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了看五楼的窗户,冷冽的薄唇微挑,钟未昔还是那个钟未昔,偏执起来无人能及,呆板起来也无人能及。
手机在口袋里响起,接完电话,从小区后门出去,脚步几乎刚迈出大门,一辆黑色凯雷德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驶过来,平稳地停在男人面前,很快车门关上,悄无声息地开走。
男人一坐进车内,向恺默便十分有兴致地凑过来,往窗外的小区后台看了看,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挤眉弄眼,完全是一副八卦的口气,“看不出来啊,你小子什么时候在这里也金屋藏娇上了?住惯了大别墅改睡平民窟是不是别有一番新滋味?”
男人甩掉向恺默的‘咸猪手’,冷淡地吐出一句,“钟未昔被放出来了。”
搭过去的手被甩到半空中,向恺默毫不在意,左手改为抚起下巴,“小犟豆胖了还是瘦了?我估计是瘦了,这普通男人进去走一遭都能脱层皮,她一个小女孩还不成了皮包骨……”
事隔两年碰到“钟未昔”的名字,宛如哑掉一般总是没什么语言。男人没有搭腔,径自沉默下去,庞大的身影陷进座椅里。
钟未昔出狱日期其实他是知道的,几天前长翔曾向他汇报过,当时他在苏丹谈生意,无暇顾及其它。
昨天傍晚又匆匆赶到这座城市,和晋远的客户签合同,谈判中耗去整整两个小时。
或许连日来国内外的奔波,身体过于疲乏,合同谈成便有一大堆资金入帐,心情本该是高兴的,可他的心里却烦闷得发慌,于是让长翔开车去“蚀魂”喝酒。
这一喝不知不觉醉了,醒了就在钟家的老房子里。
从向恺默的角度看过去,男人脸色铁青,冰眸中闪烁着森冷的不耐,向恺默心知对方的不快,这不快是来自于小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