人来欣赏和爱慕。
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铃兰,她是我的上司。从她见我第一眼开始,我就感觉那火热的眸子里奔涌着万般的柔情,只是那一眼,便让我觉得此生我会与她有着扯不清理不断的情缘,居然在那一刻,我没想起我心爱的薇薇。我躲避着铃兰那直射过来的火热,可是无论我如何躲避,那股激烈的火热将我灼烧得无所是从,无处逃遁,我内心里不是没有波澜,面对如此美好的一个青春亮丽的女孩。
我在这个公司待了三年,三年间铃兰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业务上她无私地向我传授宝贵的经验,那些经验对于一个做广告行业的人来说可是关乎前程的啊,可是她对我如此的无私,甚至把她的客户都介绍给我,这样我的业绩飙升得超快,而她的业绩却开始下滑了,可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减弱过继续对我的关照和帮助。
记得有一回,公司派我和她到海南出差,我由于不适应气候一下飞机就病倒了,是铃兰,这样一个柔弱而坚强的女孩,这个和我年纪相仿的柔女子,用她坚强的肩膀为我扛起了晴空。记得当天下午就要见好几个客户,而且那几个客户都是出了名的刁钻难搞,可铃兰把我安置在酒店,又为我买来好些药片,嘱咐我静静修养,不要担心公司交给的任务。她独自去应付那些难以合作的客户,好晚了,铃兰回来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虚弱无力的我心疼地看着有些憔悴的她问如何,她给了我一个调皮的V字型手势,掏出签好的几份合同,我当时高兴得恨不得跳下床去拥抱她,再抱着她转几圈才好,可是她在沙发上一瘫,便沉沉睡去,我知道她太累了。
还有一次,下班路上,因为我没有交通工具,公司离学校路程又非常之远,于是铃兰便用她的女式摩托车载我。那时候正在修路,刚下过一场大雨,路上泥泞不堪,我们两在坎坷不平的路上小心翼翼地颠簸着,溅起的黄泥把铃兰美丽的白色百褶裙上点缀得斑斑驳驳,她艰难地把着扶手,我心里紧张到不行,心想要是两个人一不小心便会掉进这泥海里,而且这条路边便是一个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悬崖。好几次,我对艰难行进的铃兰说,算了,我走回去吧,铃兰坚决地说,不行,那太远了,你好好坐着就行。我于是只得紧张而安静地扶着她纤细的腰肢,我才发现,铃兰的腰肢是那样的纤细如柳,柔若无骨,那一刻,我真想给柔弱的她以依靠。她的白洁绯红的面颊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晶莹若雨,一颗一颗吧嗒吧嗒地滴在她翻飞的荷叶袖衫上。我想给她轻轻擦拭,可就在这个时候,摩托车碰到了一块坚硬的大石头,铃兰先倒在了泥泞不堪的泥水里,而我由于惯性的作用而侧翻着滚到了悬崖边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铃兰连爬带滚地翻过来死命地拉住了我的手臂,她的指甲几乎是深深地陷入了我的肌肉里,我惊魂未定,半个身体悬在了悬崖下,再晚半秒我就已经葬身悬崖底下了,铃兰的目光有力地照射在我的身上,我感觉那是一轮太阳在温暖地照射着我,让我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那目光告诉我不要放弃,还有希望,于是我们就这样死死地拽着彼此,拽着我的生命,拽着生的希望。她气喘吁吁,最后她平静下来,积蓄着力量,我也在运气,倒数三秒鈡,我们一同用力,我获救了,是铃兰用她柔弱如水的臂膀救了我,我们躺在满是泥泞、污水横流的淤泥里仰望着虽然阴沉却辽阔无比的天空,此刻我重新认识了生命的意义,是铃兰给了我重生的希望,我想我的生命此后不光是属于我的,它更是铃兰的,是她让我懂得活着就会有无限的希望和动力。
在这段时间里,其实发生了很多铃兰不知道的事情。薇薇离开我了,不是因为感情的原因,而是因为现实的原因,我家在华南,而她家却在遥远的东北,靠近俄罗斯边境,她的父母听说她交往的我是一个远在华南的穷光蛋,于是坚决反对,并且早已为她物色好一个留学归来的富家公子,那公子家说要帮助她家移民去美国,于是她的父母便强行为他们订了婚,我知道薇薇连死的心都有了,因为我知道她爱的是我,她不像她的父母那般势利,那般现实,她是深爱我的,要不我们怎么可能如此风雨同舟地走过三年都的时光。
在薇薇离开我的日子,我终日以泪洗面,铃兰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可她没有开口对我说过一句所谓安慰的话,她只是默默的用她的眼神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用眼神传递着对我的关爱,那柔情如同一阵风儿一般轻轻将我受伤的心抚慰,不留痕迹地,她本是个聪慧如雪,兰心蕙质的女孩,怎会察觉不到我流血的心痛呢?可是她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问,却将千般万般柔情已经深埋在那爱怜的眼神,时时刻刻给我温暖和信念。
我知道她在悄悄走近我,甚至她从一开始就想走进我的心里,可年少懵懂的我固执地以为自己深陷在我和薇薇的爱情里,那时候我以为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奇 -書∧ 網,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三年多的山盟海誓,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风花雪月怎么会在一瞬间说变就变了,现在想来我也许并不是因为和薇薇之间走到了现实的悬崖边缘而哭泣,而苦苦执着,寻觅,或者我只是想要一个纪念,一个对过去难忘岁月的祭奠而已,仿佛不这般将自己折磨得死去活来便不能证明曾经存在过的美好,是的,也许我只是想要一个祭奠,一个证明,一个任性的借口而已,于是我对自己残忍,却忘记了这是对铃兰更大更不堪的残忍,而她是如此默默地为我付出,是如此的无辜,是如此沉静安好的一个孩子。
后来的日子里,我试图忘记过往的一切,我试着打开心扉,重新呼吸崭新的空气,享受纯净的阳光,于是我试着接受了铃兰,接受了她便是接受了新的生命旅程。铃兰是美好的,她的美好深深震撼着我这个卑微如泥土、平凡如草木的年轻男人的心,她总是能将我照顾得很好,也时常带给我小小的新奇和惊喜,我享受着她带给我的崭新的人生,我感觉岁月的日历翻开了新的篇章,我要好好书写它,和我的铃兰。可老天硬是要折磨我,我的梦里时常会出现薇薇的影子,或者在日间发呆的时刻我的思绪也会飞回从前,我甚至怀疑我现在是不是爱着铃兰,聪明如雪的铃兰还是什么都没说,也许她眼底闪过一丝丝不易察觉的感伤和失落,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她总是给我灿烂如虹的笑脸。她笑起来真是好看,两个小小的酒窝若隐若现,两颗小小的洁白的虎牙俏皮地粘着她红樱桃似的嘴唇,她的眼睛大而灵秀,睫毛长得如同两把拍刷,她的眼神永远是那么干净透明,那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杂志,安详得让你觉得时间都是静止的,世间的一切都是美好安宁的,一张鹅蛋形的脸蛋衬托着绯红如花的面色,真是羡煞多少市井男女。
每每我走神归来,就会深深懊悔,暗自在内心底里发誓,要用一辈子来爱铃兰,来爱这个给了自己重生,给了自己如此多希望和力量的美好的女孩。是的,我应该这样做。我时常感慨,我是个如此懦弱而平凡的男人,却拥有如此动人娇俏的红颜相伴,我想我前生定是做了很多好事,行善积德,于是今生便深得老天眷顾,感谢老天赐给我如此美好的人儿相守一生。
