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们都了解,“狗的癖性从尾巴上能看出来,马的癖性从耳朵上能看出来”,就在端上了手抓羊肉,大吃大喝的酒席之间,借助于经纪人的撮合,一笔肮脏的买卖成交了。见钱眼红的马拉尔拜克,仗着他的大舅子黑瓦提是大青山的土皇帝,便以自己的牧场和山林入股,当上了“中亚矿业公司”的二老板,并随手把一根镶有宝石的皮鞭送给客人,以象征授予他的权势,让金得利轻而易举地做成了一本万利的交易,取得了劫取大青山地下宝藏的无限权利。
不久,在离阿吾勒几里外的一片小树林里,建起了一幢木屋,金得利开始了掠夺大青山的罪恶勾当:世世代代挥舞皮鞭的牧民,被迫拿起了开山的工具;千年万代沉寂的大青山,响起了叮叮当当的铁锤声;安闲漫步的羊群,被轰轰隆隆的爆破声,吓得惊惶四窜;朴实敦厚的牧民,被沉重的劳动压榨得辗转呻吟。在悬崖陡壁上,在坑道矿硐里,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许多牧民被砸伤、摔死,牧民们的血泪、汗水和白骨,终于换来了一块块闪光的宝石。
人们看到宝石,往往只看到它华丽的色调,晶莹的光泽,美好的形态,纯净的质地,很少知道它浸过多少汗水,润过多少热泪,染过多少血渍。
金得利是个既狠毒又贪婪的家伙。他长得既肥且胖,还有一双毛茸茸的黑爪子,活像那啸聚山林、危害畜群的哈熊。因此牧民们在背地里都叫他“大棕熊”。他自进山以后,得心应手,诸事顺利。为了长远之计,他要求经纪人返回省城,暗中担任他的坐探和联络。矿山的开采,悉数由他独自经营。
人们说“一个阴险的人有四十个心眼儿”,这位经纪人也是个很狡猾而阴毒并有心计的家伙,连金老板也只知道他的化名和一个不雅的绰号——大灰狼。他因对“中亚矿业公司”在大青山创业立下汗马功劳,按事先商定的条件,金老板答应为他记股入伙。可他对采挖矿石这桩买卖,甚至对金老板本人都并不十分放心。所以,当诸事就绪后,他仍然赶着马帮,干他收购皮毛的行当。所以除金老板之外,大青山接触过他的牧民,包括马拉尔拜克头人,都仅仅知道他是收购皮毛的,是赶马帮的。
大棕熊金得利经营采矿,活像是饿狼扑食,东啃一口,西咬一下。一见含矿岩脉就派人去挖、去炸,有宝石就采,没宝石就走,完完全全是一套破坏性的、掠夺式的开采,把许多好端端的岩脉炸得乱石遍地,挖得疮痍满目。
进山之初,大棕熊的爪子伸得很开,卡得布拉克附近的几条大沟,都被他破坏了。直到后来发现了一条比较大的矿脉,他才把爪子收拢。从此,他也落得舒适,每天天一亮就提着鞭子走出房门,按马拉尔拜克的派工分配他们上山采矿。每一礼拜,把采得的宝石集中送到小木房前,由他验收后换取食物和生活必需品。收进宝石的晚上,是大棕熊最忙碌、最开心的时候。他总是紧闭门窗,在灯下对宝石进行一番挑选,把质地最好的放进小木箱,算是自己的私房,把选剩的放进大木箱,才是“公司”的收获。日积月累,他的小木箱愈积愈多,便思谋着安排一个可靠的私库。于是,他指挥一些牧民搭起栈桥,在他屋后不远的绝壁上,开凿了一个很不起眼的石硐,硐子虽然开凿好了,但因施工中受伤的人不少,牧民对它望而生畏,视其为“妖魔硐”,再也不敢接近。这正好成了他藏宝的秘窟。
对大棕熊金得利来说,大青山虽是他的聚宝盆、金银窝,但他毕竟不习惯于如此单调、枯燥、缺少刺激的修道院一般的生活。对他来说:唯一的满足是在油灯下挑选宝石;唯一的安慰是看见“妖魔硐”里的小木箱不断增加;唯一的发泄是吆喝、抽打牧民;唯一的消遣是和蠢猪一样的马拉尔拜克饮酒,看花蛇一样的帕提曼卖弄风情……苦就暂时苦一点吧,对利欲熏心、视财如命的他来说,金钱就是一切,金钱就是万能的上帝啊!
“贪吃的骆驼不怕把肚子撑破。”大棕熊的肚子大大地超过骆驼。他的“私房”越聚越多,胃口也愈来愈大,也许把满天的星星摘下来,他也不会嫌多。一天,头人的管家布拉太跑来向他透露说牧民们挖到一处宝石又多又好的矿脉,暗中把它叫做“宝库”。他立刻像一个想把月亮也赢到手的赌棍,急得心发痒,眼也发红,急着要进矿硐查看。但去时硐里冒顶,第二次去时,硐里塌方,叫来牧民询问又众口一词矢口否认。真的有个“宝库”吗?大棕熊满腹疑团,他找到马拉尔拜克,说要查个水落石出。他们耍尽了威胁、利诱的伎俩,玩尽了哄骗、欺诈的花招,绞尽了脑汁,费尽了心机,但始终未能从采矿的牧民嘴里掏出一句确切的话来。四处碰壁的金得利黔驴技穷,诡计多端的马拉尔拜克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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