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炽灯下,钟未昔的小脸有些惨白,坐在半旧的沙发上低着头,像个绝望的孩子,青涩到令人心疼。
她的纯洁干净与周围的物-欲-横-流格格不入,教他看得有些入神。
佟冠楠很清楚地记得在班里见到她的情景,开学一个月他没去上课,有一次被老爸突袭给逮到,压着到学校。
等老爸一走,他趴在最后一排整整睡了三节课,最后一节课快结束的时候,旁边的女人讨好他,轻轻把他推醒,他打着哈欠伸着懒腰醒过来。
她刚好解答完一道题,从黑板前走下来,一袭洁白的长裙从眼前飘过,仿如是一条洗涤心灵的河淌过浑浊颓废的身体,还有那双清澈柔弱的大眼睛,只那一瞬间他被彻底迷住了。
打听她并不难,只是他们似乎更象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安静,在班里不爱说话,经常一个人独来独往,他好动,最爱打架。她是那么纯净、单薄,怯怯的眼睛里有一闪而逝的倔强,他在同龄人中身体壮,胆子大,什么都敢做。
可有一点相同,她是男同学们心目中的校花,他是校里最引女生注意的男生。
王子和公主,他们注定是一对,注定要在一起。只是时间早晚。
无意中听女生们在说只要用你的诚心诚意写满一百封,最终打动神,你喜欢的人就会爱上你。于是,他做了这辈子从来没有做过的事,不断给她写情书。
他是不相信什么神啊鬼的,可搁在她身上,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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