那个夜晚,听说会有流星雨,于是铃兰拉着我去中山陵看流星雨,好多的情侣啊,他们也像我和铃兰一般相依相伴,那一刻,我感觉我的生命从未有过的美好和甜蜜,浪漫和温馨。看着天上真的下起了流星雨,我们都兴奋得蹦跳起来,仿佛两个调皮的小孩,可是突然间原本高兴的铃兰却瞬间安静下来,她抬头仰望着那如雨纷纷而下的流星,眼里溢满了泪水,晶莹的泪水流满她光洁的面颊,湿透了她的衣襟,我轻轻地将她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泪水也漫过了我的眼,我的心,我不知道铃兰此刻为何如此脆弱,我伸手轻轻揽过她的腰肢,将她紧紧地搂着,仿佛稍有放松她便会如同这划过天际的流星雨一般飞走陨落、消失成灰。
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铃兰跟我说起了从前的事情,我这才知道其实那次去海南出差她也很不适应那里的亚热气候,早在飞机上就已经头晕目眩了,可她却坚强地扛了过去,我哭了,为了自己的懦弱,我后悔,深深感到愧疚,因为我似乎都不配作为一个男人,我不知道柔弱如柳的铃兰是用怎样坚强如钢的信念支撑着自己同那几个精明狡诈的客户周旋斗智的,我只知道她让我汗颜。我的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怜爱,温柔的疼痛让我仿佛在此刻失去了呼吸,而我的铃兰,此刻却没了眼泪,她只是静静地诉说着,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却不知道我的心里眼里泪水泛滥成灾。
她还说她早就察觉到我与薇薇分手的事情,可是她害怕她一安慰我反而会更加痛苦,更加难以自拔,于是她只是远远地张望着我,用眼神传递着对我深切的关爱,希望我能从她的眼神和举动中感受到我在世间并不孤独,除了薇薇,还有很多值得我去留恋和追求的事情。是的,我早就从她的目光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希望的火种,感受了人生除了脆弱更需要坚强,这些都是铃兰告诉我的。
她还告诉我,她知道我有一个弟弟还在念高中,家里捉襟见肘,父母贫病交加,于是她背着我给我的弟弟每月汇去三百块钱,还写信不断鼓励他要好好学习,将来像哥哥一样考上大学,成为有出息的人。她没在信中透露她的身份,而是说自己是一个志愿者,有不错的工作,要弟弟安心学习,不要为她担心。我还一直以为这个不断资助弟弟的人真的是个有着丰厚收入的志愿者呢,没想到是我的铃兰,她的工资并不丰厚啊,甚至为了我放弃了好多客户,放弃了她的大好前程,放弃了原本可以丰厚的收入,我的心又一次纠结成团,是那般的刺痛,我已经无法言语了,眼泪似乎都流干了,剩下的只有心痛,只有心痛。
她说,在那些我走神思念薇薇的日子里,她曾一度以为自己魅力不够,每当我眼神迷离开始发呆时,她的心里便如同刀割一般锥心疼痛,一度她逃进厕所捂住嘴巴呜咽着,因为怕别人听见,她不敢放声大哭,那个时候她开始心疼自己,自己是多么的可怜,连哭都找不到一个地方,更找不到一个肩膀,连哭都害怕别人听到。她觉得自己彻底失败,因为我是那么容易走神,仿佛随时随地都布满薇薇的影子,可自私愚蠢的我居然没发觉我的自私冷漠彻底伤害了外表坚强而内心脆弱的铃兰,还以为她真的始终如同阳光那般灿烂,从来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给她皎洁如花的颜容抹上深沉灰暗的色调,是的,我几乎从来没在她的脸上找到过阴霾,她始终用她灿烂的笑容和明净的眸子告诉我,这世界上都是美好光亮,从来没有沉郁痛苦。
后来,铃兰靠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她睡得那么香,她的脸是那么地恬静安详,仿佛一个熟睡的婴孩,我就这样轻轻地却紧紧地拥着她,紧紧地拽着她,如同那时我掉下悬崖她死命地拽住我一般。天上的流星雨还在下着,情侣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只剩下不多的几对,我仰望着这漫天的星雨,心里在虔诚祈祷老天赐给我和铃兰美好幸福的一生。这个美好的孩子,她此刻在我的怀中似乎做着美梦,她的嘴角浮现着丝丝笑意,她的梦里定是出现了我的影子,只有我才能给她如此美丽安详的笑容,我很自信这一点。
第二天,我将铃兰送到了住处,让她好好休息,她似乎有些虚弱,而我要上班,于是我跟她说好中午下班来给她做饭吃,煮她最爱吃的红烧鱼给她吃,还熬粥给她喝。她微微笑着,虚弱柔嫩的面庞上泛着沉静的笑,不知道为什么,这笑容让我想起了圣洁的观音菩萨的笑容,转身之际,她跑过来,从后面用手轻轻地环抱着我的腰,久久不肯松手,我回转身,在她额头上轻轻印上我的吻,而她也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地留下一个香甜的吻,许久,她松开了手,催促我快去上班,我出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从她眼里滑落的泪滴。
中午,当我提着买好的鱼到了她的住处,却发现她消失无踪了,如同昨夜的流星雨一般,消失得不见痕迹,没有片纸只言留给我,指引我她的所在。那一刻,我颓丧地瘫坐在地上,如同手里的那条死鱼一般,我内心里一片空白,老天啊,为何如此待我啊,将我的幸福就这样生生剥夺,我还没来得及好好爱她啊,我的天使,我的太阳,我的铃兰,你在哪里啊?
此后的日子里,我苦苦搜寻着她的讯息,而此刻我才发觉,我除了知道她是苏州人之外根本不知道她家在何方,茫茫人海,我如何去寻找一个我曾深爱过的刻在我灵魂深处的女孩啊?那时候,我多么希望老天显灵,我甚至都跑到苏州去过,可是一番苦苦打听,我还是毫无所获。就在我灰心绝望的时候,2005年7月我生日的那天,我意外地收到了一份来自苏州的邮件,里面是三本日记和一封信,我轻轻打开这些日记,怀着激动而神圣的心情,怀着忐忑而期待的心情,期待着它们告诉我我心爱的铃兰的所在,可我分明有种不详的预感。
在这些日记和信件里,详细地记录了铃兰走过的短暂却又丰满的一生,尤其关于她与我相识相知和相爱的一段,这些点点滴滴她记载得如此详细,以至于我不看这些我似乎都已经忘记了原来我们直接发生过如此多的故事。还有她爱上我的那些心情,有调皮的,有可爱的,也有忧伤的,有寂寞的,有悔憾的,也有对我的责怪,当更多的是对我的思念。
她在那封信里说,“那浓得似蜜般化不开的思念和热烈如火的情感曾将我的生命点缀得如此灿烂缤纷,绚烂多姿,让我不觉得短暂的一生有什么不足,唯一的不足是不能陪我心爱的你一路走下去,还有我曾经最美的梦想是希望有一天能和我深爱的你一同到云南丽江去游玩,因为听说那里的水非常地明朗纯净,可以涤荡人世间的喧嚣与躁动,可以洗涤人们心头的烦恼和愁绪,可以让相爱的两个人走的更近,从而更加地相爱相守相伴一生。我多想陪你走过一生啊,这是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老天能保佑你过得幸福快乐,我便此生真正了无遗憾了。我爱的人,不要因为我离去而悲伤,因为我会在天国静静为你祷告,为你守望,为你祈福,请相信我,我永远与你同在,我永远在天的那一端牵挂,你永远在我的心里、、、、、、”
信的底端是别人的字迹,我猜测那是她家人的笔迹,那些字迹传达的信息是,她在2005年6月19日,因先天性心脏病而在苏州医院病逝。看到这里,我的心碎得斑驳不堪,没有什么字眼可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虽然早有思想准备,可这几个陌生的字眼却真真切切地告诉我,她永远走了,永远不会再回到我的身边。我恨这几行陌生的字迹,是它们将我原本还存着的一丝侥幸击碎了,我的太阳啊,她永远陨落了,我的天使啊,她永远只能在天的那一端对我远远微笑了,我的铃兰啊,你叫我今生何以存活啊,你难道不知道吗,没有你,我活着没有了力气,没有了指引,没有了支柱,我要永远活在孤独和黑暗里了,是你带走了这一切,我还没来得及给你哪怕半点温存,从前都是你用无限温情在温暖着我孤寂的心,冷漠自私的我何曾顾及过你的所想所思。
