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哥,你真的好厉害哦,什么都会修、什么都会换!”
晓扇仰望着在换业务部茶水间灯泡的江育贤,真心诚意的流露出她对人家的崇拜。
“这没什么,男人都会做这类的事情。”江育贤笑了笑。
他是总务部的维修专员,美其名是专员,其实根本是杂务工。
大楼里,每个部门有东西坏掉都找他,幸而他本来就对这行有兴趣,加上在大集团工作比较有保障,比自己出去开水电行好多了,还有退休金,因此他一做就是五年,成了晨风的资深员工。
“谁说的?我哥就不会!”晓扇想到自己那位趾高气扬的金牌律师大哥,有次浴室灯泡烧掉了,他仁兄刚好在洗澡,竟然大叫,真是昏倒。
“你哥不是律师吗?”江育贤从铝梯下来。“律师的手是用来写诉状的,当然不必碰粗活。”
她瞪大眼。“可是他是男人耶!”
她觉得,既然是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子,也有很多律师很Man的啊!
“也许他觉得做这些事会污辱他的身分吧。”江育贤沉默了下,突然双眸凝住她。“你呢?晓扇,你会不会觉得男人只会修修东西、换换东西很没出息?”
“才不会咧!”晓扇真心真意的说:“我一直都觉得你很厉害江大哥!你比我们办公室里那些只会动口不会动手的机车男生好太多了,你千万不要看不起你自己,你真的很棒!”
“真的吗?你真的那么觉得?”他总算露出点笑容。
“真的!”她给他一个用力的大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来。“江大哥,你要不要吃牛奶糖?这种牛奶糖很好吃哦,是我在日本杂货铺买的,别的地方没有卖。”
江育贤看着她单纯的脸庞。
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却还很纯真,一点也没被大公司里的尔虞我诈给污染到,真不知道该说她少根筋还是天性如此。
不过这也是她吸引人的地方,只要跟她相处过,相信都会对那些做作的女人感到厌烦,他就是这样。
“贤哥!”
一声娇嗲的嗓音传来,吕姗真捧着一杯咖啡婀娜多姿的走进茶水间,紧身衬衫烘托出她胸前的波涛汹涌,精致的彩妆让她很有女人味。
“天啊,我没看错吧?”吕姗真“死相”地轻拍晓扇一下。“贤哥工作得那么辛苦,你竟然只请人家吃颗牛奶糖?呵呵──”以手掩嘴优雅的笑了笑,然后用无限“宠溺”的眼光看着她说:“晓扇,你还是小孩子哦?”
晓扇完全被比下去了,看到姗真手中的外送焦糖咖啡,使她羞愧得无地自容。
可是牛奶糖也不便宜啊,而且是她的一片心意,一定要大手笔才能表达心意吗?那杯星巴克的大杯咖啡要一百多吧?她昨天已经被A了三百块,今天真的没有余力再展现心意了啦。
“来,贤哥,喝杯咖啡,是我专程出去买请你的哦。”外加媚眼一记。“只有你有哦。”再努力送个秋波。
江育贤走后,吕姗真马上对始终不开窍的晓扇耳提面命。
“看到我刚才的表现没有?你这呆女人!喜欢人家就要大胆表白、死命示好啊,你这样算什么嘛?牛奶糖,哈!他会知道你的心意才有鬼!”
相较于姗真的“恨铁不成钢”,晓扇倒是一脸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算了啦,不知道就不知道,反正我只是单纯欣赏他的Man而已,那也是因为我家的男人都很娘,但只要一想到向江大哥告白,我的心脏就噗噗跳到一个不行,我才不要这样折磨自己哩。”
“你这没用的东西~”吕姗真不以为然的摇着娇滴滴的螓首。“等到哪一天,你的江大哥被别人抢走了,你不要找我哭。”
晓扇嫣然一笑。“没关系啊,我说过,我就只是欣赏而已,如果他找到幸福,我也会为他高兴,再说像我这种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女生,哪个男人会喜欢啊,我才不要大白天作白日梦哩。”
“说的也是。”身为晓扇的好友,她一点也没有要提升晓扇自信心的想法,反正晓扇说的都是真的啊。“不跟你哈啦了,我要去吃饭了,饿死我了。”
“这么快?午休时间到喽?”晓扇连忙看表。
一秒不差,时针指着十二,这个数字让她打从心里感到幸福啊。
“是啊,去拜访你亲爱的薯条和可乐吧,小朋友!”亏完后,吕姗真婀娜多姿的走出总务部。
晓扇快乐的奔回座位里拿钱包,虽然前天搞丢了米奇束袋很懊恼,但只要吃到她喜欢的薯条和可乐,一切的小烦小恼就会随风而去了。
薯条、可乐,我来喽!
