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进了公安局,警察搜查了她的全身,没有搜出施国威写的状纸,王铭亲自审问了她,王铭说:“你准备到哪里去?”
“我准备到丽江去。”
“到丽江去干什么?”
“我姑母住在丽江,她生病了,我去看她,这犯法吗?”柳莺真有一个姑母在丽江,可以作为她隐瞒上北京的借口。王铭说:“看姑母当然不犯法,可是你偷了人的钱包,就犯法了。”
“我根本没有偷钱包,这是栽赃陷害。”
“从你身上搜出了别人的钱包,你还抵赖。”
“是有人放到我的兜里的。”
“是谁放到你的兜里的,有人证明吗?”
“没有人证明,反正我没有偷。”
这本是警察设的一个圈套,目的是搜出施国威写的状纸,阻止柳莺到省城去告状。现在状纸没有搜出来,公安局仅以小偷罪长期拘押她显然不合适,王铭就打电话给罗忠良,问他怎么办。罗忠良回答说:“既然没有搜出状纸,放她就不合适,她出去以后还会去上告,公安局长期关押她也不合适,我看就送精神病医院吧。”
所谓的精神病医院,是公安局变相关押人的地方。凡是没有触犯法律,又需要长期关押的人都关在精神病医院。施明敏的父亲施光远就关在这里,家里以为他失踪了。柳莺也是被秘密关在这里,家里不知她上哪儿去了。柳莺被抓进来以后,就把她当作精神病人,每天强行打针吃药,看守甚严。柳莺也确实精神紧张,值得庆幸的是施国威写的状纸没有被发现,她每天晚上都很注意自己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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