后来的日子里,我带着铃兰的骨灰到了丽江,将她撒在她深爱的丽江里,我想,她定是欢欣的,我想,我死了,也要把我的骨灰撒在这里,因为铃兰说过,这里的水可以涤荡人世间的喧嚣与躁动,可以洗涤人们心头的烦恼和愁绪,可以让相爱的两个人走的更近,从而更加地相爱相守相伴一生。
我心爱的人儿,愿在天国安息吧,带着你曾给过我的温暖如同太阳的温情,带着我美好的祈祷,带着我托风儿捎带给你的悔意和永远不变的爱恋。
霸王传奇
大王,今夜,垓下,你站在那高高的战壕之上,你威武雄壮的姿态令多少敌军为之魂飞胆丧。
我的大王,乌江亭亭长早已驾着一叶小舟在那江水呜咽的乌江边等你了,他对你说,现在整个乌江之上,只有我这一只小船,请大王即刻登船,汉军无论如何是追不过江的。再说这江东虽小,但地方千里,人口数十万,大王完全可以在此再成霸业,可你却谢绝了亭长一番良苦用心,只请亭长带着你心爱的战马过江,你自己却和随从将兵一起下马步行,准备与浩浩汉军作最后的生死搏斗。你率领八百骑兵冲出重围却又在阴岭迷路,这时你领兵东进,身边只剩下二十八骑,可是我知道你此刻的斗志已经处在顶峰,你对随从们说,自二十四岁起兵以来,八年中身经七十余战,从未败过,此方天要灭我,我就痛痛快快与诸位一同战那汉军,定要打他缺口,斩他将领,砍他旗帜,看是我不会战还是天要灭我。话毕,挥军拼死,汉军魂飞魄丧,你回头得意异常,问将士们,如何?将士们纷纷拜倒在地,皆呼,“如大王言”。
其实天下人都知道这场战斗你的失败似乎是注定的,毕竟敌我力量太过悬殊,你再怎样勇武善战,可面对这浩荡的汉军,你与你为数不多的将士们又能怎么样呢?虽然这场战斗打得气势雄浑、天地失色,可汉军越来越多,你以一人之力杀敌数百,身上负伤十余处。最后,你对汉军将领王翳说,听说归国赏千金封万户,买我项上人头,我就送你一个人情,话毕挥剑砍下自己的头颅。那王翳抢得你的头颅之时,其他汉军一拥而上,争抢你的尸体,最终,王翳得一首,杨喜、吕马童、杨武、吕胜各得一体,他们分享了汉王刘邦封赏的那块土地,每个人都当了小小的官吏。乌江上空的天顿时黯然失色,天地间昏暗肃杀,一片阴沉暗淡无光之相,乌江之水卷起滔天浩浪,呜咽奔腾,我的大王啊,那是天地都为你哭泣流泪啊。
大王,你为何宁死不肯过乌江啊,你感叹“纵江东父老怜我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难道江东的父老乡亲们真的会因为你战败而看轻你、鄙夷你吗?难道你的英雄业绩真的比你的性命重要百倍千倍吗?难道你宁愿舍弃你如此深爱的我而顾全你的名节吗?你忘记了你曾经对我说过的要与我此生长相厮守的柔情蜜语了吗?你忘记了你我曾经相处的多少美好动人的时光吗?你的英雄霸业为何一定要以死来终结?你想让天下人为你如此慷慨赴死的英雄气节而震撼感动,可你独独没想过我内心深处与你天人永隔的伤痛之深。
你放眼看一看这深沉的夜,天上的星子也沉沉睡去,四面响起的是缠绵凄婉的楚歌,我们的将士们都已经被这样凄婉的哀歌唱得丢了魂魄,而你还伫立在那高高的战壕之上,迎着夜风,仿佛遗世孓立。巨大的夜的冷风拼命地吹起你的战袍,发出哗啦啦的巨响,你的眼眸深处依然决绝勇猛,丝毫没有被这哀歌震得心魂出离。你的胸膛剧烈起伏,那里定是波浪滔天吧。
我知道你也和将士们一样在思念着故乡,思念着亲人,也被这样的悲凉气氛笼罩,我看见你心里流着的泪,只是你不让它们溢出眼眶,你的眼睛布满了血红的血丝,那样地悲壮,那样地摄人。
你生在贵族之家,你的祖上世世代代皆为楚国的将军。秦王二十三年,秦将王翦攻破了楚国,俘虏了楚王,你的祖父项燕便只好做了濒临灭国的国之将军,淮南起兵反秦却兵败身亡,然后你就出生在了下相,后又随叔父项梁逃亡到了吴中。我想,小小年纪的你是否继承了祖上勇武光荣的血统,当你听闻祖父的悲壮故事时,是否你小小的心里便已经萌生了为济苍生舍我命的雄浑胸怀。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涯是否在你小小的脑袋里刻下不灭的印记,让你从此记挂着天下的百姓民生。
还记得当年秦王游会稽山时,你跟随叔父项梁去看热闹,你脱口而出一句豪言壮语,“彼可取而代也。”吓得叔父立即捂住了你的嘴巴,那时你的气概就是何等地震慑人心啊,是何等的大而无畏啊,你的雄心壮志就是自那一刻疯狂滋生、史无前例地壮大的吧,我年少的盖世英雄。
当年赵王君臣被秦兵困在巨鹿,而救赵的诸侯之兵凡十余壁皆做壁上观,而我的大王你却率领楚军破釜沉舟,以一当十,九站秦军,那混天黑地、不遗余命的厮杀把众人的心魂都吓得破碎不堪,你的骁勇善战,你的盖世武力最终大胜秦军,成功地救出了赵王。在那时,天下人谈论你时莫不歌颂你的孔武有力,莫不赞叹你的魁伟雄壮,连后来的《史记》都赞你“长余八尺,力能扛鼎”。我想自那时起,你的盖世英名便已在天下苍生中流传甚广了吧,天下的百姓便都已经在内心里臣服于你了吧。
虽然你在天下人的眼中是那么的威猛善战,是那么的英武过人,可在我眼里你就是一个小孩子,你就是一个外表坚强如铁,而内心温柔如水的人,你看不透你自己,而我却可以将你看清。只有我知道你是怎样柔情满怀、悲悯天人的一个真男儿。你还记得,当你手下将士受伤了或者生病了,你都会亲自去看望,你总会拉着将士们的手,细细地询问他们的伤病,柔声轻语地安抚他们,经常,你会为了他们而潸然泪下,你还为为他们送去汤药饭菜。我在想,那时的将士们心中定是流淌着温暖如火的激流吧,他们受伤的心被你温情的眼泪和柔声的话语安抚得迅即好转吧。你的威信和勇武就这样在你的将士们心中建立,他们真诚地爱你,跟随你,不惜性命地与你一同为着更好的填写而战斗,而你也真心地爱着他们,将他们都当成你的亲人,你的乡亲,你的视死如归的好部下。
你从来都谦恭有礼、你随时都温文尔雅,你的以礼待人,你的行礼貌如仪,都让天下人为之倾倒。你看,韩信都说你“恭敬慈爱”,连陈平都说你“恭敬爱人”,连高起、王陵都说你“仁而爱人”,可见你的来自你贵族家世的礼仪熏陶和仁爱之心为你赢得多少的赞誉啊,也令世人为你威猛勇武的外表之下那颗温柔缠绵的心而更加倾慕和敬佩不已,这也是我之所以如此深爱你的原因啊,我的大王。
可你也犯下如此多的错误,可你从来不觉得那是错误,你以为你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的。
当年的会稽郡守殷通与你无冤无仇,并且他还打算跟你一起起义反秦的,可你呢,把人家说杀就杀了。令尹宋义虽然曾经预言项梁失败而不幸言中,虽然他有些夸夸其谈,但也并无大错,可你也是把他说杀就杀了。那个烂泥扶不上墙的怀王对你俯首贴耳的,没有碍着你半点事,你也派人把他给杀了。秦王二十万降兵,你在一夜之间将他们全部杀死坑埋,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是为他们的朝廷效力,他们自己本身并不恋战,他们也是被逼无奈啊,他们也是父母生养有儿有女的人啊,你这样仁爱为何能做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啊。
可汉王刘邦,连范增都说“其志不在小”,有“天子之气”,乃是你的心腹大患,必须除之,而且下手机会很多,樊哙都对刘邦说认为刀俎我为鱼肉,可你优柔寡断,任凭范增又是使眼色又是施暗号,你就是按兵不动,黯然不觉,气煞范增也,他最终丢下一句话“竖子不足与谋”。范增是看透了你啊,知道你“君王有不忍之心”,可你不觉得你之所以有今天就是因为当初轻纵了汉王吗?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啊,大王,现如今,除了惋惜,我还能说您什么好呢?
