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许虹感到奇怪,就在她们在门外等待的二十多分钟的时间,郎院长究竟给谁打了电话,施光远为什么突然死亡,这里面一定有问题。这时候郎院长吩咐人将尸体送进太平间,准备火化。许虹赶紧对郎院长说:“施光远的尸体你们不要处理,我们要做尸检。”
“这得公安局同意才行。”
“你马上打电话去问公安局,就说省公安厅的许虹要把尸体运走。”
郎院长当即给公安局长王铭打了电话,王铭说:“医院病人的尸体应该由医院处理,不能随便运走。”
郎院长打完电话,对许虹说:“公安局长说,病人的尸体你们不能运走。”
“公安局也得归市政府管,你们医院也得归市政府管,我们拿市政府的批件来,这行吧。”
“有市政府的批件就行。”
许虹连忙对杨明霞说:“你在这里看着,任何人不能动尸体,我到市政府去开信。”
许虹说完就走,杨明霞关上了病房的门,守在门外。许虹坐出租车到市政府,找到市政府秘书长,说明情况,开了批准信,许虹迅速赶到板桥精神病医院,只见杨明霞和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在打斗,另外两个人推着施光远的尸体就要走,许虹大喝一声:“住手!”推尸体的两个人仍然将尸体推出了病房,许虹拔出枪来朝天开了一枪,这几个人才慌忙逃走。
抢尸体的事情发生,医院并没有人在场,事后他们也说根本不认识这几个人,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从哪来的,一问三不知。许虹只好作罢。她把市政府的批示给郎院长看了,郎院长不好再阻拦,许虹雇了一辆救护车,将施光远的尸体运到省公安厅医院,进行了尸体解剖,证明施光远心脏病并不严重,是注射了过量的低累积量阿霉素致死。看似死于心脏病,实际是被人害死的。有了这个结论,许虹就逮捕了郎院长,关在桃园派出所进行审讯。潘耀庭的伤已经好了,出了医院,回到派出所主持工作。他也参加了对郎院长的审讯,在许虹和潘耀庭审讯郎院长的时候,杨明霞在板桥精神病医院进行调查,她在医疗垃圾桶里发现了注射的针管,进行化验,证明是注射低累积量阿霉素的针管。
找到了针管,杨明霞就找打针的人,当时有三个值班护士,开始这三个人都不承认给施光远打过针,但是两个人都证明一个叫于玉渊的护士进过施光远的房间,于玉渊在别人的指证下,不得不承认针是她打的,但是她不知道打的是什么,是郎院长给她的药,要她去给施光远打的,院长的命令,她不得不执行。于是这个护士被带到桃园派出所与郎院长对质,郎院长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是他要于玉渊去给施光远打的针,但是,他感觉致死一条人命,就是死罪,自己揽在身上,未免太不值了,就说出了是公安局长王铭下令要他致死施光远,他才这样做的。
许虹将这些审讯材料,送交市委,并写了一份报告,要求免去王铭公安局长的职务,接受审查,恢复潘耀庭副局长的职务,任代理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市委经过认真研究,在市委书记的主持下,大多数委员都认为王铭的犯罪证据确凿,应该免职审查,潘耀庭是受迫害的,理应恢复职务,但是市长沈浩则从中阻扰,他认为光凭郎院长的口供,就对王铭做有罪处理,似乎证据还不足。于是市委大多数委员支持市委书记唐英年,最后形成了决议,王铭任停职审查,潘耀庭任了公安局长,许虹的调查工作就顺利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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