晓扇排了十几分钟才好不容易买到餐点,她坐下来开始享受她一天活力的泉源。
晨风集团是她高中毕业后的第八个工作,没办法,她是有认真在工作啊,可是毕竟她这颗小小的螺丝钉真的没那么重要,每次裁员总会先裁到她,即使她没犯什么错也一样。
或许是她够乐观吧,从来不觉被炒鱿鱼是多严重的事,她都觉得可以换个环境也不错,还可以认识新朋友,像姗真,就是她来到晨风之后认识的好朋友。
当然啦,她父母对于她平均一年换一个工作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可是她又不是故意的,既然她不是被老板倚重的那种天才,她就接受自己本来就很平凡,这样很快乐啊。
“副总裁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出神?”路仰廷端着餐盘在她旁边坐下。
虽然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可是当他走进来,眼光梭巡到她活力满百的娇小倩影时,他整个人顿时一振。
这实在很奇怪,她对他有特殊魔力。
“总裁?”晓扇的粉唇成O型,好像很惊讶看到他。
他瞅着她微笑。“其实我昨天也有来,但你已经走了。”他把多要的小包胡椒盐洒在倒出来的薯条上。
“我昨天比较早走。”她心无城府地说:“因为想到同事要我买OK绷,所以到附近的药局去买,没想到还遇到下大雨,幸好遇到总务部的同事跟我一起撑伞回公司,不然就变落汤鸡了。”
路仰廷的心情顿时豁然开朗。“原来我看到跟你走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是总务部的同事。”
晓扇笑得甜甜灿灿的。“你不知道他吗?总裁,你很逊哦,他可是总务部的超级完人,工作效率一级棒,只要填张报修单,他马上就会像超人一样的出现在你面前,然后神奇的修好任何坏掉的东西,厉害吧?”
慢着,他似乎听到了她语气里的某种崇拜?!
他微挑起眉宇,尽量不动声色地问:“听起来,副总裁好像很欣赏那位总务部的同事?”
没来由的,她欣赏别的男人令他吃味,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他知道之于她,他什么也不是。
“因为他很强啊,都会修东西。”她说来说去,就是强调这一点。
路仰廷挑高一边眉毛。
拜托!修东西嘛,哪个男人不会?
他从小就是小留学生,虽然家境不错,但在美国还是得凡事自己来,他从十一岁就会修水管、漆油漆和铲雪了,就连冷暖气坏掉也难不倒他好不好!
但是他总不能告诉她,他也是个修缮高手,这很可笑。
“这是你的东西吧?”他把米奇束袋拿出来。
“哇!原来是你捡到了!”晓扇宝贝的看着她“毫发无伤”的米奇束袋,连忙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检查,喜形于色地拍着手。“太好了,什么都没少!”
拍手?她还真是童稚得很彻底耶,不过看她那么开心,他的心情也跟着见晴了。
“对了,副总裁,有个问题请教你。”他指着便条纸。“你在画什么?”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个啊,这是我吃美食的纪录啦。”
“美食纪录?”他俊帅的脸打上问号。
“对啊,就是我在哪里吃到好吃的东西,就把它记录下来。”
路仰廷搓搓下巴。“这是嗜好吗?”
“可以这么说。”晓扇压低声音悄悄说道:“偷偷告诉你好了,其实我以后想当美食评论家,我发现自己的味蕾特别敏锐,食物里加了什么佐料,我一吃就吃出来了,所以我就想啊,我本来就很喜欢发掘美食,如果能够把兴趣跟工作结合在一起,那就太完美了,我也不会一天到晚被人家炒鱿鱼,我爸妈也会对我比较放心。”
他搓搓鼻子。“这么说,你并不喜欢你现在的工作喽?”
她嫣然一笑。“工作是不讨厌啦,虽然我们课长很机车,但同事们都很照顾我,可是如果能当美食评论家就不同了,我会觉得自己没有白活了。”
“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在‘白活’喽?”他一脸的思索。
他的职员觉得在他的公司里工作是白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