对于范增,他“素居家,好奇计”,是如此有勇有谋之人,你叔父项梁起兵时他已年逾七十,却还毅然从军,随你和叔父南征北战,他对项梁说陈胜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没想到真被他说中了。后原本贪财好色的汉王刘邦一入关中却秋毫无犯,他对你说汉王此次野心不小,果不其然又被其言中。你敬他为“亚父”,称他为“阿叔”,连陈平都认为他是你身边不可多得的几个“骨鲠之臣”的头一名。他其实是对你最为忠心耿耿的人,可却被汉王小小的离间之计破坏了他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立刻对他起了疑心,他又是何等聪明之人,对你说“天下事大定也,君王自为之。”随之拂袖离去却死在了回家的路上。
我知道你虽身为主帅却好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你只需一瞪眼,一声高昂的嚎叫,便已让敌人魂魄尽失、肝胆俱裂,进而他们就会溃不成军、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你的英雄史话也就越来越是神奇,天下人便以为你可以不战而胜,敌人觉得你是战神,令他们不战而降。你很得意,于是你对汉王刘邦说,天下如此不安宁多年就是因为你我,不如我们战一场,谁赢谁得天下,何如?只可惜胆小阴险的汉王并不上钩,他是不会跟你如此较力的,于是他笑嘻嘻地对你说,我刘某人斗智不斗勇。他是明智的,以他个人的力量十个他也不是你的对手,所以他只在背后使阴招,而侠肝义胆、心无城府的你又怎能轻易识破呢?
大王,今夜帐内灯火通明,帐外火把熊熊燃烧,你看那蜡烛的眼泪一滴又一滴地往下淌,四周的楚歌还在凄迷沉吟,似利剑穿心,阴风四起,吹进帐内来,烛光摇曳不定,似乎它们都已感知了你的结局,都为你淌下泪滴。我知道你现在最放心不下的是你心爱的我和你的骏马,你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你已经做好慷慨赴死的准备了。你敞开胸怀,举杯豪饮,继而天地间回荡你雄浑悲壮的高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你的生命在你刚三十出头时戛然而止,你用你特有的人性魅力成就千古不朽的传奇,因着我这一抹红颜使得你灰色的战袍上洇上一股浪漫的颜色,便被世人传唱千载,只是我始终怜惜你,因为你要用那浩浩汤汤奔流不息的鲜血来洗刷你孤独脆弱的内心,你需要一个又一个战斗的胜利来抚慰你悲悯孤苦的灵魂。
你听是谁在吟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而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那是后世人对你最好的缅怀和悼念。
爱的代价
爱的代价
米阳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抬头看了看天空,那里有灼热的太阳,虽说是早上,可夏日里的太阳升得早,刺得他险些睁不开眼睛,他用手遮了遮眼帘,又使劲掰了一下领带,这玩意儿勒得脖子像上吊。
他感到喉头干涩至极,可分明刚才在机上才喝过水的。心里有些焦急如焚,一种不好的感觉渐渐涌上心来,自己也说不清到底怎么回事。
三年前,米阳新婚不久就被公派出国了,他是个聪明人,从小便是,所以他凭借聪明才智考了国家公务员,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因为表现突出而被公派出国了,新娘黎晓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看到自己老公这么年轻有为,当然很是高兴,虽然新婚不久就要分离,可为了老公的前程和事业她还是怀着一腔缠绵和不舍送走了米阳。
那时候她和米阳都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
临行前,米亚来送米阳,米阳便半打趣半认真地说拜托米亚照顾黎晓,怕她一个弱女子一个人在家什么都不方便,一些重体力活,比如扛煤气罐啊,比如扛米啊,一个女人是不适合做这些事情的。米亚一本正经地承诺,“没问题,你老婆就是我老婆。”米阳狠狠给了米亚一拳,两个人笑作一团。
米阳和米亚都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两个身世凄零的小男孩从小结下深刻的友谊,连名字都取成了同姓,本来米亚不姓米而姓廖。
米阳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听说他还在襁褓中时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的,身上没有关于他身世的片纸只言。倒是米亚是两岁多时才被人偷偷送进孤儿院的,他知道他就是这座古城的一份子。他倒是时常同情米阳,米阳比他大一岁,他们结拜为兄弟时,米亚就改姓米了。
上大学时,米阳和米亚同班,两个人都聪明异常,但米阳还是稍胜一筹。那时候,两个人上学的路上总会遇到一个美丽的姑娘,那便是他们的同班黎晓。最初,米亚就发现了米阳看黎晓的眼光有些异样,他压抑住自己的心跳,悄悄地从他们中退出来,真心地祝福他们两。每次他都只是在远处静静地看着他们两温柔缠绵的身影,心想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佳人。
他们结婚时,米亚真诚地送上祝福,可镁等婚礼结束,他回家把自己灌得烂醉,心底的疼痛只有他自己知晓。
米阳出国的三年里实在太忙了,忙得他有时候都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妻子在家等着他,又因为时差的原因,所以夫妻两通话都很困难。黎晓怀着一颗孤苦的心切切等待着米阳早日归来,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她一整天都请假在家,连上厕所都带着电话,生怕错过了。
可就是这样揪心等待三年里他们也只通了不超过十个电话。
米阳走后不久,米亚同一个别人介绍的姑娘易一结婚了,因为他也到了结婚的年纪了,自己经商挣了不少钱,大把大把漂亮的姑娘走马灯似地在他眼前轮换流过,但他就是不为所动。婚后,他们生了三个孩子,一个男孩米锦,两个女孩分别叫米佩和米环。
米阳走后第九个月,黎晓生下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她给他取名米帘。
是米亚把黎晓送到医院去的,又在医院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医院的医生和护士都对黎晓说,“你先生对你可真好,真让人羡慕。”
每当听到这话时,黎晓总是勉强地笑着,没人的时候她就会偷偷掩面而泣,她多想米阳此刻在她身边啊。
朝夕相处的日子久了,黎晓总能从米亚深情的眼眸里读懂很多东西,那些东西似乎在她第一次见米亚时他的眼里就流露过,只不过此刻更为深情罢了。看着他为自己忙前忙后,真像丈夫对妻子一样照顾着自己,她心里居然有些泛着酸酸甜甜的味道,不知道是种什么样复杂纠结的情绪,总之,她越来越喜欢看到他为她忙碌的样子,越来越希望每天看到他出现在她眼前,她不再那么紧张米阳的电话了,不再那么期望听到米阳的声音了。或者,她是一个在沙漠中等水的人吧,那水一直不来,令她干渴若火的心一次又一次被煎熬得绝望了,她开始有些恨米阳了,恨他如此折磨她,折磨得她痛不欲生,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让这种日子见鬼去吧。
