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错过君薇遥 > 第三十四章 监护

第三十四章 监护

肖建华后来为方子君找来了一位这方面资深的律师,律师详细地询问了她的家庭情况,然后将相关的法律告诉她。

律师对她说:“象你弟弟这样父母都去世的,就要由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做他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经一定条件也是可以做监护人的。但当监护人的前提,是必须要有监护能力。你是方云辉的姐姐,你如果有监护能力,自然是当他监护人的最佳人选,但你未成年,还在上学,自己尚且需要别人抚养,如何能做监护人了。辛秦虐待你的弟弟,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但是法院一般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同时也会另行指定监护人,以你的情况,是不适合做监护人的,主要是你没有监护能力。”

“监护能力?为什么我没有监护能力?因为我未成年吗?但我也16岁了,我相信我有这个能力,我可以照顾好我弟弟的。”

律师想想后说:“其实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必须是成年人才能做监护人,理论上来说,只要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认定监护能力,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有规定,也没说必须是成年人,监护能力是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一些因素确定的。但是大家普遍都会有这样的看法,只有成年人才可能有监护能力。”

方子君仔细想想说:“你说的监护能力,我觉得我有,我身体健康,经济条件上,我有父亲的遗产,至于生活上的联系,虽然我们姐弟的关系以前不算好,但毕竟我们在一个屋檐下也生活了6年。”

“小姑娘,你不能这样分析。”律师忙打住她,“现在最重要的是你还未成年,你还有你的母亲做你的监护人,你继承的遗产虽是你的,但现在也是要由你母亲来替你代管,你这样的情况怎样去做别人的监护人呢?我的建议是最好能由你的母亲忻雅兰出面,她可以作为你父亲的朋友去争取你弟弟的监护权。”

方子君自觉地摇摇头,说:“我母亲不行。”当初母亲会和父亲离婚,起因就是因为方云辉,让母亲去当云辉的监护人,忻雅兰可能很难接受。原本她就是打算自己去做监护人的,现在也只能这样。

方子君再次肯定地对律师说:“我母亲不行,现在只能我去做我弟弟的监护人。难道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知道你们律师很厉害的,也很会找法律的漏洞,拜托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律师看着她,这小姑娘不过才16岁而已,神情虽然镇静,但看上去还带着学生气,难道她真的想上法院去和人打官司吗?当今社会虽然法律意识已经很普及了,但中国人传统的厌诉心理他还是比较了解的。

律师思考了一阵,说:“如果你有工作,或许还是可以的。还好你已经满16岁了,在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方子君不懂。

“这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说通俗一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就是指成年人。如果你满了16岁,有收入能养活自己,法律上可以视你为成年人的。一旦你被视为成年人,在认定你的监护能力上就不会有太大问题了,你做你弟弟的监护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方子君感觉突然有了希望,就急忙说:“那我去找份工作,我有设计才能,我能找到工作的。”

律师叹口气,说道:“说真的,这是下策,我的建议还是让你的母亲出面,你总不能为了做监护人,连学业都不顾了吧?”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