仔细看着米亚时,他的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在五月的太阳光里晶莹透亮,躺在床上静养的黎晓轻轻用衣袖给他拭去了汗珠,那一刻,她看到他的眼眸通红,似乎在呼呼地往外冒火,他原本忙碌的手停了下来,抓住了她那只为他拭汗的纤手,她是如此地美丽动人,如此的让他心动,从一开始,她就始终占据着他的整个心扉,没人知道曾经多少次他跟在他们后面羡慕而心酸地欣赏着他们的甜蜜浪漫,多少次他都幻想着她挽的是他的手臂,她的小鸟依人一般的美丽身姿是依靠在他的怀里,多少次她都出现在他的梦里对他甜蜜微笑。没人知道她和米阳结婚那天他是多么地心碎疼痛,感觉人生走到了死亡的边际。也没人知道当米阳走时他的心里甚至翻腾起兴奋的泡泡,当他和易一走进结婚的礼堂给她戴上戒指低头吻她时,他的眼前浮现的是黎晓的影子,他以为那是真的,无比兴奋地抱起易一转了好几个圈子,当冷静下来发现这张脸不是黎晓的,他的情绪变成了死灰一般冷寂,易一从巅峰被抛下了冷谷,眼泪在她心里流成了一条小河。
就这样,米亚虽然已经和易一结了婚,可是易一和黎晓都知道他深爱着的是谁,是谁能牵动他的心魂,是谁主宰着他的生命。他不经常回去,而是住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这样他就可以更加方便地照顾黎晓了。他甚至经常在想,要是米阳永远都不回来该有多好。他又想起那句玩笑话,“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事实上,黎晓已经彻底对米阳死了心,她现在只喜欢听到米亚的声音,只希望看到米亚的身影,他们就像一对真正的夫妻一般,时常他们会带着米帘去郊外烧烤,去名山大川旅游,而这些都是易一和她的三个孩子享受不到的。
米阳回来了,他早就听说了黎晓和米亚的事情,但是他没办法及时赶回,即使他那时赶回来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之间的感情难道会因为他回来就斩断情思吗?虽然深爱着黎晓,可在国外他遭遇的诱惑也不小,有本国的留学生,有美国本地女孩,还有外国女同事。而他在与一个来自韩国的女同事金淑敏共事的日日夜夜里,彼此都产生了好感,随着时日迁延,他们的感情也进展得很快,所以他更少往家里打电话了。而这些事黎晓和米亚都是不知道的。
他没有通知黎晓自己回国的具体日期。家里没有人,收拾得很干净,门口的鞋架上放着好几双男式皮鞋和拖鞋,茶几上的烟灰缸里有好些烟头,卧室的衣架上甚至都放着一件男式睡衣。他愤怒地打开洗手间的门,果然洗手间里有男式洗面奶,一把剃须刀,一个高级打火机、、、、、、他觉得他的心快要跳出胸腔了,他听到他的手指咔嚓咔嚓地响,一拳击中了洗手间的镜子,那镜子里的人突然间放声大笑,支离破碎的镜子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他颓废地出了门,临行前,他砸碎了屋子里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
此后,再没人听说或看到过米阳的身影,他离开了公务员的岗位,有人说他跳楼自杀了,有人说他去韩国了,有人说他在美国跟别人结婚了。总之,黎晓和米亚再也没听说他的消息。
十多年后,米帘长大了,他开始懂得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之所以失踪的原因,他开始憎恨这个始终跟自己的母亲走在一起的男人,虽然自他出生第一眼起见到的就是这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视他为己出,可是他恨这个男人,恨自己的母亲,若不是他们两个干出这等丢人的事情,父亲米阳就不会远走他乡或者如同流言所说的踏上不归之路。他深深地同情着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亲,他只看见父亲和母亲的结婚照,那上面父亲笑得如此灿烂,如此儒雅,如此风度翩翩。
他考上了大学,选择了一所离家很远很远的名校,他不想回家,不想看到那两张在他看来异常丑陋的面孔。四年大学期间,他只回过家一次,就是母亲黎晓因肺癌病逝的那一次。医院通知他的时候母亲已经去了,他的泪水顿时流满面颊,他虽然恨她,可是再怎么样,她都生养了他,都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于是,他连夜赶了火车回去,在太平间里见到已经冰凉僵硬的母亲的尸体,那个可恶的男人也在,一直陪着他,这个他曾经以为是自己的父亲的男人此刻像个小孩子一样嘤嘤哭泣,他的头发瞬间白了好多,米帘厌弃地看着他,觉得他在惺惺作态。
米帘不知道的是,米佩和米环也先后考入了这所大学。原本他们几乎就不认识,只是在同乡会时看到彼此的姓都是米便觉得有些亲切。米佩比米帘低一届,米环又比米佩低一届。她们两个都学文科,而米帘学的是理科。
他们三个开始经常在一起聚餐、游玩,米帘很喜欢跟她们在一起。两姐妹都很乖巧懂事,但性格各异,姐姐米佩性格温柔沉静,妹妹米环像只小麻雀唧唧咋咋个没完。时常,米帘和米佩就一起坐在学校的草地上,看着远处米环调皮地放风筝,米环总觉得米帘和姐姐有说不完的话,跟她则没有什么话可说,于是她少女情窦初开的情怀里悄悄把姐姐当成了情敌,而米帘与米佩早已产生了感情。或许因为两人都是遭受过家庭纷扰的吧,或许两个人都是幽怨多情的吧,总之两个人觉得就这么一坐就有很多共同语言,有时候都用不着开口,对方便知道自己想要说的话,很是默契。
日深久远,两姐妹较着劲儿要跟米帘好,米帘只对米佩情有独钟,当然米环在他眼里有如小妹妹,他只把她当妹妹般疼爱加怜惜。米环老大不乐意,天天穿得跟花蝴蝶似的围着米帘转,米帘的哥们一见米环来找他,就打趣说,“瞧,米帘,你的小蜜来了。”随之一阵哄笑。可米环可顾不了那么多,她最喜欢站在男生楼下高声叫喊,“米帘哥,吃饭去吧?”“米帘哥,陪我上自习去吧?”“米帘哥,我们出去玩吧?”、、、、、、每每这时,就有调皮的男生应声,“好啊,妹妹,你等着哥哥,哥哥就来哦。”整个男生宿舍楼都沸腾了,大家纷纷探头来看这位美丽而天真的女孩,都猜测着她和米帘的关系,米帘每每这时总想找个洞往里钻,再也不出来。这栋楼的男生基本都认识米环了,把她当成一道风景,若是哪天她没来喊米帘,大家便觉得奇怪,仿佛都在等着她来似的。
那厢,米佩遇到一个强劲的追求者,是在舞会上认识的,那人是个当地有名的富商,卖珠宝的。他从见米佩起就对她展开了热烈近乎激烈的追求,米佩走到哪儿都躲不过他的纠缠,他总能找出千般万般的借口来纠缠她,她防不胜防,烦恼不堪,好几次郑重告诉他,自己有男朋友了,可那人还是不死心。米环自从知道有人拼命追求姐姐后就兴奋异常,于是她极力怂恿那人继续对姐姐展开追求,这样姐姐米佩就不会和自己抢米帘了。
米帘也知道了那个富商对米佩的追求,他约那人出来见面。那人财大气粗,压根不把他小毛头放在眼里,但还是答应他出来一见。
“这位先生,请你不要再纠缠我的女朋友米佩小姐了,她是我的女朋友,她爱的是我,除了我,她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你的女朋友?”那人冷笑一声,“你们结婚了吗?”
“、、、、、、”米帘没了声响。
“在你们没结婚之前我就有追求她的权利”
“但是我想你也知道了,她不爱你,她爱的是我,你这样对她纠缠不休让她很痛苦,很为难,她还是个学生,是个孩子,希望你不要玩弄一个纯真女孩子的心、、、、、、”
米帘话音未落,一记黑拳落在他的左脸颊上,是那财大气粗之人的手下,“敢这样对我老板说话,你找死啊,谁说我们老板玩弄她了,小子,不要乱说话,否则不客气”
那人示意手下退下,笑得意味深长地对左脸乌青的米帘说,“小老弟,我也不跟你一般见识,我会让米佩死心塌地跟我的,你就放心好了,再说了,你不是还有米环嘛?那小丫头不错。在你没跟米佩结婚之前,你说什么都是白说,我们后会有期,走着瞧。”
傍晚,米帘乌青着脸颊和眼眶疲乏地回到学校,米佩担心死了,一见他成了这样就知道是那个珠宝商做的好事。她给他找来冰块帮他敷着,又弄来红花油帮他细细揉搓,心疼得眼泪掉了一地。
米环在那富商那里,富商请她在城里最好的酒店吃大餐,要她帮忙搞定姐姐米佩,还给了她一大把钱让她买裙子。她想着,反正只要姐姐跟富商在一起了,米帘哥就是我的了,再说有个富商姐夫也不错,于是答应他帮他约米佩出来。
第二天,米环对米佩说有人在市中心广场等她,找她有事,要她快去。米佩问她是谁找自己,她说是一个师兄,米佩便迷迷糊糊地去了,还未到市中心广场,便被一辆黑色轿车拦住了去路,米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几个黑衣人拽上了车。
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大屋子里,她的眼罩被取下,她看到的是那个珠宝商的嘴脸,他一脸淫笑地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点着雪茄,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她挣扎着,怒斥他不要脸,居然青天白日干这种勾当,法网恢恢,不会放过他的。他任由她骂,只是笑意盈盈地盯着她,仿佛看一件宝贝似的。
这天晚上,米佩的人生彻底被改变了,她没有回到学校,那个畜生一样的男人玷污了她,然后把她丢在那个废弃的黑屋子里,任由她自生自灭,临走还对她说,“好好想想吧,想清楚点,做我的小老婆也挺不错的,我不会亏待你,要么你就走吧,我也不会为难你的,老子有的是钱,不缺女人,没想到你也差不多嘛,除了性子烈点,我看也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嘛、、、、、、”
“呸,”米佩朝他那张丑恶的嘴脸上狠狠地啐了一口唾沫,她的牙齿紧咬着,咯咯作响,全身神经质地发抖,嘴唇都被牙齿咬得渗出血丝来,双目怒视,仿佛有熊熊大火在燃烧。
第二天,新闻节目报道说有个某大学的女生在城中河里被打捞上来,警察分析系自杀,生前有被弓虽暴的迹象。
米帘一听这消息就蒙了,他从昨天一直找米佩,就是没她半点消息,问米环,米环就说不知道。她正拿着那一大把票子在城里最好的商场潇洒呢?哪里想到就此将可爱美丽的姐姐送上了绝路。
这天下午,米亚乘飞机赶到了学校,见到爱女的尸体,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颓然跪倒在地,抚摸着米佩的尸体,泣不成声,语不成句,米帘这才知道原来米佩是这个跟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男人的女儿,一时间他内心翻腾着滔天的波澜,理不清,乱纷纷,为着米佩的死而悲伤不已,又为着米佩居然是这个男人的女儿而震惊和悔恨不已。米环站在一旁,惊愕地望着姐姐的躯体,昨天她还是那么鲜活,那么动人,今天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呢,她不敢看她的眼睛,因为她的眼睛里有太多的不舍,有太多的留恋,她想,姐姐定不会原谅自己的,就是做了鬼也会一辈子追杀她的,她不敢告诉米帘和父亲,是她害死了姐姐,她冲出去,跑到河边痛哭流涕。
警察的介入让这件事情的眉目渐朗,那个龌龊的男人被以强Jian罪罪名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而米环也被警察传唤,包括米帘,米亚。米帘和米亚这才知道米环在这起惨案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米帘恨米亚,此刻他更恨米环,是她这个愚蠢贪财的人害死了他心爱的米佩,他要她还他心爱的米佩,用命来还,用一辈子的幸福来还。他痛心疾首地想,天啊,米亚,我究竟跟你有何过不去的怨仇,你要这样害我,先是我的父母因为你而分崩离析,然后是你的女儿米环害死了我心爱的米佩,我要让你们一家付出沉重的代价,为你们的罪孽。
毕业后第二年,米帘娶了米环,米环自知对不起米帘,但是见米帘从姐姐死后反倒对自己热心起来,也就高兴坏了,米帘向她求婚,她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心里憧憬着与米帘未来双宿双飞的好日子。倒是父亲米亚极力反对米环嫁给米帘,因为他深知米帘恨自己,刻骨铭心地恨,他担心米帘娶米环就是为了报复他,也为了报复米环。可米环哪里管得了这么多,她高兴地做着她的春秋大梦,丝毫不听父亲半句,米亚摇摇头,心想,由他们去吧,这是命啊。
婚礼很隆重,受到了众多好友亲朋的祝福。当晚,米环静静地在新房里等着米帘时,米帘打电话告知她,自己今晚不回来了,要跟同学聚餐豪饮,不醉不归。米环当时眼泪就流了出来,她蜷缩在那洁白而豪华的婚床上,望着四周冷僻的墙壁,这偌大的屋子是如此地冷清,阴森森的,她这才想起了父亲米亚的那些被自己当作耳边风的话,悔恨的泪水浸透了床单和她的洁白婚纱。
此后的日子里,米帘很少回家,偶尔回来一次也是当住宾馆似的,他跟米环分居,米环泪往肚里咽,心想这一辈子都欠着他的,谁叫自己这么爱他呢?所以每此他回来,她都像招待贵宾似地把家里整理打扫得窗明几净,还洒上香水,铺满玫瑰花瓣,自己也换上锦衣华服,可米帘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只当她不存在。
婚后第二年,盼子心切的米环终于有喜了,她生了一个女儿,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米恋,像极了她爸爸的名字。这个小女孩成了米环唯一的牵挂和寄托,她把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米恋的身上,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她的心就像久旱干裂的土地遇到天将甘霖一般,兴奋得忘乎所以,完全忘却了米帘给她带来的伤害。
有一天米环从外面回来却不见了可爱的小女儿,她像疯了一般四处寻找,没有一点米恋的音讯。从此她真的疯疯癫癫了,米帘给她买了好多药让她吃,说是治好她病的药物,她任由他灌进那些乱七八糟的药片。两年后,憔悴不堪、未老先衰的米环在寂静的房子里孤苦地死去,尸检发现她长期服用一种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这种药物一旦长期过量服用会导致神经系统紊乱,最终加速衰老死亡。
米亚知道女儿死讯时已经老得不能动弹,他中风多年,瘫痪在床,全靠儿子米锦服侍着。
米锦得知妹妹是被妹夫米帘用药物毒死的,心中那股恨啊,简直想手刃这个千刀万剐的畜生。他想起爹曾经跟他说过的那些话,知道米帘这是在报仇,可是小的时候,当父亲抛却他们三兄妹和母亲易一,而带着他米帘呣子享尽荣华富贵时,他心里就涌起一股莫名的心酸,为着他可怜的守活寡的母亲,最终母亲在不到三十就抑郁而死,还有他和两个可怜的妹妹,父亲在他们童年时几乎没抱过他们一下,没亲过他们一下,仿佛他们不是他的孩子,仿佛只有他米帘才是父亲的孩子。父亲把整个身心都放在他米帘呣子身上,他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怎么能如此对待自己的妹妹呢?再说,米佩的死也或多或少与他有关系,米环就更不用说了,父亲如今多年病重在床,他这个白眼狼只知道记仇不知道报恩,可曾来看过这个养育了他十多年的老人半眼?每每想起这些陈年往事,风烛残年的老爹米亚就老泪纵横,可是他因为中风想说又说不出话来,别提有多可怜了。
想起这些,米锦就义愤填膺,他要替父亲和两个妹妹还有母亲讨回公道。
他跟踪米帘来到一栋别墅,发现他在外有女人,那个女人好像是城里某大官的千金,很有些地位和金钱。那个小女孩不就是米恋吗,她原来在这里,米环找她这么久都没有找到。
“这个挨千刀的米帘,我不让你尝点厉害我就枉来人世走一遭。”米锦咬牙切齿地在别墅窗户外看着里面的米帘和那女人还有米恋。
米帘刚从公安局回来,关于米环的事情警察有话问他,他很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而定罪判刑。可他也在动用一切可能的关系以求自保,那个女人正在想方设法利用老爹的关系以求洗脱米帘的罪名。
米锦在别墅外面等着天黑,他要给米帘一些教训。他想到了米帘停在别墅外面的奥迪轿车,他是学汽车专业,于是他悄悄地弄坏了汽车的刹车装置,他干完这个就在一旁冷眼看好戏,心想这小子这回死定了。
这栋别墅是在郊外,一出门就有个很大很高的陡坡,陡坡一旁是一条宽宽的河。
米帘走了出来,那女人带着迷恋也出来了,米锦一看以为米恋也要上车,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还好,那女人是和米恋出来送送米帘的。米帘刚接到公安局的电话,需要他再过去一趟,有些情况需要详细地了解。
米帘上了车,发动,踩下离合器,松开,踩油门,突然,汽车像长了翅膀一般飞出去,直接飞下陡坡,沉沉地掉到河里,冒了好些泡泡,只留一点黑色的车顶在水面上若隐若现,米锦和米恋还有那个女人都傻了,尖叫声声,没了反应,过了好久,迷恋哇的一声大哭,惊醒了身旁的女人,那女人疯了似地跑进屋子里去打急救电话。米锦慌乱地逃离了现场。
警察赶到了,米帘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米锦自首了,被以故意杀人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九年过去了,米锦的儿子米旭如今都已经十八岁了,父亲在他八岁时去服刑了,他跟着母亲孤苦伶仃地苦苦过活,还要照顾病重瘫痪的爷爷。后来爷爷和妈妈双双去世。但他是个懂事的孩子,从小虽然在小朋友们异样的眼光中长大,在小朋友们讥笑他有个杀人犯的父亲的谩骂声中成|人,这一点都不影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他的学习成绩是最好的,因此毕业时被保送到了当年米帘所在的学校。
而米恋如今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了,她一直在那个女人身边长大,她叫她阿姨。米恋后来虽然知道造成可怜的母亲悲惨的命运也有这个女人的一份,但是她实在待她不薄,她后来没有再嫁人,或许她爱米帘爱得太深,以至于把米恋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养着。因此米恋也就不想过多地沉溺纠结于先辈们的恩怨情仇中去。她是个开朗的孩子,是个快乐的孩子,不愿意永远把自己禁锢在孤苦的境地。米恋于是打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七八岁时就被送到国外留学,十八岁归国时她已经是个美国著名大学里的大学生了。
此行回来正是清明节,她开着阿姨给她买的宝马车,急急地往市郊陵园而去,一个急转弯,不好,撞到人了,她赶紧踩了刹车,下车察看,是个小伙,他骑着自行车在这个急转弯处被她的车撞到了,自行车飞出去好远,幸好他人跳车跳得早,躺在车轱辘前哎呦连天,一只手拼命揉着ρi股,痛得呲牙咧嘴的。
米恋赶紧过去扶他,问他伤到哪儿了,要不要紧,那小伙子动弹不得,米恋只得打急救电话,可情急之下她打的是美国的急救号,拨了半天也没拨通,那小伙只得躺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哼哼。
米恋急了,问小伙,“咱这边的急救电话多少来着”
小伙子痛归痛,但不忘记怪怪地瞟她一眼,当她是外星人来着。“122,你是不是中国人啊?哎呦”
米恋斜厄他一眼,转过身去,不理会他。
过了几分钟,救护车来了,米恋也跟着到了附近的医院,一检查,小伙子骨折了,需要住院。
“呃,你叫什么名啊?耽误我课程我可找你算账啊。”
“米恋,恋爱的恋,你呢?”
“你也姓米啊,巧了,我也姓米,米旭,旭日东升的旭。你在哪上学啊还是工作啊?”
“美国马里兰州立大学,学刑事司法的。你呢?”
“海归啊,不错啊。我浙大的,学金融的。你开车咋那么不小心呢?看把本公子撞得,哎呦、、、、、、”
米恋一脸坏笑,“还不是公子你的自行车太爱我的汽车了,想跟我的汽车亲嘴呢”
米旭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扫墓是扫不成了,还摊上这么一件事情,米恋打电话跟阿姨说了这事,阿姨安慰她,说要她别急,要多少钱马上给她送来,她说钱不急,倒是自己过五天后学校要上课,自己得赶回美国去。
米旭本来也是回家来给爷爷奶奶扫墓的,不想却遇上了车祸。
米恋在医院照顾了米旭三天,他恢复得很快,过几天就能下床走动了。医药费都由米恋承担了,米旭倒有些难为情起来。迷恋说过两天自己要回美国学校上课,米旭就说去机场送她,米恋说,你拄拐棍怎么去送了,可是米旭说到做到,真打的到机场去送她了。两个人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说是以后要经常联系的。
不知怎么的,临行前,两颗年轻的心都有了些依依不舍,仿佛送走的是相识多年的爱恋一般。彼此都读得懂对方眼中的暧昧与深情。从此,两个人就开始了鸿雁传书,有时候是打国际长途,通常是米恋打过来,因为她知道米旭家经济条件不好,更多时候是发电子邮件,或者用MSN聊天,每天他们都能通过视频看到对方,询问彼此的身体状况和学习生活,思念在一天天浓厚,一天天溢满两颗心。
终于,米旭毕业了,他获得了美国一所著名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从而可以继续到国外深造了。米恋在机场接他。两个人久别重逢,一番激动,一番情深,都有说不完的相思,真正面对,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说些什么,尴尬之余,米旭轻轻地拥抱了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女孩。米恋也轻轻地拥抱了他,将脖子上的围巾围在他的肩头,说是给他织的,他掏出一副大红手套,一只套在她的手上,一只套在自己的手上,两个人发现原来彼此是如此的默契和心灵相通啊。
后来,他们在国外举行了婚礼,由于路途遥远,米旭的父亲和米恋的阿姨都没能到场,只是在远方给他们电话祝福。
他们说好暑假回来看望父亲。到了家里,米旭给米锦介绍说,“爸爸,这是米恋”。
米锦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对米旭说,“你说什么?她叫什么?米恋?”
“爸爸,我是米恋,很高兴见到您。”米恋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
米锦一下瘫坐在沙发上,眼里溢出浑浊的泪水。
“不,这不是真的,怎么可能是这样呢?”
米旭和米恋都呆坐在那里,米锦不知了去向。
许久,人们在郊外的陵园找到了米锦,他已经不省人事,他是服毒自杀的。死在了米帘的墓前。
多年后,米旭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了一封信,那是父亲的遗书,他早就写好了的,他觉得孩子有必要知道这一切扯不清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在这封遗书里,米锦详细地讲述了几代的恩恩怨怨。过不多久,他又收到一封陌生字迹的信,那是米恋的阿姨写来的,她告诉他,在米恋很小时,一次米恋连续几天昏迷不醒,她便请来最好的医生给她诊断,医生说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活不过三十岁。
当米旭完全了解这一切时,他没有告诉米恋,他对米恋说,“亲爱的,我们去看海吧,从此后,我们每天都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好好地珍惜每一天好吗?”
米恋如同小女孩一般,认真地点点头,“好啊,就让我们每天都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吧”
她的笑脸是那么明朗,不染纤尘,毫无俗世的芜杂纷扰,看她每天这样的笑,此生足矣,就让流年随风吧,就让过往烟消云散吧。缘起缘灭,终归逃不过一个情字,他想。
人间自是有情痴
人间自是有情痴
(一)
诺,那是一种什么样深情而真挚的魂魄,一旦出口,便已在另一个人的心上镌刻了深深的痕迹,你便用一生去苦苦守候,苦苦等待。
那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花开春暖,江南的碧水渺烟里,我和你便在这样风光旖旎、秀美明丽的大明湖畔相遇了。还记得,那时候,你我两小无猜,我在你耳边轻轻 巧笑着,等我,等我高中状元便回来娶你,让你做我的俏媳妇儿。你仰起莲面桃腮,银铃般的清浅盈笑落了一地,美润光洁的脸颊泛起丝丝桃红,羞煞了多少俏丽的 花骨朵儿。你晶莹透亮的眸子里流烟溢水,烟波流转间,你默默含情地将一方素雅秀致的手绢塞进了我怀里,然后,轻盈转身,悄声离去,依依柔风抚弄你飘飘的紫 衣白纱,清香袅袅。我惊愕,摩挲着莹洁的绢丝,却突然回过神来,你已绕过深深庭院,在那幽幽长廊一端,苍枝翠竹于姹紫嫣红掩映间,你的明眸皓齿宛若星月般 灿烂光华,俏笑如云,转而,你眼中的灿烂星辉和你脸颊的若花春红暗淡下去,轻启朱唇幽幽开口道,只恐妾有睿华君不省,花无恩爱犹相并,花却有情人薄幸。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我目光如炬,心海翻腾,定定地告知你,世事沧海桑田,变幻莫测,但我心日月可鉴,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此生,你我便苦苦守诺。十年光阴,白驹过隙,我寒窗苦读,历尽风雪,终于考取功名,高中状元,衣锦还乡,可你已不在人世。故人告知我,你谢绝了几多富豪权 贵,苦苦等候,日四夜慕,只为守候我早日还乡,从此比翼双飞,只可惜,你愁肠望断,秋水枯竭,心力憔悴,天妒红颜,早早离世,临终时,你万般不舍,千般留 恋,将我苦苦记挂念叨,守着你对我不变的诺,永不瞑目。从此红尘两断,天人永隔,叫我如何不五脏具裂,肝肠寸断,从此余生孤寂终老,凄凉苦守。
(二)
雪,始终以她晶莹剔透的圣灵展现于世人心怀,为多少卿卿才俊佳人感叹万千,也寄托了千秋万载岁月长河里多少才子佳人的相思情长。
剑出鞘,光影夺目,天地间飞雪漫天,剑光的寒气直逼这厚厚的白雪。
你的青衫随着你流星般翻腾飞跃的身姿而上下翻飞,朵朵剑花携着莹丽的雪花弥漫过我的双眸。
我还在痴痴看你舞剑,完全忘却了这透骨肃杀的寒气,你不知何时已为我披上了你的长袍,星月般朗朗的眸子漾荡着如火的热情,等我,雪儿,我要去,一定要去, 否则我枉为男儿身。保重,我会安好归来。我苦苦哀求,冰,不要去,你是何苦,难道你的武林地位就真的如此重要吗?难道我在你心里的位置比不过你的名气吗? 难道我不够让你留恋吗?你为我轻轻拭去被雪花冻成了冰的眼泪,执意转身,丝毫没有犹豫,也终究没有回头看我一眼。冰啊,我哀愁深深、悲鸣声声,为你唱着哀歌,一曲离歌两行泪,不知何地再逢君啊?
谁人不知你此去即是不归路,可你不顾我万般苦苦哀求,执意前行,迎战那所谓的武林怪魔,他是魔啊,已经失却了常人的心志,你又何必介意他成了天下武林至尊呢?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你有何必要跟他这样一个走火入魔的人一争高下啊。
刀光剑影里,漫天雪花里,你倒下了,殷红的血迹浸透了满地的雪花,像点点红梅遍地漫开,可是你却不知道,你的血在流,而我的心已生不如死。最后一刻,我轻 轻捧起你的头颅,亲吻着它,一滴眼泪悄无声息地滚落在我手心,又跌落在了雪地里,顷刻间便消失不见,我想,它定是与这雪花融为一体了吧,你我的前世定都是 雪花吧,那么,就让我们在来世也化作这漫天圣洁的雪花吧,继续空灵缱绻地舞蹈,继续在天地间纠缠飘飞,继续、、、、、、
(三)
沉,有谁敌得过你这样倾城的容颜,有谁抗拒得了你这样盖世的气度,有谁可以媲美你这样柔弱但却如钢的力度。
当年,你比昭君秀美百倍千倍,真正的沉鱼落雁之貌定非你莫属。可历史的烟尘却悄悄将你埋没。
你是高贵的汉室公主。你有超凡脱俗的气质和美貌,你聪慧过人,无论典章、音乐、歌舞和礼仪,你皆使得世人惊叹不已。从此你才艺双绝、声名远播,芳名冠盖天下。
乌孙国王昆莫向长安送来聘礼,请赐一位汉室公主为妻。武帝为联合乌孙共同对抗匈奴,便左挑右选选中了你担此重任,为国出塞。
元 封六年,为你送嫁的队伍从扬州向着八千多里外的乌孙出发了。车马辚辚,华盖亭亭,你的车队行走在两千多年前的黄尘飞扬之路上。快到灵璧境内,你壁立山前, 人踟蹰,马不前。你轻盈的身姿徐徐下了木轮车,痴痴泪眼望着家乡方向,扬州城早已飘渺如云;再看长安城,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返回故里。前路茫茫,一股沧桑悲 戚涌上心头,你手抚巨石,久久不忍离去,你手上的汗渍居然在石上留下了一枚清晰的手印……
千年以后,元代钱塘诗人钱惟善挥笔题诗《灵璧手印篇》,万里穷愁天一方,曾驻鸣镳倚灵璧。灵璧亭亭立空雪,石痕不烂胭脂节。
你嫁到乌孙后,牢记使命,广泛交游,与君臣百姓巧妙周旋。因着你的才华横溢,因着你的谦逊有礼,从而赢得了乌孙国上下的敬重。可按照乌孙国的风俗,国王死 后,年轻的王后必须嫁给王室子孙为妻。这样的习俗令你无法接受。你那时内心定是掀起滚滚波涛,辗转难眠的吧,于是你上书武帝,请求在老昆莫去世后将你召回 故土,让你叶落归根。武帝为了国家边陲的安宁,下旨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你经过反复思量,毅然遵从他乡习俗,与其昆莫之孙岑陬军须靡举行了 婚礼。军须靡继承了王位,汉、乌两国交好达60余载。你和军须靡生下一女,名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